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说中国本土的唐宋经济变革论

2017-04-12 19:59葛金芳
史学集刊 2017年3期
关键词:经济

葛金芳

(北京师范大学 历史学院,北京 100875)

略说中国本土的唐宋经济变革论

葛金芳

(北京师范大学 历史学院,北京 100875)

说到唐宋变革论,中国学术界一般都会认为这是日本学者的首创,言必称内藤湖南、斯波义信等日本学者。这当然是没错的。应该说,以内藤湖南为开山鼻祖的京都学派,对唐宋变革论的创立和传播居功厥伟,实至名归。

但是也应看到,在20世纪80年代中叶以前,从1949年以后成长起来的一代中国学者,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他们是很少接触到国外的研究成果和学术信息的。他们中也有一些人对唐宋之际所发生的变化,提出自己的观察和研究,这是不应该忘记和忽略的,特别是在进行学术史回顾和总结的时候。例如胡如雷的中国封建社会两段论,认为中国从晚唐开始进入封建后期,可以视为社会形态的唐宋变革论;漆侠关于宋代是中国封建社会经济发展的高峰阶段的观点,可以视为经济演进的唐宋变革论。张邦炜近年来多次呼吁要看到并重视中国学者自己的唐宋变革论(当然,张先生自己就是本土版唐宋变革论研究的重要一员),深获我心。所以,我愿将自己数十年来对唐宋之际经济方面重大变化的看法做一简要介绍,以为本土版唐宋变革论之一助。

我1978年考入兰州大学跟随赵俪生先生研读中国土地制度史,1980年下半年开始撰写硕士毕业论文,选定的题目是《唐宋之际经济变迁和社会演进》,一口气写了20多万字。三年读研期间根本就没有看到过、也没有听到过日本学者唐宋变革论的任何研究成果,只是自己在读书过程中觉得汉唐社会与宋明社会在经济结构和社会面貌(用日本学者的话来说,是“世相”)等方面有着一系列的重大变化需要揭示,于是选择唐宋之际作为突破口,希望找到唐和宋这两个朝代的诸多不同之处。当然,我当时的认识是十分粗疏的,所以研究生毕业后又花了不少工夫来深化读硕期间的种种印象和感觉。一直要到20世纪80年代后期,方才有幸读到中华书局的多卷本《日本学者中国史研究论著选译》,对照之下,我的认识也有变化和提高。本篇短文无法细叙这个认识变化过程,只能简要介绍一下本人对唐宋之际经济变革的研究结论,敬请谅宥。

笔者认为,在前近代社会中,汉唐本是同质社会,皆以自然经济立国;宋明亦是同质社会,农业仍然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但是工商业特别是城市经济和海外贸易都获得了前所未有的发展。*葛金芳:《关于中国古代社会性质、结构及其演进轨迹的思考》,《史学集刊》,2006年第1期。此文系《历史研究》编辑部和南开大学历史学院于2005年10月联合举办“中国传统社会基本问题论坛”的参会论文之摘要,全文以《同质社会论——关于中国古代社会特质、结构及其演进轨迹的新思索》为题,载于范立舟、曹家齐主编:《张其凡教授荣开六秩纪念文集》,上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加之晚唐以来,契约租佃经济取代了中古田制经济;经济重心也由黄河流域加速向长江流域、特别是向东南沿海地区转移;在这些因素的共同作用下,长期运行在大陆帝国轨道上的汉唐王朝从宋代开始,表现出一定程度向海洋发展的趋势。*葛金芳:《宋代东南沿海海洋发展路向论略》,《湖北大学学报》,2003年第3期。工商业文明因子的生长和海洋发展路向的出现,对于农业文明而言,都是与自然经济相对立的异质因素。至此,汉唐时代“头枕三河、面向西北(草原)”的立国态势,至宋朝一变而为“头枕东南,面向海洋”的发展格局。*葛金芳:《大陆帝国与海洋帝国》,《光明日报·理论版》,2004年12月28日。张邦炜先生建议,将“面向海洋”改为“逼向海洋”,一字之差,张说更接近实际,特此致谢。正是这些异质因素在农业社会中的不断成长,遂使宋明社会与汉唐社会逐步区别开来,而早期工业化进程在宋代的首次启动,以及江南区域经济自南宋开始迈入“农商社会”的门槛等,恰是其时变化之最著者。

