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濮阳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问题研究

2017-05-31 05:17刘艳博
经济师 2017年5期
关键词:机关事业单位改革措施现状分析

刘艳博

摘 要:社会保障工作是我们国家一项重大民生工程,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各项改革的不断深化,机关事业和企业保险制度不衔接问题越来越突出,濮阳市养老保险改革正在进行过程中,成效已经凸显但问题也亟待解决。

关键词:机关事业单位 养老保险 现状分析 改革措施

中圖分类号:F84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7)05-276-02

一、河南省濮阳市华龙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现状

1.参保政策。濮阳市华龙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工作开展于1993年。当时根据工作需要濮阳市华龙区(当时称市区)人民政府专门成立了办事机构即濮阳市市区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障服务所,此机构也就是目前濮阳市华龙区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障中心的前身,当时为股级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华龙区机关事业单位参保人员养老保险基金的征收管理和发放工作,隶属濮阳市华龙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管理。根据《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意见》(濮人老(1992)57号)等文件结合濮阳市华龙区实际情况制定政策。当时规定濮阳市华龙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参保范围:一是财政全供单位中的1993年及其以后毕业的大中专毕业生工人(包括全民固定工人和全民合同制工人)及聘干人员;二是财政差额供给及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的所有正式工作人员。缴费标准分单位部分和个人部分,具体是:(1)财政全供单位,工人身份为单位部分20元/月,个人部分为5元/月。干部和聘干身份为单位部分24元/月,个人部分为5元/月。(2)财政差额供给单位,按财政全供单位缴费标准缴纳。(3)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单位部分为参保职工工资总额(不含特殊岗位补贴)的10%,个人部分为5元/月。缴费时间为当年的元月至12月。缴费时间段为一年,即一次可缴纳当年整年的养老保险。

2.参保人员情况。濮阳市华龙区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已走过20多年的路程,参保人员不断增加,从最初1993年的960人增加至目前的5700人。若具体一点,以5年为一个时间段来统计,1998年为2200人,2003年为3900人,2008年为4800人,2013年为5200人,2015年为5700人。因为濮阳市华龙区于1986年成立,为新建县区,很多机构不断成立,很多工作人员不断进入,所以人员不断增加。

3.缴费及结余情况。还是以5年作为一个时间段进行统计,濮阳市华龙区基本养老保险费收入(从参保人员直接获得的保险基金收入,不含利息及财政补助及转移等收入)基本上也是逐年增加,基金结余一年比一年高,1998年基本养老保险费收入65万元,基金结余330万元;2003年基本养老保险费收入220万元,基金结余1220万元;2008年基本养老保险费收入500万元,基金结余1850万元;2013年基本老保险费收入880万元,基金结余3688万元;2014年养老保险费收入1013万元,基金结余3691万元;2015年养老保险费收入923万元,基金结余3182万元。基本养老保险费收入是养老保险基金收入中最主要的组成部分,所占成分比较大,一般在90%以上。基金收入当中除了这项收入之外当然还有利息收入和转移收入。从工作开展到目前濮阳市华龙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基金收入除了以上三项收入之外再没有第四项收入了。所以基本养老保险费收入是养老保险工作的基础工作,它决定了养老保险工作发展方向和前进的步伐。濮阳市华龙区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金结余逐年增加。

4.发放情况。从1993年至今濮阳市华龙区机关事业单位参保人员退休的人员逐年增加,从1993年的0人增至目前的390人。还是以5年时间做一统计。1998年为2人;2003年为55人;2008年为96人;2013年为370人;2014年为390人。人均退休费也逐年增加,退休费支出也逐年攀升。1998年为4万元;2003年为95万元;2008年为196万元;2013年为1194万元;2014年为1190万元;2015年为1415万元。退休费支出是养老保险基金支出的重要组成部分,像基本养老保险费收入是养老保险基金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一样,它是支出项目的核心力量,而基本养老保险费收入是收入项目的核心力量,在基金支出中,退休费支出占总支出的95%以上。

二、濮阳市华龙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运作模式

濮阳市华龙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障中心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1999年10月31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场会议修订)及《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财政厅等部门<河南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豫政办【1998】46号)等制度严格运作基金,运作模式可分为两个阶段,每个阶段的模式不尽相同,即2000年以前的收支一条线阶段和2001年以后的收支两条线阶段。从1993年至2000年为收支一条线,具体说来就是由濮阳市华龙区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障中心征收参保职工的基本养老保险费以及转移收入和利息收入全部放在一个银行账户中,当使用基金的时候,再从这个银行账户中列支,就是从基金的收入到基金支出全部由我们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中心这一家经办机构单独来办理。

