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综合评价各省进展

2017-04-19 09:22李冬英邓霜梅李梦奇
时代农机 2017年2期
关键词:试点工作指标体系试点

李冬英,邓霜梅,李梦奇,王 斌

(邵阳学院 机械与能源工程系,湖南 邵阳 422004)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综合评价各省进展

李冬英,邓霜梅,李梦奇,王 斌

(邵阳学院 机械与能源工程系,湖南 邵阳 422004)

专业综合评价是专业建设的重要手段,备受不同时期的规范和文件关注。各省教育厅组织的专业综合评价进展各异、形式不同,但都采用“先试点、后推广”和基于专业评价体系依靠教指委专家评价。青海、辽宁、上海三省市完成多个专业点评价,山西、天津和江西3省市完成试点专业评价,其他省份则在试点或者尚未开始。辽宁省2012~2016年基本完成一个轮次、共1368个专业点的综合评价,根据评价结果奖优策劣,值得推广。

本科专业综合评价;专业评估;辽宁省

本科专业综合评价又叫专业评估,是中国“五位一体”高校本科教学评估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健全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举措。文章对各省在专业综合评价方面工作进行回顾,为相关工作提供依据。

1 专业综合评价源起

本科专业综合评价在不同时期都受到不同程度的关注,有很多重要文件对此关注。1990年10月31日发布并执行的《普通高等学校教育评估暂行规定》(国家教育委员会令第14号)指出“办学水平评估,分为整个学校办学水平的综合评估和学校中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学科)、课程及其他教育工作的单项评估”,由此可见专业评估是“教育工作的单项评估”,属于办学水平评估范畴,其目的是“诊断教育工作状况,交流教育工作经验,促进相互学习,共同提高”。2007年2月17日发布的《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本科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7]2号)提出“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教学评估工作…积极开展专业评估和工程教育认证…逐步建立高等学校、政府和社会共同参与的中国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2010年7月8日印发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明确了要“推进专业评价”,并且“鼓励专门机构和社会中介机构对高等学校学科、专业、课程等水平和质量进行评估”。2011年10月13日下发的《教育部关于开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评估的意见》(教高〔2011〕9号),阐述了评估内容和形式,并将专业评估延伸到专业认证。2012年4月6日发布的《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12〕4号)明确以“管办评分离”为原则,以高校“自我评估”为基础,以“教学基本状态数据”为依据,进行院校评估、专业评估及认证、国际评估三方面的评估工作,评价方可以是政府、学校、专门机构、或者社会其他方健全的质量评估制度。

根据以上规定和文件,各省陆续组织了本科专业综合评价(试点),以2016年2月4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下发的《关于组织开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评估试点工作的通知》(国教督办〔2016〕6号)为界,将工作分为两段:

(1)通知下发前。青海省(2011年10月27日)最早开始省内专业综合评价(试点),然后是辽宁省(2012年5月2日)和上海市(2012年9月11日),在试点之后还进行了多个专业的评价。山西省2013年11月15日下发通知、湖北省2014年9月4日公开实施方案(试行)、天津市2014年10月29日下发通知和方案、江西省2015年9月7日下发评价方案和专业指标体系、甘肃省2015年12月9日下发通知,开始试点工作。但总体而言,进展较慢,截止2015年底,只有青海、辽宁、上海、山西四省市完成一个以上专业综合评价。

(2)通知下发后。福建省(3月)、黑龙江省(4月)、四川省和湖北省(5月)、吉林省、贵州省、湖南省(6月)、河南省(7月)、北京市(10月)、安徽省(2017年1月)等省市陆续开展专业综合评价试点工作。启动本科专业综合评价的省份如图1所示。

图1 启动评价省份顺序图

2 评价工作组织和流程

各省组织专业综合评价的方式和流程总体上是大同小异,也有基于其实际情况的地方。都采用“先试点、后推广”的方式,都有明确的指标体系和评价结论形成方法,本科专业综合评价委员会、相应的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或小组都起着重要作用。

(1)评价工作组织。根据《青海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青海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评估方案(试行)〉的通知》(青教高[2011]68号),面向至少有一届毕业生的本科专业,采取学校全面自我评估与教育厅组织专家抽样评估相结合、查阅资料与现场考察相结合、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式,从建设规划与培养方案、专业基础条件、师资队伍、课程建设、实践教学、教学管理、人才培养质量等7项评估指标20个主要观测点方面进行;由于青海省本科学校数量少(三所),相应本科专业数也少(所有本科专业数少于200),每批次直接指定专业。

上海市本科专业评估则面对不同的专业对象,分为“达标”和“选优”两类评估。达标评估的范围包括所有本科专业,重点考核人才培养目标定位、质量标准、专业建设成效,尤其注重师资队伍建设、教师对教学工作投入等,评估体系设置6项一级指标、20项二级指标和46个观测点,主要由各高校开展自主评估的方式进行,评价结论为“达标”和“不达标”两种;选优评估面向有五届以上毕业生,并且在生源、就业、数据公开方面表现较好的达标专业,重点考核专业质量、质量保障、专业特色、教学效果和国际化程度,选优评估是由市教委组织开展的专业评估,通过选优评估的专业授予“优秀专业”称号。

