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场轰动全美的代孕婴儿“M”案

2017-04-07 22:19俞飞
方圆 2017年6期
关键词:监护权伊丽莎白威廉

俞飞

1981年成立的纽约诺尔·基恩不育中心,专门为求子心切的不育不孕夫妇提供商业代孕法律服务。1985年2月5日,两对新泽西夫妇来到中心签署代孕合同。谁也没有想到,这两个家庭日后会卷入全美第一起代孕官司中

一篇呼吁代孕合法化的文章《生不出二孩真烦恼》引发一场沸沸扬扬的大讨论。在《人民日报》发起的微博投票中,81%的参与人不支持。而医学网站丁香园发起的微博投票中,77%的参与人坚决反对代孕合法化。

近日,参加全国两会的全国人大代表、中华女子学院教授孙晓梅建议就代孕问题广泛征求各界的意见,“是不是可以专门制定一部协助生育方面的法规,对‘代孕的概念,在什么情况下‘代孕是合法的,什么情况下违法,谁来监督,包括法律责任等方面作出详细的规定?”

放眼域外,商业代孕兹事体大,血缘、情感、金钱交织,涉及伦理、法律、社会等一系列问题,上演了无数的悲欢离合。三十年前,那场轰动全美的代孕婴儿“M”案,或许能带给人们更多的启示……

商业代孕还得找律师

美国代孕的故事要从头说起。1976年密歇根州律师诺尔·基恩勇于吃螃蟹,第一个进军商业代孕法律服务领域。1980年,他起草了有史以来第一份商业代孕合同。《华盛顿邮报》在其去世后的讣告中,称赞他为“代孕之父”,一手催生600多名代孕婴儿来到人间。

1981年成立的纽约诺尔·基恩不育中心,专门为求子心切的不育不孕夫妇提供商业代孕法律服务。1985年2月5日,两对新泽西夫妇来到中心签署代孕合同。谁也没有想到,这两个家庭日后会卷入全美第一起代孕官司中。

一方是家住砖墙镇的垃圾车司机理查德和老婆玛丽,两人早年辍学结婚,此后12年,饱尝搬家、失业、分居一系列艰辛,甚至靠政府福利维生。贫贱夫妻百事哀,产下一子一女后,玛丽同意丈夫做了结扎手术。1984年3月,看到报纸上刊登的不育中心商业代孕广告,一心赚钱养家的玛丽决定应征。

反观医生夫妻威廉和伊丽莎白,那可真是货真价实的“人生胜利组”。同为名校密歇根大学高才生,双双进入医学院深造。体谅妻子作为住院医师工作繁忙,身为犹太家庭独生子的丈夫同意推迟要孩子。婚后11年二人事业一帆风顺,收入丰厚。此后又从纽约布朗克斯区乔迁至新泽西最适宜居住的小镇特纳夫莱,多少人羡慕嫉妒恨。

美中不足的是,伊丽莎白患上动脉硬化症,生孩子风险不小。让一心想要孩子的威廉情何以堪。收养孩子的话,法律程序繁琐,等待时间漫长。难道这一辈子就不能有个属于自己的孩子吗?

天留一线生机,医学知识丰富的威廉夫妇求助于诺尔·基恩不育中心。翻开一大叠候选代孕女性照片,威廉夫妇不约而同地一指——就是她了!

代孕合同白纸黑字,“(合同)唯一的目的是使威廉和他不孕的妻子有一个与威廉有血缘关系的孩子”,理查德同意合同的“目的、意义和条款”,同意妻子玛丽接受威廉的精子进行人工授精,“放弃对孩子直接的监护权”,并“放弃他的抚养权”。

玛丽同意用自己的卵子接受人工授精,孕育并分娩婴儿,但不形成“母子关系”,把孩子及她对孩子的抚养权让给威廉。她还放弃了做有关流产决定的权利,威廉有权要求她接受羊膜穿刺检验,如果发现胎儿存在先天或遗传异常,她将“按照威廉的要求做掉胎儿”。此外,理查德夫妇“同意冒一切风险,包括死亡的危险,这在胚胎、孕育和生产过程中都是可能出现的情况”。

合同规定苛刻:如果玛丽在怀孕前4个月流产,威廉仅支付必要的医疗费用。怀孕5个月后流产,玛丽可获得1千美元补偿。孩子生下后,威廉同意经由不育中心支付给玛丽1万美元。合同强调这是“服务和花费”的补偿,不应该“理解成是终止抚养权的费用或换取放弃抚养权的费用”。