一是从中古田制时代向近世租佃时代迈进。这个转变肇始于中唐均田制瓦解,完成于北宋中叶契约租佃经济主导地位的确立,历时约二百年。自宋以来一直延续到民国时期的契约租佃经济,若要取代中古田制经济和部曲庄园经济,在我看来,必须具备以下三个基本条件:

1.在当时的土地所有制总体结构中,地主阶级的大土地所有制必须确立自身的合法地位和优势,并敞开兼并大门,使土地所有权能够在私家地主之间自由流通,从而为租佃经济主导地位的确立,提供必不可缺的地权基础——这是从生产资料所有制的角度来看问题。

2.农民阶级的主体构成,必须完成由中古时期的自耕农向无地客户的过渡(中间往往会经由“两税户”、“下户”、“假五等户”、“客户”这样一些发展阶段),亦即均田户要从田制束缚中挣脱出来,以满足租佃经济对劳动力日益增大的需求——这是从阶级构成的角度来看问题。*葛金芳:《唐宋之际农民阶级内部构成的变动》,《历史研究》,1983年第1期。

3.超经济强制的松弛和弱化,必须达到多数佃农争得自由迁徙与退佃的程度,亦即部曲庄园经济中的徒附、私属、奴婢、宾客之类,要从地方豪强和门阀世族的管控下解放出来,从而迫使地主阶级主要通过订立契约来实现土地和劳动力的结合——这是从劳动力所有制的角度来看问题。*葛金芳:《对宋代超经济强制变动趋势的经济考察》,《江汉论坛》,1983年第1期。

二是摊丁入亩趋势的出现,赋役征取结构从双轨制(人丁和田产)向单轨制(财产)转进。所谓摊丁入亩,是指我国古代社会中的各类徭役和人头税向田亩税逐步归并乃至最后消亡的历史过程。从秦汉到明清,历代王朝一方面按照人丁征调徭役和人头税,另一方面又依据田亩广狭征取税赋田租。这是一种双轨制的赋役结构,国家同时参照丁口和田产两种标准来榨取主要是农民阶级的剩余劳动。但各个时期,这两种不同税入在国家赋役结构中所占的比重不同。大致而言,中唐以前,人头税和徭役是国家机器赖以运转的主要赋役基础;此后,田亩税逐步取代人头税,构成国家财政的主要收入;至清初“摊丁入地”,田亩税遂成为农业税收的唯一形态(至少从制度形态上看是这样)。其间分水岭便是唐德宗建中元年(780)公布的两税法。两税法宣布放弃“计丁定庸调及租”的传统做法,变按丁口征税为按赀财征税,这就指明了我国古代社会的赋役征取结构从双轨制向单轨制演进的大势。

在此后的历史行程中,人头税的比重日趋下降,田亩税的比重明显上升;构成人头税主体部分的各色徭役向货币或实物代役税转化,代役税的征收依据亦从人丁多寡向田亩广狭过渡;与此同时,尚未转化为代役税的那部分徭役,也有日益增多的部分改以田亩广狭为征调依据;特别是水利役(这是历代力役之主体部分)中“计田出丁”和“履亩纳钱”法也在推广开来。这些就是摊丁入亩趋势在宋元明清时期的主要表现。*请参见葛金芳:《两宋摊丁入亩趋势论析》,《中国经济史研究》,1988年第3期;葛金芳:《两宋摊丁入亩趋势补正——纪念陈垣先生诞辰100周年》,《暨南学刊》,1991年第3期;又载葛金芳:《唐宋变革期研究》,湖北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在摊丁入亩趋势逐步出现并曲折前行的历史环境中,农民阶级对于国家的人身依附关系进一步松弛,其迁徙自由和择业自由得以进一步扩大,这种状况无疑有助于经济总量的增加和工商业文明因子的成长。

