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握五个坚持 突出五个着力努力开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新局面

2017-05-17 03:35苟玉伦四川省司法厅基层工作处
司法所工作 2017年10期
关键词:司法厅规范化全省

文 苟玉伦 [四川省司法厅基层工作处]

阿坝理县古尔沟司法所工作人员送法进药山草场

党的十八大以来,四川省司法厅认真贯彻中央、省委决策部署,坚持把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作为夯实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发挥司法行政职能、推进基层依法治理、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工作来抓,找问题、添措施,抓机制、寻支持,重实干、求创新,全省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坚持问题导向,着力厘清司法所建设方向

四川省是一个人口众多、地域辽阔、自然灾害频发、经济发展不平衡的多民族省份。为适应依法治国和依法治省新形势、新要求,切实掌握全省司法所建设基本情况,积极组织各级司法行政机关采取实地查看、走访调查等方式,逐一对全省司法所基础设施建设、队伍建设、业务建设、设施装备配备、人民群众对司法所工作满意度进行了摸底调查,逐一建档立卡,分类梳理出了基础建设滞后、管理体制不顺、人员严重不足、保障水平偏低等20余个制约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问题,形成了《全省司法所基本情况调研报告》。

截至2016年4月底,全省共有4633个乡镇街道,应建司法所4633个,但实际建成并投入运行的司法所仅有3344个,所均面积93.6平方米,所均工作人员1.27人(其中所均政法专项编制人员仅0.8人)。数量多、基础差、底子薄、发展参差不齐严重制约着全省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司法厅党委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并结合全省实际,制定了“一年建设一批、一年改造一批、一年竣工一批,分年度分批次完成”的总体建设方案,力争用4年的时间将全省司法所全部建成规范化司法所。

二、坚持沟通协调,着力争取党委政府的支持

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包括基础建设、队伍建设、业务建设等方面,涉及组织、编办、发改、人社、财政等多个部门。为从根本上解决司法所规范化建设面临的各类问题,司法厅主要领导多次向省领导汇报,争取领导现场视察,组织媒体记者实地采访,邀请专家学者帮助呼吁。2016年下半年以来,省委书记、省委副书记、常务副省长、政法委书记等省领导先后8次就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作出重要批示,省委政法委书记亲自召集省委编办、省发改委、财政厅等部门专题研究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省人大、政协领导多次率队专题视察司法所。根据领导指示精神,结合藏区和内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省政府办公厅、省委藏区指挥部分别制定了《贯彻落实全省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专题会议纪要方案》和《藏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并按照各部门职能职责分类确定了牵头部门、责任部门、工作措施和完成时限。

省发改委按照既定方案要求,积极争取国家发改委支持,下达了137个司法所“十三五”规划建设项目,并计划将余下的216个司法所项目全部纳入2018年度投资计划。省财政厅在经费十分紧张的情况下,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投入4037万元,分别按民族地区、贫困地区所均4万元,其他地区所均3万元的标准,对2016年建成的1095个规范化司法所给予补助。各级党委政府积极响应省委、省政府号召,支持司法所规范化建设,采取回收、划拨、调剂、置换等方式解决了700多个司法所业务用房问题,广安、资阳等地由市财政出资,按每所10万元的标准对司法所实施升级改造。

开展法治宣传活动

三、坚持顶层设计,着力破解制约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问题

为建立司法所规范化建设长效机制,司法厅党委主动请示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将《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司法所规范建设的意见》纳入省委深化体制改革项目,力争把制约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各类问题纳入一揽子计划。针对司法所有编不能用的问题,明确规定司法所政法专项编制实行省级统招,专编专用、满编运行;针对司法所干部职级待遇问题,明确规定司法所干部比照同级派出所落实;针对司法所工作人员不足问题,明确规定由各县(市、区)财政保障,通过政府购买社会公益性岗位的方式,确保每个司法所至少有3名工作人员;针对基层财政困难的特殊情况,明确规定由省级财政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按年对已建成的规范化司法所按标准给予补助等,着力从根本上解决制约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瓶颈性问题。

