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上市公司财务舞弊案例分析

2017-03-31 05:34雷斌
时代金融 2016年36期
关键词:上市公司财务风险

雷斌

【摘要】本文试图通过使用财务舞弊理论对国内外财务舞弊案例进行分析,对其舞弊因素(包括舞弊手法、舞弊机理等)进行分析。我们归类出上市公司财务舞弊案例类型,寻找各类案例的成因,提出抑制财务舞弊行为的对策。

【关键词】上市公司 财务风险 舞弊案例

一、国内财务舞弊案列分析

万福生科公司成立于2003年,主要致力于从事稻米精深加工系列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万福生科公司通过八年的发展,已经逐渐发展为南方最大的循环经济型企业。2011年11月万福生科公司在创业板上市,而在2012年万福生科公司(湖南)农业有限开发公司就受到湖南证监局的调查通知。随后,2013年公布万福生科在2008~2011年存在财务虚假现象,并对其进行惩罚。

万福生科的舞弊手法有三种。第一种是虚增收入,万福生科虚构假客户、假合同和假收入,利用虚假收入欺骗投资者。第二种手段是隐瞒重大事项。第三种是虚增公司的资产和利润,万福生科公司与中磊会计师事务所合作,让中磊会计师事务所为该公司的财务报表作假,披露虚假的财务信息。

紫光古汉成立于1956年,前身为湖南衡阳中药厂,1996年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主要经营范围包括销售医疗器材、提供相关技术转让服务等业务,在医药行业有比较高的知名度。2009年,公司因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被湖南证监所立案调查。2013年紫光古汉公司发布声明,公司因为多年虚构营业业绩被中国证监会处罚。

该公司的舞弊手法无非三种。第一种是虚增收入、成本和虚减费用。第二种手段是紫光古汉公司与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互相合作,在利益的诱惑和驱使面前,致使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方面失职。第三种手段是在公司持续亏损的情况下,虚构和隐瞒了多项的关联交易,其中就有虚构了紫光古汉公司和湖南紫光药业公司的交易,隐瞒公司和衡阳中药公司的交易。

云南绿大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身是云南河口綠大地实业有限公司。成立于1996年6月,2001年3月以整体变更方式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于2007年12月2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成为国内绿化苗木行业首家上市公司,云南省首家民营上市企业。2010年3月因涉嫌信息披露违规被立案稽查。证监会发现该公司存在涉嫌“虚增资产、虚增收入、虚增利润”等多项违法违规行为。2011年3月17日,绿大地创始人兼董事长何学葵因涉嫌欺诈发行股票罪被捕,自此股价一路下跌,半年多跌幅超过75%。

上市之前,绿大地公司通过一系列造假手段来谋求上市。2004年2月,绿大地购买马龙县旧县村委会土地960亩,金额为955.20万元,虚增土地成本900.20万元。2005年4月,绿大地购买马龙县马鸣土地四宗,共计3500亩,金额为3360.00万元,虚增土地成本3190.00万元。2007年1~3月,绿大地对马鸣乡基地土壤改良价值虚增2124.00万元。上市之后,绿大地公司仍然没有停止虚增资产的脚步。后经司法机关鉴定,绿大地购马龙县月望乡9000亩土地使用权价值虚增8370.00万元,虚增购建月望基地灌溉系统 3438.02万元。虚增林地使用权价值10407.06万元。

在上市前的2004~2007年6月,绿大地使用虚假的合同、财务资料,虚假苗木交易销售,编造虚假会计资料或通过其实际控制的公司将销售款转回等内部交易手段,营业收入虚增达到2.96亿元。上市之后,绿大地公司因为业绩上的压力,如法炮制,又虚构收入2.5亿元。

绿大地先后共计注册过35家关联公司。这些关联公司有的是绿大地收购过来的公司,如鑫景园艺;有的是在绿大地公司员工不知情的情况下,使用公司员工的身份证去注册的公司。通过实际控制的云南红星投资有限公司、昆明晓林园艺工程有限公司等35家公司,绿大地通过资金循环的方式,编造自己所需要的财务数据。

二、我国上市公司财务舞弊危害性分析

影响股民及持股机构的投资收益和决策。虚增收入和隐瞒重大事项类舞弊行为的发生,对股民和持股机构的投资收益和决策产生负面影响。我国应该加强在这一方面的治理,为这些公司提供一个稳定的发展空间和机会,对于证监会也应该加强管理,加强证券市场管理,完善相关的政策。企业内部也应该从这次的事件中积极吸取教训,管理层应转变自身的价值观,树立正确的价值感,加强企业内部控制,构成企业良好的思想、文化环境。