三是工商业文明因子的急速成长,江南区域经济开始迈入了“农商社会”的门槛。所谓“农商社会”,是笔者对宋以降江南区域社会经济形态的一种近似概括。农商社会的前身是建立在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之上的古代农业社会;而农商社会的发展前景,自然应当是现代工商社会。换言之,农商社会是处于古代农业文明和现代工商业文明之间的一个历史发展阶段,而宋以降江南地区的社会经济恰处于农商社会这个发展阶段。此阶段最为重要的特征即是:商品经济的再度盛行并对自然经济产生瓦解,而这又是在农村基本生产方式(小农经营和租佃经济)没有发生根本性变革的前提下所发生的变化,于是形成这样一种不同于以往的农商并重的世相来。这种商业氛围较为浓烈、商品经济比较发达的情形,尤以太湖流域为中心的长江三角洲地区最为典型。*葛金芳:《“农商社会”的过去、现在与未来——宋以降(11-20世纪)江南区域社会经济变迁论略》,南开大学历史学院、北京大学历史系、中国社科院历史所主编:《中国古代社会高层论坛文集——纪念郑天挺先生诞辰一百一十周年》,中华书局2011年版,第384-400页。从宋代以降,江南“农商社会”具有以下五大历史特征,各个特征虽在地域分布和发展程度上有所差别,但这些特征的出现及其演进仍然具有相当的同步性和内在的逻辑一致性。

特征一是商品性农业的成长导致农村传统的经济结构发生显著变化。中古时期农业社会基本上是一个自给自足的社会,其主要景观是炊烟茅舍、春耕秋收,处处是田园之风,交换和商业活动即使有也是无足轻重。而现代工业社会的主体景观则是城市崛起、厂房林立、机器轰鸣,绝大部分生产和生活资料都需要从市场上获得。在这两种场景的社会之间还存在着一个过渡阶段,其社会特征是商业逐步发展、市场逐步扩大、交换和货币逐步变得重要。在这个过渡阶段中,日益增多的交易活动导致农村现有的经济结构在两个方面同时发生改变:一、小农经济由自给性向自给性与交换性相结合的方向转化,其中交换性在持续加强,有赶上乃至超过自给性的趋势,亦即小农从使用价值的生产者逐步转化为交换价值的生产者;二、农村经济中的非农产业也相应地得到增长,伴随着制糖、种茶、养蚕、缫丝、棉纺以及多种土特产等新型生产项目的引进与扩展,农民经济收益表中的非农业收入大幅增长,至此农业经济已是包含种植业、商业、手工业、交通运输业和其他服务业在内的有机体系,与原先男耕女织型的单一经济结构相区别。

特征二是江南市镇的兴起与市镇网络的形成,城市化进程遂以市镇为据点不断加速发展。宋代城市的繁荣和乡村市镇的兴起无疑给中外学者留下了极为深刻的印象。都市化进程的基础是粮食剩余率的提高和农村产业结构的改变,尤其是经济作物种植面积的扩大为城镇手工业的发展提供了日益丰富的原料供应,而城市手工业和商业的发展又为都市化进程提供了源源不绝的活力;镇市作为城乡商品交换的重要渠道,在乡村地区大批兴起,为城镇经济的发展提供了持续充足的粮食和商品以及时时扩大的市场;此外,日趋改善和不断扩大的交通网络就像血管一样,为都市化进程输送着不可或缺的物质养料。

