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制度理论对所有制改革的研究
——以产权理论为例

2017-04-15 03:11
福建质量管理 2017年17期
关键词:国有产权所有制产权

(安徽财经大学经济学院 安徽 蚌埠 233030)

新制度理论对所有制改革的研究
——以产权理论为例

吕文迪

(安徽财经大学经济学院安徽蚌埠233030)

本文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为逻辑起点,阐述了经济体制改革在经济建设中的重要地位,以及中国现有的国有产权性质,进一步论证了在混合所有制改革和产权明晰的国有企业改革经济体制改革的理论背景的重要性。并从新制度经济学派中的产权理论的角度提出混合所有制改革的路径和方法。

新制度经济学;产权理论

一、绪论

二零一五年,中共中央、国务院正式印发《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国有企业改革将再次与改革开放和中国问题继续摆在桌面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总体布局指出,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的十八个报告,中国社会主义建设五、在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是中国特色发挥深远的作用,与经济体制的改革和建设是这个位置的重中之重。目前国有企业倾向于行业形成垄断,和全球经济放缓,进一步支持受影响的国家和没有造成严重的拥挤,对小型和中小型企业同时作为非公有制经济的代表,长期以来,国有企业产权不明晰,大量的社会资源的占有。这些都对中国的整体经济发展带来负面影响,更是与中央在十八大中提出的增强市场主体活力、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等相关论断背道而驰。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我国的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经济发展水平进入新常态,我国的经济制度改革已成燃眉之势。对于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国有企业改革是其中重要的一环。对于国企改革的问题,本身就是世界性的难题,也向来不乏各种争议,改革的方向是什么,改革的目标是什么,是否坚持公有制,是否要进行产权改革,进行私有化民营化还是单纯的加强国家对国有企业的监管等等问题始终伴随着国企改革,挥之不去。

二、产业政策之争

在产业政策中,在国内主要有张维迎教授和林毅夫教授的观点,今年年初的关于两者观点的争论,是关于国企改革的路径可以被描述为一个十年之争,这是长期的针锋相对针锋相对。张维迎教授认为,政府不应该干预市场,政府只需要从系统或环境为市场的发展提供一个公平的平台,它认为一类主体国有企业作为市场的国家干预,该系统是不完整的,由于行政干预,国有企业建立有效的公司治理结构改革,只有通过改变其所有权或产权为基础的企业国有资本进入债券市场,非国有资本进入股权实现企业国有化,国有企业的产权改革才有出路,经济效益能提高。

总结来看,张维迎教授主张国有企业去行政化。而林毅夫教授则认为私有制与公有制与能否发展好企业之间并无绝对的联系,国有企业产权是明晰的、制度是完备的,其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国有企业战略性政策负担和社会性政策负担,尤其是那些大型国有企业在传统的发展战略的指导思想下,投资于不具比较优势的资本相对密集的产业和产业区段所形成的战略性负担更是国有企业利润的拖累点,因此提高预算约束,增强其竞争能力。对于两位教授的看法,实际上是就国有企业改革的不同角度来谈,并无绝对的对错之分,仅从本文的观点,本文支持张维迎教授的观点,支持主要的更多的是基于新制度经济学的产权理论看国有企业改革。继续支持张维迎教授的观点,如何改变国有企业的产权或所有权的基础?事实上,这必然导致混合所有制的改革,混合所有制的改革是什么?简单来说就是大力发展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经济,而这也正是我国所强调的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质疑之一。

三、产权理论对所有制改革的影响

让我们再来说说新制度经济学,就不得不提到它的创始人科斯,科斯是新制度经济学的创始人,产权理论的创始人,他对中国几代经济学家的理论都有影响,同时,他也一直关注着中国的经济体制改革。就产权理论而言,新制度经济学认为产权本质上是人们使用稀缺商品时发生的一种行为关系或制度安排。产权虽然包括多种权利,但更应把产权视为一种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或一套约束和激励机制,而不是以产权为权利。其中,国有产权和其他两种产权之间的区别,在国有产权所有者的名称是国家,也不是某些人行使国有产权,因此由代理需要行使财产。

在现实生活中,人们自己做很多事情,和委托人与代理人之间的信息不对称,所带来的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这意味着代理不能完成其资源配置充分功能,这是导致国有产权问题的代理风险下。同时,如果不能解决国有产权最终谁负责的问题,就会进一步导致所有者缺位。

总结一下产权理论已经成为混合所有制改革的理论基础,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形式进一步完善了产权制度。也就是说,明晰产权与混合所有制改革是相辅相成的,提供了相互优化的基础,因此,解决国有资产的中国负担问题将落到国有企业改革的混合所有制上来。二零一五年发布的指导意见中实际上对混合改革政策的实施和实施细节进行了详细的描述,制度应该实施还是如何保障混合所有制改革的进一步成功。对于国有企业的混合所有制改革,在组合变化建立一个特定的自我实施或有效的子系统,至少要满足以下两点要求:一是除此之外的其他社会资本在国有资本包括民营、国有企业成为投资者给他带来的投资回报比其他的投资回报,投资成本应高于机会成本,这是前提,因为私人资本可以改变过去国有垄断企业分享混合享受高额垄断利润,这个条件不难满足。第二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收益或回报应该是长期的,而不是短期的,不应以私人资本的侵蚀为基础,以国有产权的利益为基础。

从资本市场建立以来,就不断的发生着控股股东会以关联交易、资金占用和贷款担保等方式来对所控制的控股公司实现挖掘和掏空,从而使外部分散股东的利益受到损害。因此要使民间资本同样在混合所有制改革中得到保值增值。核心问题将纳入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框架。是否应该建立制度来限制国有企业的行为?优先股可能是一个很好的起点。优先股通常具有以下四个特点:固定收益和首次分红和首次清算和小产权。基于优先股的特征,我们可以发现,如果国有资本投资机构的优先股,相当于私人资本做了一个承诺:连续和高效运行,不掏空企业,而不是以政府的名义直接干预企业经营。在以后的过程中,同时,由于优先股股东持有人没有投票权,因此,董事会选举产生的董事会的其他外部股东拥有投票权,真正成为公司治理的权力,所以我们不遭受国有资本的决策的压力。从代理的角度看,董事会是由职业经理人市场聘请的董事会,即建立公开竞争和竞争上岗制度。为保护中小股东利益的独立董事制度需要从制度方面进一步完善,可以延长时间期限或直接与工资和未经董事会决策的性能,还需要证监会等监管机构的帮助来监督财务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公平公开的市场,而立法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对民营资本的保护,而媒体和税务等有关部门也要共同努力,形成有效的外部治理环境。我相信,通过这样的制度安排,国有企业改革的混合所有制改革可以打开心结,使国有企业改革可以持续稳定经济的继续,走向民族的伟大复兴。

[1]瞿商.内部人控制和国有企业的所有权改革.武汉理工大学学报

[2]安景玲.产权与企业所有权——兼谈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经济体制改革

吕文迪,男,安徽宿州人,安徽财经大学经济学院经济学专业本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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