我国劳资矛盾的原因及对策分析

2017-03-29 06:01朱筱茜
赤峰学院学报·自然科学版 2017年9期
关键词:资方劳资劳动者

朱筱茜

(安徽财经大学,安徽 蚌埠 233030)

我国劳资矛盾的原因及对策分析

朱筱茜

(安徽财经大学,安徽 蚌埠 233030)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劳资关系中的矛盾也越来越尖锐.不仅呈现出在数量上的上升趋势,而且呈现出多元化、复杂化的趋势,解决难度变的也越来越大.为进一步解决劳资矛盾,营造和谐的劳资关系,本文从分析我国劳资关系的现状入手,简要阐释产生劳资矛盾的可能原因,并提出科学可行的对策.

劳资矛盾;原因;对策

1 劳资矛盾的现状

尽管我国非常重视劳资关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发展和谐劳动关系”,十七届五中全会强调“规范和协调劳动关系”,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健全劳动标准体系和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和争议调解仲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但现实情况是劳资关系仍不容乐观,甚至呈加剧态度.据调查显示,我国劳动争议案件的数量每年都在大幅度的增加,2008年,劳动争议案件数骤增至93.1万件,几乎为2007年的两倍.中国社会科学院《2013年中国社会形势分析与预测》蓝皮书中也指出,目前劳动关系紧张程度仍在加剧.在生活中,我们也能深切感受到劳资矛盾的激励化程度,如2010年广东南海本田公司工人罢工事件、2012年深圳富士康公司跳楼事件、2014年的东莞裕元鞋厂罢工事件等,这些都越发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

2 原因分析

2.1 法律法规不健全

我国在不断的加快法制化进程,构建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在劳动关系领域内颁布了《劳动法》、《工会法》、《劳动合同法》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但是从执行的效果来看,仍然有大量劳动者的权益受到了侵害.这不仅是立法的不够完善,也是执法的不够严格.虽然我国《劳动法》明确规定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但却没有说明如果用人单位拒绝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应当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致使一些用人单位有机可乘.比如,在建筑领域内,时常会发生工伤、拖欠工资等现象,但有些用人单位通过包工头招聘劳动者,巧妙的避免了与劳动者直接接触而签订劳动合同的责任,等到产生劳动纠纷时因其没有一纸合约而不认账.2015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就表示,拖欠农民工工资时有发生,已成突出劳资矛盾.同时,尽管法律有明确的规定,但在现实生活中,劳动合同签订率还是很低.一些企业为了减轻自身负担,规避责任,特别是对一些危险系数较高的工作,并没有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在2008-2009两年间,对南京市多名农名工进行调查,仅有37.4%的农名工与企业签订了合同,还有62.6%的农民工没有签定.可见,法律的缺失是劳资矛盾的根源所在.

2.2 劳资双方不对等

一方面,劳资双方的地位不对等,往往会导致劳动者的权益受到侵害,从而引发劳资矛盾.当前,我国的就业形势严峻已成为事实,劳动力市场上的大部分岗位都出现了供大于求的现象,就业人数过多凸显出资本的稀缺,导致双方地位的不平等,形成了“资强劳弱”的格局.资方凭借着雄厚的经济实力、社会地位,占据优势;而劳方力量单薄,难以对抗资方,为了生计不得不委曲求全,往往处于劣势方.现实生活中也能看到很多资方“欺负”劳方的现象,比如一些公司长期拖欠工人工资多次讨要无果、要求员工加班却不支付加班费等事件屡见不鲜.据中山大学调查显示,在2010年到2012年两年多的时间里,有25.14%的劳动者遭遇劳动报酬不合理,27.05%的劳动者超时加班,16.88%的劳动者表示作业环境恶劣.即使有的企业开展了集体谈判,也是强势的资方说什么就是什么,劳方为了保住自己的饭碗而难以发声.当劳动者的权益受到侵害而又得不到维护时,可能会采取一些不理性的行为,从而激化劳资矛盾.另一方面,是劳资双方的利益不对等.资方的目标是追求经济利益最大化,可能会通过减少员工工资福利、降低工作环境质量、增加员工的工作时间等途径来尽可能的赚取多的利润;而劳方追求自身效用最大化,希望企业能够有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管理制度,提供高工资高福利.资方追求效率,会通过“剥削”、“压榨”劳方来实现;而劳方期待公平,以消极怠工的态度和方式来表达对资方的不满.这两者之间难以达到平衡,必然存在矛盾.

2.3 政府管理不到位

一些政府在对官员的考核中,把经济作为一项重要考核指标.官员受到义利性的驱使,一味追求片区的经济发展,以牺牲劳动者的利益来换取经济的快速发展.他们会担心,如果加强政府监管可能会损害到资方的利益,得罪了资方就会影响到片区的招商引资、财政税收等,不利于经济的快速增长,难以达到上级要求的指标,从而影响自己的政绩,所以袒护资方,对资方的违法违规行为视而不见,对劳方的合理诉求充耳不闻,做法实在是有失公允.还有一些政府不作为,对上级下达的任务和要求只是应付了事.比如上级下达文件要求该片区要定期开展集体谈判,但政府只关心企业是否开展了集体谈判,却不关注企业是如何开展的、效果如何.那么企业只要提供几张照片,集体谈判的意见书等资料就可以蒙混过关,缺乏实质性,过于形式化.

