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文化产业发展的财税金融政策研究

2017-04-26 08:18戴丽
对外经贸 2017年3期
关键词:财政税收文化产业

戴丽

[摘要]自《文化产业振兴规划》政策出台之后,有关文化产业发展的政策不断涌现。近年来,党中央的各次重要会议上都着重强调了大力推进文化体制创新的重要性。目前,黑龙江省已步入文化产业发展的历史新纪元,但同时也面临着资金投入总量不足、税收政策制度不完善、引导投资能力较弱等问题,提出改进财政投入方式、减轻文化产业税收负担、增强文化产业融资能力等政策建议。

[关键词]文化产业;财政税收;金融政策

[中图分类号]F8305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3283(2017)03-0049-02

一、黑龙江省文化产业发展的财税金融政策现状

(一)财政扶持

设立专项资金。近年来,黑龙江省政府每年都会设立文化产业发展专项基金,并通过项目补贴、贷款降息等方式,在资金上支持大型文化企业的项目开展,其目的是让大型文化产业起到一定的引领示范作用,以此来带动中小文化企业发展壮大。

创立投资基金。自黑龙江省财政厅发起成立文化产业发展基金以来,省财政厅对文化企业和优质的文化产业项目的投资力度不断加大,其先后采用了直接投资、股权投资等多种方式的支持。在2014年,省财政厅对11个建成投产的文化产业重点项目和下一年度美术作品展览给予了高达6700万元的资金支持,对46家重点文化企业给予了近2500万元的资金支持,这在很大程度上推动了文化产业发展和文化项目建设。

(二)税收优惠

根据财政部下发的《关于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若干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中,可以很明显的看到我国政府对文化企事业单位实行税收优惠的决心,概括的说,上述通知中有两项极为重要的条款,一是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自转制注册之日起免征企业所得税;二是上述通知适用于文化体制改革地区的所有转制文化单位和不在文化体制改革地区的转制企业,通过税收优惠推动文化企事业单位发展。

(三)金融政策

黑龙江省文化主管部门需要与金融机构签订合作协议,在金融机构设立为文化产业服务的金融团队。同时,在文化企业的集聚地区开设银行支行,进而为集聚区提供更为专业化的融资服务。

此外,黑龙江省部分金融机构正在积极拓宽现有的融资渠道,不断降低文化企业贷款利率水平,为文化企业发展提供资金支持,为建立多元化融资体系做准备。

二、财税金融政策在支持黑龙江省文化产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一)资金投入总量不足

黑龙江省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的总投入看起来较高,但是文化投入占黑龙江省财政总支出的比例较低,同时,相比于文化产业发展的实际需求来说,投入在文化产业发展上的资金远不能满足需求。事实上,文化产业的资金来源渠道也较为单一,以政府投入为例,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投入文化产业的渠道就是调整公共预算,还没有实现企业资金来源多元化的格局,这就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财政政策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的作用。此外,在财政资金的投放过程中,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之间的文化产业专项基金投入缺乏系统性、各自为政,这就造成了文化产业资金存在层次不清、重复设立等问题,而各级地方政府之间也由于不断激化的政策矛盾使得财政投入政策的实施效果大打折扣。

(二)稅收政策制度不完善

一是文化产业税收政策体系不健全。对文化产业的从业人员的税收优惠政策不够明确,尤其是在转让著作权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上的优惠政策条款不清晰;二是有关文化产业的税收优惠政策设计不够合理。部分缴纳增值税的文化企业由于人力资本和无形资产中的增值税款不能抵扣,造成企业的税务负担沉重;三是有关文化产业的税种设置不够科学,以增值税为例,按照国际惯例电影、报纸、书籍等文化产品的增值税率较低,通常在正常税率的50%左右,有些国家为支持文化产业的发展更是直接实行免税政策,相比较而言,我国文化产品的增值税税率相对较高。

(三)引导投资能力较弱

当下,黑龙江省产业的投融资能力不强,尤其是在引导方式上缺乏创新。目前,黑龙江省对文化产业的扶持还是以财政扶持为主,其他的支持方式则相对较少,尤其是在社会资本投资上,尚未实现投资渠道多元化。同时,黑龙江省文化产业投资基金的作用也有待增强,黑龙江省文化产业投资基金正处于由初创到成长的过渡期,在对发展文化重要性上的认识还不到位,也缺乏管理文化产业基金的专业人才,现存的激励机制还不够完善,退出机制更是有待探索,文化产业基金的运行并没有真正发挥作用。