影响会计师自身及相关公司的正确成长与发展。会计师事务所合作与子公司关联交易舞弊行为的发生,对会计师自身和相关公司的正确成长与发展产生了负面的影响。我国相关的部门也应该加强对外部因素的监督和管理,从而由外治内,尤其是会计师事务所应该约束自身,不能被短息利益蒙骗眼睛,严守自身的义务和职责。做好企业自身的相关工作,只有把自己做好了,才能立足于社会,造福社会。

公司内部结构治理问题的舞弊行为的发生,对有关公司的发展、声誉和威望产生了负面影响。绿大地欺诈发行股票案更具“典型性”,最主要的特征是多种群体博弈其中。除了发行人及其高管外,中介机构、地方政府部门、司法部门等纷纷卷入。公司股权过于集中,不利于公司的发展,公司治理框架不完整,导致公司的不健康发展。外部的审查机关不负责任,不尽职尽责的调查绿大地的相关材料。当地政府的包庇和保护,还有给与的助推力,都增加了绿大地造假的胆量和能力。对社会产生了巨大影响,影响了公司的声誉,外部审查的声誉,损失了诚信,对有关公司的声誉有所影响。

三、治理我国上市公司财务舞弊的措施

通过对上述国内外的财务舞弊案例的分析,我们不难看出,大致有四个相同的因素。第一,都有会计师事务所的外部帮助和内部会计人员的协助,为公司的舞弊提供了虚假的财务信息和财务报表;第二,是公司内部控股股东和高层都同意采取或者实施财务舞弊手段,内部控制乏力,公司结构治理不善;第三,内外部审计不力,审计的单位或者职员没有尽职尽责的履行审计职责;第四,公司虚构、隐瞒与子公司的关联交易或将债务转移都子公司,虚构收入、成本、利润和虚减费用等,用以伪造出一份良好的虚假公司财务信息。

为此,我提出几点方式方法,希望可以有效地解决以上的问题。首先是改革财务责任制度,防止舞弊行为的发生。聘用具有较高专业技能和高尚职业道德的人员,以提高服务质量,树立中介机构的信誉。要落实审计质量控制准则,评估舞弊对其他方面的影响,发现了舞弊及时处理。其次是全面加强相关管理,防范财务舞弊行为的发生。要针对公司与会计事务所以及会计人员以利益为纽带相互勾结,帮助公司提供虚假的财务信息和财务报表。针对公司与子公司的种种舞弊现象和公司的虚构现象,这点需国家及相关部门帮助,需要他们加强对上市公司以及其子公司的治理、管理和防范。最后是严格执行政策严防公司内部滋生舞弊。

针对公司控股股东和高层参与或者支持财务舞弊的,一方面要加强处罚力度、惩治程度,用正确的方法治理和发展公司;另一方面要加强对我国上市公司的标准要求及内部教育,用高标准、高要求来對待上市公司,构建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加强公司内部严守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政策的思想道德教育。针对审计不力,不守职责的现象。还要重新设定政绩考核制度,改变单一的以经济指标衡量政绩的模式,要努力维护市场竞争环境的公平性。

四、结论

财务舞弊害人害己,不仅仅是上市公司的长久发展不能靠这种手段,非上市公司也不能使用这中手段,这是为了保障公司的财务安全与健康。不隐瞒财务的真实性、审计的结果可以公正透明、不虚假捏造就是安全与健康。防止和治理财务舞弊要依靠政府牵头和出面,加强相关方面的治理与惩罚,但也要加强相关方面的教育与培训,让企业树立一个正确的发展思想,给相关的中间企业也树立一个正确的思想观念,不为利益徇私勾结。同时还要完善市场,为企业营造一个良好的上市环境,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这不仅仅是惩罚,还是保护上市公司的自身利益。在完美的法律制度,也管不住人自身的贪婪,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及管理层不能为个人利益而伤害公司的利益,要加强自身的思想道德建设和认识水平,也要加强公司的治理,不仅自己做到不要舞弊,还要让公司的员工也不敢舞弊,让人人远离舞弊。

总而言之,针对上市公司的财务舞弊行为,只要政府、上市公司及相关企业自身努力,不为利益诱惑,企业的财务舞弊现象就一定能得到改善或者抑制,企业也就可以做到财务的安全与健康。

参考文献

[1]李金峰.《上市公司财务舞弊的机理研究》.(经济与管理出版社)2015.

[2]胡明霞.《上市公司财务舞弊案例分析——基于舞弊三角理论的视角》.(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2015.

[3]梁杰.《财务报告舞弊甄别研究》.(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2.

[4]黄世忠.《会计数字游戏——美国十大财务舞弊案例剖析》.(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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