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强化社会审计为中心健全财政会计间接监管机制

2017-04-27 22:08连子萍
时代金融 2016年35期

【摘要】鉴于目前财政会计监督现状,本文就我国现阶段财政会计监督管理制度的存在的问题以及形成原因展开了详细的讨论,并且结合作者多年实际工作经验,针对强化财政会计间接管理机制的有效措施提出了一些建设性建议,希望对今后的监管工作能够有所帮助。

【关键词】社会审计 财政会计 间接监管机制

一、引言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加速发展,为了加强社会管理,并更好地完成社会服务,政府财政部分需要履行好相应的职责,比如针对一些注册会计师协会以及会计师事务所存在的问题,我国相关财政部门必须加大管理的力度和监督的严肃性。然而目前存在的一些不利因素,使得财政会计的监管难度加大,因此建立健全的财政会计间接监管机制,成为了政府财政部门目前首当解决的重要课题。

二、我国现阶段财政会计监管状态及存在的问题

(一)注册会计师协会自身存在的问题

1.注册会计师协会性质问题。由于注册会计师协会的特有性质,即使政府给予了其一定的职能,注册会计师协会在执行和落实方面也会存在一定偏差。因为一方面注册会计师协会必须履行政府下发的任务;另一方面,在政府下发任务的执行过程中,注册会计师协会也会考虑到自身的利益,因此在针对会计师的监管约束方面,会存在一定的放松[1]。

2.注册会计师协会在监管方面对力度的把握举棋不定。如上文所述,注册会计师归注册会计师协会所拥有和管辖,在监督管理过程当中,出于对自身和政府方面的因素的考虑,在管理方面显得有些畏首畏尾;特别是当政府临时出台了一些新政策或者加大了监管的力度,注册会计师协会因为难以取决,因此会出现在监管方面对力度的把握不到位而导致的过度监管,或者监管不足等问题。更有甚者甚至会出现一些会计信息的造假行为[2]。

(二)政府财政机构在管理模式和管理手段方面存在一定的缺陷

1.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条款的建立不够完善。政府在针对注册会计师协会进行管理的时候,由于缺乏相关法律条款以及规章制度等等,因而在职能划分方面,注册会计师协会和政府会出现一些分歧和偏差,其中包括职能重合和部分职能空白等等,这一系列的问题导致政府在财政会计监管方面有些力不从心。

2.实行会计委派制度收获效果不佳。近几年来,为了减少乃至杜绝会计财政方面的虚假信息问题,政府推行了会计委派制度。然而会计委派制度存在两个致命的缺陷:首先,会计委派制度的实行并没有从根本上改变以上几种不良情况的出现,可以说是治标不治本;其次,会计委派制度在监督管理费用方面,成本相对较高,然而效率却不令人满意,因此不可作为长期实行的方式。

三、基于社会审计,强化财政会计间接管理机制的相关有效措施

(一)完成从直接监管到间接监管的转型工作

1.建立健全的审计监督机构。首先,应当组建起相关的专业管理部门和决策执行体系,注册会计师事务所要注意相应管理体系、决策体系的建立,同时设置相应的秘书处等服务部门。在注册会计师事务所的一些重大决策中,政府要派遣代表前往参与决策,共同商讨;而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处理一些业务上的事情时,如果发生了一些涉及到原则性的重要问题,就一定要准备相关资料向政府报告,以便备案。其中,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在履行政府赋予职能的时候,也要注意遵纪守法,依法办事,在合法范围内,可以适当维护自身的权益以及利益,但是切不可为了谋求自身的法外利益,而做出一些对政府有威胁的举动。并且在这一过程中,如果政府决策影响了会计行业的利益,可以立即通过行政诉讼或者行政复议等相关维权手段,向政府进行相应的反应[3]。

其次,在政策的实行上,社会相关审计机构除了要加强对会计事务所的监管力度,还有必要让会计事务所与原单位实行脱离,以此来保证和培养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落实脱离操作和管控监督之后,外界的一些不良因素不再能对注册会计师产生影响,注册会计师才能更好地完成依法审计、严肃审计,从而按时完成审计报告的提交。

