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琳音义》引《说文》刀部字略考

2017-04-26 21:49王洁
青年文学家 2016年36期
关键词:说文

摘 要:《慧琳音义》是我国古代佛经音义中的集大成之作,其释义时大量引用《说文》中的材料,其中刀部字共引144条,32个词。本文在定量统计的基础上,选取《音义》所引刀部字与大徐本不同之处加以考证,勘定是非,以期实现两者的互证互补。

关键词:《慧琳音义》;《说文》;刀部

作者简介:王洁(1992-),女,河南人,汉族,四川大学文学与新闻学院汉语言文字学专业,研究方向:现代汉语。

[中图分类号]:H13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2139(2016)-36--02

《慧琳音义》①(下文简称《音义》)中保存了大量的汉唐及以前的古籍文献,对古籍整理和辑佚来说价值极大。东汉许慎所着《说文解字》是我国第一部按部首编排的字典,在我国文字学、文献学等诸多方面意义重大。但《说文》自成书以来几经转写传抄,错误遗脱在所难免。宋朝初年徐铉奉诏校定《说文》,世称大徐本(本文所据《说文》即大徐本)。后世许多学者致力于《说文》研究,对《说文》的校勘做出了贡献,但说文之学浩如烟海,这些研究尚未达到恢复其本真之效。《慧琳音义》引《说文》共计一万三千余次,如此众多的资料用以考证《说文》,其价值是不言而喻的。《慧琳音义》共引《说文》刀部字144条,32个词。本文对其所引《说文》刀部字与大徐本《说文》逐一比对,完全相同者、基本相同者均不予赘言,旨在指出不同,勘定是非。滋列如下:

一、误引他书之训为说文

刳,

《音义》一引:剔也。从刀夸声。

《音义》六引:判也。

《音义》一引:从刀夸声也。

《音义》四引:判也,从刀夸声。

《音义》三引:从刀夸声

《说文·刀部》:判也。从刀夸声。

按:《音义》卷83《大唐三藏玄奘法师本传一卷》又引《方言》云:“剔也。”盖《音义》一引“剔也”为《方言》语。他卷引文皆与大徐本同,可证其为《方言》滥入《说文》者。

剡,

《音义》一引:锐使其利。形声字。

《说文·刀部》:锐利也。从刀炎声。

按:《音义》所引与大徐本存在“锐使其利”和“锐利也”的区别,《音义》在“剡木”下先引《尔雅》作:“剡,利也。”又引《易》曰:“剡木为楫”其义皆利也,与大徐本无甚异,盖大徐本为是也。颜师古《汉书·艺文志》“剡木为矢”作“剡,谓锐而利之也。”[1]盖《音义》转释颜师古注误训为说文。

二、误涉他字音义

刺,

《音义》二引:木芒也。

《音义》一引:迶伤也。从刀束(刺)声。

《音义》一引:君杀大夫曰刺。从刀朿声也。朿音与刺同。

《音义》四引:直伤也。从刀朿声。

《音义》一引:直伤也。

《音义》一引:从刀从朿。

《音义》一引:从刀朿声

《说文·刀部》:君杀大夫曰刺。刺,直伤也。从刀从朿,朿亦声。

按:《音义》先写《方言》:“凡草木有芒伤人谓之刺。”次引《说文》:“木芒也。”考之与大徐本“刺”之释义,差异甚远。段注:“朿,木芒也。芒者、艹耑也。引申为凡铁锐之称。今俗用锋芒字古只作芒。朿今字作刺。刺行而朿废矣。”[2]可知“朿”与“刺”为古今字,《音义》二引盖将“朿”之释义误为“刺”之本义。此外,《音义》一引:“迶伤也。从刀束(刺)声。”《玉篇·辵部》:“迶,行也。”[3]且经检索“迶”均为“行”之义,“迶伤”不通,盖因“迶”、“直”形近而传写讹误。

