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朵花(散文七题)

2017-06-16 08:10荆歌
南方文学 2017年3期
关键词:格非手稿作家

灰姑娘

吴苏媚以前有个网名,叫作“菊开那夜”,她在网络上有很高的人气和知名度。她关于电影、关于读书的文章,深得许多人的喜爱。在很多人的心目中,她是一个比所谓正统作家要有才得多,多姿多彩得多。

我认识她的时候,她只有二十出头,她那时候还是用着菊开那夜的名字,我就叫她菊开,比较方便。那时候大家还都喜欢用MSN聊天。我约她出来吃饭,她好像很不情愿。她虽然生活在苏州,但是和苏州的文化界文学圈什么的,没有丝毫的联系。她的世界在她自己那里,在她的网络天地里。在我看来确实也是这样的。她那里的四季,其实是要比“正统”的文化世界更加鲜活生动,更加摇曳生姿,她为什么要跟你们这帮酸溜溜自我感觉良好的人来往?她读她的书,看她的电影,写她的文章,写她的小说,出她的书。她其实算得上是一位畅销书作家。她就宅在自己的家里写,把写出来的书直接就交给出版社。大名鼎鼎的出版人杨葵就出过她的好几本书。每次和杨葵兄见面,我们都会说起菊开那夜,我们都是真心喜欢着这样一个智慧美丽的姑娘。她这样的作家是最纯粹的,过自己的日子,吃自己的饭,写自己愿意写的东西。而写出来的东西,也是真正有人喜欢,有很多喜欢的人在买她的书,读她写的散文和小说。

承蒙她给我面子,终于答应出来吃饭。我发现她不仅长得那么漂亮,而且看上去完全是清纯如水的样子。真没有想到,有着这样一副容貌的姑娘,其实是一个思想深刻内心丰富的写手。看她的样子,好像涉世未深,一阵狂风暴雨,都会让她害怕得哭起来。但是,其实她是什么都懂,什么都明白的。

后来的某一天,她背起行囊出去旅行了。那是一种真正意义上的旅行,一个人,一个背包。而且一去多少年,直到今天,还是在外面。她一个人去泰国,去越南、老挝、柬埔寨,一个人去印度、伊朗、埃及、尼泊尔、以色列,一个人几乎跑遍了东南亚,就这样多少年一直以四海为家。当然旅行的同时,她其实依然过着和在家一样的生活,读书、看电影、写作。只不过,不局限在一个地方而已。期间的游历,自然是被她写成了一本本书。这些书,不同于寻常的旅行读物,不是旅行指南,也不是游记,更不是旅行日记,而是一种只属于她的见闻。路上遇见的人,路上遇见的事,在她的笔下依然是那么敏感、独特、奇异,是脆弱而傲娇的生命诗篇。

我曾动员她加入作协,因为我希望因此能够给她带来一些经济上的好处,比如评奖啦,比如签约啦,有一些钱,对她的生活和旅行或许会有帮助。而她居然也被我说服了,写了申请填了表格之类的。但是她很快就后悔了,她问我,已经加入了作协,能不能退会呢?我就想这个人真是和旁人不一样啊,她过着完全由自己选择的生活,完全到了有洁癖的程度吗?

所以我一直觉得,她这个人,好像不管是性格还是生活状态,都可能很难把自己嫁出去。我甚至认为她多少有些社交障碍。但是,她却在清迈找到了她美好的爱情。她把这个英国小伙子带回苏州,我真的没想到会是这样一个大帅哥!她自从认识了这个人,并且嫁給了他,好像变了一个人似的。她自己当然不承认有什么变化,但是在我看来,她真的变了。她变得快乐了,甚至变得平庸了。她经常会在微博和朋友圈晒她的老公,晒她的幸福。这没什么不好,这很好,但是与我心目中从前的吴苏媚,与那个外表甜美羞涩内心丰富刚强而又略有偏执的菊开那夜,真的不是同一个人了。

