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农业保险发展现状与发展策略

2017-06-05 15:01
韶关学院学报 2017年1期
关键词:经营农业生产

汤 蓉

(韶关市农业局 农业教育与信息中心, 广东 韶关 512026)

我国农业保险发展现状与发展策略

汤 蓉

(韶关市农业局 农业教育与信息中心, 广东 韶关 512026)

农业的快速发展,涉农人员收入的增加,保险意识的提升,对农业保险市场的需求明显增强。我国农业保险发展仍存在问题,应从农业保险的特点和作用出发,重点分析影响我国农业保险发展滞后的因素,并基于国家政策主体、农业保险消费主体和经营主体三个层面寻找发展策略。

农业生产;农业保险;发展现状;发展策略

农业作为我国的基础产业,在国民经济中具有非常重要的战略地位。农业生产的发展受环境影响较大,各种灾害的威胁,加重了农业生产人员的经济负担。在国外发达国家,均建立起完善的农业保险法规制度,保护本国农业的健康运行,农业保险成为降低农业风险及保障农业生产的重要途径。相比较,我国的农业相关法律制度相对薄弱,农业保险起步较晚,发展滞后,很多问题亟待解决。因此,大力发展农业保险,对解决我国“三农”问题,保障我国农业生产及整个国民经济的稳定发展意义重大。

一、农业保险的基本特征与重要作用

(一)农业保险的基本特征

农业生产受到外部自然条件等因素严重影响,决定了农业生产所面临的风险不同于其他商业风险。农业保险属于政策性保险,其风险特征也与其他商业保险不同。

1.区域性特点

我国地缘辽阔,不同区域的自然地理条件和气候条件存在巨大差异,各地的农业基础设施及生产技术水平也不同。地区之间区域差异明显,导致了农业风险具有明显的区域性特征。农业保险公司将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来确定承保条件和承保具体范围。

2.季节性特点

农作物生长的季节性特征,决定了农业生产风险也具有季节性特征,因而农业保险充分考虑农业生产的季节特性十分必要,根据季节差异,做好不同类型承保内容划分,便于具体问题的有效快速处理。

3.连续性特点

农业生产是建立在农作物生长的基础上进行的,农作物的生长具有长期性、连续性等特点,是一个延续的生长过程,因而农业保险同时也具备了连续性的特征,农业保险要树立动态的、长期的观点来加强农业生产风险的控制,确保农业生产和保险业务健康发展。

4.高风险性特点

农业风险具有作用范围广、受灾面积大、赔率高、受灾时节不确定等方面的特点,因此农业保险一般具有较高风险和低收益率的矛盾,这也是农业保险区别于一般商业保险的特点。较低的收益率和较高的风险直接导致众多商业保险公司不愿经营农业保险。

(二)农业保险的重要作用

农业保险的作用主要体现在对农业发展的重要保障作用,对农业生产和再生产的推进作用。

1.具有分散农业生产风险的作用

我国的农业生产在很大范围内还面临严重自然灾害威胁,如冰雹、干旱、洪涝、地震等“天灾”的严重威胁[1]。农业保险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减轻或消除农业生产各类风险所带来的损失,保障农业生产的有序进行,避免由于极端环境而对农业生产产生的冲击。农业保险通过及时有效的补偿,确保农业生产不因灾害而中断的连续性和健康发展的持续性。

2.提升农作物产品国际竞争力的作用

农业生产因遭受自然灾害大大提高了生产成本,甚至出现颗粒无收的情况。农业保险能够通过及时有效的财务补偿,减轻农业生产受到各类灾害的影响效果,从很大程度上降低了农业生产的成本。在世界范围内很多发达国家也重视农业生产保护,通过农业保险等方式,间接对农业生产进行财政补贴,提高农产品出口的国际竞争力。

二、我国农业保险发展现状及影响因素

(一)我国农业保险发展现状

随着我国科技进步和生产力的提高,农业生产的现代化水平极大提升,促进了我国农业保险业的快速发展。在各级政府及多方努力下,目前也取得了一些成功经验和实效。

我国全面升级农业保险条款,显著扩大保险责任,提高了保障水平和支付标准,同时降低了保险费率,简化了理赔流程。2012年10月,我国出台的《农业保险条例》,提供了农业保险的法律保障[2];各级保监局结合当地实情,勇于创新农业保险发展方式,农业保险业务高速增长,经营效益大幅提升,改变了20世纪90年代的萎缩趋势。最新数据显示,2015年,我国农业保险增速达到15.1%;业务结构不断优化,已形成一定规模。巨灾保险在云南、四川等地的试点相继启动,我国首只巨灾债券也在北美成功发行,农业保险覆盖面不断扩大,险种优化,产品已扩展到经济作物、粮食作物、林业产品、淡水养殖产品、牲畜、家禽等。农业保险试点扩大到26个省份,增加了18种农作物的覆盖率,承保农作物增加到18种;农房保险已覆盖全国各省市,投保农房9358万间,提供风险保障资金达1.4万亿元[3]。