特征三是早期工业化进程开始启动,经济成长方式由传统“广泛型成长”转向“斯密型成长”。在海内外市场不断扩大的时代背景下,宋代原始工业化进程不仅在启动时间上早于地中海北岸国家和英伦三岛,即使是在发展规模和水平上也毫不逊色,表现在煤铁革命的发生和民营矿冶作坊中雇佣劳动的出现、川蜀地区民营卓筒井的兴起和雇佣工人的经济斗争、陶瓷业的商品生产性质及其日益扩大的海内外市场。伴随着海内外市场的扩展,与出口有关的陶瓷业和纺织业均得到了长足的发展。故而在由斯密型动力所推动的斯密型成长中,市场的扩大和劳动分工的深化同时扮演了极为重要的角色。事实表明,无论是劳动分工还是市场扩大,对于宋代手工业的推动作用都十分明显,因此至少在主要的手工业部门中,我们可以判断“斯密型成长”的诸般特征已有显现。

特征四是国际贸易、区间贸易和区域贸易扩展,市场容量不断增大,经济开放度逐步提高,其中一些发达地区也由封闭转向开放。如上所言,“农商社会”最大的特征是传统农业社会中商品经济成分的急遽成长,在宋以降的江南地区,虽然农业仍是基础产业,但随着粮食剩余率的提高、煤铁革命的发生、手工业的发展、运输工具(如海船、漕船)的进步以及交通条件的改善(如桥梁、道路的修造以及运河、长江航道和海运的开通),市场容量的不断扩大,区域间和区域内的商业贸易已成为江南地区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其中海外贸易更是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活力。宋代进入市场流通的商品供给量,北宋平均每年在1亿贯上下;而南宋虽然疆域不如北宋,其贸易额则达2亿贯上下。*请详见葛金芳:《南宋全史》第六卷《社会经济与对外贸易》(下),上海古籍出版社2012年版。相较于国内贸易而言,海外贸易的发展对江南经济形态和经济结构变迁的影响要更为显著。在海外贸易的拉动之下,一个新型的、充满活力的开放型市场经济在东南沿海地区逐步崛起,这也是汉唐以来农业经济内部发生的真正带有路标性意义的重大变化。

特征五是纸币、商业信用和雇佣劳动等诸多带有近代色彩的新经济因素已然出现并有所成长。恰是在这种商业气息浓郁的历史氛围中,一些为近代工业文明所特有的新经济因素开始显现,如世界上最早的纸币——“交子”在北宋前期横空出世,与交钞、钱引等信用票据共同发挥支付功效。商业信用逐步趋向发达,宋代以盐引、茶引、钱引、交子、便钱和现钱公据等为代表的信用票据开始登上历史舞台。同时还出现了新兴的商人资本和带有近代色彩的雇佣劳动等。

四是立国态势的变化和海洋发展路向的出现。立国态势从汉唐时期的“头枕三河、面向西北(草原)”演变为两宋时期的“头枕东南、面向海洋”。我国古代经济重心南移完成于11世纪后半叶,从根本上改变了战国秦汉以来我国经济发展一直以黄河流域为重心的经济格局。同时由于经济重心区域向东南方向移动,更为靠近拥有优良海港的沿海地区,从而为封闭型的自然经济向开放型的商品经济过渡提供了某种历史机遇。*葛金芳:《中国经济通史》第五卷,湖南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838-839页。如果说古代经济重心的南移,是从空间角度来把握唐宋之际经济格局所发生的重大变化,那么宋代东南沿海地区开放型市场经济的崛起与发展,则是汉唐以来农业经济内部真正具有路标性意义的重大变化,而这个变化即肇始于中唐(8世纪中叶)。依笔者之见,无论是秦汉“第一帝国”还是隋唐“第二帝国”,皆是以自给自足的农业经济为立国基础的大陆型帝国,其经济重心也仅是位于司马迁所说的“三河”即黄河中下游地区,政治重心亦只在长安与洛阳这两点间摆动,即使是汉唐间历时千年的“丝绸之路”也只朝着西面的中亚和西亚延伸。因此可以说宋代以前的历代王朝,皆是“头枕三河、面向西北(草原) ”的内陆型国家。

