浪人志:永远年轻,永远在路上

2017-06-08 00:23马叛
意林原创版 2017年5期
关键词:小志素素炸酱面

马叛

//// 01 \\\\

人的胆子会随着年龄的增长越来越小,年少时如果没有不顾一切地走出去,长大后顾虑会越来越多。就像我,现在有了钱,有了时间,却淡了那颗去行走的心。

因为感觉一切都没有吸引力了,万事万物都无法再让我提起兴趣。所以我也只能在午后的办公室里,回忆回忆过去。而第一个想起的,永远是小志,因为他完成了我没有完成的梦。在我们那批离开校园东游西荡的人里,只有他,一直在路上,不曾停下来,不曾离开。就像传说中的荆棘鸟,一生都在飞,都在寻找,当他停下来的时候,就是他要面对死亡的时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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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到成都的时候,已经快二十一岁了,也写了好多年小说,但读者很少,依旧需要靠打工来维持生活。

王小波说,二十一岁是人的黄金年代,那时候想吃,想爱,还想在一瞬间变成天上半明半暗的云。

所以尽管我在小餐馆打工,干一些洗碗端菜的工作,尽管我晚上住在已经被划为拆迁区的危楼的地下室里,只有水,没有电,但我一点儿也不觉得我的生活很糟糕,我甚至苦中作乐地把这当作生活对我的考验。

那时候的我们,有一个共同的爱好,就是不想回家。家在我们眼里,如同牢笼,父母就是看守我们的狱卒。包括学校也是牢笼,只不过狱卒变成了老师。我们不顾一切地逃出来,以为可以改变命运,结果,大都被命运搞得很惨。不过,小志不在惨人之列。

小志比我小三岁,人很瘦,刚从学校出来的时候头发很短,后来渐渐留起了长发。整个人的气质,也从像工厂里批量生产的模型,变成了疯狂生长的杂草,文艺的杂草。

我二十一岁的时候,他刚刚十八岁,在读高中,看了我写的《谁的青春伴我同行》,特别向往书中主人公苏然的人生,退学,行走,还有无数个美丽的女朋友。

大家都知道,小说和散文不同,小说大都是虚构的,所以当小志受到我小说的蛊惑退了学并且找到我,质问我为什么我的生活跟小说里描述的不一样的时候,我哑口无言。

看到他的偶像都在餐馆里打工,小志就跟随我一起,在餐馆里洗起了盘子。和喜欢独来独往的我不一样,小志到成都后没多久,就交了一群朋友,当保安的、推销信用卡的、做房产中介的、卖保险的,甚至是桑拿妹和不良高中生。每个月我一拿到工资,就会存一些,留作去下一个城市的经费,小志则是全部拿来请大家吃饭,因为工资低,也去不了高档的场所,只能在小区对面的夜市摊子上,吃一碗炸酱面,喝点儿冰镇啤酒。

他到成都投奔我的第四个月,带了个女孩回来,女孩叫素素,很漂亮,很温柔,那天晚上看到我们简陋的住所的时候,她一点儿也不嫌弃那里的阴暗潮湿和发霉的味道,甚至不嫌弃那里没有厕所,没有灯。那一晚,她住了下来,而除了小志之外,我们剩下的人,都爬上了拆迁房的顶楼,以天为被,楼顶为床,因为喝了啤酒,大家睡得都很酣畅,只有我失眠了。

因为我感觉小志越来越像我故事里的主人公,自由洒脱,勇敢无畏。他拥有一切我渴望拥有的气质。我不知道是我小说里的主人公化身成小志,来到我身边刺激我、唤醒我,还是小志看了我的书后,渐渐变成我故事里的主人公那样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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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所有的年轻女孩一样,素素不追求物质,只要男朋友乐观上进有趣就足够了。没遇到小志的时候,素素每天学外语,看小说,看电影,听音乐,把自己打扮得漂漂亮亮的,等待命中注定的那个人到来。