刻,

《音义》一引:钢铁可以刻镂也。刻,从刀亥声。

《音义》一引:镂也,从刀亥声。

《音义》一引:刻,谓法罪有也。从刀亥声。

《说文·刀部》:镂也。从刀亥声。

按:《说文解字注》:“刻,镂也。金部曰:‘镂,刚铁可以刻镂也。释器曰:‘金谓之镂。木谓之刻。此析言之。统言则刻亦镂也。引申爲刻薄之刻。”[4]显然,《音义》一引“钢铁可以刻镂也”误涉金部“镂”字意义。

三、转写讹误

?,

《音义》一引:决鼻也。或作劓,亦通。

《音义》二引:从刀臬声。或从鼻作劓,通用也。

劓:

《音义》二引:决鼻者也。从刀鼻声。或作?也。

《音义》一引:?,决鼻也。

《音义》一引:次鼻也。或作?。

《音义》一引:作?,刖鼻也。从刀鼻声。

《音义》一引:刖鼻也。

《音义》一引:?鼻也。从刀臬声。

《说文·刀部》:刑鼻也。从刀臬声。易曰:天且?。劓,臬或从鼻。

按:“?”与“劓”为异体字,慧琳所引与大徐本一致,故笔者将二者合为同一条目加以考释。《音义》与大徐本有“决鼻”“次鼻”“刖鼻”“?鼻”和“刑鼻”之别。沈涛《说文古本考》云:“决鼻犹言缺鼻,御览天部引诗推度灾曰:‘穴鼻始萌宋均注。穴,决也。决鼻,兔也。盖亦言兔之缺鼻。小徐本作刖鼻,与决声相近。大徐本作刑鼻,则误矣。”[5]丁福保明确提出刑鼻乃刖鼻字形之误。《说文》:“刑,刭也。”意为割颈之刑,其与决、刖所表断绝之意有别,故笔者认为二人之言有可取之處。此外,《说文·肉部》:“?,孔也。”《欠部》:“次:不前不精也。”“次鼻、?鼻”义不同,盖“决、?”字形转写之误。

四、衍夺致误

剖,

《音义》一引:判分也。

《音义》一引:判木也,从刀咅声。

《音义》一引:判木,从刀咅。

《音义》一引:从刀从咅声。

《音义》一引:从刀咅。

《音义》十四引:判也,从刀咅声。

《说文·刀部》:判也,从刀咅声。

按:《音义》所引与大徐本存在“判分也、判木也、”与“判也”之别。《音义》中仅一例训作“判分也”,但十四引作“判也”,故大徐本训作“判也”更为可信。又沈涛《说文古本考》云:“《一切经音义卷十六》一引判下有分字,乃传写误衍,非古本如是,判即训分不必更言分也,又一引乃作判也可证。”[6]是其证。《音义》一引“判木”为具体义,而大徐本则训抽象义,“剖”字从刀不从木,盖慧琳转释而衍“木”字。

剥,

《音义》一引:裂也。

《音义》一引:刻也。从刀录声也。

《音义》一引:割,从刀从录。录音禄。

《音义》一引:从刀录声。

《说文·刀部》:裂也。从刀从录。录,刻割也。录亦声。

按:《说文解字注》云:“剥,裂也。从刀彔。彔,刻也。说从彔之意。彔下云,刻木彔彔也,破裂之意。一曰剥,割也。此别一义。与上义相通。按此篆解说、合二徐本及尚书泰誓正义宋刻本参定。”[7]今《音义》所引“刻也、割”之义是证大徐本之衍。

劵,

《音义》一引:契也。劵别之书以刀削其旁,故曰契也。

《说文·刀部》:契也。从刀声。券别之书,以刀判契其旁,故曰契券。

按:《说文》:“劵:劳也。从力,卷省声。”《音义》注“劵”与“券”义大同,显为注者因二者字形相似而误。《说文解字诂林》:“涛按以刀判契云云,《御览》五百九十八文部引作:‘以刀刻其旁故曰契也。《一切经音义》卷十三引作:‘以刀削其旁故曰契也。《止观辅行》传七之四引作:‘以刀判其旁,故谓之契。三引小有异同,然可见古本判下总无契字,契下总无券字。”[8]盖大徐本判下之契和契下之券误衍。