然而,我们应该清楚地认识到,近几年来,我国农业保险取得的发展,政府补贴性政策起到了决定性作用[4],与我国农业发展取得的巨大成就相比,农业保险相关配套政策依然发展滞后,涉农产业还得不到很有效的保障;相比国外先进水平,问题依旧突出,差距较大。纵观我国农业保险发展历程,其发展很不稳定,在国内财产保险市场中占有份额过小,行业实力不足,承保面相对不宽,险种也不适应市场多样化发展的需求。我国农业保险发展的此种现状并没有充分发挥保险的保障功能,无法满足稳定农业生产和保障灾后农民生活的需要。与此同时,农业保险制度创新不足,发展模式缺乏可行性和可操作性,依然是我国农业保险制度发展的“瓶颈”。

(二)影响我国农业保险发展的因素

我国农业保险发展水平相对低下,有其自身发展不成熟的因素,还有各级地方政府和社会各界长期以来对农业保险重视程度不够以及参保意识淡薄的因素。

1.农业保险经营主体欠缺

我国农业保险事业在改革开放后逐步摸索发展,在经历了近40年的探索后,在国内部分地区取得了成功经验,比较典型的有吉林省“安华模式”、上海市“安信模式”、黑龙江省“互助模式”等[5]。但在我国大部分地区,农业保险落后,保险公司的组成形式单一,除少数地区有区域性专业农业保险公司以外,在商业保险公司中涉及农业保险业务的寥寥无几。主要是因为农业保险赔付率较高,从事农业保险风险较大,多数商业保险公司不愿意进行农业保险方面的业务经营,进而导致农业保险经营主体的严重匮乏。

表1 我国近年来保费收入对比[6]

2.农业保险经济效益率低

农业生产对环境条件变化敏感,极端恶劣的自然环境甚至会对农作物的生产造成毁灭性打击,直接影响农业生产的有效进行。我国自然灾害多发,频繁的自然灾害严重影响了我国农业生产的有序进行。统计资料显示,仅2008年,我国农作物受灾面积高达1500万平方公顷,占全国耕地总面积的13%;仅2012年8月,全国农作物受灾面积98.5万平方公顷[5]。农业保险不能够按照农作物的实际生产价值进行直接测算衡量,其赔付总额将远远大于其所获得的保费金额,我国自然灾害频发的特点进一步加深了赔付与收取保费之间的矛盾。从事农业保险经营,在经济学角度来看是不明智的选择。

3.农业保险市场需求不足

农业保险和农业生产具有高风险性,保险公司在从事农业保险经营的过程中必然通过提高农业保险保费的办法确保其收支平衡,与商业保险费率相比,农业保险费率远高于商业保险费率,部分区域其保险费率高达10%。在没有相应财政政策扶持的情况下,高昂的保险费用对广大农民来说是不可接受的。农业保险的高费率与我国农民实际的承受能力严重不协调,这一矛盾直接导致了农业保险市场需求不足。2008年全国主要农作物投保比例如下表所示。

表2 2008年全国主要农作物投保比例[7]

4.农业保险政策扶持不足

农业保险属于政策性保险,不同于商业保险,不能够通过完全市场调控的方式进行运行。在缺少对应政策支持的情况下,农业保险高风险、低收益的特点限制了其商业市场的发展。国外发达国家对农业保险均给予了较大支持,常见的政策有税收支持、财政补贴、制定发展规划等,通过大量的政策扶持,有效减轻保险公司的运行压力和参保人员的保费负担。在我国,农业保险缺少国家财政性扶持以及保费财政补贴支持,农民需承担农产品投保所需全部费用,经济压力较大。

三、我国农业保险发展策略

针对上述各种因素,要完善和推动我国农业保险业的发展,必须从国家政策、农业保险消费主体和经营主体三个方面入手。

(一)政策层面,加强保险制度创新,突破“瓶颈”

