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生态文明建设中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多维植入

2017-04-11 15:00王从彦刘丽萍
山东行政学院学报 2017年4期
关键词:文明法治理念

王从彦,刘丽萍

(1.江苏大学环境与安全工程学院,江苏 镇江 212013;2.镇江市京口区人民检察院,江苏 镇江 212008)

论生态文明建设中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多维植入

王从彦1,刘丽萍2

(1.江苏大学环境与安全工程学院,江苏 镇江 212013;2.镇江市京口区人民检察院,江苏 镇江 212008)

生态文明建设的根本保障是健全长效生态制度,而在生态文明建设中法治理念的植入对健全长效生态制度的建立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同时,在生态文明建设进程中,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扮演着主导者和实施者的角色。所以,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需积极推动生态文明建设中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多维植入,如更新树立新立法理念;健全完善法律法规制度体系;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制度宣传教育;坚持立检为公、执法为民,做到文明执法、公正执法;加强执法监督监管,完善责任追究机制;加强学校法治理念教育等路径来实现,从而打造一个良好、稳定、持续的法治环境,进而为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水准和促进社会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生态文明建设;法治理念;植入

自蒸汽机出现之后,人类由敬畏自然顺从自然的原始文明时代进入到依赖自然适应自然的农业文明时代之后再进入到征服自然牺牲自然的工业文明时代。随着工业时代车轮的前行及人类改造自然能力强度和频度的逐日提升,人类对自然资源的消耗亦大幅增加,导致生态环境日益恶化。而我国人口、资源、环境等诸多问题相比于同类国家和地区更为严重,且日益凸显,给我国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带来严重阻力。于是,继橙色的原始文明、黄色的农业文明和黑色的工业文明涅槃之阵痛后,绿色的生态文明在新时代背景下应运而生,即人与自然和谐发展,这也是人类未来走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1,2]因此,在中国目前资源短缺问题日趋突出、生态环境污染日益加重等国情背景下,党的十八大将生态文明建设提升至国家战略的重要高度并列入党章。[3]

生态文明建设的发展基础是低碳绿色的生态经济,主要内容是绿色美丽的生态环境,重要组成是美丽和谐的生态人居,内涵是特色鲜明的生态文化,而根本保障则是健全长效的生态制度。[4]法作为人类社会有序运行的重要规则,在调整人们行为、处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中发挥重要作用。[5]69-70而法治理念对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行为起着决定性作用。[6]所以,法治理念的植入是生态文明建设(特别是健全长效的生态制度建立)的重要基石,它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并决定着生态文明建设最终的成败。基于此,本文拟从法治理念为切入点,拟探索并凝练出生态文明建设时代背景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多维植入路径,进而对我国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强有力的理论支撑和实践指导。

一、生态文明建设中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多维植入路径

生态文明建设需要全民参与,尤其是政府、公众和企业三者需互相协调,其中公众和企业是生态文明建设的直接参与者和受益者(扮演观众兼演员的角色),而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在生态文明建设进程中为主导者和实施者(扮演导演的角色) 。[7]167所以,为贯彻依法治国之国策,同时为更好地进行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步伐,必须以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为主导、以公众积极参与为主体入手进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多维植入,从而打造一个良好、稳定、持续的法治环境,进而为生态文明建设保驾护航,进而为社会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基于此,本文以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为主要视角探究并阐明生态文明建设中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多维植入路径。

1.更新树立新的立法理念。

生态文明是一种新型文明形态,所以,站在新时代背景下,政府和立法部门就亟需探索新的立法理念为依据,进而设计出顺应时势的法律法规体系,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坚强制度保障。[8]48无立法理念指导的法律制度是无方向和灵魂的,因为立法理念的境界和视野将直接赋予法律制度以生命特征和生命活力,直至决定其命运成败与否。[9]28目前,我国地方政府长期以来以GDP作为衡量社会进步的指标,仅注重社会经济建设,而忽视社会全面发展。[7]165虽然我国GDP增长率高居世界前列,但经济高速增长却是以自然资源大量消耗与生态环境赤字为代价所获得的,因此,造成社会发展成效大幅下降。[10]271虽然发展社会经济是政府最为基本的职能,但作为生态环境的主要责任者,政府在发展经济的同时必须考虑其环境成本,而非一味透支环境资源来达到发展经济之目的。[7]169所以,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的立法理念需及时更新以跟上时代步伐。因为法律应当体现出时代精神,且符合人类文明发展的基本需求,进而体现对人尊严的尊重和人命运的关怀,即“以人为本”。[9]24同时,社会发展的最终目的是实现人的全面发展。所以,立法理念更应从简单的单线条的经济发展转向可持续发展的目标导向,从而从法律和制度上为保障我国社会全面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8]49另外,我国所谓“谁污染、谁治理”的环保原则等政策和制度在某种程度上也为污染企业找到了合法污染的理由。同时,现实中尚存在诸多企业环境违法成本低的现象。这些均在一定程度上对环境污染现象的频发扮演着推波助澜的角色。因此,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的立法理念需将重心从违法事件发生后的惩罚转移至对相关违法事件的防范上来。所以,政府应尽快通过注入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等法治理念,积极完善立法工作机制和制度,以逐步健全完善生态文明建设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度体系。

