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警察执勤执法中应对袭警的策略分析

2017-03-31 19:31唐剑颜佳平
经济师 2016年9期
关键词:应对意识

唐剑+颜佳平

摘要:文章从交通警察执勤执法过程中袭警案件发生的现状着手分析,总结出交通警察执勤执法中频繁遇袭的原因,提出完善法律法规、建立和谐警民关系、强化交通警察安全防护意识、提高交通警察执勤执法中口头控制能力、加强对交通警察预防袭警战术训练、严厉打击袭警的违法犯罪行为等对策,从而减少交通警察执勤执法过程中袭警案件发生率,构筑安全、有序的执法大环境。

关键词:交通执法 袭警 意识 应对

中图分类号:D9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6)09-087-02

一、交通警察执勤执法遭遇袭警的现状

1.交通警察遭遇袭警的调查数据分析。针对交通警察执勤执法遭遇袭警的现状专门制作了一个调查问卷,调查对象是湖南某市的交通警察,本次调查共发放问卷400份,收回有效问卷385份。据统计,45.16%的交警在执法工作中偶尔会遇到危险情况,27.96%的交警在执法过程中经常遇到危险情况,另有26.88%的交警在执法过程中不经常遇到危险情况;交警在执法过程中遇到的危险情况多数来自群众的人身攻击、肇事者的恶意攻击暴力对抗执法和违规车辆的强行闯卡等,遇到过群众进行人身攻击的交警占67.74%,遇到过违规车辆强行闯卡的交警占67.29%,遇到过肇事者恶意攻击暴力对抗执法的占49.46%,执法时不小心与车辆摩擦撞伤、违法车辆失控、处理交通事故时出现二次事故分别占34.4%、26.88%、26.88%;交警在执法执勤过程中,自身的安全防护意识高的仅占10.75%,较高的占30.11%,大多交警的防护意识一般,占45.16%,还有11.52%的交警安全防护意识较差,2.15%的安全防护意识低;现有的安全防护装备配备,在执勤执法能否满足自身的安全防护的问题上,77.42%的交警有认为不能满足对自身的安全防护,有22.58%觉得能满足对自身的安全防护。12%的交警在执勤执法中携带了警棍、辣椒水等警械,8%的交警在执勤执法中携带了武器。

2.交通警察执勤执法中频繁被袭。在众多警种中,交通警察是遭受暴力反抗与袭击最多的警种之一。交警执勤执法现场通常在一线的高速路上或者在城区卡口在城区道路上,每时每刻都在与驾驶员、车辆直接接触,常常涉及当事人的利益问题,如果在执法过程中遇到驾驶员不理解或者故意抗拒执法,则会发生很多高危的情况,比如2016年3月11日,上海市闵行区交警茆盛泉在处置一辆违章的轿车时,被突然急速转弯的轿车拖行致死,该事件在网上引发轩然大波。3月21日,潍坊市又发生一起强行闯卡致交警受伤事件。在查缉可疑车辆的过程当中就更加容易遭遇暴力反抗与袭击,交警面临的袭警中大部分都是驾驶车辆对警察造成伤害,这种伤害比个人肉体搏斗的伤害大的多,致死率也高得多。

二、交通警察执勤执法中遭遇袭警的主要原因

1.法律法规相对不完善。上海拖行交警致死的肇事者孙某,日前因故意伤害罪被刑拘。而潍坊闯卡致交警受伤的肇事者刘某,因涉嫌妨害公务罪被刑拘。而这两条罪名,都无法体现犯罪嫌疑人对警察这一特殊执法者所造成的伤害。袭击警察的行为大多以“妨害公务罪”被起诉。我国一些业内人士也呼吁应当设置袭警罪。相关资料显示,从2003年起连续12年全国“两会”期间都有代表、委员建议增设“袭警罪”。从整体上看,我国警察的权力不是过大的问题,而是不明确的问题,对警察权力的限制,只能依法进行。社会各界应当树立尊重警察、保护警察与监督警察这三种观念。尊重警察就是尊重国家权威;保护警察就是保护人民自己;监督警察就是监督国家公权力不被滥用。据相关法律介绍,各国在保护警察方面的规定有所不同。例如,在实行大陆法系的国家和地区,例如德国、日本、韩国和我国的台湾及澳门地区,虽然在刑法中规定有妨碍公务罪,但是都没有对袭警行为作出单独的规定。在英美法系国家中,如英国、美国、新加坡以及我国的香港地区,在刑法等法律中规定有袭警罪或在刑法的量刑指南中专门注明将袭警行为作为从重处罚的情节。

