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醒世姻缘传》名词性四字格词语的语法功能

2017-04-08 21:54梁召文
中国校外教育(上旬) 2017年1期
关键词:谓语定语宾语

梁召文

四字格词语在汉语语言史上一直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从《易经》《诗经》中的大量出现,到后来的骈体文、四言诗,可以说,汉语的四字格形式在语音、语法、词汇、语用等各个方面都对汉语产生了极为深刻的影响。

名词性四字格词语语法功能《醒世姻缘传》四字格词语的语法功能,是指其在各层语法结构中所承当地语法地位,所充当地语法角色,所表现地语法特征,也就是通常所说地句法功能。下面我们主要讨论《醒》中出现的名词性四字格词语的语法功能。

一、作主语

主语是句子陈述的对象,是执行句子的行为或动作的主体,说明是谁或什么。表示句子说的是“什么人”或“什么事”,在句中经常与谓语组成主谓结构一起出现。一般是主语在前,谓语在后。《醒》中的名词性四字格作主语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一)作施事类主语

表示句子中谓语动词所表示的动作行为发出者的词充当地主语就是施事主语。例如:

(1)虽是麻从吾干了这件刻薄事,淮安城里城外,大大小小,没有一个不晓得唾骂的。(第二十七回)

(2)从古至今,悍妻恶妇凌逼汉子,败坏娘家的门风,从未有这般希奇古怪之事。(第七十四回)

上例(1)中的“大大小小”是“大大小小的人”的省略说法,其实指的是淮安城内外所有的人,是谓语“唾骂”这个动作的直接发出者;(2)中“悍妻恶妇”是对不守封建社会的“妇道”的泼辣、凶悍的妇人的通称,是谓语“凌逼”这个动作的直接发出者。

(二)做受事类主语

表示句子中谓语动词所表示的动作行为承受者的词充当地主语就是受事主语,就是说,在意义上,主语是被动者。例如:

(3)杨古月来到房内,笑说道:“二位害相思病哩!为甚么才子佳人一齐不好?”(第三回)

(4)这些囚妇见珍哥如此势焰,自从他进监以来,那残茶剩饭,众婆娘吃个不了,把那几个黄病老婆吃得一个个肥肥胖胖的。(第十四回)

上两例中的“才子佳人”、“残茶剩饭”分别是后面谓语“不好”、“吃”的承受者。

(三)作存在类主语

雷涛先生说:“我们认为,存在句是表示什么地方存在着什么人或物的句子类型,常出现在环境介绍、背景描写之中。它纯客观地点明人或物的存在,说明人或物‘存在这一事实,而不是着重在说明这些人或物的动作行为,与叙述动作行为的一般动词谓语句不同。”这些名词性四字格词语基本上都是表示事件或事物的名词。如:

(5)秦继楼说:“宾梁有甚么分付,俺没有不依的;可是这一年家,大事小节,不知仗赖多少,正没的补报哩。”(第三十四回)

(6)这般不义之物,况又不多,能得济人甚事?(第九十二回)

上两例中的“大事小节”“不义之物”分别是表示事件或事物的存在主语,而且并没有出现现代汉语存在句中的那些标志性词语,这是与现代汉语明显不同的地方。

二、作宾语

(一)作动词的宾语

1.作受事类宾语

这里所说地受事宾语是指谓语动词所发出地动作行为直接支配或关涉地对象,包括动作的承受者和动作的对象,是最典型的一类宾语。例如:

(7)那些囚妇都送到墙下说:“这些年,自有他进监,都吃他的残茶剩饭,不曾受的饥饿。”(第四十三回)

2.作处所类宾语

这里所说地处所类宾语是指由动词和表示处所的宾语所构成的“动词+处所宾语”式语义结构,动词和宾语之间具有动作和处所的深层语义关系。例如:

(8)喜得名胜之地,多有良医,请入来诊视脉息,知是中了砒霜毒,即时杀了活羊,取了热血灌下,又绞粪清灌去,方才吐出恶物,幸得不死。(第八十八回)

