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网络犯罪立法的完善

2017-05-31 07:08唐作威
职工法律天地·下半月 2016年4期
关键词:网络犯罪立法完善计算机

唐作威

(541400 广西壮族自治区资源县人民检察院 广西 资源)

摘 要:这些年国家立法机关制定的刑事政策法规处理了网络违法的有些疑问,但网络安全法制建设仍存有很多缺点和缺乏。对网络犯罪立法进行完善,使之适应现实发展的需要,打击网络犯罪,改善人们生活的网络环境,具有重大的意义。

关键词:网络犯罪;立法完善;计算机

中国对网络违法的立法较晚,落后于西方发达国家,尽管这些年国家立法机关制定的刑事政策法规处理了网络违法的有些疑问,但网络安全法制建设仍存有很多缺点和缺乏,因而,完善网络违法立法也是摆在咱们面前亟待处理的疑问。因此,就我国网络犯罪规范体系而言,尚有进一步补充、修改和完善的必要。

一、完善网络犯罪主体

(一)明确青少年使用网络施行“八种重罪”的刑事责任疑问

网络的迅猛开展,致使网民数量逐年添加,且青少年作为特别的网络集体增加更为敏捷,随之而来的青少年网络违法疑问也变成影响社会开展的重大疑问,网络违法低龄化趋势和极大的社会危害性严重影响了青少年的健康成长。现在,对于网络违法是不是应当下降刑事责任年纪,法令界有不一样的观念:一种以为,应把14周岁以上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归入计算机网络违法的主体规模以内,这主要是因为青少年网络“黑客”很多且开展敏捷,其社会危害性不容小觑;另一种观念以为,不该突破刑事责任年纪的约束,他们以为青少年在施行网络违法的时分片面上并无歹意,往往是出于好奇心思,假如对其进行良性教育会比对其进行刑事处分的作用要好,也会促进网络社会朝着更好的方向开展。假如对网络违法低龄化的趋势放任不管,就会致使网络违法案件增多且气势无法得到有用遏止。也不利于青少年身心的健康开展。法令具有强行约束力,它较之家庭教育、社会教育和网络管理制度更能有用促进青少年合法合理使用网络信息资源。笔者以为,对于现在网络违法立法滞后性疑问,能够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据社会实际需要,拟定专门的司法解释,对于新式网络违法怎么定罪量刑进行有关补充,使现行法令法规及时得到补充和修订,进步其法令效力。对已满14不满16周岁的人成心使用网络施行的违法是不是应受惩罚处分还需要听取各方面的定见,进行大量的证明和剖析。笔者以为,对青少年网络违法是不是应受刑法处分还需要视情况而定,对使用网络成心施行的这八种重罪应当负刑事责任,而使用网络施行的这8种重罪以外的行为则不能适用刑法第17条第2款的规则。

(二)增設单位作为网络犯罪的主体

前苏联法学家戈列利克说:“不论从社会意义仍是从道德意义上说,技术本身都是中性的,不可能致使违法,它的悉数取决于操控它的人和运用它的社会条件。”虽然现行刑法对网络违法主体的规矩没有触及单位,但在司法实践中,法人不只具有实施网络违法的条件,而且违法的可能性更大,单位运用网络实施网络违法的行为已随处可见。现在对单位实施的网络违法清查的只是首要违法人或首要负责人的刑事责任,是不是对单位进行处置没有任何规矩,这么不利于冲击为单位谋取利益而实施的单位网络违法行为,简略致使单位网络违法案子上升。单位具有雄厚的资金和技术手法,比自然人有非常好的设备、人员、环境条件,其网络运作才干较之自个更强,因而,单位实施网络违法形成的社会危害与不良影响更大。笔者认为,我国刑法应当根据网络违法的实际情况结和国际上立法的趋势,学习外国先进经验及时批改完善我国刑法的有关规矩。在网络违法中起码把运用网络实施的金融诈骗、侵略计算机数据、计算机体系安全的网络违法增加单位作为网络违法主体,这么有利于我国网络违法立法与国际网络违法立法保持一致,融入惩治国际网络违法体系傍边,非常好的冲击网络违法。

二、增设过失犯罪

从目前我国刑法对网络违法片面方面的规则可以看出,冲击网络违法的规则过窄,不利于网络使用的健康发展。网络违法的片面方面有其特殊性和复杂性,片面方面规则单一,不利于保护网络的正常有用运转,并且在现实生活中,因为过错形成的网络危害并不罕见,如负有特定责任的专业人员或许网络操作人员在操作过程中因为过于自信或疏忽大意的过错,对网络系统形成严峻危害或许严峻危害国家安全的行动或形成人员严重伤亡或许严重财产损失的,也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因此有必要学习俄罗斯先进经验,在刑法中添加过错作为网络违法的片面方面。这里的过错犯针对的是具有网络技术的专业技术人员,他们应当具备这方面的留意责任,对他们的过错行动予以违法化有利于网络安全的保护,也可以更好的冲击网络违法,有利于网络新技术的传达使用和信息社会的健康发展。