随着国务院社会保障基金收支两条线政策的出台,从2001年开始我们濮阳市华龙区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障中心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运作模式改为“收支两条线”运行,具体是:将基金的银行账户由原来的一个设立成三个,即收入户、支出户和财政专户。收支户和支出户由濮阳市华龙区机关事业单位社保中心选择银行设立,财政专门由濮阳市华龙区财政部门选择银行设立。

开设好三个银行账户后,所有基金收入项目,即基本养老保险费收入、转移收入和利息收入等收入全部进入收入户银行账户,每月月底经办机构全部将基金从收入户转入财政专户。如果使用基金,如发放退休费、转移养老金或发放遗漏补助或丧葬补助时;经办机构则需要向财政局申请,财政局同意后再从财政专户将需使用的基金转入支出户,然后经办机构再从支出户进行各项支出。

三、濮阳市华龙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成功经验

濮阳市华龙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工作开展20余年来取得了较大的成绩,是值得肯定的,在濮阳市华龙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濮阳市劳动部门的正确指导下,经过濮阳市华龙区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障中心多届领导和同志们的努力工作。濮阳市华龙区共有108个机关事业单位的7200余人参加养老保险,征收基本养老保险费用累计达7557万元。同时按时足额发放退休人员退休费用,发放人数达450人,发放金额达4488万元。每年都是超额完成上级劳动部门下达的各项工作目标,在全市各县区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工作综合排名中总是位居前列。另一方面为濮阳市华龙区地方财政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减轻很多资金压力。因为若没有濮阳市华龙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工作,多年来产生的4488万元的退休费支出大部分将由濮阳市华龙区政府财政负担,一小部分将由濮阳市华龙区各个自收自支事业单位负担。再者在退休费的发放上,濮阳市华龙区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障中心时时做到了高效快捷、准确无误,每月定时(多数为月底时间)将退休费用及时转入每个退休人员的个人账户中,从无少发欠发现象。同时严格遵守国家财经纪律,依法办事,从不违纪违规使用基金,更无违法现象,切实做到了基金无挤占挪用现象。濮阳市华龙区机关事业单位保险工作保障了濮阳市华龙区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维护了濮阳市华龙区社会的稳定,在濮阳市华龙区和谐社会建设中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措施

1.改革范围。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豫政〔2015〕68号)要求改革的范围是:按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事业单位及编制内的工作人员。事业单位是指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有关规定进行分类改革后的公益一类、二类事业单位。对目前划分为生产经营类,但尚未转企到位的事业单位,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仍继续参加;尚未参加的,暂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待其转企改制到位后,按有关规定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范围。

改革的实施范围要与现行机关事业单位编制管理和经费保障规定相适应,严格按照机关事业单位编制管理规定确定参保人员范围。编制外人员应依法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对编制管理不规范的单位,要先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清理规范,待明确工作人员身份后再纳入相应的养老保险制度。

2.征收比例。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豫政〔2015〕68号)要求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为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0%,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8%,由单位代扣。

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在职人员个人缴费工资包括基本工资、规范后的津贴补贴、统一的津贴补贴、年终一次性奖金。事业单位在职人员个人缴费工资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统一的津贴补贴。

3.职业年金。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豫政〔2015〕68号)要求机关事业单位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应当为其工作人员建立职业年金。单位按本单位工资总额的8%缴费,个人按本人缴费工资的4%缴费。工作人员退休后,按月领取职业年金待遇。

4.待遇计发。改革后退休人员分三大类:老人、新人、中人,待遇计发上采取“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制度、中人逐步过渡”。以2014年10月1日为界,改革前已退休的“老人”,继续按照国家和省市规定的原待遇标准发放基本养老金,同时执行基本养老金调整办法。改革后参加工作的“新人”,退休时养老金按改革后的计发办法计发,即为基础养老金与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之和。改革前参加工作、改革后退休的“中人”,改革前的工作年限作为“视同缴费年限”,在按改革后实际缴费计发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基础上,对“视同缴费年限”计发过渡性养老金。为实现“中人”的待遇衔接,这次改革设定了10年的过渡期,过渡期内实行新老待遇计发办法对比,保证原有待遇不降低。

综上所述,濮阳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已经在实施过程中,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与发展关系到濮阳市几万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养老保障权利的实现问题,当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进程滞后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已经成为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和发展的瓶颈,只有加快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才能充分发挥社会保障制度这一事业单位改革的“减震器”的作用,才能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

參考文献:

[1] 彭玲.我国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及建议[J].特区实践与理论,2009(03)

[2] 潘卫星,李长力.当前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的困境和选择[J].福建商业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0(05)

(作者单位:濮阳市华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河南濮阳 457001)

(责编:玉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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