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天津航测科技中心岗位设置的问题与对策建议

2017-04-30 14:35刘江娜
商情 2017年10期
关键词:岗位设置过渡期事业单位

刘江娜

【摘要】海事系统核编转制后,天津航测科技中心确定为公益性事业单位。2017年,海事系统全面推行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本文立足天津航测科技中心岗位管理实际,对岗位设置现状及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初步分析并提出了对策和建议。

【关键词】事业单位 岗位设置 过渡期

一、引言

天津航测科技中心(以下简称“科技中心”)成立于20世纪80年代,历经多次机构改革,至2012年海事系统核编转制后成为公益性事业单位,下设办公室(人事教育科、党组工作部、工会办)和计划财务科2个综合管理部门以及业务管理科等4个业务部门,定编33人。核编后至今运行的4年多时间里,工作人员已几近满编,绝大部分人员具有专业技术职务,其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占比超过了65%,岗位数量不足、结构比例不合理、岗位职责与实际工作不符等问题日益凸显,对推行岗位设置工作带来了极大的困难。

二、存在的问题

(一)岗位数量严重不足

一是综合管理岗位不足。海事系统核编后,科技中心综合管理工作大幅增加,办公室的职能涵盖了行政、人事、党务、群团、安全综治、固定资产管理和后勤等多个综合部门管理职能,核定编制仅为5人,远不能满足工作需要。二是专业技术岗位不足。核编前,科技中心为海事系统唯一的科技研发和管理机构,其职能决定了需要大量的专业技术人员开展工作,而“三定”方案中却将近一半的岗位设置为管理岗,不符合当前和未来的工作需要。

(二)岗位结构比例不合理

海事系统核编以前,科技中心为海事系统唯一的科技研发和管理机构,属于非独立核算单位,其大部分工作人员为专业技术人员,人事、财务、行政和党群工作中的很多工作由上級海事局统一管理。核编后,科技中心近一半的岗位被定为管理岗,但都是由专业技术人员担任,如果硬性按照上级的规定比例执行岗位设置,将严重不符合当前和未来的工作需要,管理人员和一些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将会受到极大的影响,不利于内部的稳定和事业的发展。

(三)岗位职责与实际工作不符

一方面,个别岗位存在“虚设”的现象,即岗位人员长期借调从事其它工作,未能履行本岗的工作职责,对专业技术人员的培养和考核造成了一定困难。另一方面,个别综合管理岗存在“身兼数职”的现象,集主管和秘书于一身,既是经办人又是负责人,自己起草自己审核,存在角色冲突,不利于单位的规范管理以及廉政风险的防控。

三、问题原因分析

(一)岗位分配不合理

科技中心是具有公益属性的技术密集型事业单位,工作性质和特点决定了需要大量的高水平专业技术人员,而“三定”方案中明确的科技中心专业技术岗位只有19个,管理岗位14个。当前,海事系统正在积极推进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科技中心在岗位设置工作出现的问题正是反映出核编转制后运行中存在的问题,也反映出当前岗位总量控制和分配以及等级分布与实际工作需求存在不相符之处,必须重新进行调查评估及核定。

(二)职责分配不合理

目前的职责分配对部门职责的界定不够合理,只是将科技研发的业务工作分配到四个业务部门,财务管理由计划财务科承担,而对于其它综合管理工作,没有进行深入的研究和分配,全部划拨给办公室,将办公室变成了一个职责无边界的兜底部门,导致出现身兼数职、工作任务应接不暇的状况,工作中容易出现疲于应付的现象,不利于工作的开展。

(三)操作流程不够规范

岗位设置的过程应是对单位职责分解,根据分解后的职责和任务开展机构设置和岗位设置,再定编定员,从而实现“事事有人做,人人有事做,岗位无重复,工作无遗漏”的目的。海事系统的岗位设置是在定编定员的基础上进行的,而且各岗位任职资格尚未明确,只是根据上级设定的岗位设置结构比例进行测算和分配,没有真正做到“因事设岗”,导致出现岗位设置与工作实际需求和人员现状不符的问题。

四、对策建议

(一)深入开展岗位调查与评估

岗位调查评估是岗位设置工作的重要前提和基础。上级人事管理部门应对科技中心及各部门最低岗位配置数量进行评估,重新核定职责、内设机构和编制数,按照“主要以专业技术提供社会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应保证专业技术岗位占主体,一般不低于单位岗位总量的70%”的要求进行岗位设置,超出规定比例的部分在系统内调剂解决,以保证正常工作开展。

(二)认真编制岗位说明书

岗位说明书是竞聘上岗、人员培训和绩效考核等的重要依据。科技中心应在重新核定编制和岗位的前提下,对所有岗位的工作性质、任务量及所需任职资格等进行全面评估,按照职责和任务设岗,编制岗位说明书,包括岗位的名称、类别、等级、职责、工作标准和任职资格条件等,为岗位管理工作奠定良好的基础。

(三)实行过渡期管理

岗位设置工作不可能一蹴而就,一些不符合岗位设置要求的人员要通过过渡期进行消化,逐步实现科学、合理的结构比例。特别是管理岗位的“双肩挑”人员,可通过保留现有专业技术职务待遇的方式进行平稳过渡,以起到激励现岗人员的目的,保证单位的良性发展。

(四)建立动态管理机制和制度

岗位设置完成后,应在一定时期内应保持相对稳定,但并不是一成不变的,要随着单位和部门职责的变动和任务的变化进行调整,以适应单位发展的需要。同时,要建立健全岗位设置定期调整机制,研究出台相关制度,明确调整的时间、频次、条件、流程等,确保岗位设置工作科学合理、严谨规范。

五、小结

岗位设置工作事关单位发展稳定的大局。当前,海事系统岗位设置工作正在积极推进,对于职能相对特殊的科技中心来说,还应在充分调研和深入分析的基础上测算符合实际情况的各类岗位结构比例,制定合理、可行的实施方案,为海事科技事业的发展提供坚实有力的人力资源保障。

参考文献:

[1]汪昕,汤翔.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难点与对策[J].管理观察,20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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