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粹主义冲击下的美国政治司法化与违宪审查

2017-05-04 22:34朱海文贾御博
法制与社会 2017年11期
关键词:民粹主义政治

朱海文+贾御博

摘 要 现阶段民粹主义在全球政治领域泛滥,美国亦不例外。而民粹主义对美国联邦的司法分支来说,是一种巨大的挑战。无论是美国的政治司法化还是联邦法院系统的违宪审查制度,都极度依赖联邦法院系统长久以来积累的政治权威和司法公正,而民粹主义的“反传统、反体制、反权威”等特征,对于政治司法化和违宪审查制度来说无疑是致命的。可以说,在美国现行宪政体制下,联邦法院系统所代表的司法分支成为抵御民粹主义泛滥且危害美国政治社会生活的最后一道防线,而如何保证其运用政治司法化与违宪审查制度实现这一目的,以及捍卫其政治权威和司法公正是其关键之所在。

关键词 民粹主义 政治 司法化 违宪审查 司法权威

作者简介:朱海文,文山学院政法经济学院讲师,研究方向:宪法与行政法;贾御博,西北民族大学2013级宪法与行政法硕士,研究方向:宪法与行政法。

中图分类号:D7712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7.04.206

一、民粹主義思潮与美国政治

对于全球政治领域来说,2016年是不平凡的一年,民粹主义思潮在全球政治领域泛滥,对世界各国的政治势力造成了严重的冲击。 民粹主义在2016年中表现出的特点包括:在政策上,反移民、反全球化;在社会心理上,趋向于保守,重视本国的自身利益;在政治上,反传统,反对精英政治,反对已有的一些制度,反对政党把持的民主选举,倾向于强人政治;最重要的是,在理念上反对政治正确,反对自由主义。

美国亦不能置身国际民粹主义思潮冲击之外,唐纳德·特朗普当选美国总统就是其最好的例证。从特朗普表现出的政治倾向和其强人政治的特征来看, 充分体现出民粹主义思潮对其影响,而他的许多政策和言论也表现出民粹主义的典型特征,即反传统、反权威、反全球化和反对移民政策,倾向于保守和内顾。可以说,特朗普是一位典型的民粹主义总统,但从美国宪政视角去思考,特朗普当选美国总统更具宪政意义。特朗普当选总统一定程度上将会代表着美国政府行政分支的意志,在执政过程中其表现出民粹主义的倾向,势必与代表精英价值的国会和联邦最高法院发生冲突,这种冲突不止是政治层面的,也包括法律层面的。

再进一步看待这个问题,行政分支与国会、司法系统的冲突,可能会通过政治司法化和违宪审查制度,转化成一系列的宪法和行政法问题,这些问题的处理不仅是单纯的法律问题,更代表着与民粹主义价值观的正面冲突。一方面,民粹主义思潮的极左或者极右倾向需要以政治司法化和违宪审查予以抑制,使之不能对政治社会生活发生恶劣影响;另一方面,美国现阶段出现精英与草根在价值判定上的沟通障碍,也需要通过政治司法化和违宪审查以理性的方式在一定程度上予以解决。

二、第一场“战役”:2017年美国“旅行禁令”案

事实上,前文所述的美国行政分支与国会、司法系统的冲突并不是空穴来风。2017年1月27日特朗普签署行政令,暂停伊朗、伊拉克、叙利亚、利比亚、索马里、苏丹以及也门等7个穆斯林国家的移民入境以及签证发放,为期90天,还宣布在4个月内禁止所有难民进入美国。这项“旅行禁令”在华盛顿州西区联邦地方法院遭到挑战,并被詹姆斯·罗巴特(JamesRobart)法官的裁决所冻结。而在司法部上诉至联邦第九巡回上诉法院后,三位法官一致决定维持华盛顿州西区联邦地方法院的裁决。这引发了以特朗普为首的行政分支与联邦司法系统的冲突。在法院裁决被维持后,即使特朗普本人表示将上诉到联邦最高法院,但受制于美国的分散式违宪审查制度,其不得不做出某种让步,以保证其行政令通过联邦法院系统的司法审查。

