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遏制和预防工程建设中职务犯罪案件发生,近日,陕西省潼关县人民检察院通过调查走访、查阅资料、召开法制教育等方式,针对可能引发腐败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向县移民(脱贫)搬迁工作管理部门发出《检察建议书》。
《检察建议书》主要提出三点建议:一是加强思想教育,增强拒腐防变能力,树立起“不想贪、不敢贪、不愿贪”的思想,把思想教育提高到一个新的高度;二是加强法制意识,开展普法宣传,让涉及工程的各级干部增强法制观念,习惯于用法律法规约束自己;三是加强监督检查,实行账务公开,对所有国家投资的项目一律实行阳光工程,增强透明度,相关部门加大监管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同时,检察机关预防部門工作人员协助工程各主管部门对照检察建议内容逐一进行整改落实,深入移民搬迁管理部门和移民安置点进行督促整改,建章立制,特别对工程预算造价、招投标、工程验收、资金拨付等重点环节堵漏建制、加大预防力度。(尹延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