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金融债权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2017-03-31 10:59戴凌艳
科学与财富 2016年30期
关键词:措施建议企业破产

戴凌艳

摘要:金融是衡量国家综合实力的一个重要因素,而与金融息息相关的金融债权更是社会经济发展中的重头戏。金融债权广义地概括为金融机构和借款的企业两者之间关于权利和义务的信用关系。金融债权的发展可以从侧面反映出一个地区或者是国家的金融发展环境与相对应的法制情况,也能间接的反映公民素质。如今我国的金融债权管理中仍然存在很多问题,比如企业逃废、管理制度尚未得到具体落实,金融机构管理松散等。本文主要分析了如今金融债权管理中凸显的问题并据此提出相关的解决措施。

关键词:金融债权管理;企业破产;法律缺陷;措施建议

近年来,国家经济随着一系列政策的放开与实行发展势头一片大好,特别是中小企业的发展在整个金融业的蓬勃发展起到中流砥柱的作用,但是随之也滋生出一系列的金融问题。金融债权管理方面问题层出不穷,除此之外银行等金融机构的管理不善也暴露出诸多短板,这对于社会经济发展来说是一个巨大的阻碍,因此如何解决金融债权管理是经济发展中至关重要的一步。

一、金融债权管理中的问题

(一)企业逃废

企业逃废债务主要是指企业通过改制的方式逃脱银行债务。关于逃废的原因可以归结于以下几条:

(1)制度法规不完备,对于一些恶意的逃废行为我国并没有出台相应的管理办法,没有一个行之有效的法律制裁体系。这样往往让一些不法商家钻空子触碰灰色地带。

(2)关于企业的破产程序仍然还存在很大的漏洞,不成熟的破产体制让很多企业上演瞒天过海的手段实现逃债的目的。至于破产前是否按照有关部门的程序准备,审计是否合格,是否进行了资产转移等问题都没有得到严格的审查。

(3)地方保护主义加上企业自身管理缺陷等因素也是不可忽视的一个原因。一些企业在改制过程中没有一套规范的操作体系,对于本身的经营不善寄希望于“合法逃债”的改制,这种阳奉阴违的做法缺少了法律的束缚从而演变成企业之间的“潜规则”。除此之外还有地方保护主义,一些地方政府认为企业的财政缺空政府应当给予补助,改制逃废可以理解,还有的则是想要寻得一方安宁,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正是由于政府部门的出面干预使得债权管理工作举步维艰。虽然银行对于企业的逃废问题进行严厉打击,但是从统计数据中可以看出目前改制企业的逃废债务问题仍然十分突出,打击力度很大,但是效果并不明显。

(二)地方政府意识薄弱

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地方政府虽然对于金融发展的重要性有一定的认识,但是却没有真正认识到金融的核心价值。对于地方企业的恶意逃废行为所带来的不良影响没有一个清醒的认知。很多地方政府认为,企业经营不善所亏空的钱、欠政府的钱就是他们欠国家的钱,因此对于企业的逃废问题总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而这一做法与银行维权是完全相悖的,对于银行工作的开展是非常大的阻碍。政府考虑就业问题考虑社会的稳定,对于企业逃废的默认极大地损害了银行的合法权益并且这样做无异于干涉司法公正,对于一些企业来说助长了不良风气,使他们更加有恃无恐,从长远来看政府的这种做法无异于饮鸩止渴对于经济发展也是极大的隐患。

(三)企业管理制度未完善

这里所说的企业管理制度主要是指企业改制方面的制度。关于改制很多企业都缺少一套规范的程序,特别是对中小企业来说,由于各项制度的不健全在企业的运营出现状况时,很多企业选择“合理破产,合理改制”进而达到逃废的目的,操作过程中债权部门没有得到具体的债权实施保障,而且通常来说在企业进行改制时通常将大量的精力放在如何“投机取巧”上,对于改善管理或者是转换机制这些积极措施上关注较少。如此一来,企业改制问题就像是陷入了死循环,这种主观故意逃废行为加大了银行的维护债权的难度,而这种非健康畸形的发展模式对于金融债权管理来说是亟待解决的问题。

