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变迁视角下的转轨经济与契约治理

2017-04-15 03:50罗小康
福建质量管理 2017年3期
关键词:变迁契约制度

罗小康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湖北 武汉 430000)



制度变迁视角下的转轨经济与契约治理

罗小康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湖北 武汉 430000)

市场经济的本质特征就是经济关系的契约化,由供求关系和信誉机制来决定资源的作用机制。当前我国经济转型的重点在于完成从关系治理到契约治理、从人格化交易到非人格化交易的转变。应当创造适合契约治理的制度环境,在社会运行过程中内生出适合自身的契约规则。

制度变迁;转轨经济;契约治理

一、经济转轨与制度变迁

制度变迁是由占据不同利益的组织和个人之间相互作用而推动的,这些作用必须建立在一定的制度框架下。制度和行为之间相互诱致,导致制度变迁具有很强的内在性,不同经济主体的相互作用和博弈都会影响制度变迁的轨迹。

诺斯和托马斯在《西方世界的兴起中》强调了制度变迁的效率机制,即价格的相对变化。但诺斯也承认,利益集团是按照自身的利益来制定规则的,由此带来的交易成本会形成效率低下的所有权结构。制度变迁的轨迹在微观上取决于经济主体作用的方式,中国经济改革问题的核心在于资源配置的方式选择和作用机制。

在计划体制下,社会经济是一个巨大的科层组织,通过权力中心自上而下的方式配置资源。计划经济的运行依赖于政府的权威,经济主体所现有的权利和义务没有经过市场出清的选择,而是直接由权威决定。在这种科层体系下,经济主体表现出很强的“身份性”,随着社会的进一步发展,这种经济形态已经无法满足需要。市场经济是去掉身份的经济,由供求关系和信誉机制决定资源使用和人员配备,这是传统计划体制无法实现的。

二、企业的契约性质

企业契约理论的开拓可归于科斯的《企业的性质》,科斯认为企业是“一个复杂契约替代了一系列简单契约”的结果,其特征在于权威关系和交易费用;张五常进行了拓展研究,他认为企业是要素市场契约代替了产品市场契约。从交易费用理论与契约理论出发,企业是节约交易费用的契约组织,可分为完全契约和不完全契约。

企业中的关系契约目前也是经济学家研究的重点,关系契约是一种非正式契约,在企业之间与企业内部都广泛存在,不同经济主体可以通过非正式关系契约来分享权威,在重复博弈下关系契约可以产生有效的激励,同时能够节省大量正式契约的交易费用。有研究者认为企业本质上是一个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契约,体现出很强的网络性和关系性,拓展了传统企业理论和契约理论研究视野。

在产品市场和要素市场上,关系契约都能够发挥很大的作用。一方面关系契约简化了交易的环节,避免了不必要的成本,对提高经济效率大有裨益;另一方面,由于关系契约判定和衡量具有很大的软约束性,可能会滋生腐败行为,导致资源配置错乱。转轨经济处于计划体制向市场体制的过渡阶段,由于制度的缺失和粘性,常常会导致大量关系契约的进入,如果不能规范引导关系契约发生适当的作用,可能会因寻租盛行使得经济落入另一个泥淖,这也是许多拉美国家沉陷中等收入陷阱的重要原因。

三、非人格化交易与契约治理

1861年,英国法律史学家Hery Maine在《古代法》中探讨了法的起源和发展,认为“所有进步社会运动都是一个‘从身份到契约’的运动。”市场经济最本质的特征就是经济关系的契约化,包括正式契约和非正式契约。契约化并不是要套用其他社会的契约框架,而是创造适合契约治理的制度环境,在社会运行过程中“内生”出适合自身的契约规则。

契约治理是西方国家民主制度和市场经济的基石。西方文明起源于英国,1215年约翰王签署《大宪章》,把国王和贵族之间一直以来既约定俗成但又模糊不清的权利关系转化为了明确的法律文字,创造了西方国家的法制理念,通过契约的形式限制了君主的权力,为后来的光荣革命铺平了道路。西方契约关系的建立促进了包容性政治体制和经济制度的形成,为创新提供了有效的激励,完善了现代法律制度和产权制度,拉开了工业革命的序幕。

中国经济转轨过程中,契约治理如何取代关系治理和权威治理而成为主导性制度安排是核心问题。在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中,逐步建立竞争性市场经济并使得企业在契约治理下运行应当是当前改革的关键。市场化改革就是一个将契约关系逐步普遍到所有经济主体,并使得契约治理成为引导经济关系的主要方式。但是,契约不是一种纯技术工具,不能直接套用。必须建立以文化和意识为基础的非正式制度背景,否则这种制度转型是无法实现的。中国传统文化基因偏向人情与关系,缺乏民主和契约的土壤。因此从意识形态上建立市场经济契约精神,是当前体制转型的前提条件和难点所在。

我们可以参照西方制度体系构建短期的形式上的契约关系,但是从核心及长期来看,契约治理的建立必须要有相应的文化土壤。契约文化是长期演化的产物,必须从制度变迁的视角考察和研究。西方契约精神的普遍建立与宗教改革有密切的联系,这种意识形态是在长期社会历史发展中逐渐形成的,但并不是说我们不能有所作为。要促进从人格化关系向契约关系的转化进程,最艰巨的任务是有意识地培养社会成员的契约精神。一方面可以对中国传统思想进行“创造性改造”,从传统文化中发觉符合契约精神的土壤;另一方面,培养现代法治精神和民主意识,建立普遍主义的逻辑和行为范式。从经济人角度出发,当人们从履行契约中得到利益时,就会自动选择合作和履约,逐渐建立起契约精神和契约治理体制。

[1]科斯.论生产的制度结构[M].三联书店上海分店,1994.

[2]科斯.契约经济学[M].经济科学出版社,1999.

[3]奥利弗·E·威廉姆森.资本主义经济制度[M].商务印书馆2002.

[4]张维迎.企业的企业家-契约理论[M].上海人民出版社,1995.

罗小康(1993-),男,汉族,湖北襄阳人,硕士,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方向:新制度经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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