稳步推进育苗产业供给侧改革 切实提高林木种苗供给体系效益

2017-05-04 19:57武斌王丽
中国绿色画报 2017年1期
关键词:育苗效益供给

武斌+王丽

【摘要】:林木种苗作为林业建设中一项全局性、战略性、超前性的基础工作,不仅关系到以林业为主的生态环境建设的成败是否,而且也关系到党和国家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战略目标的实现。近年来,临夏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林木种苗产业发展,把林木育苗产业建设作为调整产业结构、促进大地增绿、农民增收的有效途径,立足我州实际,以市场为导向,坚持国有、集体、个人相结合的育苗方式,通过政策推动、工程带动、利益驱动、项目拉动,促进了以康乐县为重点的林木种苗建设规模化发展,截止2016年12月,全州林木育苗总面积13.315万亩,其中:2016年新育3.77万亩、留床9.545万亩,繁育各类苗木6.863亿株。

【关键词】:育苗; 供给;改革; 体系;效益;

1、全州林木种苗产业发展现状

全州现有州西川中心苗圃、康乐县哈鹿苗圃、夏家寨苗圃、广河县古城苗圃、宗家苗圃、和政县梁家寺苗圃、东乡县河滩苗圃、永靖县三塬苗圃、积石山县夹滩苗圃等12省列国有苗圃。全州林木育苗总面积13.315万亩,其中:2016年新育3.77万亩、留床9.545万亩,繁育各类苗木6.863亿株。按权属分,国有育苗面积1850亩,占总面积的1.39%;私有育苗面积13.13万亩,占总面积的98.61%。按树种分,以云杉、油松、柳树为主的生态树种9.63万亩,以花椒、核桃、啤特果为主的经济林树种3.14万亩,以小叶黄杨、金叶女贞、红叶李、紫斑牡丹、月季为主的花灌木0.38万亩。按县(市)分,临夏市0.315万亩,440万株;临夏县1.16万亩,5160万株;和政县1.8万亩,10880万株;康乐县6.5万亩,32500万株;广河县1.38万亩,4200万株;东乡县0.41万亩,1640万株。永靖县0.64万亩,3200万株;积石山县1.06万亩,10400万株;按规模分,全州育苗基地10亩以上的有349个,其中10-49亩的209个,50-99亩的 76个,100-999亩的61个,1000亩以上的3个。 全州林木种苗产业在“政府引导、企业带动、农户主管、部門服务”的发展思路下,已逐步呈现出布局区域化、基地规模化、服务社会化、销售信息化的特点。

2、2016年苗木销售情况

2016年全州新建苗木繁育基地3.77万亩,销售各类苗木7989万株,销售额5.99亿元。其中全州退耕还林、三北防护林、天保工程、造林补贴等林业重点生态工程消化各类苗木近4000多万株、销售额近4亿元。

随着种苗市场的发展和苗木需求变化,林木种苗生产也面临着品种和结构的调整。从需求类型来看,皮胎果、花椒等特色经济林苗木市场前景较好,苗源短缺,市场缺口较大,价格上涨幅度明显,1年生皮胎果单价5.5元左右,较往年3元价格上涨了83.33%;云杉、苏柳等小规格常规苗木由于货源充足,供过于求,销路不畅,价格下跌幅度较大,树高50cm的云杉单价4元,树高60cm的云杉单价5元,较往年8元左右价格下跌了37.5%;胸径8cm以上的柳树单价30元,较往年50元价格下跌了40%。从规格来看,大规格苗木如胸径10cm以上的垂柳、国槐、梧桐和树高2m以上的云杉、油松等苗木需求量较大,价格与往年基本持平。

3、存在的问题及分析

尽管全州林木种苗建设有了较快发展,发展支柱产业也具有较强的优势和条件,但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困难和问题。

3.1 中低端苗木生产能力过剩,留床苗面积大,数量多。广河县留床苗面积0.85万亩, 3-5cm的苏柳、金丝柳苗木严重滞销,育苗户损失巨大,已经出现因无力支付地租,毁苗作为薪柴的现象。

3.2 苗木种植结构单一,品种不够多样化。以康乐县为主的云杉苗木占到近70%、柳树育苗面积占到近20%。全州樱花、泡桐等观赏性园林绿化苗木发展步伐相当缓慢,发展唐汪大接杏等特色经济林果苗木的积极性不够。

3.2 营销组织是短板。州内没有一家专业销售公司,州内苗木公司、合作社赴外竞标绿化工程、赴外参展推介苗木、在苗木主销区设立宣传广告牌、主动推销的意识和积极性不够,中介组织不够健全,宣传推介力度不够大,育苗农户信息不够畅通,大多以分散独立的经营个体为单位进行销售,坐等客户上门,致使销售渠道狭窄,相当一部分销量仅仅在县内、州内完成,州外、省外的订单少、数量小。