自中唐以来,国家发展态势开始由内陆型国家向海陆型国家转变。其标识是开元初年(713-714)唐玄宗在广州和安南(越南北部) 两地始置市舶使,并派遣中央官员任职以处理与来华贸易相关的蕃舶外商事务。自晚唐至宋元这六百年来,泉州、杭州、明州(宁波)以及广州等大型海港相继兴起,东南沿海地区以发达的农业、手工业和商品经济为后盾,表现出向海洋发展的强烈趋向。尤以宋室南渡定都临安府后,因形势所迫,南宋政府依赖外贸、面向海洋的发展倾向更为凸显,世界第一大港的“刺桐港”(今泉州)即形成于此时。*台湾学者李东华《宋元时代泉州海外交通的盛况》一文从泉州人口有五十万众、城区不断扩大和外商聚居泉州城南三个方面描绘出泉州盛况。文载张炎宪主编:《中国海洋发展史论文集》(第一辑) ,(台北)“ 中央研究院”三民主义研究所1984年版,第22-24页。在迅猛发展的海外贸易的拉动下,至少在东南沿海地区,与自然经济(以生产使用价值为主)有着本质区别的商品经济(以生产交换价值为己任的,包括商品性农业、手工业经济)日趋繁荣,以分工和专业化生产为基础的市场机制在社会经济生活中发挥出愈来愈大的功效,与汉唐时期的农业社会形成了鲜明对比。从内陆国家转变为海洋国家,其实质内涵是从自然经济转向商品经济,从习俗取向变为市场取向,从单一种植经济过渡为多种经营,从基本上自给自足发展为专业分工有所发展,从主要生产使用价值演变为生产交换价值,从封闭型经济走向开放型经济。

以上种种历史变化表明,两宋时期东南沿海地区依仗其特有的资源优势,走出了一条前所未有的崭新的经济发展道路,亦即打破传统单一种植经济的束缚,合理、充分地利用当地资源进行多种经营,大力发展茶叶、蚕桑、花果、竹木等经济作物种植以及纺织、造纸、制瓷等手工业生产,尽可能地拓展国内区域市场、特别是海外市场,力图通过发展商品经济以寻求最大经济效益。

以上所述,即是我对唐宋经济变革的主要看法。在历史学人的视野中,重视变化无疑是史学研究的题中之意。亦唯有如此,方可厘清典章制度的沿革变化、世态人心的迁转移幻,进而追寻人类社会发展的规律,最终体现史学的镜鉴功能。日本学者内藤湖南首倡的“唐宋变革假说”,体现了对历史变化与长时段研究的重视。但应看到,此后中国学者对唐宋变革论的推进,亦有贡献。对于“唐宋变革假说”,中国学者经历了一个从学术自发到学术自觉的认识历程。最初阶段是唐宋史贯通研究思路的萌发阶段,大致可从1903年梁启超等人为新史学奠基算起,直到20世纪80年代初期。这一阶段,先是伴随着近代中国史学筚路蓝缕的拓展,学界逐渐摒弃以朝代的更替为断代史研究圭臬的传统思路,开始以长时段、贯通的眼光对中国古代史重新进行分期。1954年,著名史学家陈寅恪敏锐地指出:“综括言之,唐代之史可分前后两期,前期结束南北朝相承之旧局面,后期开启赵宋以降之新局面,关于政治社会经济者如此,关于文化学术者亦莫不如此。”*陈寅恪:《论韩愈》,《历史研究》,1954年第2期。后收于陈寅恪:《金明馆丛稿初编》,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年版,第296页。随后,有更多的学者注意到了唐宋之际社会生活所发生的巨大变化,如前述胡如雷、蒙文通、漆侠、张邦炜等。20世纪80年代改革开放以来,更多的国际学术交流使中国大陆学者有更多的机会接触海外中国史研究的最新成果和研究范式,最终也带动了国内史学研究的深入发展。近有李华瑞组织部分中日学者共同撰写的《“唐宋变革”论的由来与发展》一书*李华瑞主编:《“唐宋变革”论的由来与发展》,天津古籍出版社2010年版。* 本文系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隋代经济史研究”(13AZS008)的阶段性成果。作过详细介绍,可以参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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