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账的识别方法与治理对策

2017-04-27 20:16邓昌冰
智富时代 2017年4期
关键词:治理对策诚信

邓昌冰

【摘 要】会计之于造假者更像数字游戏。会计假账使投资者和债权人蒙受了巨额损失,导致了证券市场低迷,而低迷的市场又导致了融资困难,企业利润率下降,引发企业造假,形成了恶性循环。会计假账已成为世人瞩目的问题。笔者指出了假账的识别方法,并提出治理对策。

【关键词】假账;诚信;治理对策

前言:

凡是有经济活动的地方,就有会计工作,就存在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会计职业道德是“诚信”的体现,它渗透到社会的各个角落。对假账问题的认识和解决,我国会计界已进行了多年的探索,但只有从加强法制建设、落实会计监督、深化会计管理体制改革等方面入手,“齐抓共管”,全面提高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准,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假账问题。

一、了解假账

假账是指会计人员不按照《会计法》和相关财务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会计事务、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所提供的会计资料是虚假的,不能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本单位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导致会计信息失真。按照虚假会计信息所依附的载体不同,假账主要有假凭证、假账簿、假报表等形式。而有些单位将已经发生进行会计处理的经济业务,不按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而改变经济业务性质,滥用科目以隐匿真相,或在单位的财务大账外另设一套账等“账外设账”行為,也是较常见的假账形式。

二、假账识别方法

(一)传统型的假账识别方法

查账的路径一般有顺查法和逆查法。不论是顺查还是逆查,其都处于会计资料审查分析的中间部位,有助于对全部的业务进行详细确认。其查询的方法有:

1.复核法。又称复算法,是指对会计账簿的历史记录及其合计、小计、差额、积数等进行重复的验算、验总,旨在证实会计记录有关金额或数据的正确性和准确性。

2.审阅法。是以国家的方针、政策、法令、制度、规定作为判断是非的准绳,通过审查性过目,检查分析有关账簿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合规性,视其有无差错、疑点或弊端。

3.核对法。指对账簿记录两处或两处以上的同一数值或有关数据进行互相对照,旨在查明账账、账证、账实、账表是否相符,以便证实账簿记录是否正确,有无错账、漏账、重账,揭露私营舞弊,违法乱纪行为。

4.核实法。是核对法的特例,指将账簿资料与实际情况进行对照,用以验证账实之间是否相符,并取得书面证明的一种方法。核实的重点是盘存类的账户,如现金、存货等。

5.调节法。是指为了检查账簿中的某些业务而事先对其中某些因素进行增减调节,以使其相关可比的一种查账方法。例如对银行存款的未达账等就是采用这种方法。

6.其他各种查账的分析方法。有账户分析法、比较分析法、比率分析法、平衡分析法、分组分析法、因素分析法、量本利分析法、价值分析法、预测分析法等。

(二)现代智能型的假账识别方法

在开展财经违纪的审计工作中,针对一些违纪人员所使用的作案手段,采取一种现代智能型的查账方法,能够快速准确地查清问题。

1.线索筛选鉴定查账法。根据群众举报的线索,审查会计资料获取线索以及外调材料提供的线索,加以整理归类,通过去粗取精,击伪存真,由表及里的加工,筛选出重点人、重点事与重点项目,深入系统地审查,缩小审查范围,抓住主要矛盾,把问题查深查透。

2.纵横穿插寻找查账法。以审查的内容为导向,根据事物的存在形式,在空间中左右相邻,在时间上前后相随的序列,组成严密审查网络进行纵横穿插,寻找行为人作案的隐秘手段,并按照事物的相互依存关系延伸审查相牵连的问题,做到疏而不漏。

3.配套互用还原查账法。将不同环节中的相同经济内容,或者互相对应、互相依存的某一项经济业务,从分散的会计凭证中集合起来,配套还原,恢复事物本来的面目,通过分析,使弄虚作假问题原形毕露。