开展社区服刑人员入矫宣告

召开社区服刑人员点验大会

为切实加强司法所自身建设,针对司法所外观及室内标识不规范问题,制定了《司法所外观及室内标识规范》,对外观形象、办公环境、内部标识进行了统一规范。针对队伍建设问题,制定了《司法所队伍建设规范》,从人员编制、人员招录、人员调动、职务任免、职级调整、教育培训、从优待警等方面进行规范。针对司法所业务不规范问题,制定了《司法所业务工作规范》,从岗位职责及标准、内务管理、教育培训、职业行为等方面对所务管理进行规范,对九大业务工作流程、业务文书、台账及报表进行了规范,形成了一套较为完备的司法所业务工作规范和标准。充分发挥“互联网+”的优势,建立了“四川省司法行政工作平台”,开发了社区矫正、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业务管理软件,努力实现司法行政工作省市县乡四级互联互通、网上运行,司法所工作效率全面提升。

绵阳市游仙区新桥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调解纠纷

四、坚持严督实查,着力加快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进度

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重在抓落实。为加快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进度,建立了省司法厅领导分片包干和定期通报制度,并将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完成情况纳入省政府督察办,作为各市(州)政府的目标考核内容。省司法厅主要领导亲自对司法所建设滞后的市(州)司法局、县(市、区)司法局长逐一约谈督办。截至2017年7月,由厅班子成员率队对各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开展专项督导23次,实现市(州)督导全覆盖,市(州)司法局班子成员开展专项督导400余次,实现了县(市、区)督导全覆盖,累计印发通报80余期,对120个问题进行了通报。

在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的积极推动下,全省司法所基础设施建设、队伍建设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全省1512个司法所按照“布局合理、功能完备、标识统一、环境优美”的要求,率先打造了一批规范化司法所,1000余个司法所进入了升级履行招标程序,预计2017年年底全省规范化司法所总数将达到2445个。在队伍建设方面,积极协调各级党委、政府,加大政法专项编制招录力度, 2016年和2017年新招录司法助理员达900余人,清理借用(借调)人员100余人,司法所政法专项编制空编、空岗率控制在2%以内。积极探索1个政法专项编制加多个政府购买社会公益性岗位的“1+N”的模式,累计购买社会公益性岗位1600余人,解决了一大批司法所工作人员不足的问题,消除无人所400余个。

五、坚持创新实干,着力提升司法所业务水平

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核心在于作用发挥。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坚持一手抓基础建设,一手抓职能作用的发挥。司法所在基层依法治理中作用日趋重要,2016年,全省司法所共参与处理调解矛盾纠纷40余万件,息诉息访数万件;设立乡村(社区)法治辅导站7000余个、法律援助工作站5200余个,培养“法律明白人”48万余人;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活动2万余次,指导建立69个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50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直接监管近4万名社区服刑人员,衔接、安置刑满释放人员5万余人。很多基层司法助理员还担任乡(镇)、村(社区)的法律顾问、学校的法制辅导员,每年为乡镇党委政府提供有效法律咨询和建议2万余件次。

全省各地积极响应省司法厅号召,大力推进司法所业务创新。德阳市整合资源,增设法律服务窗口,建立社区矫正工作站,将基层司法行政职能向村、社区延伸,使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实现了落地生根的“便民化”。绵阳市司法局坚持以司法所为依托,大力加强基层工作服务平台建设,着力构建覆盖城乡的“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为群众提供“综合性、一站式、零距离”的法律服务。在基层建设工作中,司法所已经成为基层党委、政府信得过、离不开、用得上的“左膀右臂”。

新都区斑竹园司法所工作人员在矛盾调处接待大厅接待来访群众

司法所工作人员在便民服务中心司法所服务窗口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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