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定性与法律适用问题研究

2017-04-18 12:56王铮
现代经济信息 2016年33期
关键词:法律适用问题研究

王铮

摘要:从法律层面对物流业务进行全面的规范,可以促进我国物流业的快速发展。当前我国物流业的快速发展突显了物流领域相关法律法规的缺失。物流的性质决定了物流业适用的法律规范,本文主要从对物流业的性质判定出发,着力在物流服务层面对物流业存在的法律问题进行探讨。

关键词:物流定性;法律适用;问题研究

中图分类号:F252;D923;D922.29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6)033-000-01

一、对物流业的定性

物流业涵盖了从原材料到商品传递到消费者手中的全过程,物流不仅涉及到包装、运输、存储、搬运等一般过程,而且涉及到信息处理、劳务纠纷、商运保险等环节,再加上国际间物流业务的不断发展和拓展,物流领域涉及的法律法规事务相对较广。对物流供应链上的所用环节进行定性是判断物流领域相关法律适用的前提。物流业的定性主要有以下特征:

1.服务性与综合性

物流业从本质上讲属于有偿的服务,它是以运输为核心的集成了储藏、包装、搬运、配送等环节,以现代化信息手段为重点的服务过程。由于物流行业的环节众多,涉及的法律事物相对复杂,对物流整个行业进行规范相对困难,而且物流行业涉及的法律事物又体现在国家法律、地方法规、国际惯例等不同领域和不同层次,因此物流业在法律领域也表现出综合性的特征。首先,国家法律、地方法规和行业性的操作标准都与物流有直接的联系。其次,物流涉及到众多的不同身份的参与者、不同的部门、不同的经营管理人员,其法律适用的范围更有综合性特征。第三,不同法律法规只能调整部分与物流业有关的事物,在客观上造成了物流领域的法律法规的多样性,影响到物流法律的适用范围。

2.延展性与多样性

物流领域涉及的部门多、人员多、交通工具多,物流活动的行政管理部门也相应的较多,首先,这使物流业既适用于民事法律有关的运输合同、仓储合同、保管合同等特殊法律合同等规则,也有相关的行政法律法规,例如,物流市场准入法律法规,物流行业标准化建设与操作法律法规,物流市场监管法律法规等,使物流领域的法律法规有极大的延展性。其次,物流交易行业交易行为较为复杂,涉及的人员众多,物流服务通常与多方建立了复杂的关系,例如,多方企业和个人约定的物流合同,物流合同的电子化,物流支付缴费领域纠纷等等,这些多种复杂关系和多种矛盾使物流业领域适用不现的法律,因此表现出物流领域法规的多样性。

3.国际性法律特征

跨国贸易的不断发展和增多,使物流法律适用范围已经超出了我国法律规范调整的范围,大量区域性和国际性的物流纠纷不得不使物流领域法律适用问题拿到国际的大背景下。首先,物流业务的国际性特征带来了国际立法与各国法律适用的平衡问题,大量国际公约成为我国国际物流领域的适用范例。其次,物流业的法律问题超越了国家的界线,全世界通用的标准正在成为定性国际物流纠纷的法律适用的基本规则,这使我国物流法律法规向着国际技术标准化与操作标准化的方向发展。

4.技术性特征

与普及法律法规不同,物流行业与技术紧密相关,技术是物流行业快速发展和进步的核心。目前整个物流行业都是建立在信息技术基础上的电子商务运行过程。首先,物流业的运行始终都伴随着复杂的高技术含量特征,物流业的法律法规必然涉及到大量的与技术有关的行业标准与操作规范。其次,技术性的规范必然成为物流领域法律适用的焦点,物流法律与物流技术紧密相联,这是从法律角度对物流业进行定性的又一重要特征。

二、我国物流法的适用存在的问题

1.现有法律法规体系不完善

我国目前还没有一部专门的用于调整物流行业的法律法规,现行的物流法律法规散见于与物流行业的相关的交通运输、贸易、电子商务以及相关的行业技术标准当中。由于物流法律法规体系不完善,物流法缺乏系统性,导致我国物流行业调整中存在冲突现象,致使物流法律法规的适用也不明确,这不仅弱化了物流法律法规的调节裁判作用,而且也不利于我国物流业的快速发展,使我国物流纠纷难以有效适用某款法律条文。

2.現有法律法规规范性较差

由于我国物流法律缺乏系统性和规范性,导致我国物流法律法规的调节性较差,法律效力也相对较小。首先,现行的物流法律法规的可操作性较差,很多由国家部委和地方政府颁布实施的法律条件的局限性过大,地域保护性较强,执行层次较低,法的适用范围也相对较小。其次,这些散乱的法律条文在执行过程中不具有操作性,从而不利于积极的调整法律主体之间的利益。第三,由于物流法长期得不到根本上的完善,从而导致物流法无系统性可言,也使物流法缺乏国际话语权。

3.物流法的真空状况明显

由于物流法律法规有较强的技术性和科学性,特别是随着物流技术的发展,散见的法规条文常常跟不上时代的发展要求,这导致我国物流法律法规常常有真空地带存在。首先,不少物流业的法律冲突没有法律法规依据进行调整,不少新出现的问题都不能找到必要的法律法规来适用。其次,新物流技术发展较快,过时的行业标准文件与行业操作规范无法满足现代物流业的发展需要,由于技术标准的要求不同导致的纠纷,常常使物流法律法规调整陷入被动。第三,各个地方政府执行的法律法规及标准不同,从而导致物流业发展缓慢,严重阻碍了我国物流业的进步。

4.难与国际物流法接轨

随着市场经济环境的不断发展变化,我国物流法律法规理应在更宏观的视野上进行顶层设计,在微观的细节上加调控。但是,我国物流法律法规发展较慢的现实,使我国物流法律还不能完全脱离以往计划经济时代的特征。首先,我国物流法律法规体系难与国际物流法有效接轨,使我国物流业难以适应现代国际物流业的竞争。第二,我国物流法与国际物流业的行业标准要求不一致,迫使我国物流法律法规必须考虑做出相应的修改,以转变当前在国际物流法律实务中适用性不足的问题。

三、结语

研究物流法律法规的适用问题应当从物流行业的定性入手,从而找到建立我国物流法适用的前提与基础。由于物流业具有的服务性、综合性、科技性、国际性等特征,使我国物流法的适用也充分暴露出了物流法律法规缺乏整体性、有效性、完善性和国际性等问题,因此需要我国物流法加快修整与不断完善。

参考文献:

[1]孟琪.从发达国家物流法律建设看我国物流立法未来走向[J].中国物流与采购,2011(9):70-71.

[2]马晓燕.论我国物流立法的基本思路和法律体系构建的基本框架[J].求索,2011(9):153-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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