她还是不愿意在某一个地方长久地住下来。她成了英国人的媳妇后,去了英国,又去了很多欧洲国家。但是,没多久她就又回到东南亚了,又到了印度,又到了清迈,又到了越南西贡。所不同的,不再是一个人,而是与她的英国帅哥形影不离。

她不是一个有钱人,但她绝对是一个大方的美丽姑娘。当然这种大方是有选择性的,并不是对谁都是如此。要是不投缘,她可能话都懒得说上一句。我是不是应该感到三生有幸?我记得每次见面,她都会给我一个小礼物,或者是一块天然香皂,或者是几本书几张碟,或者是泰国带回来的漂亮的围巾。当我向她提出要她一份手稿时,她居然把她的长篇小说《一直到厌倦》送给了我。这是一本真正意义上的手稿,密密麻麻写了整一大本软面抄。

她不算是一位大作家,也不是主流视野里的名作家,没有得过奖,也没有真正意义上的加入作协。但是,她绝对是一位优秀的作家,一位纯粹的作家,她的作品,远比许多戴着作家高帽子的人写得要好,既有深度又有高度,既广阔又美丽。她是我始终深深喜欢着的,并且始终保持着敬意的有着美丽黑眼睛的朋友。

望春风

在中国当代作家中,格非的写作,一直让我心生敬意。直到他写出了《江南三部曲》,也就是《人面桃花》、《山河入梦》和《春尽江南》,我认为他已经进入了伟大作家的行列。这三部曲获得茅盾文学奖,不是格非幸运,而是该奖的荣耀。这三部长篇,是陆续出版的。每读一部,我的内心都会被一种异常复杂的情绪充满。以至于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我都认为,这是当代最好的小说。它对时代广阔而深入的把握,对人物命运身世的饱满描写,以及悠扬的诗意和成熟圆满的完成度,让我对格非钦佩羡慕不已。我就想,能写出这样的作品,他是可以告慰平生了。他的人生,会因为这三部作品而感到幸福和无憾。

我和格非见面不多,但是,似乎每次都很特别。一次,是多年以前,在一个饭局上。我记得,当时席间还有作家东西和林白,以及云南文艺出版社的社长和几位编辑。有一个哥们,隔着一个座位,拼命和格非说话套近乎。格非被骚扰得无法吃饭。但他有君子之风,一直忍耐着。而坐在这哥们和格非之间的那位编辑,却忍无可忍了。几次提出严正抗议,希望那张停不下来的嘴,能稍稍克制,还大家一个清静。但是那个可恶之人,依然故我。某编辑终于爆发了,站起来一把掐住了此人脖子。居然把此人卡得瘫倒在地。当此之时,我只听到格非在叫我的名字,他说:“荆歌,快拉开他!快拉开他!”

我问他要手稿的时候,他正在写《春尽江南》。他是中国作家中为数不多的至今依然坚持手写的作家之一。所以他有手稿。他从软面抄里撕下几页《春尽江南》的手稿寄给我。可是,十多天过去了,我并没有收到。我给他发短信,告诉他我没有收到手稿。我让他把寄快递的单号发给我,以便我查询。可是他却说:“别查了吧,我再给你寄。”于是,他又撕下了几页,用邮政快递给我寄了。

这次收到了。字密密麻麻的。手稿的背面,还有提醒自己写作走向的片言只语。这是多么珍贵的手稿啊!可惜,不是《春尽江南》的全部。我若是开口问他要这个长篇的全部手稿,他会不会给我呢?我一直是个脸皮很厚的人,但却终于没有开这个口。

手稿一共三页,密密麻麻的,估计加起来有好几千字吧,相当于一个短篇小说的容量了。一起寄来的,还有他用毛笔写的一封信,写在姜黄色的八行笺上:“荆歌兄:去印度前即将手稿平信寄出,不意遗失。故而今日改用特快专递再寄,应该可以收到了。新春将至,提前给兄拜年,并祝顺遂!格非再拜。一二年元月十日。”

为了答谢他,两年后,我画了一幅题为《望春风》的画儿,因为格非发表了最新小说《望春风》。发图给他,他说他和他爱人都很喜欢。他一个人喜欢已经让我欣喜,居然他夫人也一起来错爱如此,真是让我心花怒放受宠若惊啊!