3.作存在性宾语

这里所说地存在宾语是指在存在宾语句中,谓语动词只表示它后面宾语的存在、有无、多少等。句子也可以无谓语,主语也可以是形式上的主语。例如:

(9)一个说“我题的此门小姐,真真闭月羞花,家比石崇豪富。”(第十八回)

4.作判断类宾语

这里所说地判断宾语是指用在判断句中判断动词后的名词性四字格宾语。例如:

(10)下面虽然不是三寸金莲,却也不是半朝銮驾。那一时,别人看了计氏到也是寻常,晁大舍看那计氏却是天香国色。(第一回)

(二)作介词的宾语

名词性四字格词语作介词的宾语可以说是其天生具备的能力。下面就结合书中实例讨论。

1.作对象类宾语

介宾短语中的对象宾语是指跟在介词后,用来表示动词所表示的动作行为所关涉的对象。充当这类宾语的四字格词语主要是指人名词。

2.作处置类宾语

这里所说地处置宾语是指四字格词语和它前面的介词所组成的介宾短語位于动词前,构成处置式,介词引进的是动作行为所处置的对象,动词表示把宾语如何处置。

3.作时间类宾语

这里所说地时间宾语是指在介宾短语中,介词引进地宾语是与谓语动词所发出地动作有关的时间,通常用来表示动作发生的时间。

三、作定语

《醒》中的名词性四字格作定语,与它后面的中心语组成“定中”结构,意义内容很丰富。根据其在句中的作用可以分为下面两类:

(一)作修饰型定语

这类定语对中心语主要起修饰、形容地作用,使中心语的形象更加鲜明、突出。例如:

(11)我一个大将军八面威风的人也还耐他们不过,只得递了降书。(第八十七回)

(二)作约束型定语

这类定语对中心语主语起约束、限定地作用。例如:

(12)这吕祥乘这个机会,便做了毛遂官人,对了那一个不病的家人说道:“闻说那一位管家极能做菜,如今有了贵恙,没人服侍老爷。我在下不才,这把刀的手段,也没有人比下我去的。不惟会做饭,我且能会摆酒。我不止于会摆酒,凡一应这些拖炉油炸,我无所不会,李爷何不将我开了锁镣,把我当一个内里人使唤?本乡本土的人,不胜似使这边的生头?你若是说得李爷依了,凡厨下头一分好东西,我先敬了你,其次才孝敬李爷。”(第八十八回)

四、作状语

《醒》里的名词性四字格词语作状语时,放在动词前,对这个动词起着直接修饰或限制地作用。在《醒》中,这类状语的情况较少见,通常用来表示主语对宾语的态度。例如:

(13)圣贤千言万语叫那读书人乐道安贫,所以说:“饭疏食饮水,曲肱而枕之,乐亦在其中”“一箪食,一瓢饮,不改其乐”“泌之洋洋,可以乐饥”“并口而食,易衣而出,其仕进必不可苟”。(第三十三回)

五、作补语

笔者在《醒》中发现,名词性四字格词语有单独作补语的情况,词前一般加“的”,语法作用相当于现代汉语中的“得”。例如:

(14)却说那些被水淹死的人总然都是一死,那死的千态万状,种种不一。(第二十九回)

六、独立成句

在《醒》中有一些名词性四字格词语以其丰富的意义内涵,是可以独立成句的,例如:

(15)箭羽弓蛇,众诧桃园三义将。(第一回)

总之,《醒》中名词性四字格词语在句中可以作主语、宾语、定语、状语、补语或独立成句,基本和现代汉语中名词所能承担的语法功能相当。

参考文献:

\[1\]陈光磊.汉语词法论.学林出版社,1994.

\[2\]朱德熙.语法讲义.商务印书馆,1982.

\[3\]杨合鸣.古今语法差异.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6.

\[4\]孙德金.现代汉语名词做状语的考察.语言教学与研究,1995,(04).

\[5\]刘诚,王大年.语法学.湖南人民出版社,19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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