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商民主:中国特色民主政治的必然选择

2017-06-20 09:38李菊青
法制与社会 2017年16期
关键词:人民协商民主社会主义

摘 要 协商民主是对我国优良历史的继承、发展和总结,是符合中国国情的一种民主形式,体现了人民当家做主的本质要求,顺应了时代的潮流,是中国特色民主政治的必然选择。

关键词 民主 社会主义 人民 协商民主

作者简介:李菊青,中共晋中市委党校讲师。

中图分类号:D616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7.06.059

十八大以来,中共中央对协商民主提出一系列新要求和新部署。2012年,党的十八大提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概念和“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的要求。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把推进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列为了深化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2014年,在庆祝政协成立65周年的时候,习近平总书记进一步对协商民主进行了全方位的阐述。2015年,《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对新形势下如何开展协商民主进行了全面部署。党和国家把协商民主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的方向和重点有其必然性。

一、历史的总结

无论是革命时期,还是建设和改革时期,协商民主都是中国共产党的一贯主张。而且我党在各个时期都进行了有效的协商民主实践。

早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就有了协商的思想,而且在“三三制”民主政权建设中对协商民主进行了实践。共产党员、左派进步分子、中间分子和其他人员各占1/3,这种政治架构改变了“清一色”的政权模式,扩大了社会各阶层的代表性,调节并平衡了抗日阶层的利益,实现了全民族的大动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是协商民主的标志性成果。在新中国成立前夕,周恩来在筹备召开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过程中提出了重大议案事先协商的思想。“五一”口号发布以后,各党派积极响应,陆续来到解放区就成立新政协和建国事宜进行反复协商,大胆争论,提出很多宝贵意见。《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经历了三次起稿,三次命名,无数次修改,把协商精神体现的淋淋尽致。参加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的代表共有662名,其中44%是共產党员,26%是工农代表和无党派人士,30%是各民主党派。这次会议的参会代表涉及面非常广,如果以党员总数计算代表比例,各民主党派所占的份额比共产党都高。这是一次团结的大会,团结了一切可能团结的力量,代表着全国人民的意愿;这是一次胜利的大会,各党派最终达成共识,通过了三个建国文件,完成了建立新中国的使命;这次会议为党派间的合作和协商开创了一个良好的传统,是一笔宝贵的政治财富。

建国以后,毛泽东同志反复强调,我们的政府是“商量政府”,我们党和政府办事要和人民商量,要和工人、农民、民主党派商量。在建国初期,我们党在抗美援朝、社会主义改造、民族问题等重大问题上都与各民主党派一起协商、讨论和决定。1954年,第一届全国人大产生。人大产生后,人民政协作为代行人大职能的机构是否还有存在必要?毛泽东同志明确指出,人大是权力机构,它的代表性虽然很大,但不能也不会包括所有的方面,所以政协的存在仍然是必要的。所以,人民政协在我国政治生活中继续存在和发挥作用。

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进一步把就国家重大方针政策和重要事务与社会各界人士广泛协商制度化。1993年,把“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写进了宪法。1997年,十五大把“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作为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确定下来。有了制度的保障,以人民政协为主要组织形式的体现中国特色的协商民主在我国得到了充分发展,并不断完善。

当前,协商民主已经不再局限于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而是渗透到了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协商形式多种多样,有人大立法机构在立法前广泛听取社会意见的立法协商,有政府部门在决策前广泛征求意见的政府协商,还有基层群众在自治的过程中创造的民主恳谈会、社区议事会等协商民主形式。协商主体越来越多广,各方面的社会精英可以参与协商,普通老百姓也可以参与协商。协商议题越来越多,从政治层面扩展到了经济、文化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各个方面。各地各部门还出台了一系列的规章制度,通过制度安排把推进协商民主列入党委、政府、政协的重要议事日程,把协商的形式、主体、责任等确定下来,使协商民主有规可依、有章可循,让推进协商民主成为一种“硬约束”。我国的协商民主在不断丰富、发展和完善中呈现出广泛、多层和制度化的特点。

可见,十八大提出的“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不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是中国共产党的一贯主张,源于我国半个多世纪的实践历史,是建立在大量探索的实践基础上的,是中国共产党几十年实践探索经验的总结和凝练。

二、国情的需要

协商民主是一种适合中国国情的一种民主形式。

中国人多地广,东中西部经济文化差别很大;国内民主党派和人民团体较多,少数民族众多,宗教信仰也各不相同,是一个利益差别非常大的国家。在改革开放三十多年后的今天,人们的思想观念呈现多元化的特点,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我国的经济成分、就业方式、分配方式日趋多样化,出现了许多新的社会阶层和利益群体。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推进,利益关系的不断调整,利益矛盾凸显,社会矛盾复杂多样。目前,全面深化改革说到底就是利益格局的进一步调整。随着公民民主意识的觉醒,他们对涉及自己切身利益的问题有强烈的政治参与欲望。尤其是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一方面为协商民主的实行提供了便利,另一方面使协商民主的实行变得更加必要。如果在利益格局的调整过程中不拓宽政治参与的渠道,他们势必会通过非体制内的渠道反映自己的利益诉求,进而影响社会的和谐和稳定,影响我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