五光十色

苏童小我三岁,但却有点前辈的样子。他大红大紫的时候,我还没有正经开始写小说。他的《妻妾成群》、《罂粟之家》,还有《两个厨子,一个白一个黑》、《他们说我乘鹤而去》等小说,其奇异瑰丽,让我惊艳,乃至崇拜。他是一个特别文艺的作家,他的语言,他的想象,都如现代绘画一样,有着五光十色且抒情的特性。不光小说,他的散文,特别是一些谈艺的文章,也写得特别漂亮。比如那本《寻找那根灯绳》,几乎有《金蔷薇》一样的高度。不,也许是比巴乌斯托夫斯基那本书写得更好。

当然他的出名,肯定和电影有关系。张艺谋那时候是什么影响力啊!他把《妻妾成群》拍成了电影《大红灯笼高高挂》,苏童也因此成为一位几乎是妇孺皆知的明星作家了。但是我要说,苏童的成就,并不是电影造成的。即使没有张艺谋,他也还是一位当代最优秀的作家,一位世界级的作家。莫言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当然是当之无愧。但是,要是这个奖给了苏童,我想也是名至实归的。

我第一次见到苏童,他说了两件让我高兴的事。一是,他那时候在《钟山》杂志当编辑,没见过我,但是,编发了我一组散文《不惊阁的第五季》。他说:“你的散文写得好!”他说的第二件事是,他刚刚读了我在《收获》杂志上发表的一个小说《歌唱的年代》,他说:“你这个小说写得好!”得到偶像的夸奖,当然心花怒放!直到今天,几乎二十年过去了,我还清楚地记得当时他说这些的情景,以及我当时难以掩饰的喜悦。

因此2002年我的长篇《鸟巢》在作家出版社出版,编辑希望请名家写几句话友情推荐,我就想到了苏童。他是这样写的:

荆歌对于当代小说的贡献现在还没有多少人重视,我个人认为他是当代作家群中罕有的充满幽默感的一个,这份难得而真实的幽默感引领他认识生活,也帮助他确立了独特的叙述立场。荆歌在文字背后的形象基本上是一个游手好闲的人,东走走西逛逛,却是一个有计划有耐心的捕猎者,由于目光不够严肃,跳跃不定,反而能捕捉到藏在世道人心褶皱里的细节,也轻松地避开了别的作家所经营的文学主题。读荆歌的作品,会感到一些幽默而忧伤的苍蝇在文字里面嗡嗡地飞,可悲的生活在向可敬的生活逐级升华,灰暗的人生在悄然向华美的人生过渡。这当然只是我对荆歌小说作出的积极的理解。荆歌的写作是能够自我满足的,却也是孤独的,所有孤独的写作必须是一种骄傲的写作,我相信荆歌其实是一个骄傲的作家。

引用这段话,当然有借名家给自己贴金的虚荣,同时,也是想说,苏童的文字,真的是那么文艺,那么的华丽和与众不同。

后来我们做了同事,接触就多了。一起开会,一起打牌,一起到国外去玩,有时去他家里吃饭,等等。我就越来越发现苏童真是一个十分文艺也相当小资的人,从长相到言谈举止,到穿着,都充满了魅力。他似乎天生就是一位明星。

他还是很资深的葡萄酒爱好者,他绝对是一位红酒专家。年初我在马德里,微信上晒过一瓶红酒。他看到之后,马上在评论里对我说,在马德里一定要多喝葡萄酒啊!因为那里的酒太好了!他还说,一瓶十欧元的红葡萄酒,就好得令人发指了。是的,他用了“令人发指”这个成语。而平时,他基本不发微信朋友圈,也几乎从不评论和点赞。但是看到葡萄酒,他就忍不住冒泡了,跳出来说了这么多话,可见他对葡萄酒是多么的喜爱啊!