我国农业保险制度的创新,“瓶颈”的突破,必须立足我国国情,吸收国外先进发展经验,构建利于我国农业保险发展的制度环境。

1.建立政府诱导型农业保险制度

农业保险的产生及发展,属于诱导性的制度变迁,其立法意义相比一般的商业保险制度更为重要。首先,农业保险政策化,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由此来规范农业保险的经营主体与消费主体之间权利和义务的关系;政府职责制度化,以提高农民的保险意识,建立强有效的风险保障制度。其次,强制保险与自愿保险的界限化,明确农业保险为法定保险,从而强化农民保险意识,分散农业保险经营主体的经营风险。最后,农业保险资金运用方向、数量和范围规范化,同时,为确保农业保险的时效性,通过存款比例、流动性比例以及负债比例等经济指标来调控其运行[8]。

2.建立多元化农业保险经营体系

为解决目前经营主体欠缺和经营业务匮乏的现状,应建立专业从事农业保险的相关机构,进行农业保险活动的管理、研究和规划[9],制定出适合我国农业保险发展的经营规则和政策,完善我国农业保险和再保险体系以及多元化的农业保险经营体系。政府应加大对农业保险的重视度和资金投放度,建立各级财政、税收和金融的政策支持体系,通过减免相关税负、增加亏损补贴、加强农业信贷、增强资金增值、引进外资以及引导资金运作等方式,建立以国家宏观调控为主,引导农业保险发展方向,各省为业务主导,进行区域管理,县乡农业保险合作社为经营主体的全方位的健全的经营体系。

3.建立农业巨灾保险机制

农业生产受极端恶劣气候影响大,发生农业巨灾风险可能性极大,应建立健全农业巨灾保险机制。当面临洪涝、病害虫、干旱等自然灾害时,巨灾专项风险基金为解决灾后巨大损失问题提供了有效保障。国家应通过多元化方式筹备农业风险基金:财政拨付专款成立专项基金,各级地方政府的灾害救济资金和支农资金作为备用,发布区域性风险证券,利用资本市场筹集、调整保险公司及再保险公司部分保费收入比例等多种途径保障资金来源。该方式可有效实现农业保险的“可保性”。

4.建立农业再保险体系

农业再保险制度是农业保险的一种政策支持,更是农业保险发展的保障。首先,加强农业再保险政策支持,提供一定的优惠措施,除了再保险赔付,还应提供无息贷款或风险基金赔付保障,增加农业保险供给等,带动国内外经营主体提供农业保险的积极性;其次,要加强农业再保险的跟进研究,制定出有效的分保体系,分散经营者的经营风险;最后,再保险方案应采取区域分保试点,逐步推广的实施策略,有效降低保险公司所需承受的巨灾风险压力,大范围分散风险,保障农业保险的健康平稳运行。

(二)消费主体层面,提高参保意识,增加农民收入

1.加强教育宣传,提高参保意识

农民是农业保险的消费主体。在我国,长期以来一直缺乏对农业保险知识的宣传,广大农民在农业生产方面风险意识淡薄,侥幸心理严重,政府固有的行政体系救济机制在人们心中根深蒂固,一旦发生灾害,大多寄托政府补贴和民政补贴。因此,要改善农民对保险的淡薄意识,提高其参保主动性。可以利用电视、广播、讲座等途径,加大宣传力度,普及保险知识,逐步降低农民对政府的依赖,强化风险规避意识和主动防范意识,让农民深入了解农业保险、提高认识、购买保险、宣传保险,促进农业保险市场的健康发展。

2.推动农业技术创新,增加农民收入

农业保险的发展与农民的经济能力直接挂钩,只有增加其收入,才能让更多的农民有能力参加保险。加强农业技术创新,推广农业新技术应用,提高生产效率,以提高技术创新的收益;鼓励农民外出务工;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加强多元化经营;加强种植业和养殖业等相关农业技术的科技研究项目等,都可以直接增加农民收入。此外,政府补贴部分保费,分担部分保险费用,增加农产品价格,将部分保费转嫁给农产品消费者,以降低农民的保险成本,增加收入。

(三)经营主体层面,加强创新力度,培养人才

1.加强经营模式创新

在国外农业保险发达国家,其经营主体组成形式多样:专业性农保公司、地方保险合作组织以及政策性农业保险公司等,有效拓展了农业保险的经营范围。因此,转变经营体制,结合实际,创新经营模式,是促进农业保险健康发展的必由之路。基于我国国情,可以建立政府补贴推动与商业化运作相结合的经营模式、互利互济模式、多家商业保险共保模式和引进外资、混业经营模式等各种模式,还包括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在内的政策性及综合性农业保险公司。同时,还应以地方政府为依托,结合当地经济发展实际水平和地方财力、生产力水平、生产特点、自然灾害特点以及农户的保险需求等,因地制宜地选择合适的经营主体和行之有效的经营模式,为推动我国农业保险的高效健康运转创造条件。