值得注意的是,伊丽莎白既不是合同的一方,而且合同也未提到她的名字,但理查德夫妇同意“假如威廉在孩子出生前死去,孩子由伊丽莎白抚养”。

代孕母亲拒绝交出孩子

1986年3月27日,28岁的玛丽于医院顺利产下一女。看到新生命的降临,她欣喜万分。但真要把怀胎十月的女儿,交给威廉一家,那就意味着一辈子的分离。

为母则强的她发誓,绝对不会为金钱放弃自己的孩子。她拒绝接受1万美元,当晚便把她带回了家。3月30日复活节星期日,威廉夫妇千方百计把孩子抱走。当天嚷着要自杀的玛丽就把孩子抱了回去,“我永远不会放弃女儿”。

威廉夫妇大吃一惊,决定采取强制措施执行代孕合同。警察第一次敲门时,玛丽拿出女儿的出生证明,警察两手空空离去。待到警察第二次再来敲门的时候,玛丽连忙从一扇开着的窗户把婴儿递给丈夫,一起逃到佛罗里达州。

同年7月,一个私家侦探查到玛丽的下落。威廉夫妇向法院起诉,要求冻结玛丽一家的银行账户,发出逮捕令。两家人争夺一个婴儿的法律大战就此开始。

1987年1月5日开庭,新泽西州哈维法官任命洛兰做婴儿的临时监护人。鉴于威廉将女孩命名为梅丽莎,玛丽则称呼她为萨拉,法庭为保护隐私,称之为“Baby M”。法庭上,双方律师攻防激烈,雄辩滔滔。

威廉夫妇的律师斯科罗夫说:“法庭上要解決的问题是合同应不应该履行的问题,玛丽同意给威廉一个有他自己骨血的孩子。”他接着解释说伊丽莎白的多发性硬化“是她不能生育的实际因素,因为怀孕会使她的健康冒极大的危险”。

玛丽的律师哈罗德反驳:“威廉夫妇不想自己孕育孩子的唯一理由是伊丽莎白有一个不想放弃的职业。她的多发性硬化只是轻度的。在这个案子之前,她从来没有做过诊断。我们来到这里不是因为伊丽莎白不孕,而是因为有一个女人站起来说有些东西是金钱不能买的。”神经病学家杰拉德作证:伊丽莎白“如果有病的话,也是很轻很轻很轻的病例”。

婴儿监护权的归属,成为争论焦点。斯科罗夫认为根据合同规定他的当事人对孩子有排他性的权利,因为这将符合孩子的最佳利益:“如果在全美国有这样一个例子,联合监护不可能,探视权不可能,父母权利不可能,那这个案件就是这个例子。”

“尊敬的法官先生,根据合同原则及子女最佳利益原则,你必须终止玛丽的权利,允许伊丽莎白收养这个孩子,允许威廉夫妇做梅丽莎的父母亲。”律师结辩陈词。

临时监护人洛林作证曾咨询了三位专家(社会工作者朱迪斯博士、心理学家大卫、精神分析学家马歇尔)的意见。三人建议法庭把孩子的监护权给予威廉夫妇,同时否定玛丽的探视权。“他们的调查研究对我的影响很大,我同意他们的意见。”

轮到伊丽莎白出庭作证,玛丽的另一个律师兰迪质问:“你是否关心把孩子从玛丽身边带走会给孩子带来什么影响?”她回答:“我知道这对玛丽而言很无情,但符合梅丽莎的利益。”兰迪追问:“我想你会这样认为,如果玛丽收养这个孩子,你不想去探视。”她回答:“对,我不想探视。”

一审认定契约有效

见法庭辩论形势不妙,威廉夫妇的律师斯科罗夫抛出撒手锏——玛丽是个不称职的母亲。她曾带着婴儿逃到加利福尼亚,躲藏了一段时间。“从这件事可以看出她是一个不稳定的人。”

斯科罗夫在法庭上放了一段威廉和玛丽之间的电话录音。威廉:“想要回我的女儿。”玛丽:“我也想要她,我们怎么办,把她切成两半?”威廉:“不,不,我们不能切成两半。”玛丽:“你想让我,让我杀了自己和这个孩子不成?”威廉:“不,这是我首先把孩子给你的原因,我不想让你自杀。”玛丽:“我已经给她喂了四个月的奶。她跟我连在了一起,我跟她睡在一张床上。她甚至自己不能睡觉。孩子又哭又闹找妈妈的时候你怎么办?”