苏童还是一位电影迷。我估计,世界上的文艺片,尤其是欧洲电影,没有他没看过的。只要聊起电影,他似乎都是看过的。“这个电影好!”他会说。或者说:“这是部烂片!”他说得那么大声,好像烂片是我拍的,他忍不住厉声呵斥。好多年前,我们还会交换影碟看。但是后来,我就不太看电影了,我的兴趣转移到书画和古玩上头了。苏童对我说:“我其实也对这些东西也很感兴趣的,但是我不懂,不敢买。”

我向他要手稿,他说:“我早就用电脑了,没有手稿呀!”我说,你找找!他说:“估计找不到。”我说:“你回家一定找找,好好找找!”他终于找到了一份散文手稿,名为《牛奶浴后上金床》。哈哈,多么香艳啊!这份手稿写得那么认真,写错的地方,他还认真地贴上修正纸。我估计是他的早期作品。他说:“没有小说手稿,只有散文,你要不要?”我当然要啦!蘇童的手稿,怎么也是宝贝对不对!

现在他调离江苏作协,去他的母校北京师范大学当教授了。与他见面也就少了,更多的只是在微信上见面。当然,他从来都是潜水,那就是他看见我多,而我几乎见不到他了。

春暖花开

许多人都说朱文颖和张爱玲长得像,就是朱文颖自己,也可能觉得是这样吧。但是我却总觉得两者其实并不像。张爱玲那里,我看到的是阴郁。而朱文颖,她的身上,其实是有着很多阳光单纯的东西的。她其实是喜气的。当然她也是文艺的。我认识她很早,那时候她完全是个少女,衣着、行为、思想、情感、交友,以及所读的书,所写的文字,都是彻头彻尾的文青。而且她与一般文青的区别在于,她不是流行的,不是肤浅的,不是鸡汤式的,更不是故作姿态的。她许多时候都是深刻、独到的,精确、敏感,诗性一直弥漫在她的作品里。可能与张爱玲相近的一些地方,就是都市背景,并且有足够的时尚。但是两者的精神气质,我认为是完全不同的。

我喜欢这样一些朋友:他们对喜欢的人,充满了友善,这时候的他们,可爱、聪明、美丽、有趣。而这样的朋友,对于他们所讨厌的人事,则显示出了一副完全难以亲近的模样,突然变得高傲、冷漠,甚至嘴角常常流露出不屑。朱文颖好像也是这样的人吧,在和好朋友在一起的时候,她常常表现得像一个邻家妹妹,看到你喜欢一件东西,她可能就会掏钱买下来送你;或者某个并不重要的人,遇上生日或者其他什么值得纪念的日子,朱文颖会送上一束鲜花。她表达友善的方式也是文艺浪漫的。当然这份文艺浪漫,并不是会给任何人。

聚在一起喝酒,总是很开心。因为她不装。当然她的酒量也是天生的好。但是,海量的人,在酒桌上,不一定会带给人们欢乐。朱文颖却是会自己喝开心并且让大家也喝开心的。我和她一起喝酒实在太多了,看她喝多了之后傻笑,做出一些亲昵的动作,你就会被她感染,觉得大家确实是打心眼里开心。活着,与亲爱的朋友们相聚一起,畅饮美酒,说笑话,唱歌,唱评弹昆曲,好像世界上是不存在中伤、嫉妒、暗算、背叛和伤害的。大家都像孩子一样,哇哈哈哇哈哈我们的脸上都笑开颜。不过有一次,我意外地发现,她突然翻脸了,她把酒杯扔出去,横飞出去的。她怒了。当然她确实是喝了很多酒,大家都可以认为她是喝高了,失控了。也许吧。不过我想,她可能那一刻是感觉到了什么人的不友好吧,或者说,她是突然讨厌什么人了,所以才这么做。