2.4 维权渠道不畅通

在我国,劳动者表达利益的渠道不畅通,也是加剧了劳资矛盾.一方面,维权渠道较少.在西方经济发达的国家中,工会制度比较成熟,能够在维护劳动者权益,避免社会暴乱方面起到积极的作用.但是在我国,工会形同虚设,几乎听不到工会的声音.据2007年全国工商联七省市民营企业调查,接受调查的742家企业中,成立工会组织的仅占31.86%,这些工会组织的谈判、维权能力极度弱化,实际没有发挥出在维护劳动者权益、协调劳动关系上应有的作用.另一方面,维权成本太高.2010年一名小伙子讨要140元工资却惨遭企业报复,最终因失血过多失去右肾,真是赔了夫人又折兵.虽然解决劳动纠纷的渠道还有申请仲裁、向法院提起诉讼等,但都需要花费较高的维权成本.这不得不能让一些工薪阶级的劳动者望而却步,其中不乏有些人失去理智采用较为极端的方式表达心声.

3 对策分析

针对我国的劳资矛盾,提出以下几点解决措施:

3.1 完善法律法规

一方面,要不断完善劳动关系领域内地的法律法规.在产生劳动纠纷时,劳资双方都能够有法可依,采用正当途径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逐渐消除灰色地带,让资方和劳方都不能动歪脑筋去钻法律的漏洞,提高法律的威慑性.另一方面,要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不少劳动者,特别是农村地区的劳动者,因为知识文化水平有限,对法律不够了解.所以要加强法律的普及力度,保护弱势群体的利益,让他们不仅了解法律,了解自身的权利和义务,还要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除此以外,还需要提高双方违法违规的成本,加强惩罚的力度.无论是对企业还是对劳动者,让他们思考利弊关系,意识到一个小小的错误都需要付出巨大的代价,从而不敢为非作胆,从源头上打消他们违法违规的念头.

3.2 政府加强作为

政府在维护劳动关系、解决劳动矛盾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政府要切实履行职能,加强对劳动领域的监管和执法的力度,营造出公平、和谐的市场经济环境.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政府要坚持“以人为本”,既要能够维护企业的利益,也要能保护好劳动者的利益,在努力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中发挥好“调停者”的作用.政府要从大局出发,对自身做好不偏不倚的定位,切不能片面追求经济或是政绩,而忽视民生的发展.同时,政府在完成上级指派的任务时,对分管区域的企业下发相关文件或是通知时,不能只关注结果,更要关注完成的质量,对过程进行严格监控和管理,坚决杜绝形式主义.

3.3 拓宽维权渠道

第一,要建立健全工会制度.首次是加强工会组织的建设,特别是在一些中小型企业或行业中,将分散的劳动者集中起来设立工会,以提高自身谈判能力和劳动者的地位.其次要最大限度的发挥出工会的力量,让工会站在第三方更加公允的角度,来协调企业和劳动者之间的关系.要积极维护劳动者的合法利益,对企业进行监督,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工会还可以借助媒体、政府等力量,扩大自身影响力,大胆、创新工作,做到真正为劳动者造福.第二,要建立健全集体谈判制度.让劳资双方站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定期或不定期的就双方关心的如工资、福利待遇、权利与义务等问题开展集体谈判,最终签订一致认可的集体协议.必要时可由政府部门介入,以提高集体谈判的效率和质量.

3.4 规范企业管理

第一,企业要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按照规章制度的要求招聘劳动者并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告知劳动者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不能有欺骗、隐瞒等现象.第二,企业要建立健全企业内部的管理机制,使企业内部的管理系统化、公开化、透明化,加强民主管理,培育和谐的企业文化.第三,企业加强责任建设,提高管理者的素质,一旦发生劳动纠纷,不可一味逃避责任,要积极配合,树立起良好的企业形象.第四,企业要尊重劳动者,尊重他们的人格和尊严,赋予劳动者更多的话语权,加强对劳动者的人文关怀.

3.5 加强劳动者教育

劳动者要积极的学习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了解法律赋予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一方面,劳动者需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提高自身维权意识.当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既不能忍气吞声,也不可采用极端方式,要学会用正当方式处理问题,运用法律知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劳动者也需要切实履行自己的劳动义务,按照劳动合同上的规定和要求认认真真完成自己的工作,发挥出自身的价值.

〔1〕龚维斌.我国现阶段劳资矛盾产生的原因及对策研究[J].当代世界与社会主义,2005.

〔2〕胡尊亮,何鹏.我国劳资关系的现状与对策分析[J].消费导刊·财经纵横,2008(5).

〔3〕刘群,我国劳资关系的现状、成因及其对策[J].今日科院,2009(11).

〔4〕李琼英,朱力.现阶段我国劳资矛盾的类型、趋势及对策[J].中州学刊,2015(12).

F246

A

1673-260X(2017)05-0083-02

2017-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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