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营造诚信自律良好氛围

2017-05-24 07:47山东省枣庄市常务副市长石爱作
中国信用 2017年9期
关键词:枣庄市行政许可被执行人

山东省枣庄市常务副市长 石爱作

信用作为市场经济配置资源的重要资本和地区发展的“软实力”,反映着地区政治、经济、社会、司法等领域的发展水平和成熟度,与劳动力、土地、资金、技术等生产要素共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枣庄市按照国家和省决策部署,高度重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紧紧围绕打造“信用枣庄”这一目标,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完善制度体系,推进信用记录建设和信用信息共享,实施联合奖惩机制,努力营造“守信得益、失信惩戒、诚信自律”的良好社会氛围。

加强组织领导。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一项长期复杂的系统性工程,离不开强有力的组织领导。为此,我们建立了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制度,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担任总召集人,分管金融工作的副市长担任副总召集人,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等41个部门(单位)为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市人民银行。联席会议制度明确了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责、工作规则及工作机构职能,要求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统一认识,按职责分工,主动研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有关问题,落实联席会议布置的工作任务。同时加强沟通配合和信息共享,相互支持,认真做好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各项工作。

建立完善制度体系。充分发挥制度规划的引领指导作用。首先,制定信用建设工作方案。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出台《枣庄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明确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总体思路、 任务分工、示范工程和实施步骤, 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指明了方向。其次,编制信用建设规划。市政府印发《枣庄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6—2020年)》,提出了以健全信用制度和标准体系、形成覆盖全社会的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为基础,以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为主要内容,以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推进诚信文化建设为重点的总体思路。这是枣庄市首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专项规划,也是指导枣庄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纲领性文件。再次,探索建立信用承诺制度。要求市场主体在登记设立、办理行政许可等事项前,以规范格式向社会作出公开信用承诺,纳入其信用记录,接受社会监督,作为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参考。

推进信用记录建设和信用信息共享。积极推进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建设。专门成立了枣庄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建设工作组,编制《枣庄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建设方案》,明确“一网三库一平台”的建设步骤和任务。将市级公共信用信息系统(一期)列入2017年信息化项目建设计划,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审批。市级公共信用信息系统(一期)由枣庄市信息中心牵头建设,总投资200万元,充分利用枣庄市法人基础数据库、枣庄市人口基础数据库、政务云平台等前期成果,依托市电子政务外网和大数据处理技术,汇集存储公共信用信息。做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按要求梳理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用信息目录20,027项,其中行政处罚信用目录18,702项,行政许可信用目录1325项;市级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用信息目录3982条,区(市)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用信息目录16,045条。加强信用信息上报,将归集整理的“双公示”信息及时上传省公共信用信息系统,累计上传“双公示”信用信息72,196条,其中行政许可信用信息66,823条,行政处罚信用信息5373条。梳理归集的所有信用信息目录和信用信息在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做出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相关部门(单位)的门户网站及本级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并将公示内容同步推送至“信用山东”“信用中国”官方网站。加强信用信息资源建设。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加强各类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的记录,依照有关标准,以适当形式进行记录采集、完善和整合,初步形成了本部门(单位)信用信息资源,为信用信息交换共享和应用奠定了基础。

建立联合奖惩机制。建立以信用为核心的联合奖惩机制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关键。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积极探索实施联合奖惩机制。为基本解决法院执行难问题,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支持人民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意见》,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企业和个人在经济社会多个领域实行联合惩戒,督促被执行人依法依规履行法定裁决。累计发布“失信被执行人”信息16743人次,其中4238名“失信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了法定义务或配合法院将案件执行完毕。市人民银行推动金融机构依托“老赖”名单加快信用卡不良清收,制定不良贷款申请纳入“老赖”名单工作考核办法,向法院申请将符合条件的信用卡不良拖欠客户及早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即“老赖”名单),综合利用法律、经济、道德、舆论等惩戒性措施,迫使被执行人履行还款义务,取得较好效果。截至2017年3月,累计依法诉讼304户,其中符合纳入“老赖”名单条件的146户,信用卡不良余额1607万元、不良率2.23%,分别较年初下降140万元和0.28个百分点,下降额和下降率均居全省前列。市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出台《枣庄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对纳入“黑名单”的单位在市场准入、项目立项、行政审批等方面,依法依规严格限制或禁入,并作为金融机构开展业务服务的重要参考依据等。

推进政务诚信建设。政务诚信是现代社会信用体系的基石,是政府获得社会公众信任的资本,起着基础性、导向性、示范性和决定性作用。扎实开展政府机构失信问题专项治理。按照“集中解决存量,防止发生增量”的要求,对已明确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3家政府机构,督促其尽快全面履行法定义务或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完毕,按有关规定提请法院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删除。完善政府决策机制和程序。出台《枣庄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将各类规划、财政预决算等纳入政府决策范围,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市政府研究通过的重大行政决策,全部经过合法性审查,确保政府决策合法有效。逐步建立政务和行政承诺考核制度。加强政策研究分析,积极探索将政府履约和守诺服务纳入政府绩效评价体系,把发展规划和政府工作报告关于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落实情况以及惠民实事的践诺情况作为评价政府诚信水平的重要内容,支持统计部门依法统计、真实统计。

开展试点示范创建活动。发挥示范带动引领作用,支持滕州市创建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试点示范市。滕州市作为省创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试点示范城市,首先,建立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工作协调会议,通报工作进展情况,研究成立市级信用协会,充分发挥各类社会组织在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作用。其次,加强信用建设制度。制定滕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等政策文件,积极开展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双公示”,建立定期召开“红黑榜”新闻发布会机制。再次,积极构建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按照共建共享的原则,整合区域内信用主体的信用信息,并逐步扩大信用信息采集范围,有步骤推进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等公共信用信息数据建设。

2017年6月12日,人民银行枣庄市中心支行举办征信合规管理与个人信息司法解释专题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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