2.警民关系相对紧张。由于执法者的执法素养、群众的个人素质、传统文化、执法环境等因素的原因,我国警民关系相对紧张,“仇警”、“丑警”现象频发,社会对警察的工作不了解、不理解,本能地就会对警察持抵制态度,而交通警察作为基层一线单位,在执勤执法中必然与执法对象存在不可调和的矛盾:第一,一些群众对交通法律法规不是很熟悉,交警在进行处理时,群众不理解,容易与交警产生分歧,激化矛盾,轻则辱骂交警,重則动手攻击交警;第二,交警在执法过程中执法不规范,没有坚持文明执法,态度过于生硬,导致执法对象不满;第三,交警在执法过程中对处罚结果不公开、不及时,甚至有一些执法不当的行为,致使群众不满;第四,交警内部管理机制不完善,存在滥用职权的行为,有些违规行为只需口头教育,为了完成任务却进行了更严厉的罚款、扣分等处罚。

3.交通警察执勤执法中安全防护意识差。部分交警的安全防护意识比较差,错误地认为在执勤执法过程中没有什么危险,工作相对简单纯洁,就是抄抄牌、罚罚款而已。很多交警在上路执勤时基本不带防护装备,甚至认为带防护装备太麻烦。一些案例中交通警察在遇到犯罪嫌疑人袭击时没有第一时间进行自我保护,没有迅速地采取有效措施,毫无防备地受到犯罪嫌疑人侵害。装备可以说是交警安全执法的重要保障,现实执法过程中,交警出警执法时的装备配备不齐,一方面由于硬件配备不到位,相关部门公安局后勤管理部门没有及时更新装备,缺乏后勤保障;另一方面因为交警自身忽略器具的重要性,没有完整佩戴装备,导致突发袭警发生无以应对。

4.交通警察现场控制能力不强。新形势下我们群众的法制观念不一定增强,但维权意识是超强的,这就对交通警察的现场控制能力提出了较高的要求。有些小的交通违法行为如果交警处置不当,会从小矛盾升级成为大矛盾,造成群众对交警不满,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甚至爆发群体性事件。如果交警在处置问题时没有注意文明执法,执法准备不充分,执法水平不高,就不能很好地化解矛盾解决问题,反而会将当事人激怒,将矛盾升级,不利于执法过程的继续,不利于问题的化解和处置,还会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伤害。

5.交通警察警务实战能力不足。交通民警作为一个对专业性要求很高的警种,不仅要求能够处置交通违法行为问题,还必须拥有较强的警务实战能力,在紧急的时候敢于“亮剑”。但是实际生活中有些交警大腹便便,跑不动、追不上,打不赢,警务实战能力差,对于实战技巧的运用和理论技术的学习都比较匮乏。现实工作中,由于业务繁忙长期缺乏训练,身体素质和专业技能不强,遇到紧急情况发生时不能很好地处理和应对。

6.交通警察执勤执法过程规范性较差。虽然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交警执法过程,很个别交警不注重法律法规中的细节问题,没有严格依法办事。比如,有些地区对于不系安全带的驾驶人处罚与不处罚是分时间来的,更有甚者是由心情决定的,处罚随意,还有一些交警很少会去注意执法前敬礼、文明用语等细节问题。许多交警不按照《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要求操作,站位不合理、处置不恰当,甚至以身挡车,这些都导致了伤亡的发生。