四是销售市场行为不够规范。监管机制不够健全,降价销售,以次充好,欺行霸市时有存在,影响了地方声誉,降低了信誉度,难以建立长期稳定的客户群。

五是科技投入不足,种苗科技成果转化率低。紫斑牡丹、蛋皮核桃等地方名品选育繁育工作尚处于起步阶段,资源优势无从发挥。容器育苗、苗木专用除草剂等成熟的技术在生产中未能应用推广,导致苗木供应期短,生产成本居高不下,产品附加值低,缺乏市场竞争力。

4、今后发展的对策措施

林业是生态文明建设的主体,林木种苗是林业建设的基础和保障,承担着负载林木遗传基因、森林世代繁衍和促进林业发展的重要使命。随着生态文明建设的快速发展,优质良种壮苗需求量越来越大,发展前景十分广阔。今后我州的育苗产业要科学合理配套劳动力、土地、资本、机制、科技创新等要素,加强五个方面的工作,用改革的办法稳步推进种植结构调整,减少无效和低端的种苗生产,扩大有效和中高端种苗供给,增强种苗生产、营销对市场需求变化的适应性和灵活性,提高林木种苗供给体系的质量和效益。

4.1优化调整结构,减少低端无效种苗产能和留床。坚持以市场为导向,面向林业重点工程和市场需求,积极引导育苗农户改变“一窝蜂”式的发展思路,立足临夏实际,放眼国内市场,以稳步推进供给侧改革为突破,调整苗木结构。采取重点造林工程与育苗相结合、新品种引进与名、优、特乡土树种相结合、小苗繁育与大苗培育相结合、生态树种与经济树种相结合、一般树种与高档树种相结合的方法,坚持因地制宜、适地适树的原则,建立各具特色、门类齐全、品种多样、规格合理、色调多元的林木种苗基地,促进全州种苗产业健康持续发展。

4.2加强服务管理,降成本,促效益。强化林地、育苗地流、转、拍等服务管理体系建设,减少育苗土地的供给限制。全面落实国家苗木免税政策,进一步完善种苗良种补贴机制。加快金融体制改革,大力发展林权、苗权抵押贷款,拓宽融资渠道,应用财政贴息等手段降低融资成本。多措并举、减税让利,给育苗者,促进育苗产业健康稳步发展。

4.3加大宣传推荐力度,规范市场营销行为,补短板。进一步加强种苗信息网络建设,即时发布种苗供求信息,建立网络、无线电商销售平台,拓宽苗木销售渠道。通过设立广告牌、网络信息平台、制作苗木宣传册、微宣传片、组织苗木招商会、参展布展等多种措施,加大宣传推荐力度,拓展销售市场。积极引导、扶持成立营销组织,规范市场营销行为,形成整乡、整村、整社的合作组织,发挥信息传递、技术服务和组织功能。要充分发挥农村能人的作用,大力扶持发展社会中介服务组织,积极培育苗木经纪人,按照市场规律,依法开展中介服务。从育苗合作社、育苗企业、育苗户中推选、组建苗木协会,加强行业自律意识,建立苗木市场行情、销售价格协商机制,发挥行业协会在市场中的抱团效应,利用协会解决一些政府难以着力的市场薄弱环节。

4.4加强管理服务,规范种苗市场。实施依法治种战略,采取经济的、法律的手段,要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建立苗木销售市场,定期发布苗木市场指导价,强化种苗市场监管,规范种苗市场秩序,坚决遏制生产经营假冒伪劣种苗、乱引滥繁、虚假宣传、无证无签生产经营林木种苗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营销中强买强卖、搀假使诈、欺行霸市、压价收购、扰乱市场的不法行为,坚决维护市场正常的经营秩序,维护农户的切身利益,努力构建由林业、工商、质检等部门协作配合的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林木种苗执法监管体系,维护苗木生产、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保障种苗经营市场的规范、有序。

4.5加大科技投入,强化科技创新支撑。过去我们发展种苗产业过度依赖劳动力、土地、资金等一般性生产要素投入,人才、技术、知识、信息等高级要素投入比重偏低,导致中低端产能偏多、成本居高不下、投入多产出少等一系列问题。为此,必须要优化科技创新这一供给侧改革的基本要素, 下大力气增加科技投入,重视林木种苗科学研究,提高林木种苗的科技创新能力。比如,推广示范容器育苗技术,逐步扩大容器育苗面积,延长苗木出圃期,提高成活率,增加种苗附加值。再比如,挖掘自身优势,开展抗逆性强的乡土树种——紫斑牡丹油用品种选育繁育、蛋皮核桃良繁工作。同时建立健全州、县(市)、乡(镇)、村四级林木种苗科技服务网络体系,鼓励支持林业科技人员开展技术承包,建立科技示范户、示范点、示范村,通过示范辐射,提高种苗基地建设科技含量。坚持科技兴种苗,注重先进成果组装配套,应用先进的栽培模式和栽培措施,提高技术集成能力。加强育苗农户的科技宣传培训,壮大农村科技服务力量,加快科技成果的推广、普及和应用,提高育苗科技成果的轉化率和贡献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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