从美国宪政视角进行分析,“旅行禁令”案有两个焦点值得关注,即政治司法化的边界与分散式违宪审查制度对行政权力的制约。

一方面,“旅行禁令”本身不仅仅是一个总统签署的行政令,其本质是政治政策的行政法化和外交问题,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转变为一个牵扯到具体个人法律权利的“案件”,这就为联邦法院系统出面对其进行违宪审查提供了必要的前提。 值得注意的是,“政治问题不审查”原则并不能排除联邦法院系统对“旅行禁令”的司法审查,这里就存在一个“政治边界”的问题,政治司法化要求对该案件的审查必须排除在“政治问题”之外。原则上,“外交或国际问题”属于“政治问题”,但显然华盛顿州西区联邦地区法院和联邦第九巡回上诉法院并不认为这是一个“政治问题”。 该禁令严重影响到持有美国绿卡的外国公民之出行自由权利,是一个典型的行政法问题,且该禁令由于缺乏必要的审查机制以辨认出极端主义恐怖分子,涉嫌违反宪法所规定“禁止宗教歧视”和“有限政府”的原则,联邦法院系统对该案件拥有管辖权。

另一方面,对以特朗普为首的行政分支来说,因“旅行禁令”与联邦法院系统发生的冲突是一场必输的“战役”。分散式的违宪审查制度使得对同一个有争议的行政令在不同的联邦地区法院接受个案挑战,即使司法部上诉至联邦最高法院,并取得有利判决,也无法阻止该禁令在其他案件中受到从别的角度发动的攻击。 也就是说,相同的复杂诉讼程序可能会不停的出现,导致“旅行禁令”实施的法律成本会无上限的提高,最后迫使行政分支改变“旅行禁令”中的相关规定。而实际上,司法部表示特朗普将会对“旅行禁令”进行修改以使其通过司法审查。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说行政分支为了使该禁令得以实施,对联邦司法系统的违宪审查做了必要的妥协和让步。

本文认为,即使“旅行禁令”案在现阶段并没有在司法程序上真正意义的终结,但鉴于美国违宪审查制度的分散式特点,“旅行禁令”的修改势在必行,行政分支的在与联邦法院系统的第一次冲突中获胜的希望极其渺茫。而从美国宪政的视角来看,这次冲突还远没有结束。

三、民粹主义思潮对司法系统政治权威挑战的影响

政治司法化是“马伯里诉麦迪逊”案的一项重要遗产,它赋予法院从强形式和弱形式两个方面保证宪法的实施,同时该案也改变了当时联邦法院分支的弱势地位。 但更应当注意的是,“马伯里诉麦迪逊”案使联邦法院系统获得了巨大的政治权威,这也保证其能够合适且正当的行使违宪审查权。联邦法院系统从“马伯里诉麦迪逊”案的审判中获得的政治权威之所以被服从和信任,且被良好遵守的一项重要原因,是其对美国宪法原则和自由主义价值观念的坚持与捍卫。而这势必会与民粹主义思潮反自由主义的价值观念相冲突,导致其依靠对宪法原则和自由主义价值观念之坚持与遵守而获得的政治权威收到挑战。

民粹主义思潮反自由主义倾向与联邦法院系统的冲突,其产生原因是“草根”群体与“精英”群体的价值观念与需求对话之沟通障碍所导致的。 联邦法院系统的法官是典型的“精英”集团,并非民主选举的结果,这也是其受到民粹主义攻击的一个重点。事实上,美国精英政治所带来的国内和国际的变化并没有给底层民众带来福利和改善其生活,然而民粹主义将其归结于精英政治和自由主义价值观念,联邦法院系统在具体案例上也无辜受到“牵连”,这种沟通不畅很难使法院系统的理念传达到底层群众中去,以抵御民粹主义思潮的扩散。民粹主义对联邦法院系统挑战的思维逻辑极其简单。其认为底层群众生活困难,未能分享改革红利是由于精英政治和自由主义价值观念造成的,法院由精英集团构成且赞同自由主义,因此民粹主义应当与法院对抗。不难看出,这套逻辑是极其混乱的,但即使是这样非理性且毫无形式逻辑的论点却有着大量的支持者,并且在民粹主义思潮的影响下让“政党决定论” 出现了差错,民主选举的结果让大家大跌眼镜。同时,行政分支尊重联邦法院系统的司法判决乃是一项上升为政治正确的宪法习惯,而特朗普统帅美国联邦行政分支却完全不顾这一宪法习惯,将会造成司法分支与行政分支在这一时期的相互关系产生不良影响。