朱文颖的字很特别,其实在她二十出头的时候我就发现了。那时候过年她给我寄贺年片,上面的字我一看,很有意思啊!不是写的,是画出来的。其实有意思的字,都是画出来的。中国画我们知道,画画常常说“写”,也就是说,国画讲究线条,须有相当的书法功底才能把画画好。而写字呢,书画同源,画出来的字,才是更有意思的。从一个特别文艺的江南姑娘,到后来在文坛上成名,成为一位著名的小说家,她的字基本还是没有变化。她送给我的这份短篇小说手稿,一个个都是这样画出来的,十分有趣的字。她的这个小说虽然我是在刊物上读过的,但是拿到手稿,我忍不住又一次读起来。阅读的感受,大不一样啊。这些字的模样,它们动一动,扭一扭,歪一歪脑袋,伸伸胳膊,甚至有的字好像要躲猫猫一样把半个身子藏到格子后面去,实在是有趣。

我认为自己是比较了解朱文颖的,她或许给许多人的印象是平易近人嘻嘻哈哈的。其实不是吧。她心里应该是很傲气的吧。她对小说艺术,甚至其他艺术,电影啦、美术啦(她还是个美术策展人呢),是有很高修养和独到见解的。我特别清楚,她是一个有追求的人,这么多年来,在她的价值谱系里,小说艺术,一定是最重要的。她所看重的,一定不是外貌穿着像张爱玲,她一定是努力要,并且也有这个自信,要不断写出更好的作品。也许并不是要向世人证明什么,而是她的内心,需要不断地、不断地春暖花开,不断不断地刷新她码字的快感,因为她的那颗文艺心,绝对是世俗的那些得失利益所不能满足的。

云淡风轻

我和叶弥算不上发小,但是认识也有二十多年了吧。十多年前,经常是在一起玩的。玩的理由很多,或者说,任何事都可以作为相聚见面的理由。比如,有人生病了,大家都去探望。或者,张三得了一笔稿费要请客,于是作为被请者,彼此又见到了。如果李四出了一趟远门,回来有人要为他接风,那么接风宴上,有你有我也有他,又凑到了一起。有时候,实在找不出理由,就相约了到谁谁家打一场牌。江湖上传得很广的,是说某天叶弥来我家里打牌,把我妻子的皮鞋穿走了,害得我家里一场大闹。其实不是这样的。我回忆一下当时真实的情况吧。那是一个妇女节,我妻子单位组织外出旅游,我于是趁妻子不在家,就把叶弥、朱文颖等几个男女作家邀来打牌。我主场作战,状态很好,打到午夜,越战越勇。客人们告别的时候,均神情倦怠,有点落荒而逃的意思。第二天妻子返家,进门就脸色大变,她是个内向并沉得住气的人,问她半天,才开口反问:“谁来过家里了?”并非她闻出有生人味,而是她发现,她的皮鞋被偷换了。立刻打电话给叶弥,问她为什么要穿走别人的鞋子,答案当然是两双鞋长得太像。电话那头叶弥说:“怪不得我跟闺蜜逛街,觉得鞋子不合脚呢!”此事友好解决,只是趣事一桩,根本没有发生猜忌吵架甚至扬言离婚之类的不文明事件。叶弥不仅换回皮鞋,而且送来一个翡翠手镯,以表歉意。

更多的情况,是外地来了作家或者编辑朋友,不管是谁的朋友,我们苏州的一帮写作者,都会彼此呼唤,集体出场。于是一个两个客人,一桌子主人,是当时苏州文坛普遍的风景。

我和叶弥还两个人结伴去过一趟北京,虽然是各自进京有事,但还是凑在一起出发。那时候没有高铁,苏州到北京,火车要走一个漫长的夜晚。我和她买了两个下铺,带了熟菜花生米,以及一瓶二锅头,躺在各自的床上,隔着小桌板,吃吃喝喝,聊聊文学和人生,朋友们的八卦,逮什么聊什么。那真是一次可以载入个人史册的愉快旅行啊!

