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法上的国家主权与国际干涉问题分析

2017-05-27 06:52杨帆
中文信息 2016年12期
关键词:国家主权国际法问题

摘 要: 在国际法中,包含着两个重点内容,分别为国家主权和国际干涉。在以往传统的国家管理形式下,国家主权面临着全新的挑战,同时在越来越多的国际干涉中,国家主权与国际干涉之间的矛盾中。在新时期,国家发展既要充分的维护国际法中的国家主权,也要尊重相应的国际干涉。基于此,在本文中,对国际法中的国家主权与国际干涉问题进行研究。

关键词:国际法 国家主权 国际干涉 问题

中图分类号:D99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9082(2016)12-0327-01

前言

当前,国际干涉已经成为了全球的特点问题,伴随着国际上的国际干涉问题逐渐增加,其对国家主权产生了严重的影响。如果正视国际法中的国家主权与国际干涉问题,是摆在国际法坛中的紧要问题。而对于该问题的研究,在维护国际局势,促进健康的国际发展具有积极的意义。

一、国家主权与国际干涉的冲突

1.国际干涉对他国主权造成侵害

在国际平等法中明确的规定了世界上的国家不论其发展程度如何,经济状况以及人口总数多少,都享有平等的国际法所授予的权利,国家与国家之间的制度、主权等都平等。而如今,在国际政务中出现很多国际干涉问题,干涉国针对另一个主权国家的主权独立造成侵害,也意味着干涉国的主权凌驾于主权国家,而这样的形式严重的破坏了主权国家的主权,也破坏了国际法中的国家平等原则[1]。

2.违背了国际关系中不得应用威胁与武力的国际法原则

在《联合国宪章》中明文规定了国家之间禁止以武力相威胁、或者是使用武力的国际公约。同时干涉国家不能破坏主权国家的领土完整,也不能以任何同联合国总之不符的方式相互威胁。该项法律具有一定的强制性,命令禁止侵略战争,也阻止了一切的武装战争。但是如果国际干涉对于他国的领土主权产生影响时,会产生国际战争,严重的破坏国际法原则。

二、国家主权与国际干涉的契合

很多国际干涉行为在国际法的范畴之内,导致目前很多国际干涉行为有着自发性、随意性等特点。而为了保障国际法能够得到国际认可,需要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国际干涉法,该法律是国际干涉顺利进行的基础。同时,为了使得国家主权与国际干涉契合度提升,需要遵循以下原则:

1.需健全国际干涉决策机制

国际干涉是否合理对于不同的国家而言,其结论不同。在国际法视域下,需处理好国际干涉与国际主权之间的关系,健全国际干涉决策机制。首先,在国际干涉决策制定中思考以下问题,国际干涉的实施与主导是谁?国际干涉行动能否代表着大多数成员国的意愿?国际干涉前提所假定的国际社会是否真实存在。例如,联合国的干预决策机制是建立在五大国基础之上,在很多国际事件的干涉上,国际干涉行为并没有代表性,而是由个别国家所主导下的行为。如,在海湾战争中,联合国安理会实则被架空,起到主导作用的国家是美国。因此,在国际法中的国家主权与国际干涉问题上,需要健全国际干涉决策机制[2]。

2.以《联合国宪章》为基本原则

为了促进国家主权与国际干涉行为更加的契合,国家主权在维护上,国际干涉行为在执行上都需要以《联合国宪章》为基本原则。从宪章的国际执行效果上看,其是一个具有广泛代表性的国际跳跃,为联合国以及会员国的行为提供准则。根据宪章的具体内容,首先,国际活动需要严格的遵守宪章宗旨,以维护国际秩序。其次,联合国宪章需要在建立在人道、中立、公平的基础之上。最后在宪章的指导下,国际干涉需要适度,针对不同国家的行为采取适当的手段,不能为国际和平带来威胁[3]。

三、促进国际干涉法制化的对策

当前,国际干涉与国家主权之间存在着明显的矛盾,很多国际干涉问题对国家主权造成了严重的侵害,同时很多国家也会由于国家主权问题而引发国际干涉行为。从对于世界和平危害度上分析,国际干涉所带来的影响消极大于积極。近年来,由于非法的国际干涉行为所引发的国际问题屡见不见,为了践行国际法,需要促进国际干涉法制化发展。

1.决策民主化

民主化的国际关系发展是避免一切战争发生的基础,为了良好的解决国际干涉与国家主权之间的矛盾。需要促进国际干涉民主化发展。在以往国际发展经验中能够发现,强权政治是国际事务中经常会出现不平等、不公正现象的主要根源。在国际上任何一个超级大国试图主宰和垄断国际事务都是不合理的,同时也是不现实的。因此,国际干涉在制定决策环节中需要充分的尊重广大会员国的意见,发挥常任理事国与非常任理事国之间的作用。只有这样的发展形式才能够避免国际干涉被大国所左右,避免损害联合国主导下的国际干涉声誉。

2.发挥联合国的安全主导作用

联合国在国际干涉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为了消除国家主权与国际干涉之间的矛盾,促进国际干涉法制化发展,需要充分发挥出联合国的安全主导作用。在80年代末,在雅尔塔体制终结之后,国际的发展形式趋向于缓和,但是依然存在着战争威胁。在当时战乱的威胁下,世界人民将希望投向了联合国,希望联合国能够保障国际局势,并且平衡各方利益。可见,在国际发展中,联合国是践行国际法的核心单位,因此,需要积极的发挥联合国的安全主导作用,审视国际干涉行为的合法性。同时,还需要确保联合国安理会对于国际干涉的指挥、协调、监督以及控制作用。以维护世界和平,促进世界发展进行国际干涉的法制化发展[4]。

结论

综上所述,在本文中对国际上的国际主权与国际干涉关系进行研究,针对二者之间的矛盾,研究促进二者契合的对策。国际干涉对他国主权造成侵害、违背了国际关系中不得应用威胁与武力的国际法原则。因此,需健全国际干涉决策机制,以《联合国宪章》为基本原则,发挥联合国的安全主导作用。

参考文献

[1]杨泽伟.国际法上的国家主权与国际干涉[J].法学研究,2001,04:144-153.

[2]武磊.论国家主权的限制[D].西南政法大学,2012.

[3]丁逸琛.不干涉内政原则在当代中国外交中的实践[D].复旦大学,2012.

[4]王压非.国际法上的国家主权与国际干涉研究[J].河北工业大学成人教育学院学报,2005,04:56-59.

作者简介:杨帆,男,(1994.6-),浙江慈溪人,本科学历,主要研究方向:电气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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