录音当中,威廉提及合同:“我会做她的父亲。你是签了合同的。”玛丽则嗤之以鼻:“忘掉那合同吧,我现在就告诉你,我宁愿和她一起死掉也不能让你带走她。”

第二天玛丽出庭作证。兰迪问:“如果你没有得到萨拉的监护权,你想去看她吗?”她脱口而出:“会的。我是她妈妈,不管法庭让我一周见她两分钟,还是两小时,抑或两天,我是她的妈妈,无论如何我想见她。”

儿童心理学家索尔克博士为威廉作证:“我首先要说,我没有看见有任何的父母权利存在。合同规定玛丽提供子宫进行人工授精以换取1万美元。我的感觉是无论在结构上还是在功能上,威廉夫妇作为父母角色的取得都是通过代孕子宫而不是代孕母亲获得的。”

精神分析学者马歇尔出庭作证,认为威廉夫妇应该得到监护权。“玛丽有边缘性人格混乱,把孩子从窗户递出去是一种无法预期的冲动行为,正是这种混乱的证明。”连玛丽染她那过早白了的头发,也是“自恋人格混乱”的证据。

女精神分析学家希尔沃曼博士拍案而起,为玛丽飞往佛罗里达等“疯狂行为”辩护。“玛丽的反应是任何一个亲生母亲都会做出的反应,她正在遭受痛苦、折磨。而亲生母亲和孩子的情感联结非常非常强大,难以割舍。”

本案唤起美国民众高度关注。广大女性义愤填膺,站出来为玛丽作证,说她是一个称职的母亲。女演员梅丽尔·斯特里普和作家苏珊·桑塔格等121名著名妇女发表公开信,批判马歇尔等男性“专家”的谬论。这封信的标题是《根据这些标准,我们都是不合格的母亲》。信中要求“法律界人士和陪审员应该认识到母亲不需要完美以‘配得上拥有自己的孩子”。

在代表玛丽做总结陈述的时候,哈罗德律师再一次指出伊丽莎白并非不孕。他指出只有在“实际抛弃或虐待孩子”的情况下,法律才允许终止父母的权利。他预言,一个支持该代孕合同的裁定会导致“一个阶级的美国人剥削另外一个阶级的美国人。总是一个环卫工人的妻子为一个儿科医师生儿育女”。

1987年3月31日一审判决出炉,哈维法官判决:代孕契约有效,被告玛丽的亲权终止,必须停止给婴儿喂奶。婴儿判给威廉夫妇,玛丽每个星期有两个小时的探视时间,且必须在“隐蔽的严格监控的环境下,以避免冲突或伤害”。法官接着把伊丽莎白带到他的办公室,主持了收养婴儿的仪式。

合同无效,但监护权不再

一审判决引发民意强烈反弹。代孕是生意?孩子是商品?子宫是制造商品的机器?不孕夫妻的无奈?代孕妈妈的可悲?金钱与交易、道德与法律、医学与伦理,好不纠结?电视节目里,女权人士、律师和哲学家激辩不休。

本案涉及的阶级问题无法回避。威廉夫妇反复强调他们的经济状况对抚养女婴有利,玛丽的丈夫只是个垃圾车司机。但玛丽反驳说母爱才是最重要的,自己一审律师费已花去25万美元。

1988年2月2日新泽西州高等法院推翻一审判决,裁定因违背公共政策,代孕合同無效,恢复玛丽的亲权,取消伊丽莎白对孩子的收养权。法官罗伯特发表法庭一致意见:“我们不了解,也不能想象还有其他案件,一个完全称职的母亲要放弃或许是永远放弃她新生的婴儿,而且因为她不愿意放弃就说她是一个坏母亲。”

“这就是在出售一个孩子,至少是在出卖一个母亲对其孩子所拥有的权利。这一合同完全背离本州法律的目的:它未顾及收养的恰当性,即导致母子/女分离。而这一切都是为了金钱!利益的动机支配、渗入并最终控制了这一交易。必须明白,在一个文明的社会,有一些东西是金钱不能购买的!”

在宣布代孕合同无效后,法官们把这起官司归为“自然父亲和自然母亲”之间的争议,两人有均等的权利。考虑到孩子最佳利益(玛丽已同丈夫离婚,改嫁他人),家事法院把孩子的监护权判给威廉,但允许玛丽享有广泛的探视权(无监视,不受打扰)。

1989年,玛丽推出书籍《一个母亲的故事:Baby M案的真相》。而截止到1992年,全美17州通过立法限制商业代孕合同或宣布其为非法。

书中披露,少女时代,梅丽莎常常去见玛丽。“如果我不咬指甲的话,妈妈你可不可以戒烟?”威廉一家重视隐私,从不公开梅丽莎的照片。

2004年,成年的梅丽莎与生母玛丽的亲权自然终止,伊丽莎白正式完成收养手续。接受记者采访时,梅丽莎表示:“我非常热爱我的家庭,很高兴有他们的陪伴,最终和他们在一起。他们是我在这个世界上最好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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