和小志在一起后,她彻底改变了自己,过去从来不吃路边摊,嫌弃所有来路不明的食物的她,因为对小志的热爱,开始跟我们坐在一起大口喝啤酒,大口吃烤串。能够和小志在一起,她忍了太多,或者说所有难以忍受的,只要看到小志那张笑脸,就消散了。

那时候的小志,就像曾经荒唐的我,只想把生活过成诗,玩心大过一切,有趣有余,上进心则是严重不足。他给素素的感觉不是我现在穷,以后会有钱的,你跟着我早晚有肉吃。

他给所有人的感觉都是,“我估计这辈子就这样了,我这种人永远不会发大财,我也不想发财,过得开心就好了”。今朝有酒今朝醉,明日愁来明日忧,虽然看着潇洒,其实却是在逃避现实。逃避连他的偶像我,都要被摧残得捉襟见肘、窘迫不堪的这个现实。

所以当素素把积攒了几个月的工资给小志,希望小志辞了工作做点儿小生意的时候,小志提出了分手,小志觉得,两个人道不同早晚要掰,与其等到以后感情淡了掰,不如欢快的时候就分了,以后回忆起来,还能有点儿嚼头。

素素不理解,反问他:“我没有你,原本可以活得更自在,都是因为你,我的生活才过得捉襟见肘,可是你就这样对我?”

小志笑道:“我难道不是因为你,才被束缚在成都,如果不是因为你,我早远走高飞了。”

素素赌气道:“那你就走,我不拦着你,你去你想去的地方,免得以后后悔了又怪我。”

小志不再言语,第二天还真的走了,骑着他用洗盘子赚来的工资买的摩托车,一路向西,经大理,到香格里拉,再到拉萨。

素素的工作是在五星级酒店一楼柜台旁边的小桌子上卖机票,每个月固定的三千五百块工资。在没有遇到小志之前,她的钱全用来买护肤品,买衣服,买包包,买书,买电影票,买乐队演出门票。

遇到小志之后,钱都用在了小志身上,等到小志赌气离开,她的钱就全用来养我们这群乌合之众了。

说是养,也有些夸张。因为我们各自也有琐碎的工作,但因为心怀大梦想(也可以说是眼高手低),做日常工作的时候都不认真,也就很难做出效率,最终不但賺不到钱,还经常被老板炒鱿鱼,所以一个个都非常贫穷,饿肚子是常有的事情。

素素在小志离开后,每天都会到我们的住所看看小志回来没,看到我们一个个在房间里发呆,近似失恋的她为了调节心情就会请我们吃饭,基本上都是吃炸酱面,三块五一碗,但对于那时候的我们来说已经是美味佳肴。

有将近一个月的时间,我都是靠着素素每晚一顿的炸酱面而没被饿死的。我在那个月写了好多小说,拿到稿费后成功搬离。毕竟我虽然没有小志那样有魄力,随时可以舍弃自己的一切。但是作为一个曾经指引过他的人,我还是有点儿追求的,也许我不能一直在路上,但我肯定会一直写作。

离开地下室那群心怀大梦想、不务正业的文艺青年后,我听说素素每天还是会去等小志,还是会请混在地下室不得志的朋友们吃炸酱面,但小志再也没有出现过。

当小志再次联系我的时候,已经是十个月后。他说他在拉萨,其间还在新疆和三亚待过一阵。他联系我,是因为有个去四川甘孜藏族自治州色达县五明佛学院做俗家弟子的机会,他打算跟我一起去,问我有没有时间。

在他看来,这种不花钱还能学到东西的机会,我一定不会放过,一定会欢呼雀跃在甘孜跟他碰面,结果我却拒绝了。

十个月的时间,我谈了恋爱,还在杂志社找到了一份稳定的工作。我变成那种有时间的时候没钱、有钱的时候没时间、有钱有时间的时候没心情的人,根本不可能选择长时间地待在甘孜那个与世隔绝得连手机信号都没有的寺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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