而协商民主就是一种尊重差异、鼓励对话、强调共识的民主。它承认利益的多元性,而且主张通过协商的方式协调各方利益。这种民主形式与我国市场经济条件下利益结构多元化的特点相适应,同时也满足了各利益群体强烈的政治参与愿望和要求。协商民主有助于达成共识,形成合力,有利于社会和谐。协商民主为人民群众参与和管理社会事务提供了一个平台,通过协商和讨论可以增进了解、减少误会、开阔思路、形成良策。通过协商,可以充分地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集中人民群众的智慧,赢得人民群众的支持,进而更好地推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协商民主是在决策前和决策实施的过程中进行协商和讨论,党和政府由于在作出决策前听到了社会各方面的愿望、意见和要求,所以做出的决策才更加切合实际,更好地实现和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最大程度地避免矛盾冲突越积越多,进而有利于社会关系的和谐稳定。

三、人民的意志

群众路线是中国共产党的根本工作路线,是我党的“传家宝”。协商民主是党的群众路线在政治领域的重要体现,继承和发扬了我党的优良历史传统。协商的最终目的是为了群众,协商的主体是群众,協商的议题和群众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协商就是要在决策前走到群众中去倾听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从群众的讨论中发现问题,然后把这些分散的、不系统的意见和建议集中起来进行研究,经过研究制定方针政策。方针政策制定以后要向群众公开,交给群众讨论和执行,在讨论和执行的过程中根据决策中与群众协商的意见再进行修改。只有这样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依靠群众制定的政策才能真正为群众服务。选举民主实行的是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尊重和关注的是多数人的决定和意见。协商民主不仅关注多数人的意愿,而且也不会忽视少数人的意见。尤其是在某些具体领域,真理有时候是先被少数人掌握的。在大多数人不理解的情况下就要反复协商,通过协商让少数人了解多数人的普遍愿望,让多数人吸纳少数人的合理主张,甚至让绝大多数人掌握少数人手里的真理。只有真正深入到群众中去宣传和解释,真理才能被大多数人真正接受和掌握,并转化为群众的意见。只有这样,才能得到群众的认可和支持,进而转化为行动。同时政策的正确与否,要通过群众的行动去检验,要看群众是否满意。尤其是在当前,我国容易的、皆大欢喜的改革已经完成,到了该啃“硬骨头”的时候。在啃“硬骨头”的时候必须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把知情权和参与权交给人民群众,在和人民群众反复协商的过程中最大限度地团结群众、凝聚共识、服务群众,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推动改革和发展,维护和实现好人民群众的利益。让人民群众在广泛的政治参与中真真切切的感受到自己是国家的主人。可见,协商民主能够真正体现人民的意志,体现人民当家做主的本质要求。

四、时代的潮流

民主是人类追求的价值目标。人类在不断探索实现民主的各种形式。西方国家实行的是竞争性的选举民主,但选举民主是人民通过投票的方式来表达意愿、行使权利的一种民主形式。选举民主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并不能真实反映多元的现实需求。同时,选举民主中,投票是以匿名的方式进行的,投票者追求的是自身利益和眼前利益,很容易忽视公共利益和长远利益。而且,选举民主具有阶段性,人们只有在选举的时候才能行使自己的权利,而在选举结束后的相当一段时间将无法行使权利。可见,选举民主关注的是决策的结果和多数人的利益,具有阶段性。在西方,协商民主理论是建立在选举民主充分发展、选举民主弊端和缺陷充分暴露基础上的,西方学者正是看到了选举民主的弊端和缺陷,为了修正选举民主才提出了协商民主理论。从某种程度上讲,西方的协商民主理论是对选举民主局限性的建设性的批评,是健全和完善民主的新的探索。协商民主承认现实世界和人的利益诉求的多元性,为不同利益群体搭建了一个相互沟通的平台,可以让所有参与人在决策之前或者决策实施的过程中都参与协商和讨论。在协商和讨论的过程中,既能完整表达自己的意愿和要求,又能充分尊重他人的建议和意见。通过交流和讨论,可以了解和协调不同群体的利益诉求,在相互协调中尽量逼近公共利益和长远利益。而且,协商民主具有持续性,人民可以通过协商参与国家生活和社会生活的管理,享有持续参与的权利。可见,协商民主不仅关注决策的结果,更关注决策的过程,具有持续性。

西方国家不断地输出自己的民主,把竞争性的选举作为评判其他国家是否是民主国家的唯一标准。但任何一个国家的民主体制都必须根植于这个国家的历史条件,符合这个国家的国情,尊重本国人民的选择,所以只能借鉴别国的经验,决不能照抄照搬。在我国,选举民主实行的时间相对较短,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完善。而协商民主则有悠久的历史和深厚的社会土壤。中国共产党没有照搬西方的民主制度,而是立足我国的历史和国情,创造性地把协商民主和选举民主相结合,丰富了民主的实现形式,可以实现更加充分的民主,顺应了时代的潮流,更好地体现了我国民主制度的优越性。

总之,协商民主是对我国优良历史的继承、发展和总结,是符合中国国情的一种民主形式,体现了人民当家做主的本质要求,顺应了时代的潮流,是中国特色民主政治的必然选择。

参考文献:

[1]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北京:人民出版社.2015.

[2]林尚立.协商民主:中国的创造与实践.重庆:重庆出版社.2014.

[3]林尚立、赵宇峰. 中国协商民主的逻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6.

[4]张文斌.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特色协商民主战略思维分析.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17(1).

[5]陈家刚.协商民主:制度设计及实践探索.国家行政学院学报.20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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