三、应对交通警察执勤执法中频遇袭警的对策

1.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在遇到辱骂和殴打等袭击行为时,交通警察大多是既不敢还口又不敢还手,也不知道如何去还口和还手,处于一种弱势地位,严重影响交通警察正常执法。因此,必须加大对公然对抗国家暴力的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从法律上加强交警在履行职务时的安全保障,切实保护交警执法权益,维护国家公权力的有序运行。笔者建议:第一,在刑法中设立“袭警罪”,从立法上保护交警人身安全,建立良好执法环境,降低执法成本,减少交警伤亡危险,震慑企图暴力袭击人民警察的违法犯罪嫌疑人。第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切实可行的执法规定,比如《交通警察执勤执法工作手册》,解决交通警察在遇袭时不知如何应对的问题。第三,在一定程度上放宽对交通警察遇袭时使用警械、武器等武力的限制,变通使用武力既要合法又要合理的原则,在遇袭的紧急情况下,只要求“合法”即可,而不用苛求“合理”,消除交通警察因对使用武力后果的恐惧而不敢使用武力的顾虑。

2.建立和谐警民关系。借助电视、广播、报纸和微信、微博等新兴媒体的力量大力宣传警察工作的意义和典型代表,充分向群众解读交通法律法规,让群众理解并积极配合交警的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增强业务工作透明度,树警队良好形象。在执法过程中,警察要注意文明执法,积极争取公众的理解和支持。社会环境层面,对于社会的不正之风,各级政府、交管部门和基层民警应当协同一致,正确对待警媒关系,并加强社会普法教育,提升社会整体法治意识,为交警执法打下良好的环境基础。

3.强化交通警察安全防护意识。“最坏的打算,最好的準备”,战术动作是保障,战术意识是灵魂,要积极提高交通警察职业危机感,充分认识到当前社会治安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强化“危险加一”理论,对危险的发生做好充足准备,在遇到危机时才能够果断应对,减少伤害。首先要克服特权思想,对反抗有心理准备,预见危险才不会手足失措。其次要做好形式评估,想好对策,做到有备无患。然后要充分利用安全防护装备,发生袭警事件时,也能“遇之能战,战之能胜”把伤害降到最低,有效避免和减少无谓伤亡。

4.提高交通警察口头控制能力。正常执法过程中,民警要提高自身口头表达能力,能够用语言让双方当事人冷静淡定,注意提高语言表达能力使用口头调解技巧,弱化并尽力化解矛盾,平复当事人心情。口头控制也可以作为一项重要的训练在日常培训中加强,有关部门也要针对交警这一特殊岗位进行专门的培训,加快队伍职业化建设。只有人民警察的职业化程度高了,职责明确了,才能在有限的警力下把公安工作做的更好,使人民群众满意,同时也使人民警察的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5.加强交通警察预防袭警战术训练。平时多流汗,战时少流血,针对性的学习预防袭警处置技巧和应对手段是交警业务训练必须强化和加强的功课。在掌握好射击、徒手防卫与控制、警械武器使用、盘查与带离等基本功前提下,进行模拟袭警战术演练,战术训练讲究的是谋虑和技巧,需要在平常训练中把袭警案例充分模拟,尽量预测到可能发生的危害和情况,并做出完善的应急预案和对策。将交通警察警务技能训练常态化、制度化,定期考核,将不具备现场执法能力的警察转岗或停岗培训。

6.严厉打击袭警的违法犯罪行为。对侵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要坚决查处,对侵害交警合法权益的暴力袭警行为更要严厉打击,以此震慑犯罪,维护法律尊严,维护执法机关威严。一旦发生民警执法遭到不法侵害的事件,发案单位要在最短时间内上报给110指挥中心和主要领导,保证信息畅通、上报及时。有关职能部门对民警遭到不法侵害的案件要做到快侦、快破,依法严厉打击侵害民警执法的不法分子,保护民警正当的执法权益。同时做好暖心工程对受伤民警进行慰问,积极配合有关职能部门开展调查取证工作,要及时指导发案单位召开案件讲评会,对案件进行分析,总结经验教训,提出相应对策,防止类似侵害案件的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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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湖南警察学院 湖南长沙 410138;衡阳市公安局 湖南衡阳 421000)

[作者简介:唐剑(1974—),男,湖南浏阳人,湖南警察学院讲师,主要从事查缉战术研究;颜佳平(1992—),湖南衡阳人,衡阳市公安局民警。]

(责编:若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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