2.加强农业保险产品创新

农业保险要发展,产品很关键。要加强险种创新力度,设计出既有较强保险保障功能、又具有较强竞争力,投资预期收益合理,投资和保障灵活可变的需求多样化的新产品,以满足市场需求。同时,有必要建立多级产品费率,适应多样化的保险,以满足不同经济水平的农民的需求;要转变观念,不断扩大承保的风险范围和覆盖面,既能保障高风险区,也能保障低风险区,在服务和销售上创新,切实体现农业保险的保障功能,树立自身良好的信誉和形象;此外,加大保险机构开放力度,积极吸引专业的农业保险公司,为农村地区提供更具可操作性和针对性的优质产品和服务。

3.加强专业队伍建设

农业保险的快速健康发展,还需要有一支既懂得农业生产,又具备保险专业知识的高素质专业队伍,要建立这样一支队伍,还需从两个方面入手:一是提高农业保险人员的待遇,吸收吸引一定高层次专业人才加入,补充新生力量,提高整体素质;二是加强自身队伍建设,一方面加强业务能力的培训,另一方面加强自身的管理职能,培养一批既有专业操作技能,又懂管理的农业生产和农业保险都精通的专业人才队伍,作为农业保险发展的坚实后盾,积极参与到农业保险理论工作和实践创新中,促进我国农业保险发展。

四、结语

农业保险是保障农业健康发展的一项有效措施,其发展不容忽视。农业保险的发展和完善是一个长期的过程,需要经过反复探索和实践。2016年全国保险监管工作会议上指出,2015年,我国的保险业紧密围绕党和国家重点工作,加快了重点领域的保险业发展,保险经济助推器和社会稳定器的作用已日益突出[3]。相信随着中央对农业保险重视程度的不断加深,相关制度的不断完善,经营形式的多元化,农民收入和保险需求的增加,我国的农业保险业将有一个质的飞跃,充分发挥其保障我国农业和经济健康稳步发展的职能,提升我国农业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

[1]孙要伟.我国农业保险法律问题研究[D].重庆:西南大学,2011:11.

[2]柏正杰.《农业保险条例》与我国农业保险发展[J].西部法学评论,2012(4):36-41.

[3]中国经济网数据[EB/OL].[2016-09-12].http://finance.ce.cn/rolling/201601/25/t20160125_8545427.shtml.

[4]刘艾琳.农业保险何以真“保农”?——官方:农业保险保费80%收入靠财政[J].新农村,2015(9):8-11.

[5]邓国取.中国农业保险制度研究[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7:1.

[6]国家统计局官方网站数据[EB/OL].[2016-09-15].http://www.www.stats.gov.cn.

[7]黄英君.中国农业保险发展机制研究:经验借鉴与框架设计[M].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09:17.

[8]孙蓉,黄英君.我国农业保险的发展:回顾、现状与展望[J].生态经济,2007(2):26-31.

[9]德勒格尔.关于建立中国农业保险政策支持体系的思考[J].内蒙古财经学院学报,2011(1):140-143.

Study on the Current Development and Strategies of Agricultural Insurance in China

TANG Rong
(Center of Agricultural Education and Information, Shaoguan Municipal Bureau of Agriculture, Shaoguan 512026, Guangdong, China)

The fast development of agriculture,increase agricultural income, enhancing the awareness of insurance, agricultural insurance market demand significantly enhanced. The development of agricultural insurance in our country is still a problem, starting from characteristic and function of agricultural insurance, the key factors affecting the development of agricultural insurance in China lags behind, and the three levels of the main body of agricultural insurance policy, the national consumer and business entities based on the search for development strategies.

agricultural production; agricultural insurance; current status; development strategy

F84

A

1007-5348(2017)01-0061-05

(责任编辑:陈 娜)

2016-02-12

汤蓉(1971-),女,湖北武汉人,韶关市农业局农业教育与信息中心农艺师;研究方向:农业科技培训。

猜你喜欢
经营农业生产
国内农业
国内农业
国内农业
擦亮“国”字招牌 发挥农业领跑作用
用旧的生产新的!
这样经营让人羡慕的婚姻
“三夏”生产 如火如荼
代工生产或将“松绑”
S-76D在华首架机实现生产交付
变争夺战为经营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