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的规矩

2017-04-10 05:48梓路
高中时代 2017年1期
关键词:伍子胥孔子美食

梓路

中华民族对美食的天赋绝伦于世界。从江南到塞北,从海滨到大漠,在这个地大物博人众的国家,人们最大的一个共性就是对美食的理解与追求。但是作为美食之国,中国人不但对制作美食有独特的心得,享用美食,也有自己的特色。

“规矩”何来

作为圣王大禹之子,启继承了父亲的天下共主之位,拥有了历史上第一支常备军,并以之慑服天下。中原地区的有扈氏部落,对启的种种霸权行为表示了不以为然的态度,但启轻松地镇压了他们。为了纪念自己生平第一场也是最重要的一场胜利,于是他决定在钧台(河南禹州)举办一次盛大的活动,并宣布建立家天下的王朝——夏朝。他“邀请”天下所有的诸侯都来参加这次盛会。

这次在后世被称作钧台之享的盛会,标志着华夏民族进入了文明时代,而这次盛会的主要活动内容,就是吃饭——夏启与各部落首领在此把酒言欢,这是史上第一次饭局。

从洪荒到文明,一个重要的突破,就是吃饱了。历史学家认为,人类历史上第一次也是最重要的一次生产力革命,就是农业革命,当各文明起源地的先民用自己的手段,突破了获取食物的瓶颈,文明的第一次狂飙就开始了。中国第一个王朝夏确立的标志是钧台之享,以大吃一顿的方式庆祝,真是再自然不过了。

但在后来,吃逐渐成为封建贵族们满足自己奢欲的重要方式。《左传·宣公二年》记载,晋灵公十七岁时被大夫赵盾的兄弟赵穿击杀于桃园,这本是一件“臣弑君”的事件,但赵盾这种有悖伦常的行为却赢得了当时其他贵族的支持,原来,这位灵公继位后做了很多离谱的事,以至于人们认为他压根就不像一个君王,特别是他好吃熊掌,他的一个宰夫因没有将这种珍贵的食材烹调好,他就将这个宰夫杀死并丢进筐里,对晋灵公来说,熊掌比官员的命还重要,或许比国家还重要——晋在此之后就国祚无几了。

公元前528年,公子弃疾成为了楚国的新国君,后世称之为楚平王。他执政期间文既不修,武亦不擅,专好女色,善献良策的伍奢被善献美女的费无极陷害身亡,伍奢之子伍子胥奔吴。当时的吴王僚虽常与楚征战,却无破楚之决心,报仇心切的伍子胥遂将目光转向了野心更大的公子光。据《吴越春秋》记载,伍子胥在逃亡途中见一群人打架,其中一人“怒有万人之气,甚不可挡”,遂将其作为死士推荐给公子光。公子光与专诸商量弑君事宜,专诸经验丰富,指出弑君光靠能打是不行的,“凡欲杀人君,必前求其所好”。吴王僚的爱好是什么呢?美味,尤其是鲜美的烤鱼之味。专诸于是去太湖学习炙鱼的烹制方法。凭借吴王僚对烤鱼的偏好、专诸辛苦习来的高超手艺和烤鱼本身现烤现吃的烹制特色,专诸最终获得了接近吴王僚的机会并将其一举击杀,使公子光顺利继位为吴王阖闾。后来,阖闾与伍子胥发兵破楚都城,时任君主的楚昭王奔逃国外,死去的楚平王被掘墓鞭尸三百。这口腹之好,真是要命的事情。

鱼与熊掌,竟并为国家兴亡之要害,无怪乎孟子云“鱼我所欲也, 熊掌亦我所欲也”。怎么处理美食之欲,看来是最关心国家兴亡的儒家需要高度关注的问题。而实际上,儒家也确实从一开始就尝试着给这个问题提供了一个标准答案——礼。

孔子的饮食观

作为对中国影响最大的思想家,孔子可能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我们今天的生活状态。中国人的谈吐方式、行为模式的背后,可能都有孔子和他门徒的身影。不仅如此,这位慈祥的老者还向中华民族指导了享受美食的方法。

饮食简朴 处理饮食之欲,关键就要克己复礼,成为仁德君子。 孔子曾经说:“君子食无求饱,居无求安,敏于事而慎于言。”可见他并不追求饱食终日,无所事事的生活。恰恰相反,他追求的是饮食简朴而平凡,他说:“饭疏食,饮水,曲肱而枕之,乐亦在其中矣。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因此,他对于那些有志于学习和实行圣人的道理,但又以吃穿不好为耻辱的人,采取了不理睬、不交谈的态度, “士志于道,而耻恶衣恶食者,未足与议也”。而对于家境贫寒,箪食瓢饮、居住陋巷、以苦为乐、好学不倦的弟子颜回,则大加称赞,他说:“贤哉回也!”