同时,生态文明建设需要环保、财政、税收、金融、信贷、国土、水利、城建、司法等多个政府职能部门的参与和协调。然而,一些政府机构或多或少存在臃肿、人员繁杂、职权重叠、职能分散等现象,导致官僚主义、形式主义、主观主义、物化主义、保护主义等行为盛行,呈现出政府职能“越位”、“错位”或“缺位”等不作为甚至是乱作为局势,造成什么都想管最后什么也都未管好的现象,从而降低并严重损害了政府的公信力。[7]165所以,政府需转变其原有的、落后的管家婆式行政理念和方式,从服务大局出发,积极提高执政效能和执政理念,进而建立一个民主型、服务型、诚信型、公正型、法治型的政府。因此,政府需通过尽快完成从部门主导立法到以问题为导向的综合性立法的转变,从而使各个部门分工协调、相互配合,积极倡导生态决策和立法走向法治化和民主化,积极让公众参与决策,以通力合作完成生态文明的建设。[8]49

2.健全完善法律法规制度体系。

目前,虽然新《环境保护法》已正式实施,环保部门虽有一定的执法权,为环境建设摘去了“紧箍咒”,但环保部门的行政权力依然很有限。[11]同时,生态文明建设尚需很多政府职能部门的通力合作和协调参与。另外,目前有关生态文明建设的地方性法律法规制度体系仍需大幅健全完善。因此,地方政府可基于国家的法律和制度规范,参考兄弟城市的相关做法,通过紧密结合本区域社会、经济、人口、文化、环境禀赋、自然资源等现状,将科学发展观、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等指导思想融入其中,并吸收借鉴现代环境法的理念和规定,积极推动法治改革步伐,尽快制定一套健全完善的与生态文明建设密切相关联的法律法规制度体系。如环境监测制度、环境监管制度、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环境审批制度、环境资源产权制度、生态资源归属和转让制度、生态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绿色信贷制度、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环境责任(强制)保险制度、环境信息公开制度、政务信息公开制度、公众参与制度、排污费制度、碳排放制度、碳交易制度、生态环境税制度、生态补偿制度、区位环境准入制度、绿色市场准入制度、环境公益诉讼制度、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处理制度、政府环境应急响应制度、政府绿色采购制度、生态绩效考核制度、环境生态问责制度、离任生态审计制度等,从而使政府和政府领导、工作人员等在岗期间积极并严格认真的行使其生态职能并承担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时代重任,同时督促企业通过积极提升技术手段、产能升级、加大排污治理等手段实现产业的绿色、环保、低碳、循环,从而建立制度环境,进而为生态文明建设水准的提高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推进提供强劲的驱动力。

3.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的宣传教育。

法治理念的根植是建立在熟知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的基础之上。因此,在生态文明建设进程中,应在全社会范围内深入持久地对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度通过多维媒介方式进行针对性宣传教育,以提高公民权利意识、提升公民诉讼意识、树立法治信仰、增强公众法治理念。如积极开展以学习法律知晓权利、懂得义务、明确职责为主体内容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基础之上,重点突出、循序渐进,以将法制教育与社会生活结合、将法制教育与治安管理结合、将法制教育与维护稳定结合起来密切结合为主要原则,根据本区域实际状况有针对性地宣传与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12]100

4.坚持立检为公、执法为民,做到文明执法、公平执法。

政府是统领社会各个组成要素的社会公器之所在,其职权行使务必做到公开、公平、公正。[7]166人人生来平等,这是宪法和法律赋予每一个人的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权利之一。所以,作为执法的主要机构,司法机关和相关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能、恪守职责,坚持“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一切权力为了人民”的执法意识,以立检为公、执法为民为执政理念,以为营造和谐、公正的社会司法环境为载体,以为生态文明建设和社会全面发展、和谐发展为根本目标,做到规范执法、文明执法、和谐执法、公平执法,大力维护司法公平与公正、逐步提高司法质量与效率、逐渐树立司法威信,不滥用职权、不使用特权,拒绝暴力执法、违法执法、钓鱼执法、选择性执法等循私枉法、执法谋私、腐败渎职、执法不公的有损司法公正和法律威严的行为。同时,积极扭转当前重视办案数量但轻视办案质量、重视打击犯罪但轻视保护人权、重视实体但轻视程序等片面、不当的执法理念和行为。另外,在生态文明建设进程中务必做到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这是生态文明建设走向法治化、规范化、制度化的必要保障,也是根本前提,同时也是依法治国思想和理念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具体体现。[7]169另外,司法是人民维权的最后路径,司法公正也是社会公正的主要体现之一。[13]175所以,为保证司法公正,司法机关应需独立办案,不得受政府、社会、媒体等诸因素干预和干扰,通过树立司法权威建立司法公正,进而为实现社会和谐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5.加强执法监督监管,完善责任追究机制。