辽宁省本科专业综合评价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采取专家不进校,定量与定性相结合,以定量为主,主要通过网络采集、汇总、分析数据的方式进行,体现专业办学水平的真实状态。成立了2012~2015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综合评价工作专家指导委员会,2012年选择省内布点较多的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会计学、国际经济与贸易、市场营销和英语等5个专业,成立2012~2015年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简称教指委),多次研讨拟定指标体系,通过部分专业试点评价,进一步修改、完善指标体系,选取生源情况、培养模式、教学资源、本科教学工程、教学质量保障、培养效果、专业特色7个一级指标,以对数据的定量分析为主,以专家的定性判断为辅,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评价方式,最后以百分制分数的方式给出评价结果。后续进行本科专业综合评价的省份采用的组织和评价体系在一定程度上受到辽宁省的影响,有较多共同之处。

(2)评价流程。青海省本科专业评估工作实施分为学校全面自评形成材料、专家考察评估(查阅材料、实地考察、形成意见)、评估信息处理三个阶段。上海市“达标评估”主要以学校评估为主,学校要制定评估工作计划、制定工作方案、学校实施评估或者委托第三方评估,本科预警专业和有首届毕业生的新专业由上海教育评估院统一组织实施达标评估;“选优评估”包括基础数据采集及质量报告、专业自评、专家评审三个阶段。辽宁省本科专业综合评价工作大致分三个阶段:①指标体系研制:组织省内部分专家研制评价指标体系,并请国内从事专业评价理论与实践工作的专家提出意见和建议;②试点阶段,选择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进行评价试点,在试点基础上进一步修改、完善指标体系;③评价阶段:在总结试点工作经验基础上,全面组织开展评价工作。评价工作主要通过网络采集、分析、汇总数据,网上公示监督、专家不进校的方式开展。

综合国内各省的本科专业综合评价过程,一般包括:A启动工作:发出通知、发布评估方案、组建评估专家委员会、准备数据平台;B专业:确定评估专业、建立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研制专业评估指标体系;C数据:采集数据、进行数据公示;D评价:专家核查数据、定性指标进行评价;E结果:评价结果公示和发布;F结果运用:奖优策劣。大致评价流程如图2所示。

图2 专业综合评价流程示意图

3 各省专业综合评价进展

青海省是所有省级教学管理部门进行本科专业综合评价试点最早的省份。2011年10月27日下发“青海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青海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评估方案(试行)》的通知(青教高[2011]68号)”,自2011年下半年开始对青海大学、青海师范大学、青海民族大学至少有一届毕业生的普通本科专业进行评估,每年对每个学校评估3~6个本科专业,制定了包括本科专业评估方案(试行)、指标体系、评估标准内涵说明、评估材料形成规范、自评支撑材料一览表、评估学校提供备查档案材料参考目录、评估专家组工作规程(试行)、主要观测点考察评估方法、专题考察评估方法及技术说明及相关表格。评估指标体系包括建设规划与培养方案、专业基础条件、师资队伍、课程建设、实践教学、教学管理、人才培养质量七个方面,六项通过者评估结论为“通过”,二项未通过者,评估结论为暂缓通过,限制招生,给予一年整改。自2011年到2014年,青海省教育厅共对三所大学的63个本科专业进行评估。

上海市自2012年开展专业评估以来,达标评估主要由各高校自评为主,高校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定五年一轮的评估规划,参照上海教育评估院制定的《上海高校本科专业达标评估指标体系》,制定包括评估流程、评估指标、评估专家、组织实施等内容的专业达标评估实施方案,进行评估并将评估工作规划、评估方案和评估结论等材料报市教委备案。上海市教委委托上海教育评估院对本科预警专业和有首届毕业生的新专业统一组织实施达标评估。上海市教委在2012年对上海理工大学、上海对外贸易学院、上海海洋大学等3所高校的8个专业开展选优评估试点工作,2013年分别在上海大学、上海工程技术大学、上海海事大学、上海应用技术学院的8个机械类本科专业进行选优评估,分别有5个、4个专业被授予“优秀专业”称号。

2012~2016年,辽宁省按照院校类别,研制了180种专业(或专业类别)的182个评价指标体系,评价了56类153种1368个专业布点,评价了有3届以上毕业生、符合评价条件的1555个专业布点的88%,覆盖了约80%的本科学生;采用百分制方式给出评价结果,对评价排名前20%的专业点(247个)给予经费支持,限招或停招办学水平低、培养质量差的专业点(88个),促进高校主动停招供大于求、就业质量差的专业点(34所125个点),限招、停招、撤销不适应社会需要、就业质量低的专业点及专业方向406个(次)。辽宁省本科专业综合评价,涉及专业多、覆盖范围广,按照专业类别体现分类指导,依靠专业教指委制定体现专业特色的评价体系,定性和定量相结合,数据公开、结果公开,运用评价结果奖优策劣,在国内产生了巨大的影响,黑龙江、湖南、贵州、海南、山西、浙江、内蒙古等省区教育厅相继组团专程访问学习,并得到国务院教育督导办公室在推动本科专业综合评价试点工作的国教督办函[2016]6号中,在专业评价指标体系制定和信息平台建设方面进行推荐。

