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法理学的我国社会隐性收入治理研究

2017-06-09 13:27李桥
资治文摘 2017年1期
关键词:法理学隐性手段

李桥

【摘要】在我國当前的经济发展基础上,尽管有了按劳分配的制度,并且严格的打击各种隐性收入,但是在现实的国情上,在我国高收入的国情中有一部分人存在着不为人知的隐性收入。显性收入可以在官方公布的名单中查找对照隐性收入却处于“地下状态”,社会的隐性收入五花八门,严重的破坏了社会收入的公平。本文主要是从法理学的角度研究社会隐性的收入,并且对治理社会隐性研究提出解决方法。

【关键字】隐性收入;法理学;法制

前言

在法理学的基础上进行社会隐性收入的研究就是在法学基础和法学建设的上层建筑,从法理学的角度思考和治理社会隐性收入问题。的我国是一个法治国家,应该依据法律管理一切事物,但是根据我国居民收入的现状来看,有那么一部分的人存在着相对隐性的收入,比如是非法经营,社会腐败中贪污,在公司运营中盗取中获得隐性收入。由于我国国情的影响,要想查找并且治理社会隐性收入就要以法律为媒介和手段,采用强制规范的手段。

一、社会隐性收入的起因

1.经济的快速发展导致利欲的膨胀。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越来越高,形成“有钱能使鬼推磨”的社会风气,开始不满足按劳分配为主体的分配方式,想要利用制度的漏洞获得更多的利益,这种经济收入并不计入到国民收入之中,属于私人的隐性收入,在一定程度上是违法的,但是巨大的利益诱惑又使得人们去犯罪。

2.政府部门的权利使得部分人有机会得到社会的隐性收入。权和利在一定程度上是相辅相成的,有了权利的基础上才会有了金钱,在社会的隐性收入之中,以公务员为主,利用职权的便利发展自己的灰色收入,也就是隐性收入,比如在一些不是政府开展的活动中收取礼金,接受贿赂等。

二、社会隐性收入存在的负面影响

1.损伤社会精神财富。社会财富分为精神财富和物质财富,而社会隐性收入的存在既减少了社会物质财富也降低了社会精神财富,有特殊权利的人一般都是为了个人的利益和财富,为了满足自己的高消费才开始发展自己的隐性收入,浪费国家和社会的钱财,使得社会弥漫骄奢之气,破坏了社会的正义之风。

2.助长贪污腐败之风。隐性收入的存在就是对法律和规则的蔑视和触犯,但是为了得到利益,有些人就不得铤而走险,陷入了贪污腐败的温床,滑入了犯罪的深渊。尤其是一些官员,基本上在民众心中形成了“当官一定会有钱”的意识,认为当官的都是贪污的,对社会的正义之风极其不利。

3.降低公共管理职能的效率。在党的十八大之中,又一次的强调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地位,进一步提升了市场在资源配置重点额地位,为了让市场进一步推动商品经济的发展,就要加快经济的流通,但是社会隐性收入的存在让这一环节变得缓慢和艰难,为了在市场经济的发展中谋取一定的利益,就会阻碍市场经济的发展,降低了资源配置的效率。

4.对社会的收入分工非常的不公平。社会的隐性收入不计算在国民收入之间,更加导致了贫富两极分化的差距加大,影响了社会的和谐,造成经济结构的严重失衡。

三、如何治理社会的隐性收入

1.从社会隐性收入群体的格局来看。经济基础决定社会建筑,必须从内而外的打破隐性收入群体的平衡,利用法律手段的强制权威破解,也就是说必须利用法律才可以进行治理。所谓的法理学理论就是在中国社会制度有缺陷的前提下,利用马克思的理论,解决权利垄断的问题。

2.从法律对社会的作用来看。法律的基本作用就是对人们的行为进行规范,从而规范社会,法律规范人们对隐性收入的渴望,在一定程度上阻碍着隐性收入的形成,也就是说只有在本质上理解和运用法律,才能更深一步的认识到社会隐性的收入,也就能从本质上治理隐性收入。在人民民主专政的我国尽可能的实现全民收入的平等,实现社会收入的公平,是法律在治理社会隐性收入的重要表现。

3.利用民主手段从反腐角度治理社会隐性收入。法治和民主在一定的程度上是相辅相成的,治理隐性收入离不开民主决策,同时法治是财产的重要手段。要想利用法制手段进行治理就必须联合人大立法机构和人民检察机构和人民的网络监督手段,建立治理隐性收入监督机制,从法律规范上来健全机制的监督,提高民主化的程度从根源上发现隐性收入。

4.在制度上直接干涉社会隐性的收入。隐性收入的存在在一方面显示了我国制度的不健全,还是有一定的缺陷的,尽管我国在改革开放以来就在反腐制度上有了一定的成效,但是还是没有成功的在源头上治理的社会的隐性的收入,由于管理上的漏洞,我国的一部分企业甚至是贪污腐败生长的温床,直接刺激和帮助了社会隐性收入的生长,为了防止和断绝隐性收入的存在,国家必须从制度上入手,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实行全民监督。

四、总结

社会存在隐性收入是社会发展和进步的一个毒瘤,必须及时的进行治理和清理,否则就会阻碍发展。隐性收入的存在影响了国民收入的公平,在多个方面都存在着消极的作用,只有通过法治,利用法律的手段,严格的按照我国的收入分配方案和社会隐性收入的治理解决措施进行监督,一定会彻底的消除社会隐性收入,建立一个公平公正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参考文献】

[1]孙浩进.我国社会隐性收入治理研究[J].河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6,02:26-30

[2]付兆刚.基于博弈均衡的公务员隐性收入治理[J].经济研究导刊,2014,35:5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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