三、完善刑罚配置

前苏联法学家戈列利克说:“不论从社会意义仍是从道德意义上说,技术本身都是中性的,不可能致使违法,它的悉数取决于操控它的人和运用它的社会条件。”虽然现行刑法对网络违法主体的规矩没有触及单位,但在司法实践中,法人不只具有实施网络违法的条件,而且违法的可能性更大,单位运用网络实施网络违法的行为已随处可见。现在对单位实施的网络违法清查的只是首要违法人或首要负责人的刑事责任,是不是对单位进行处置没有任何规矩,这么不利于冲击为单位谋取利益而实施的单位网络违法行为,简略致使单位网络违法案子上升。单位具有雄厚的资金和技术手法,比自然人有非常好的设备、人员、环境条件,其网络运作才干较之自个更强,因而,单位实施网络违法形成的社会危害与不良影响更大。笔者认为,我国刑法应当根据网络违法的实际情况结和国际上立法的趋势,学习外国先进经验及时批改完善我国刑法的有关规矩。在网络违法中起码把运用网络实施的金融诈骗、侵略计算机数据、计算机体系安全的网络违法增加单位作为网络违法主体,这么有利于我国网络违法立法与国现在,中国对网络违法的惩治较低,不能有用的遏止网络违法。别的,中国对核算机网络违法罪名的规则不完全,有必要增设网络违法新罪名,笔者以为能够进行如下调整:

(一)进步法定刑装备

网络违法形成的社会损害性较大,有时不只会影响到经济的开展,并且会对整个国家的网络体系安全形成要挟。但是,中国刑法对核算机网络违法在量刑方面的规则并不合理,刑法第285条规則的不合法侵入核算机信息罪的最高刑是3年,而不论其行动形成是损害后果是否严峻。如果不合法侵入核算机体系形成的损害后果严峻,那么上述处分规则就显得过于细微,这就违反了中国刑法基本准则之一的罪恶刑相适应准则。所以,为了与罪恶刑准则相适应,恰当进步法定刑的处分规范是有必要的。因而,笔者主张将其法定最高刑调整为3年以上有期徒刑。对制作传达核算机病毒的行动,其法定刑应与刑法第124条第二款规则的损坏广播电视设备、共用电信设备罪的法定刑一致,将其调整为7年以上有期徒刑。别的,笔者主张在刑法条文第285条和第286条规则的不合法侵入核算机信息体系罪、损坏核算机体系罪规则的处分方法中添加产业刑和罚金刑的规则。即对违法分子能够处分金或许没收产业。关于罚金额的规则,能够学习美国《核算机诈骗与乱用法案》的规则,并联系违法分子的获利情况与其产生社会损害性的不一样拟定不一样的处分规范。网络违法立法保持一致,融入惩治国际网络违法体系傍边,非常好的冲击网络违法。

(二)增加资格刑的规定

中国立法上关于网络违法的规则首要触及自在刑而未触及资历刑,这与西方发达国家在网络违法立法中广泛应用产业刑和资历刑的规则不相符。资历刑是附加刑的一种,所谓资历刑即是掠夺违法人从事某种活动资历的惩罚,它以掠夺违法人从事某种活动的资历这一内容上的独特性为最本质的特征。资历刑包含声誉刑、权力刑、才能刑等。

中国刑法第37条规则,关于情节明显轻微,不构成违法的能够革除刑事处分,但可依据案情的不一样以及损害社会公共安全的程度对违法人予以训诫或许责令其具结悔过等非惩罚性办法。中国对网络违法的立法能够借鉴此条的规则,在网络违法中添加“禁网令”的适用,对一些运用计算机网络实施损害社会的违法嫌疑人可在必定期限内约束其运用网络,法院将“禁网令”通知网络服务商,一起将其电子身份在档案库上备案,网络服务商能够设定一套制止被禁网者登录网络系统的软件,依据其电子身份档案库上的记载制止被禁网者运用网络。“禁网令”的运用能够有用的防止重复违法的可能性,从而到达特别的防止作用。

刑法自身具有谦抑性的特色,这种特性也需求立法工作者在刑法立法过程中削减惩罚的使用,添加资历刑的规则,以完成最大化的资本效益,进而有用的防止和约束网络违法的发生。因而,添加资历刑在网络违法惩罚中的应用是很有必要的,在重视刑法自身弥补性的特色之上,联系网络违法的相对性,进行综合性的思考,终究促进网络技术的不断发展,一起将网络违法的数量降到最低,提高刑法的社会效益。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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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张向东.利用信息网络实施寻衅滋事犯罪若干问题探析[J].法律适用.201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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