“没有监督的权力就像是没有加锁的野兽”。[12]100权力一旦不受制约和监督必然滋生权力的腐败。因此,建立结构合理、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是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必然路径。[12]98同时,加强监督监管是制约政府扩张权力之需,也是防止政府滥用权力之需,自然也是促使政府依法行政之需,更是建设服务型政府之需。[14]因此,作为社会公正的典型性代表的司法行为,其每一个环节均应处于监督、监管和制约之下,这也是做到规范执法、文明执法、和谐执法、公平执法、阳光执法和拒绝循私枉法、执法谋私、腐败渎职、执法不公的重要手段。所以,可通过设定行政回访制度、执法活动全程录音录像制度、现代信息化执法制度、规范执法奖惩机制、依法行政许可公开制度、政务公开制度等途径逐步多方位、全景式完善执法监管并提升其监管力度,从而多角度、多渠道健全完善司法规范化运行途径以保障司法公正。自然而然,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的政务也应加强监管力度,如多维度、多层次加强和完善人大、舆论、网络和社会的监督力度和权利,坚决杜绝滥权谋私和腐败渎职现象的发生,切实使各级政府领导干部做到以“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为核心思想立党为公、执政为民,通过高效便民、权责统一坚持权利本位,建立富有成效的监督机制,从而为更好地进行生态文明建设营造一个良好的社会大环境。

另外,一些地方政府为发展本地的经济进行招商引资时未进行充分的环境评估,致使本区域的生态环境受到严重影响。同时,一些政府职能部门对本区域内的企业的环境违法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尽可能遵循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原则,从而自觉或不自觉充当本地企业的地方保护伞。[7]166再有,很多政府官员也缺乏其应有的公众行为和行政素养,特别是缺乏其应有的环境道德自律性、环境责任本位意识及环境行政理念,甚至极个别政府职能部门和官员为谋一己之私或部门之利益而损公共利益,造成极恶劣的影响。所以,政府需建立一套严格的行政问责制度、环境生态问责制度和离任生态审计制度并完善其它相关责任追究惩罚机制,从而有效约束相关政府职能部门及其领导干部和行政人员的生态环境行为,进而做到防范于未然。[7]169

6.加强学校法治理念教育。

目前,环境污染、资源短缺、生态恶化等现象已成为我们这个时期存在的问题。[5]69如何处理好人和社会的发展与自然生态环境之间的矛盾已成为当代教育(特别是大学教育)所要解决的迫切问题之一[5]。大学生是未来我国社会发展的主力军,其生态法治理念对今后几十年我国生态文明建设起决定性作用。然而,目前我国大学教育偏重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尤其是随着市场经济的日臻冲击,在政府、社会公众、学生家长、学校和教师等多种因素的综合作用下,当代大学教育日趋功利化,其背后透露出人文素养和情怀内涵的严重缺失。因此,面对当前社会信任危机、公正危机、生态危机等诸多形式,政府和教育部门应进一步加大大学生基于权利意识、法制意识、公平意识、平等意识、公德意识、诚信意识、生态意识的法治理念教育并大力提升其重视度和投入度,通过合理配置法治理念教育课程、增强思想政治理论课程的教学改革和课程建设力度、改善教师队伍结构、提高相关教师待遇和地位、加强大学生人文教育、法律教育和生态环境教育、强化校园媒介法治理念教育载体功能、营造校园生态法治文化氛围、建立健全完善的依法治校管理机制、提升法治文化内涵和素养、创新教学载体、改革教学方式、提升教学思路、转变教学理念等诸多路径,以政府、社会、学校做好示范和表率为基点,积极转变对大学生的教育理念,培养其生态审美素养及探索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绿色、低碳、环保的生活方式,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指导整合其多样性的个体价值和生态素养,使其树立科学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从而使其建立健全的生态意识文明和生态行为文明,进而积极培养其合理、科学、和谐的包括法治理念在内的现代生态文明理念,从而为我国今后几十年内生态文明建设水平的提升构筑坚实的基石。

二、结论

生态文明建设的根本保障是健全长效生态制度的建立。而法治理念对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行为起决定性作用,同时也对生态文明建设特别是健全长效的生态制度建立也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同时,在生态文明建设进程中,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扮演着主导的角色。因此,为贯彻依法治国的国策,同时为更好地进行生态文明建设,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需积极推动生态文明建设中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植入,从而打造一个良好、稳定、持续的法治环境,进而为生态文明建设保驾护航。从而为提升我国生态文明建设水准和促进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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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刘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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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95-7238(2017)04-0064-04

10.3969/J.ISSN.2095-7238.2017.04.012

2017-03-20

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研究课题“生态文明建设背景下研究生生态文化价值观研究”(2015Y11)阶段性成果。

王从彦(1982-),男,江苏大学环境与安全工程学院副教授,理学博士,研究方向为环境生态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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