剬,

《音义》一引:断首也,亦截也。

《音义》一引:断也,亦截也。

《说文·刀部》:断齐也。从刀耑声。

按:《音义》卷五十二“剬割”注引《声类》训作“剸。”《说文·刀部》:“剸,截也。”《音义》一引“断首也,亦截也”,盖古本如是,大徐本断其为断首之误也,又夺亦截也三字。

五、其他讹误:

劃,

《音义》一引:以锥刀划也。从刀画声。

《音义》一引:隹刀曰划。从刀画。画亦声也。

《说文·刀部》:锥刀曰划。从刀从画,画亦声。

按:大徐本“锥刀曰划”与《音义》一引“以锥刀划也”存在静动之别。《说文解字注》:“划,锥刀画曰划。画字各本无。今补。谓锥刀之末所画谓之划也。”[9]笔者按其是。《玉篇·刀部》:“划,以刀划破物也。”[10]《音义》卷四十三“刀划”注引顾野王云:“划,以刀头破物也。”由此,划本义应为动作义,大徐本训释误也。今《音义》一引“以锥刀划也”是其证。但具体划之本义为何,仍待大方之家加以考证。“隹刀曰划”盖为注者传写误以“隹”作“锥”。

罚,

《音义》二引:小罪也。从刀从詈。

《音义》一引:辠之小者也,言未以刀,但持刀詈骂,则应罚也。从力詈声。

《音义》一引:罪之小者,但持刀骂则应罚。

《音义》一引:罪罚也,罪之小者未以刃杀,但持刀骂詈则应罚也。从刀从詈,会意字也。

《音义》二引:罪之小已(曰)罚。

《音义》一引:罪之小者也,从刀从詈。会意字。或从寸,俗字也。

《说文·刀部》:辠之小者也,从力从詈。未以刀有所贼,但持刀詈骂,则应罚。

按:丁福保《说文解字诂林》云:“辠,犯法也,从自辛,言辠人蹙目辛苦之忧。秦?辠佀皇字改为罪。”[11]故知“辠”与“罪”乃古字和今字之别,意义基本相同。此外,《音义》与大徐本《说文》存在“小罪”“罪之小者”“罪之小者曰罚”和“辠之小者也”的区别,均因表达不同造成。《音义》一引中对字形的分析“从刀詈声”疑似讹误,因为慧琳在《音义》所引的多数条目上都作会意字来分析,且《说文解字诂林》所收均析为会意字。

结语:

经过对《慧琳音义》所引《说文》刀部字共144条的一一比对考证,可知《音义》所引与大徐本大致相同,表明大徐本是基本可信的。同时,《音义》对于校订《说文》乃至说文之学都有其重要的作用,可以纠正一些沿袭已久的错误。反之,《音义》所引《说文》因种种原因也非完全正确,因此在采用《音义》时要仔细考证,不可全盘接受。

注释:

①本文《慧琳音义》所据为爱如生数据库所载,原据版本:日本元文三年至延亨三年狮谷白莲社刻本。为了简洁,不再标注具体页码。

参考文献:

[1]宗福邦、陈世铙、萧海波.故训汇纂[M].商务印书馆,2007年9月.

[2]段玉裁.说文解字注[M].上海古籍出版社,1981年10月版.第318页.

[3]顾野王.玉篇[M].第一版.中华书局,1985年.

[4]段玉裁.说文解字注[M].上海古籍出版社,1981年10月版.第179页.

[5]丁福保.说文解字诂林[M].中华书局,1988年4月.第4684页.

[6]丁福保.说文解字诂林[M].中华书局,1988年4月.第4649页.

[7]段玉裁.说文解字注[M].上海古籍出版社,1981年10月版.第180页.

[8]丁福保.说文解字诂林[M].中华书局,1988年4月.第4690页.

[9]段玉裁.说文解字注[M].上海古籍出版社,1981年10月版.第180页.

[10]顾野王.玉篇[M].第一版.中华书局,1985年.

[11]丁福保.说文解字诂林[M].中华书局,1988年4月版.第41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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