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共享单车可持续发展的建议

2017-04-13 00:47霍心雅
运输经理世界 2017年11期
关键词:单车交通政府

文/霍心雅

我国曾经是世界公认的“自行车王国”。但近20年来,随着机动化的快速发展,自行车出行受到机动化干扰的现象愈发严重,自行车出行分担率急剧下降。

然而,自行车出行迎来了一个重大转折点。近几年,伴随着“互联网+”、“共享经济”时代的到来,以ofo、摩拜为代表的共享单车应运而生,带来一场席卷中国公共自行车发展的历史性变革!

显然,与传统公共自行车相比,共享单车具有五个优点:一是不用办卡,用手机即可完成借车、还车、缴费等全过程;二是完全摆脱锁桩限制,可随时随地借车还车;三是可以实时获取用户的借还信息,便于调度投放;四是设置了信用积分制度,建立了用户监督机制;五是由社会企业自主运营,完全摆脱了传统公共自行车政府所背负的沉重经济负担。

发展现状

2015年以来,以ofo、摩拜为代表的共享单车在北、上、广等大城市相继投放运营,在全国掀起一股共享单车热。各种平台相继出现,诸多资本纷纷入局。据全国自行车行业协会统计,截止到2017年11月,全国已有近70家共享单车企业投入实际运营,累计投入车辆超过2000万辆。

共享单车为公众出行提供了便捷,为解决交通“最后一公里”难题提供了新思路、新方法,得到了大家的认可。但其蓬勃发展的同时,也面临着出行环境恶劣、停放无序、管理混乱、安全事故频发等问题,严重阻碍着行业的良性发展。

为了鼓励和规范共享单车发展,在2017年8月的时候,交通运输部、中央宣传部、中央网信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0部门已经联合出台《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从实施鼓励发展政策、规范运营服务行为、保障用户资金和网络信息安全、营造良好发展环境4个方面,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出行需求。随后,很多城市也相继出台了共享单车新政。

存在问题

但是,共享单车的发展仍然存在着诸多问题:

一是相关法规标准体系不完善。“共享单车”的相关法律法规是其健康发展的基本保障,政府依法管理“共享单车”的主要手段,也是规范政府、企业和用户行为及其相互关系的法律依据。“共享单车”作为互联网+交通的创新型行业,短期内发展迅猛,相关法律法规缺失,导致“共享单车”在规划、运营和管理等方面无法可依,城市政府对待共享单车的政策不稳定,随意性强,共享单车在停放用地、路权等方面的需求难以落实,自行车道路被“挤占”或“挪用”现象普遍,出行路权无法保障。共享单车发展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地方领导意识和态度,缺乏法规保障,严重制约着共享单车引领下的绿色交通发展。

二是管理归口混乱不顺畅。科学、高效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是实现“共享单车”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是构建综合绿色交通体系的基础条件,但由于我国现行的自行车交通管理体制不完善,严重制约了“共享单车”行业的健康发展。对于各个城市政府而言,对“共享单车”的管理归属不尽相同,如“共享单车”在北京、上海、深圳、广州等城市主要归交通委管理,而在厦门市则归园林局管理。据调查,很多城市虽然表面归于一个部门管理,但车辆停放管理由城管部门主管,而行车秩序和安全问题则由公安交警部门主管,还有诸多的问题归口管理不明确,使得用户和企业之间存在责任纠纷。这样“多部门交叉”管理的体制导致各类交通资源分散于多个部门,权责脱节、效率低下、监管不力等现象普遍存在,影响了交通执政能力和运输服务水平的提升,成为制约城市科学发展的重要障碍。

三是共享单车基础设施欠缺。针对共享单车,尽管很多城市政府抱着鼓励的态度,但在过去20年,城市交通的快速机动化过程中,自行车交通发展一直处于弱势地位,导致城市内非机动车的停车空间严重不足,大多数城市对共享单车停车场地没有明确的界定。很多城市的老城区对非机动车停车场地很少有新的划定,在新城区更是没有考虑非机动车的停车空间,尤其是在轨道交通和公交站点很少考虑自行车换乘接驳,致使共享单车存在停车混乱的局面,有的车辆被停放到步行道和非机动车道上,从而将骑行者或步行者挤到机动车道上,造成安全隐患,也给城市管理者带来困扰。

可持续发展对策建议

一是加快共享单车法规与标准体系建设。在共享单车迅猛发展的背景下,加快制订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标准体系,规范政府、企业和用户的行为及其相互关系,保障共享单车行业的良性发展,促进绿色出行,已成为全国各地政府、相关企业、市民及社会各届的殷切期盼和普遍呼声。为此,交通运输部应尽快组织共享单车相关法规和标准体系研究,营造鼓励共享单车规范化发展的社会环境,促进共享单车的惠民、便民作用,也为“移动互联网+交通”的发展提供管理经验。

二是多方协作,共同治理共享单车乱象。对于共享单车的乱象,大家提得较多的便是乱停乱放、押金难退、缺乏维护等。这些乱象严重阻碍了共享单车的健康持续发展。出现这些乱象,既有政府不作为、服务不到位的问题,也有企业管理不到位、服务不到位的问题,还有极少数用户不文明骑行等原因。因此,要坚持多方共治原则,发挥好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和社会公众的合力,共同治理。比如,政府方面,可以进一步完善城市自行车交通网络建设,规范自行车停车点设施建设,加强对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督执法;企业方面,加强自身管理,推广应用电子围栏等技术,采取信用管理措施等;用户方面,要加强宣传引导诚信和文明骑行。

行业管理部门与共享单车运营企业建立联动机制,解决协调运营中的实际问题,引导共享单车合理充分使用。政府和企业可以联合通过宣传、奖励等手段促使公众优先选择“共享单车”出行,培养用户良好的使用习惯等。此外政府与企业还可以联合举办各类安全骑行活动,强化用户安全观念,减少交通安全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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