叶弥在中国当代文坛,应该算是一个奇迹。她的小说,仿佛横空出世,那么朴实,却又那么特别;那么貌似简单,却又如此结实丰饶。寻常人寻常事,一路道来,却有不寻常的意味和格调。我像许多人一样,一直都是喜欢她的小说的。并且觉得,她的小说,和她這个人,怎么都感觉有点儿错位的。生活中的她,似乎并无过人之处,也不作惊人之语,倒是经常会让人产生她文化好像不是太高的错觉。但是她的小说确实非同凡响。

《天鹅绒》是给她带来很大声誉的一个短篇小说,应该说至今为止,都是她的代表作吧。我喜欢这个小说,早已经超过喜欢她这个人。近些年来,我们这些当年三天两头泡在一起的苏州写作者,慢慢变得疏远了,可能有时候一年也不会有一次聚会。但是那种兄弟姐妹的感情,肯定是依然还在的。对于叶弥,对她的小说,我的喜爱更是一直都没有变。

不知道是哪一年了,我问她讨过一份手稿。她也许是确乎没有手稿,因为都用电脑写作了嘛。但是她很义气,答应专门为我手抄一份。问我抄什么,我当然要《天鹅绒》。她于是买了方格稿纸,认认真真地抄了一遍送给我。这虽然不能算是一份严格意义上的手稿,但毕竟是叶弥的手迹呀!是她亲自将自己已经发表并获得了很高声誉的代表作品,一个字一个字地抄写下来的呀!

它就像我和叶弥的友谊,一定是一份值得永世收藏的珍宝。

仪态万方,一言难尽

古往今来,人世间多少奇珍异宝,為人发现,被人创造,一代代,一年年,与人两相陪伴,郎情妾意。它不仅是装饰,更是身份,也是抚慰,也是点燃,甚至是信仰。时光的长河流淌,不同的时代,不同的地域,不同气象之下发育的文明,都在这些宝物身上留下了不同的印记,闪耀着不同的光芒。所谓风格,所谓时代特征,说的就是春风吹开桃李杏,冰雪衬托蜡梅花;寻寻觅觅李清照,醉里挑灯辛稼轩。每一件珍宝,因在手工中诞生,耗费了多少精力心血,寄托了怎样的审美理想,朝朝暮暮,情深一往,所以已然有灵,所以是眼睛的姊妹,秀发的伴侣,柔指的诗篇,酥胸的文章。往往不语而娇声,足以惊鸿一瞥,说倾国倾城或许夸张,叫人神魂颠倒则正当其谓。

古物是有灵的,会在深夜私语切切。所以不同的珍宝,自有不同的风采,迥然的个性。它传递给人的信息,予人的感受,自然也是各不相同。中国的古珠玉,从红山良渚的神秘,到齐家龙山的质朴,到西周的艳丽、春秋的绚烂、战国的晶莹、大汉的雄浑、唐宋的优雅、明清的世俗……始终在发展,一直在变化。有时袅袅婷婷、仪态万方,有时犹抱琵琶、欲说还休;更有时飞沙走石大风飞扬,也常常静若处子江心月白。说不尽的万种风情,道不完的良辰美景。如此这般之外,另有丝路花雨、异域风情、南国烟雨、高原格调。钟爱古珠古玉的人,仿佛为爱而生又为情所累之徒,梦里寻他,灯火阑珊,寤寐思服辗转反侧,为伊消瘦至死不悔,执子之手,相看泪眼,也许来生才能相见,孰料今生已经相恋!其中滋味,难言其苦,难言其妙,难言其欢欣。端的是一言难尽啊!

正是一言,这位在古珠玉收藏界赫赫有名的“一言姐姐”,这位娴静美丽的奇女子,她与珠玉的情缘,是万语千言而未能道尽呢,还是纵有万般相思苦千种相见欢,皆无需一言?