(四)相关法律制度的缺失

对于金融债权管理中出现的种种问题,司法方面的缺失绝对是重要“助力”。虽然依法收贷在解决不良贷款方面降低了风险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是整体效果差强人意。究其主要原因还是法律法规的不健全,缺少对企业恶意操作的制裁。当银行拿起法律武器争取利益时通常因为司法的缺失而难以执行,或者说是执法不力,通常来说最常见的结果就是“赢了官司输了钱”,虽然得到公平审判,但是落实到执行阶段,法院的判决书就变成了一张白纸,正是这种司法上的缺失让很多企业抱着侥幸心理,从而影响金融业整体的健康发展。

(五)自身机制存在漏洞

虽然我国经济发展迅速,但是在金融业内一些国有的投资公司仍存在很多问题。很多投资公司对于自己的定位仍然是政府的职能部门,而且本身的管理机制相对落后,经营方面较为松散,对于市场信息的适时把握缺少灵敏度,很多业务缺少事后的跟踪服务。正是由于种种陋习给一些企业带来可乘之机,一旦发生企业逃废问题,由于各种因素的施加比如担心行政干预,擔心外界对此的评价等常常选择“打掉了牙往肚子里咽”。

(六)社会金融机构中介操作不规范

目前在市面上有很多的金融机构但是却鲜有人去探究它们的存在是否合理或者是否有资格。有很多中介机构都是不具备资质的,甚至没有职业道德素养,常常因为一点小的利益进行不同程度的主观操作,或者是做一些违法乱纪的行为,从而给某些人提供了“便利”。

二、改善金融债权管理的措施与建议

(一)当地政府部门改变观念增强宏观意识

当地政府和党的有关部门在每个地区都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它们的一举一动都切实关系着当地百姓生活、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两者应该做好协调工作,充分认识到金融的核心角色。使金融债权得到合法保护从而保障金融业的健康平稳发展。除此之外银行金融部门也要积极的和有关部门进行实时沟通,对于平时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寻求政府的帮助,在工作方面争取得到政府的支持与理解。此外政府部门也要做好平时的宣传教育工作,定期对当地企业开展相关的主题会议,不能让企业抱有侥幸心理,树立起宏观意识。只有政府部门意识到自己的角色,转变观念才能做好自己的桥梁工作,保证当地经济的快速健康发展。

(二)加大立法力度,加快立法进程

想要在根本上对金融债权管理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治理,必须从根源抓起。加快在此方面的立法进程。在有关金融案件的处理中,应该加大执行力度,提高具体的执行效率。以往拖泥带水的操作流程必须摒弃。与此同时,一般来说这种金融案件所花费的诉讼费比较高昂,因此有关部门应该对此进行扶持,适当的降低或者是减免诉讼费用,以此尽可能最大限度的保全成本。对于抵押的财物,金融部门也要做好监管工作,防止被不法分子进行财产转移或者是其他的违规操作行为发生。

(三)金融行业间做好信息共享,加强合作

在信息共享的时代下,金融业也要充分利用资源,实现信息的共享。特别是不同的金融机构之间要加强联系,成立当地金融机构联盟,对一些恶意逃废企业要加强联合制裁的力度,并且对于内部信息的泄露也要制定具体的惩处机制,对于一些抵抗制裁的企业地区之间相互通报,增加其曝光度,真正实现本身的自律作用。

(四)金融机构时刻把握企业动态

金融部门想要尽量避免损失,在平时的工作中必须要尽可能的参与到企业的运行中,特别是当企业进行改制时,通过自身的参与能够时刻把握企业发展方向和具体的运作,从而对于自身维权起到一定作用,不至于错失最佳时机。

三、结语

金融债权管理中凸显出来的问题很大程度上反映出当前阶段我国经济发展中的弊端,想要解决这些问题必须多管齐下,政府,社会,企业以及金融机构需共同努力,加快金融债权管理问题的解决,以及信用体系的创建,提高经济发展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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