三、假账的治理对策

会计假账歪曲了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掩盖了企业经营中存在的问题,损害了投资者和债权人的利益,阻碍了我国经济的健康发展。那么如何治理会计假账呢?笔者认为,会计假账的治理是一项系统工程,应该对其进行综合治理。

(一)完善公司内部治理

明确划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各自的权力、责任和利益,形成公司治理机构制衡。

1.实行股权结构优化,加强对大股东的制衡。优化股权结构,改进国有股一股独大的股权结构,弱化大股东对上市企业绝对控制和实际控制,防止大股东通过会计假账将上市公司变成自己的“提款机”。许多学者的研究表明,股权适度分散有助于提高公司治理绩效。

2.实行利益相关者共同治理,加强董事会中独立董事的作用。利益相关者共同治理理论把董事会看作是各利益相关者的受托人,而不仅仅是单边治理意义上的股东代理人,其责任是使企业资本的价值得到保护并实现不断增长,企业经营成果在各利益相关者之间得到均衡分配,从而使得在保护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方面更具效率。同时,增强独立董事的独立性,使其能够真正维护中小股东的利益。

3.实行监事会与审计委员会并行,加强内部监督。监事会的监督重心应放在检查公司财务、监督董事会规范运作和遵守信息披露原则、监督经理层经济行为的合法性、监督经股东大会批准后的董事会重大决策的执行过程等方面;审计委员会的监督重心应放在对董事会所有重大决策的公正性与科学性等方面。二者的结合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弥补制度缺陷,形成有效互补。

4.实行薪酬激励与约束并举,加强对经理层的控制。当前应建立一个既考虑了短期经营业绩又考虑了长期经营业绩的经理层报酬激励合同,设立“经理层报酬=固定年薪+年终奖金-年终罚金+股票期权”的薪酬模式,通过实行激励与约束并举的薪酬合同,可以加强对经理层的控制,降低委托代理的不良影响。

(二)完善公司外部治理

通过健全法律法规准则体系,构建政府监管、中介机构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三位一体的外部监督运行机制,加大违法处罚力度,完善外部监督体系。

1.健全法律法规准则体系。立法者应增强预见性并注意各法律法规准则之间的系统性和一致性,从而保持其相对稳定性,减少执行的难度。

2.完善外部监督机制。完善政府监管、中介机构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三位一体的外部监督运行机制,是治理会计造假的重要手段。

(1)加强政府监管。首先,代表政府进行监管的财政、税务、审计等政府监管部门要统一监督标准,有效实施监督。其次,对查出会计假账的,执法者要加大执法力度,依法从重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惩前毖后,防患于未然。

(2)加强中介机构监督。一方面,要加强中介机构尤其是注册会计师行业体制改革,使其真正成为客观、公正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自我发展的社会中介机构。另一方面,要加强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建设,增强独立性和风险防范意识,努力提高执业质量。

(3)增强社会舆论监督。会计造假被社会公众通过媒体曝光后,会严重影响企业在公众中的形象和其在资本市场的资金筹集,也会影响到其产品的销售,企业因此会遭受损失,得到应有的惩罚。因此,通过增强社会舆论监督,可以起到预防与惩罚的双重作用。

3.加大违法处罚力度。要坚持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并建立民事赔偿制度,增加违法成本。凡因会计假账而导致投资人和债权人遭受损失的,应由该公司及其相关责任人负民事赔偿责任;凡中介机构违法为公司出具虚假的报告而导致投资人和债权人遭受损失的,应由该机构及其相关责任人负民事赔偿责任。

四、结论

诚实守信是会计人员的基本道德素质,是市场经济正常运行的基石,会计诚信的缺失会扰乱市场经济秩序,损害企业利益,给投资者造成损失,最终危害会计人员自身。因此,我们要不断地从现实生活中寻找其不足之处,不断总结、不断完善,加强会计诚信建设,全面提高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准,为我国的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参考文献】

[1]吕劲松,孔凡青.假賬大会诊[M].中国审计出版社,2000.1.

[2]李景相,王宪廷.经济案件中的几种查账方法[EB/OL].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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