山西、天津和江西3省市已经完成专业综合评价试点专业的评价。山西省在2013年11月15日发布“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高等学校本科专业人才培养质量评估工作的通知(晋教高[2013]25号)”,2014年8月11日确定进行评估的专业——法学和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两个本科专业(三届毕业生)及“山西省高等学校本科专业人才培养质量评估指标体系”,评估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2015年5月13日,发布评价结果,19个法学专业和20个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获得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的数量依次为4/5/8/2和4/5/8/3个。天津市2014年10月29日发布“市教委关于开展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综合评价试点工作的通知”,决定“在2014年开展法学、国际经济与贸易、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等4种本科专业综合评价的试点工作”,同时公开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随后在2014年11月4日成立综合评价工作专家指导委员会,2014年12月23日印发四个专业综合评价指标体系,2015年4月8日起至2015年4月14日对各参评专业填报的所有数据、材料进行网上公示,2016年5月17日以百分制形式公布专业综合评价结果,专业最高分在89~97分之间,最低分在60~67分之间。江西省教育厅在2015年9月7日下发“于印发《江西省2015年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综合评价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等三个文件的通知(赣教高字〔2015〕53号)”,发布了本科专业综合评价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七个试点专业及指标体系、数据采集和填报指南说明,2015年9月15日至10月15日进行数据采集填报,2015年10月23日至10月31日数据材料核查,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2016年2月29日以排名的形式公布评价结果。2016年6月12日,发布《江西省2016年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综合评价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对7个学科门类26种专业类中的66个专业启动评价。

甘肃、福建、黑龙江、吉林、河南等11省市启动专业综合评价试点工作,但尚未完成试点专业的评价。甘肃省在2014年8月11日成立了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综合评价工作指导委员会,2015年12月9日选定试点专业,印发“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全省普通高等学校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本科专业综合评价试点工作的通知”,公布指标体系、数据采集、支撑材料要求等内容,2016年4月6日,在西北师范大学召开了甘肃省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综合评价试点工作启动会,2016年6月7日至2016年6月21日网上公示参评高校填报的所有数据和材料。福建省、黑龙江省、吉林省、河南省,在启动试点评价之后,进行了试点专业数据采集,并在网上公示数据和材料;四川省、湖北省、贵州省、湖南省、北京市、安徽省,印发启动专业综合评价的通知,但是工作尚处于数据采集前的准备阶段。

各省市专业综合评价工作进展如图3所示。

图3 各省市专业综合评价进展

4 结语

根据各省在组织本科专业综合评价方面的进展情况的回顾,得到如下结论:

(1)本科专业综合评价是促进专业建设的重要手段,在涉及培养质量的各级规划和文件中都受到关注,各省都采用“先试点、后推广”的组织方式,基于专业评价体系,依靠专业教指委进行评价。

(2)本科专业综合评价主要针对有三届或五届毕业生的专业,工作阶段一般包括启动(发布通知、评价方案、专家委员会)、确定专业和体系、数据采集和公示、评价、结果发布和运用等阶段。

(3)各省的专业综合评价进展各异,青海、辽宁、上海3省市完成试点评价专业后,进行了多个专业的评价,山西、天津和江西3省市完成试点专业的评价,其他省份则在试点评价中或者尚未启动试点评价。

(4)辽宁省基于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评价试点,在五年时间里评价了56类153种1368个专业布点,覆盖了3届以上毕业生专业布点的88%,并根据评价结果奖优策劣,规范专业设置,影响深远,具有推广意义。

Undergraduate Program Evaluation Progress of General College

LI Dong-ying,DENG Shuang-mei,LI Meng-qi,WANG Bin
(Department of Mechanical and Energy Engineering,Shaoyang University,Shaoyang,Hunan 422004,China)

Undergraduate program evaluation is an important means of program construction,and was concerned by specification and documentation in different periods.The evaluation of different progress,different forms,organized by the provincial department of education,but have adopted the“first pilot,after the promotion”,and based on program evaluation system to rely on teaching experts evaluation.The provinces of Qinghai,Liaoning,and Shanghai,had evaluated a number of undergraduate programs,provinces of Shanxi,Tianjin,and Jiangxi,have evaluated the pilot programs,and other provinces have evaluated the pilots or not yet start.1368 undergraduate programs in Liaoning province have evaluated during 2012-2016,almost a round of all programs.The evaluation result is the basis of the award or punishment.The evaluation in Liaoning is worth promoting.

comprehensive evaluation of undergraduate programs;program evaluation;Liaoning Province

G642.0

A

2095-980X(2017)02-0180-03

2017-01-15

湖南省普通高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湘教通〔2016〕400号-658),邵阳学院教学改革项目(2016JG34)

李冬英(1976-),湖南新宁人,博士,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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