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校法律课案例教学改革刍议

2017-05-24 14:37张微
职工法律天地·下半月 2016年6期
关键词:案例教学法律

张微

摘 要:案例教学作为军事院校教学的重要方法之一,对于培养学员的知识与技能具有重要作用。目前军事院校法律课教学在具体运用案例式教学的过程中仍存在一些模糊认识。如何正确认识案例式教学法的内涵、军校法律课案例教学的现状并有效实施案例教学呢?本文从三个方面对军校法律课案例式教学法进行研究,以期提高军校法律课案例教学的整体水平。

关键词:军校教育;法律;案例教学

一、案例教学法的内涵

案例教学法是英美法系国家法学院进行法律教学所采用的最主要的教学方法。1980年案例教学引人我国,并首次运用于经济管理的教学。随着军校教学改革的不断深入,实施素质教育、推行创新教育、进行实践性教学改革的理念日益深化,案例教学以其形象逼真、灵活多样、针对性强、育人效果好的特点被应用于军校法律课教学。案例教学法是通过对一个具体典型情景的描述,引导学员对特定疑难问题进行思考和讨论,开启学员的创造性思维,提高其面对困难的自信、勇气和毅力,缩短书本知识和社会实际的差距,提高学员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新型教学法。案例式教学法作为法律课最基本的授课方法,在军校中得到了比较广泛地应用。案例教学对于培养学员的法律素养和人文精神,提高其法律思维能力,增强其依法遂行任务的能力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二、军校法学案例教学存在的问题

(一)内涵认识不清,传统教学方法所占比重大

案例教学对于提高法律课授课质量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具有传统教学方法所不能替代的优势。但由于大多数院校对于案例教学认识不清,不能科学地界定究竟什么是案例式教学,在教学中,运用案例教学的比例较小。课堂講授法作为传统的教学方法,在法律教学中依旧占有极大比重。虽然讲授法可以向学员全面、系统地介绍的法律基本概念、原则和知识,但学员只是被动地接受前人的经验和知识,缺乏独立性的思考,不利于培养学员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案例选择不当,教学缺乏针对性和实效性

案例教学能否取得较好地教学效果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案例选择的恰当与否。基于军校案例教学自身的特点,应尽量选取与部队实际联系较为紧密的案例。教员在教学中把理论穿插进案例,以案说法,通过对案例的深入分析,使学员理解法律知识,培养学员依法解决涉法问题的能力。实际上,在法律教学中寻找恰当案例的难度很大。一方面,随着军人法律素质的不断提高,部队内部的违法违纪情况日益减少,一些案例由于发生时间较早,已经不具有时代性;另一方面,部队作为国家武装力量的组成部分,具有严明的组织纪律性,一些案件往往具有密级,知情的范围小,可以应用于教学的部队案例数量很少。在教学中,教员往往要根据教学内容自己编写案例。由于编写的案例并非真实发生,因此可信度不高,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案例教学的有效性。而过多选择社会上发生的热点案例,与部队联系不够紧密,使得教学缺乏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形式把握不好,法律课的教学目标难实现

法学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涵盖的知识点繁多,在实施案例教学时如何根据授课内容选择具体的教学形式是开展案例教学的难点。目前,各军事院校法律课案例教学采用的形式主要有列举案例法、讨论案例法、讲评案例法、旁听案例法、实习案例法等。由于受到法学学科特点的限制,教员在授课时,很难综合运用各种形式。有时只是为了解释一个小知识点,列举一个案例进行示例性解说,或者为了区别相关知识点的异同列举两个案例进行对比。这种形式缺乏与学员的深入地探讨与交流,不能对案例进行深入剖析,不能使学员深刻地理解并掌握教学内容。此外,借助实验室进行模拟法庭教学是一种非常有效的案例教学模式。但由于受到授课时间、参加人员、举办场地、设施器材等各种因素的限制,很少有院校能真正采用这一形式。由于教学形式运用不好,导致了案例教学的目的最终无法实现。

三、军校法律课案例教学改革的建议

(一)明确教学目标,筑牢案例教学的基础

明确教学目标是组织和运用好案例教学的前提和基础。实施案例教学前,必须弄清案例教学的目标。教员首先要做到“三个吃透”,即:吃透学员情况、吃透教材内容、吃透教学案例。要充分考虑学员的知识结构、分析能力、决策能力和实践经验等因素,要对学员的思想状况、文化程度、部队阅历、现有知识基础、理解能力以及学习中可能遇到的困难了如指掌。教员对教材的结构、重点与难点、各个知识点的联系必须理解透彻。教员必须对案例的过程、案例要解决的问题、如何解决、可能出现哪些问题做到心中有数。通过对学员、教材和案例三个因素的深入分析,结合《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标准》以及《教学大纲》的规定确定具体的教学目标。

(二)恰当选择案例,增强案例教学的活力

精选教学案例是案例教学的核心所在,案例选择的恰当与否,直接影响到课堂教学效果。因此,要紧紧围绕本节课的教学目标、教学内容和授课对象,围绕当前部队亟待解决的较普遍、较典型的问题选择或者编写案例。所选案例应当具有典型性、专业性、针对性、实效性。案例要能够全面地说明所要讲授的法律知识,要能反映最新的立法精神,案例的难易程度要适当,要能和所讲知识点匹配,有利于学员充分理解。在此基础上,应尽量选择生动的、有趣味性的案例,激发学员的学习兴趣,避免枯燥乏味。

(三)精心组织引导,提高案例教学的实效

案例要成为法律教学中的有效手段,发挥较好的教学效果,教员必须进行精心的组织和引导。首先要适时引入案例。实践中主要有两种方式:一是可在学习内容之前抛出案例并提出问题,让学员带着问题有目的地学习。二是在讲授理论知识之后引入案例,通过对案例的分析使学员全面理解理论知识。其次要善于运用案例的变换对比方法,把易混淆的知识点区分开来。再次,教员要综合运用多种形式组织教学。改变单一的“自问自答”或“我问你答”的形式,组织学员进行相互辩论或问答,或要求部分学员进行案例分析演示,或结合模拟法庭、法律援助等多种途径,不断变换教学形式以唤起学员的积极性。最后,加强信息反馈与经验交流。互动式的案例教学法是否成功,学员的信息反馈非常重要,定期通过问卷调查、个别谈话等方式搜集学员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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