2.加强会计事务所审批监督力度。在实际运营方面,政府财政部门要落实好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和监督工作,就必须重点关注采用无限责任合伙制注册的会计师事务所,要进行相应的优先考虑。此时,如果将无限责任合伙制的注册会计师事务同有限责任合伙制的注册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对比观察,会发现无限责任制事务所会计师的职业道德素养相对较高。其主要表现在:由于采取合作的经营模式,一旦出现负债,无论是监管工作不利导致的,还是工作人员违规操作导致的,合伙人之间都必须承担连带责任。因此,客户的经济利益得到了很大程度上的保证。因此,在事务所的审批方面,政府相关财政管理部门必须秉承严谨严格、合法审批的基础上,要加速对会计事务所审批监督速度,重点发展能够保证客户利益的无限责任合伙制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并强化对其的监督管理工作。

(二)政府与注册会计师协会之间要强化沟通和联络,并落实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

1.政府必须注意协调好与注协之间的管理章程,同时注协要落实好备案工作。注册会计师协的管辖权在于政府相关部门,同时又是会计师事务所的集中地,因此也可说是政府相关机构与会计师事务所之间监管、沟通的必要通过途径。所以,注册会计师协会在进行行业规章制度的制定时,要注意从以下两个方面来进行把控:

①在履行政府所赋予的职能时:所有关键条款一旦需要修改或者更新,你虚先向政府有关机构报告备案,再取得审批同意后,才能进行相对应的后续操作;并且,要注意做好各级部门之间的沟通和维稳工作,将政府指导思想落实到位。同时根据目前会计市场的形式和发展总体趋势,完成新的管理模式的設计和推行,将自律管理体制建设提到首要位置来进行考虑,从而完成直接监管到间接监管的转型工作,并将之落实到位。最后,为了会计师事务所日常工作进展的顺利性和有效性,一定要注意做好备案工作,无论出现什么紧急情况或者计划变更,都要即使上报政府相关机构进行备案操作[4]。

②站在注册会计师以及会计事务所的角度上:要维护自己在合法范围内的合法利益和正当权益,对于一些对自身有压迫性威胁的法律条案,要敢于发声,运用合理手段,将意见反馈给上层政府机构,实现政府机构与注册会计师协会之间的无缝沟通和融洽相处。

(三)开展注册会计师行业宣传工作,为注会行业提供好的环境

单纯建立法律法规归根到底还是形式结构上的改变,而从直接监管到间接监管的转型改革工作并不仅仅依靠于管理相关体系的建设,还需要政府财政部门与注册会计师协会的共同宣传运作。因此,必须加大宣传工作力度,针对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发展现状、成功范例以及先进事例等进行宣传,呼吁社会尊重和理解会计师行业,形成行业共识,从而改善该行业的就业环境。

四、结语

综上所述,对于我国目前的财政监督管理情况,通过对比相关大数据资料,可以发现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飞速发展,我国在财政会计间监管方面没有紧紧跟上,从而存在着一定的滞后性;在政府财政管理方面,会计监管机制的健全完成度也相对较差,因此发展总体现状不容乐观。然而,目前存在于我国会计监督管理方面的方式方法多种多样,但是在现阶段,财政会计监督管理方式必须借助对注册会计师协会的把控,来实现财政会计监督管理的目的。并且,必须完成从直接监管到间接监管的转型工作,不断健全监督管理机制,达到财政监管的优化和提升。

参考文献

[1]马瑛,刘蕾.基于维护国家经济安全的政府审计研究[J].中国总会计师.2013(06).

[2]吴洪军.关于加强审计研究的策略分析[J].财经界(学术版).2014(01).

[3]逄萍,房春霞.会计信息化审计研究[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上旬刊).2010(03).

[4]田立新,张金凤.企业治理结构下内部会计控制的构建[J].黑龙江科技信息.2010(11).

作者简介:连子萍(1979-),女,汉族,经济学学士,会计师,长期从事审计、财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