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仲子》,那是羞涩的告白

2017-04-15 16:54黄奕盈
青春岁月 2016年24期
关键词:诗经

黄奕盈

【摘要】历朝历代以来,出于不同的需要,统治者和学者们给《将仲子》这首郑国民歌赋予不同的意义。通过对《诗经·郑风·将仲子》的具體分析,提出自己的见解,《将仲子》是诗中女主人公对情郎羞涩的告白。

【关键词】《诗经·郑风·将仲子》;媒妁;男女有别

在中国诗歌这个百花盛开的大观园里,《诗经》是最早盛开的而且至今仍久开不败的一朵娇艳夺目的玫瑰。《诗经》是我国第一部诗歌总集,收录了西周初年到春秋中叶约500年间产生的305篇诗作。我之所以称《诗经》为一朵娇艳的玫瑰,是因为《诗经》中记叙了大量的关于爱情、婚恋的诗歌,如象征爱情的玫瑰一般浪漫。

全《诗》共305篇,其中《风》占了160篇,是全《诗》的二分之一有多,《风》的部分收录了十五国的民歌,展现了各个地区别具一格的风土人情。朱熹在《诗集传序》里说:“凡诗之所谓风者,多出于里巷歌谣之作,所谓男女相与咏歌,各言其情也。”反映爱情婚姻题材的诗在《风》中占有相当的比重,其中有对自由恋爱的歌颂,有对在外丈夫的思念,也有遭受悲闷的咏叹,从不同的方面展现男女青年在爱情中的各种复杂而微妙的心境。

《郑风》的《将仲子》就是爱恋题材中的一首篇幅不长却意蕴深厚的诗歌。历朝历代以来,出于不同的需要,统治者和学者们给《将仲子》这首郑国民歌赋予各种各样的意义。

《十三经注疏》:《将仲子》刺庄公也。不胜其母,而害其弟,弟叔失道而公弗制,祭仲谏而公弗听。小不忍以致大乱焉。

《诗集传》:莆田郑氏曰:“此淫奔者之辞”。女性自主择夫缔结的婚姻,春秋文献载之为“奔”。所谓“淫奔”,是指幽会、偷情的意思。

虽然将《将仲子》中的男女主人公私会定性为偷情似乎有点过,但他们确实是在幽会。从女主人公规劝她的恋人仲子“无逾我里,无折我树杞,无逾我墙,无折我树桑,无逾我园,无折树檀”,可以看出,仲子翻越女主人公家的院墙来偷偷见她已经不是第一次了。仲子如此大胆的翻墙密会的举动着实吓着了这位姑娘,姑娘对恋人的这种行为忧心忡忡,即使心里虽然很高兴仲子冒着风险也来看自己,但由于还是惧怕父母兄长发现而给仲子招来责骂和邻人的闲言闲语败坏仲子的名声,还是要规劝仲子不要再翻墙来了。向恋人劝告,又怕他误会自己是害怕因为翻墙而损坏折断树枝,而一再地在劝言中吐露自己的爱意“仲可怀也”,不是因为爱惜那家中的树木,而是怕恋人因翻墙幽会而招致父母之言、诸兄之言、邻人之言。善良的姑娘处处为自己的爱人着想,怕因为这爱的密会而影响仲子的名声。

善良的姑娘劝告仲子不要偷偷摸摸地翻墙而来,除了担心爱人会被发现而惹来非议外,在我看来,姑娘更加希望仲子能理解到她话里的更深一层意思,那就是:你不要再偷偷摸摸地翻墙来看我了,如果真的爱我,就堂堂正正地从正门进来,带着媒人和聘礼来向我家提亲,把我迎娶回去。姑娘三次重唱“仲可怀也”,真挚热切地向恋人吐露自己的爱意,也盼望着爱人能回应自己的爱意,带着媒人从正门进来向自己求婚,而不是来翻墙密会。

古语有云: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氓》中也有“匪我愆期,子无良媒”这样的句子,《将仲子》里的姑娘也希望仲子能带媒人来提亲。为何在古代如此重视媒妁,提亲还要带着媒人登门拜访?

“媒妁之言”婚姻礼制的确立与春秋时期“男女有别”的观念加强有关。男女有别,指的是在一夫一妻的专偶婚的婚制下,除了结成配偶成为正式夫妇之外,所有男女一律不准有性行为。春秋时期,男性生产力飞速发展,主要针对女性贞洁的“男女有别”观念进一步加强,除了强调女性婚后的贞节,对女性婚前与外界男性的交往也有严格限制。为了防范女性婚前与男性交往,春秋时期的婚姻讲究“无媒不婚”。根据《左传》所载的联姻文献证明,即使双方父母已有婚配之约,正式的婚姻六礼仪式仍由媒人来引导操办,如有女子自作主张私定终身,更是为世人所不齿。除此之外,“男女有别”观念还严禁防范男女私会。因此,仲子翻墙来和姑娘私会是有违社会的礼教观念的。

媒妁在周代确立了其不可或缺的社会地位。孟子道出了当时的社会风俗:男女“不待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钻穴隙相窥,逾墙相从,则父母、国人皆贱之。”(《孟子·滕文公下》)生活在盛行“男女有别”、“无媒不婚”观念的春秋时期,姑娘的一曲《将仲子》不只是爱的劝告,还是羞涩的爱的告白。重章叠唱的“仲可怀也”——“仲子啊,我可真想你啊”,是爱意的满溢,更是期盼爱人能感受到其中更深一层的羞涩的表白——仲子啊,请你不要再踩着树枝来翻越我家围墙,如果你真的爱我就请带着媒人堂堂正正地从正门进来向我提亲吧!真心希望仲子能领会到这善良害羞的姑娘蕴藏在《将仲子》中那羞涩的爱的表白,把这名深爱着他的好姑娘堂堂正正地娶回家。

【参考文献】

[1] 朱 熹. 诗集传[M]. 香港: 凤凰出版集团出版社, 2007.

[2] 周海霞. 束缚与保障:“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下的春秋女性婚姻[J]. 前沿, 2010(24).

[3] 张金光. 商鞅变法后秦的家庭制度[J]. 历史研究, 1998(2).

[4] 龚世俊, 李 宁. 媒妁文化的社会功能及其嬗变[J]. 学术界, 200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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