三、促进黑龙江省文化产业发展的财税金融政策建议

(一)改进财政投入方式

为了能够加快实现黑龙江省文化产业的转型升级,提升省内文化企业的竞争力,黑龙江省各个县市可以出台相应的财政奖补政策,促进文化产业又好又快发展。具体而言,就是要做好以下两点:一是出台财政补贴政策。目的是要尽可能的实现投资补贴,在文化企业购置大型设备的过程中,按照设备购入款项的对应比例进行补贴,进而帮助文化企业进一步扩大规模、壮大实力。二是建立专项的奖励政策。对具备一定级别的影视作品、书籍动漫、展览会等给予金额较大的专项奖励。对于那些取得国家级品牌称号的文化企业也要进行相应的奖励。当然,在财政奖补政策的制定过程中,也要充分把握政策导向,并对文化企业所带来的社会效应做出考评,按照考评结果决定财政奖补金额,在这种情况之下,就可以避免奖励制度僵化带来的资金浪费,以保证财政资金的作用得以最大限度的发挥。

(二)减轻文化产业税收负担

首先,要大力推进“营改增”的改革工作。在改革过程中要密切结合文化企业自身的经营特点,完善有关增值税款的系列规定,将本来不能抵扣的厂房和运输车辆等固定资产纳入抵扣范围,并在抵扣规定中加入知识产权、技术转让等无形资产,进而避免二次征税,减轻企业的税务负担。实行税率的差别对待,如对歌舞厅等娱乐场所的消费行为要提高征税率,对图书出版业则要下调税率。与此同时,还要大力扶持小规模的纳税人。在纳税人的标准认定上,可以降低纳税人的认定标准,扩大一般纳税人群体,使其所占的税务比重增加,在纳税起征点设置上,也要尽可能实现动态调整,使得纳税起征点的设置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挂钩。

其次,建立文化企业的所得税优惠体系,对那些具有较强外部性和公共性的行业给予相应的税收优惠,如报纸、影视城、专著出版等。文化产业的核心就是技术人才,尤其是在文化企业的初创阶段,在人力资源上投入了大量的培训费用,所以,员工的培训费用应看作是无形资产的开发成本,允许企业进行摊销扣除。

第三,完善文化产业从业人员的所得税政策。就文化产业而言,其在培养高端人才的过程中耗费时间较长,所以,按照个人所得税的征法对文化产业的高端人员征税并不合理。我们可以参照西方发达国家的经验,采用提高起征点或者免税额度的办法来给予文化产业高端人才相应的税收优惠,进而有效避免文化产业高端人才的流失。

(三)增强文化产业融资能力

大力支持文化企业跨行业、跨区域发展,帮助处于不同成长阶段的文化企业在资本市场上占有一席之地,保证文化企业在发展过程中的资金支持。对于那些已经上市的文化企业要支持其进一步发展壮大。同时,根据各个文化企业特征的不同利用定向增发、并购重组的方式实现企业再融资。降低文化企业发行债券的标准,支持那些达到发债条件的中小文化企业进行债券融资。引导大型的文化企业利用股权置换、收购等方式进行资本运作。

创建文化产业融资的担保工具。大力支持各类担保机构利用保险、再担保等方式,为文化企业提供担保,降低文化企业的融资风险,增强文化企业在融资上的信心和决心,帮助那些不敢独自承担融资风险的文化企业打开融资通道,鼓励担保机构的主要方式有风险补偿、参股等。此外,在鼓励保险机构参与文化企业融资担保时,也可以利用金融工具组合的方式降低融资风险。

[参考文献]

[1]莫挺.支持浙江文化产业发展的财税金融政策研究[D].厦门大学,2014.

[2]闫坤,于树一.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的财税金融政策研究[J].华中师范大学学报,2015(3).

[3]朱云,李麟,沈勇.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的财税政策探讨—以江苏省文化产业为例[J].税务研究,2016(1).

[4]郭雯.关于促进工业设计产业发展的财税金融政策研究[J].经济研究导刊,2014(7).

(责任编辑:顾晓滨马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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