不过在这一点上,孔夫子虽然这么说,但未必是这么做的。作为万世师表,孔子主张有教无类,只要诚心到,什么人都可以拜他为师,那诚心的标准是什么?孔子说“自行束脩以上,吾未尝无诲焉”,诚心的标准就是束脩,即十条腊肉。要求学生交腊肉当学费,除了礼的問题外,或许也是因为孔子是肉食爱好者吧?

孔子在齐地欣赏古时歌颂虞舜的音乐,感慨音乐之美妙时,有一句评论:“三月不知肉味”。拿上古雅乐与肉味相比,可见肉食在孔子心目中的地位。

《墨子·非儒》篇收录了一则攻击孔子的小故事,正是拿孔子爱吃肉来做文章。故事说孔子师徒困于陈、蔡时,一连喝了十天的稀粥。到第十天时子路献上了一只蒸小猪,孔子不问肉的来源,上来就开吃。待一行人回到鲁国鲁哀公请吃肉,孔子却讲究起来,说什么肉割的不端正不能吃。子路于是很疑惑,问孔子:“这怎么与我们在陈蔡时不一样啊?”孔子说:“当初不讲究是为了苟全性命,今天讲究则是为了苟全礼义。”

墨家用这则故事,讽刺孔子平日里“伪行自饰”——断上几天肉就什么都不顾了。墨家之言可能夸张了孔子的行为,但可见孔子爱吃肉的名头,在战国时期就有着一定知名度,在极端的情况下,一碗肉也能够让孔子忘了许多规矩。

孔子吃肉的两面性,也许可以认为是一种辩证法。不违反礼义,还能吃到适量的肉,这在孔子眼里也是理想生活之乐吧。

饮食卫生 孔子提出了许多饮食卫生的原则和鉴别食物的卫生标准,而且阐述精辟,见解独到。孔子曾提出著名的“八不食”这集中载于《论语·乡党》中。即“食饐而餲,鱼馁而肉败,不食。色恶,不食。臭恶,不食。失饪,不食。不时,不食。割不正,不食……沽酒市脯,不食”。食物陈旧变味了,鱼和肉腐烂变质了,不吃;食物的颜色变坏了,不吃;食物味道不好,不吃;如果不是进餐时间,不吃……市场上买来的酒,多有掺水掺杂质的,买来熟肉熟菜,往往不清洁卫生,都不能吃。这也是从卫生出发来考虑的。

烹饪技艺“食不厌精,脍不厌细”,其本意是说五谷所做的饭不嫌将谷米择得精一些,牛、羊、鱼等腥味而制作的脍不嫌切得细而薄一点。精择米,细切脍,仅以烹饪技艺而言,要精益求精,亦无可厚非。引申到“祭品”——在做祭祀用的食物时,应选用上好的原料,加工时要尽可能精细,以尽仁尽礼。

又如“失饪”,乃指食物烹饪未当,失了生熟之节——不是火候不到就是火候过头,当然是不宜食的。

饮食礼仪 孔子不但就饮食本身提出许多要求,还提出许多用餐礼仪和规矩。譬如:参加宴会,“有盛馔,必变色而作”。主人用盛馔款待,为客者必起立致谢,以敬主人之亲馈。倘有好酒好菜时,应该谦让,请父母先吃,以示孝敬,这就是“有酒食,先生馔”。“乡人饮酒,杖者出,斯出矣”,举行乡饮仪式结束后,要等持杖的老人都离席了,自己才能离席。孔子还说“食不语,寝不言”,吃饭的时候不说话,睡觉的时候不言语。“席不正,不坐”,座席摆得不正,不入坐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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