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将打造新型职业农民队伍,经认定发证的职业农民可享受扶持政策

2017-04-07 22:29
党的生活(黑龙江) 2017年3期
关键词:城镇职工农场主社会保险

近日出台的《关于加快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我省将打造一支适应现代农业产业发展需要的新型职业农民队伍,到2020年,培养出一大批现代青年农场主,使新型职业农民总数达到10万人,经认定发证的职业农民可享受相应扶持政策。

《意见》提出,引导农民走上职业化发展道路。给他们评审级别资格,“留住”农业发展的领路人。

《意见》要求,以专业大户、家庭农场主、农民專业合作社带头人、农业企业负责人等生产经营型职业农民为重点培育对象,兼顾专业技能型、专业服务型职业农民及返乡涉农创业者、退役返乡军人、“农二代”等农业后继者,让真正从事农业生产、迫切需要科技的农民优先接受培育。鼓励引导大中专学生投身现代农业,成为现代农业建设的新生力量。

《意见》强调,对知识技能水平、产业发展规模、生产经营效益、经营管理能力等方面符合认定条件和标准的认定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认定为新型职业农民,经培训合格后由县级以上(含县级)政府或授权的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新型职业农民证书。经认定发证的职业农民可享受相应扶持政策。

《意见》指出,各地要优先支持承包地向新型职业农民流转,并在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各类农业补贴、科技示范项目及各类产业项目上予以倾斜。有条件的地方要积极探索新型职业农民以组织的形式参加城镇职工养老、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后,享受与城镇职工同等的社会保险待遇。

(消息来源:《黑龙江日报》;如欲了解详情,请进入本刊微信公众号,在对话栏输入关键词“职业农民”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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