同样的思维模式也适用于行政分支与法院系统的冲突,但由于对自由主义价值观念的质疑(这种质疑仍有很大的市场),已经影响到美国联邦法院系统政治权威,在这一时期的政治司法化与违宪审查制度的实施可能会如履薄冰,避免对民粹主义者的刺激以保证其能够取得政治上的最大公约数和其司法上的公正性与合法性。进一步讲,民粹主义思潮在美国的泛滥对其精英政治的影响源于沟通机制的不通畅,这种思潮是底层民众利益诉求的一种表达形式,但相对于精英团体,占社会绝大多数底层民众的政治能力缺乏并不能是民主政治决策得出最佳答案,这既是民主制度的悖论,而这一不协调的现象将从政治层面影响政治司法化和违宪审查制度的运行,并可能导致美国三权分立的平衡关系发生改变。

总之,美国行政分支因“旅行禁令”而与联邦法院系统发生冲突,虽不会导致在政治制度方面发生形式上的改变,但三大政治分支的政治力量对比有可能发生微妙的变化,而这一变化需要予以一定时间的关注。

四、启示

视角回到国内,不难发现民粹主义思潮在我国也有泛滥的趋势,现阶段主要集中在舆论领域。凭借着网络信息技术的发展,“自媒体”时代随之到来,“人人都有麦克风”已经成为社会现实,而民粹主义思潮凭借这网络传播技术的高效率,在基层群众的认识领域已经产生了巨大的影响,传统的价值判断标准和智识体系难以在“自媒体”时代起到使不同意见达到整合的作用。

我国人民法院的司法裁判作為一种价值判断标准也面临着民粹主义的挑战。在转型时期,人民法院的改革方向从实质上讲,是以公正审判、树立司法权威为目的。而民粹主义的反权威倾向,会使人民法院的裁判受到各种各样的质疑,其中不乏有意义的真知灼见,但无端的指责、非理性的评价和“阴谋论”也夹杂其中,且通过互联网大肆传播。

值得注意的是,我国人民法院的判决应当从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出发,体现出“人民性”的特征,某种程度上亦要迎合群众的意愿,以达到良好的社会效益和政治目的。但在民粹主义思潮愈演愈烈的今天,如何辨别民粹主义言论和人民的法律利益诉求则是摆在我们面前的现实问题。事实上,与美国联邦法院系统的对极端思想影响政治社会生活的制动阀作用不同,我国人民法院在司法实践中更多的任务是解决司法纠纷,为经济建设和政治体制改革保驾护航。司法判决具有极强的专业性和形式逻辑特征,尽管与道德价值有着密切的联系,但却截然不同。人民法院的人员构成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相对于基层群众而属于精英团体,其思维体系和语言体系与“草根”团体的基层群众大为不同,也会出现类似于美国式的沟通障碍,这种沟通障碍也会为民粹主义思潮的泛滥提供有利条件。

综上,美国“旅行禁令”案的经验教训告诉我们,民粹主义源于精英阶层团体和“草根”团体的在价值观念方面沟通不畅,是一种底层民众的利益诉求表达。但如何将这种表达控制在一定的范围内,且不会因为这种极端思想影响到政治与社会生活则是一个系统性的工程。本文认为,我国现阶段也存在这民粹主义思潮泛滥的趋势,人民法院系统的司法职能难免受到其影响,那么如何将这种思潮予以引导与控制,在转型时期帮助构建法院系统权威,对司法体制改革来说十分重要,如果不能良好的处理民粹主义思潮对司法系统的冲击,基层群众因司法纠纷而产生的社会矛盾将会越来越多。

注释:

季思.2016年世界政党政治看点及前景展望.当代世界.2017(1).21-23.

孙晶.新权威主义在西方政治中“抬头”.人民论坛.2017,1(上).24-26.

张千帆.宪法学导论——原理与应用.法律出版社.2008.184-185,176-178,162-163.

欧爱民.宪法实践的技术路径研究——以违宪审查为中心.法律出版社.2007.35-41.

李良荣、徐晓东.互联网与民粹主义流行——新传播革命系列研究之三.现代传播.2012(5).2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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