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证据角度来分析某案件

2017-05-31 07:46凌珊
职工法律天地·下半月 2016年4期
关键词:证据

凌珊

(550025 贵州民族大学法学院 贵州 贵阳)

摘 要:刑诉法规定:“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这一款法条是关于疑罪从无的规定。在刑诉法中疑罪从轻到疑罪从无的转变表明了司法制度的进步与完善。在审判过程中不仅要注重证据的客观性、真实性、关联性,也要注重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才能保证案件公平、公正的处理。

关键词:证据;疑罪从无;直接证据

证据是证明案件事实的依据,证据问题是诉讼的核心问题,全部诉讼活动实际上都是围绕证据的搜集、运用、判断来进行。以下从证据角度来分析云南版辛普森案件。

一、案情简介

52岁的云南省某管理局原规划处处长陈某,被指控殺害小其15岁的同居女友胡某一案,引发关注,此案也被称作为“云南版辛普森案”。检察机关指控:2012年3月8日深夜,陈某在昆明家中,用钝器将穿着睡衣的女友胡某杀死。第二天,他开车将其尸体拉到某县红色庄园(另一住所)后掩埋。当天,他还拿着胡某的手机给自己发了信息,故意做出胡祖英失踪的样子,制造逃避罪责的假象。公诉人认为,大量证据证明陈某构成故意杀人罪。在此案开庭时,控辩双方在侦破证据上针锋相对,谋杀、验尸、指纹DNA鉴定、死亡时间认定、手机基站追踪,像是真实版的《鉴证实录》。该案由昆明中院的法官移师该县法院开庭公开审理。庭审中,陈某自称未杀人,辩护人也为其作为无罪辩护。

二、争议焦点

单纯的证据推定能否成为审判的依据:

从上面控辩双方的辩论来看,无论是死亡时间、还是案发现场,或是作案动机,都是依据证据推定形成的。这属于事实推定。这都从侧面加重了被告人的嫌疑程度,但有罪判决的证明标准不止于此,它要求证据之间能够形成排除任何其他可能的证据链,以确保有罪判决万无一失。

推定存有不同的定义。《法学大辞典》表述为:“司法人员运用逻辑推理、分析认定方法,从已有证据或已知事实中推论有意义的未知事实的思维活动。是在司法实践中经常运用的审查判断证据、查明案情、迅速和正确处理案件的一种特殊方法。”《中华法学大词典》(诉讼法学卷)表述为:“根据另一事实的证明力或若干事实的证明力的总和,而假设某一事实的存在。”在学术界,对于推定的概念,也存在不同的认识,有学者认为“推定即法律上的推定,它是指根据法律的规定,基于一定的事实应该大概假设另一事实的存在。”从性质上定义,认为推定是一种证据规则,是指由法律规定或者由法院按照经验法则,从已知的前提事实基础事实推断未知的结果事实(又叫推定事实)存在,并允许当事人举证推翻的一种证据法则。这也是在法学教材中较为常见的推定的定义。美国学者Thayer和Wigmore教授认为,“推定是基于引入足以支持所推定事实不存在的判决的证据而从案中得出的事实的初步假定”。根据推定的性质,推定可分为法律上的推定和事实上的推定,这也是最通常的分类。法律上的推定主要指由法律明确规定的推定,具有法定性。事实上的推定主要是由司法人员根据日常生活经验和规则,对未知事实所作的推断,它依靠的是经验法则,事实上的推定相对于法律上的推定而言存在的情形要多得多,法律上的推定与事实上的推定其实施存在紧密的联系,事实上的推定是法律上的推定的基础,人们根据日常生活经验对某项事实推定认为已达到非常可靠的时候,就通过立法将以法定化,因此事实推定如果构成了比较强烈的推定,其效果与法律推定相同。

在司法实践中是不允许事实推定存在的。即在法官判案过程中不允许只根据事实推定的证据来作为依据。其原因如下所述:

(1)承认“事实推定”将严重破坏无罪推定原则,扰乱法律对证明责任的预先分配。我国的刑事的证明责任都是有法律明文规定的,即证明被告人有罪是由控方来举证,不能由被告方自己来证明自己无罪,若是控告方不能拿出证据证明被告方有罪的证据,则法院应该做出无罪判决。事实推定的存在将影响法院的公正审判。

(2)承认“事实推定”将背离证据裁判原则的要求。证据裁判原则是指对于案件事实的认定,必须以证据为根据,没有证据的不得认定案件事实。我国法律规定:“在认定案件事实时,必须以证据为根据。”如果允许“事实推定”,则会造成法官在判案过程中做不到“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诉讼原则。

(3)我国对“事实推定”没有相应的审查和限制机制,极易导致“事实推定”滥用情况。

基于上述分析“事实推定在我国不应有独立的法律地位,至少现在这阶段是,从而更好的保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减少冤假错案的发生。

云南版的辛普森案件中控诉方提出的控诉意见,虽然法院肯定了其的合法性,但是这些证据不具有唯一性和排他性,不能作为审判的依据。因此判决陈辉无罪。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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