她收藏了那么多的宝贝,各种华丽,各种珍贵,各种丰姿绰约,各种销魂夺魄。她找寻它们,发现它们,与之相遇,与其交欢。她研究它们,感受其温度,深入其灵魂。她以一颗当代女子之心,与古人对话,隔空唱和,遥相酬酢。她倾倒于时光深海里泛起的大美,感动于历史隧道深处那高雅的激情。可以想见,她的生命,她的白昼黑夜,已经与这些古代珠宝两情相悦生死相依了。

一言的不凡之处还在于,她在这种与古珠玉的旷世恋情中,似乎作茧自缚,却又悄然羽化成仙了。她以当代人的眼光打量古物,她听到了古物那生生不息的崭新语言。她的慧眼,看见了古物的不老青春,看见了它们的转世与新生。她让它们的宝气继续升腾,她让它们的珠光绵延发亮。她精心而独特的设计,令这些无比高贵的珠玉愈显高贵。她似乎找到了一个神奇通道,让古今的浪漫与时尚、经典与摩登,自由穿梭,不分彼此,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前世今生,浑然一体。

我是亲眼见到了她的这些设计。珍稀的古珠玉,她或为它们穿上盛装,浅笑百媚生;或是素衣一袭,玉树临风。她打开一个个锦囊,让我一次次惊艳。众星捧月,百鸟朝凤,金银钻石的富丽,更衬托出古珠玉的神圣。每一件设计,都体现其巧思妙想,体现出一言对古物的深刻理解和浓厚感情。它们是古珠玉的礼赞,是珍宝的歌唱,是爱珠玉者心里流淌出来的诗,是有着一言独特视角的古珠玉“别裁”、“笺注”和“新说”,是一个新时代温婉女子对传统和历史的顶礼膜拜,以及虔诚的传扬。

岁月静好

我们这一代人,在甚至还不太清楚文物为何物的时候,一冰就已经是一位对古物有浓厚兴趣并孜孜以求的人了。他对凝聚着中国古老文化和智慧的美物,有着超乎常人的理解和喜爱。他悄悄地跑各地的文物商店,走街串巷,访古觅宝。瓷器、玉器,尤其是良渚时期的坛坛罐罐,集腋成裘,早已是蔚为大观。等到整个民族惜古爱古的意识重新醒来,我们发现,那些像马未都郑一冰这样的“先知先觉”者,他们的火把,早已将前路照得通明。

在古董收藏上,说一冰是我的老师,实在一点不为过。但是,在我看来,这位老师,是那么谦逊。从来没有咄咄逼人,从来没有不屑和鄙夷,甚至不耐烦都没有。他似乎从来都不把他的知识、眼力、经验,还有丰富的收藏视为一种可倨傲的资本。这是一个真正喜爱古物,像古物一样质朴而精光内敛的人。

芦墟是一个特别秀气,特别水灵的地方。我的一段青葱岁月,就是在这个古雅的镇子上度过的。这是我和小镇的缘,也是和一冰的缘。虽然我是那么喜欢这个古镇,但我知道,一冰对芦墟的喜爱,是要远远甚于我的。他不仅如今依然生活在这个地方,还经常写一些同样质朴却深情有味的文章,绝大部分都是关乎芦墟的。正如他对古物的喜爱,那么专一,那么持久,那么深沉。我喜欢读他的文字,那是一个出自书香门第的儒雅之人的情感与心迹,是浸润了古文化的笔墨,是真挚而又朴素的表达和倾诉。读这样的文字,仿佛与古人对话,仿佛与四季交心,仿佛风雨故人来,客来茶当酒,又仿佛与小镇的风景相看两不厌,相见亦无事别来忽思君。

我与一冰的交往并不是很多,渊源则不可谓不深:共同的小镇成长经历,同一所美丽校园的青涩岁月,同样的爱好,还有许多共同的朋友。另有非常特别的一点是,他的夫人张维絮,是我中学时的同班同学。这个美丽的女生,可是当年我们许多男同学心目中的女神啊!她美好的笑容,直到今天,依然在脸上一如往日。因此我想,一冰的福分,应该是还不止于美妻、美物、美文的。其他的种种,就让我们到他的字里行间去寻找蛛丝马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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