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建筑企业预防腐败的思考与研究

2017-06-20 09:01冯雅聪
法制与社会 2017年16期
关键词:国有建筑企业预防腐败

摘 要 建筑企业腐败问题一直广受诟病,工程建设因为施工周期长、涉及环节多、资金流量大、专业性强等行业特点,使得腐败诱因几乎潜伏在每个环节。国有建筑企业作为公有制经济的重要支柱、建设小康社会的有力支撑,在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形势下,必须用发展的思路和改革的办法,结合企业实际,建立起完善的预防腐败体系,为实现企业做大做优做强提供坚强保障。本文通过分析国有建筑企业腐败现象的形式、特点、原因,提出加强国有建筑企业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对策。

关键词 国有建筑企业 腐败 预防

作者简介:冯雅聪,北京中铁房山桥梁有限公司。

中图分类号:D630.9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7.06.064

一、新形势下推进预防腐败工作的重要性

(一)推进国有建筑企业预防腐败是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举措

国有建筑企业想要做大做优做强,必须大力推进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把党章党规党纪挺起来、立起来、严起来,形成正确的企业价值观、清正廉洁的工作氛围。这样让干部职工将精神凝聚到干事创业上,对种种腐败诟病形成“防火墙”,全力以赴的投入到改革创新、转型升级上,以优质的管理、优秀的产品、优良的作风实现企业的突破发展。

(二)推进国有建筑企业预防腐败是深化源头治腐的有力抓手

加强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是党中央总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经验,为实现反腐倡廉“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目标的有益探索。我们在大力惩处腐败行为的同时,要从教育、监督、机制、改革、纠风等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基础入手,从根本上转变干部职工思想作风,从源头上遏制腐败,形成拒腐防变牢固防线,着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形成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

二、国有建筑企业腐败现象的表现形式、原因分析

(一)腐败现象存在于生产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

1.在工程项目管理中谋取私利。如:将工程介绍或分包给自己亲朋好友组织的分包队伍;在劳务招标过程中,收受好处,私自向劳务公司透露信息;与劳务队伍相勾结,打着“变更”的旗号,对劳务队伍进行超计价;将自购设备、车辆等租赁给项目部;收受劳务队伍红包等。

2.在设备物资管理中谋取私利。如:指定亲朋好友为供应商;在设备物资招投标过程中,收受好处,向个别投标人泄露信息,违背公平公正原则;在供应商单位报销不应由其列支的费用;违规接受供应商的宴请、娱乐活动;对于不具备招标条件的二三类物资,收受供应商回扣,没有按照规定询价比对,导致材料质次价高;将工程项目剩余物资或废旧物资擅自处理或私分;将本单位的设备外租,租金未如实上缴等。

3.在经营承揽活动中谋取私利。如:借对外开展经营承揽活动的名义,长期大额借用备用金;借向甲方公关为由,从中谋取私利;借经营承揽名义,随意消费,大搞奢侈浪费;破坏制度、暗箱操作,在投标过程中以贿赂等不正当方式,影响投标结果等。

4.以公务为由,大搞奢侈浪费、职务消费。如:在公務接待活动中,讲排场、比阔气,用公款大吃大喝;公车私用;超标准建设办公用房;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多领报酬等。

(二)造成国有建筑企业腐败现象的主要原因

1.监督不到位。一是鉴于建筑施工企业特点,驻外项目点多人员分散,没有建立起对驻外项目有效的巡查、监督机制。二是案件发生后虽然进行了处理,但是没有对案件易发的区域进行汇集整理,形成问题清单,着力督促解决。三是纪检监察部门对综合检查、审计结果所反映出的问题跟进不够,未能积极主动与相关部门沟通,从日常检查、审计、法律诉讼中发现案件线索。

2.制度体系不完善。对于发现的问题,没有从制度上查找根本原因、形成问题导向,制度体系不能发挥解决问题的能力;制度贯彻执行不到位,造成了很多制度本身是健全的,但由于在执行过程中打折扣,甚至是形同虚设,制度体系没有形成刚性约束。

3.惩治腐败失之于软、失之于宽。企业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决心不大、力度不够,存在留面子、怕出丑的思想。在执纪问责上偏轻偏软,导致违纪违法者腐败成本降低,助长了腐败行为的气焰。

三、加强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有益尝试

(一)深化廉洁风险防控

1.抓教育,突出治本功能。北京房桥公司党委、纪委始终把反腐倡廉教育作为基础性、经常性工作常抓不懈。加强理论教育,先后为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基层党支部和党员干部配发了《领导干部从政若干规定》、《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教育读本》等理论书籍2000余册,党员干部受教育率达90%以上。加强典型教育,组织党员干部观看《远山的红叶》,学习“集团公司十佳先进人物事迹”,参加“李红英、刘新来先进事迹报告会”,收看“陈超英事迹报告会”视频,用正面典型鼓舞人;与地方检察院共同举办国有企业领域警示教育展览和职务犯罪图片展,邀请地方法院、检察院和股份公司专家为中层以上领导人员进行预防职务犯罪廉洁教育讲座3次,发放贪腐案例光盘50余张,用反面典型警示人。加强形式创新,将反腐倡廉宣传教育与专题组织生活会相结合,制作发布“党风廉政名词解释微信专刊”,组织开展廉洁谈心谈话,充分利用多媒体、微信平台,将反腐倡廉教育融入日常工作。

2.抓防范,形成长效机制。积极推进廉洁风险防范体系建设,是实践预防腐败的有效途径。房桥公司纪委通过深入开展“廉洁风险点查找周”活动,组织公司领导班子成员、机关各部室、基层生产单位班子成员和部室以上管理人员,对照岗位职责和制度执行情况,分析查找个人在行使权力过程中以及部门和单位在制度机制和外部环境等方面存在的廉洁风险点、评估风险等级、制定防控措施,进一步提升各级领导和管理人员廉洁风险防范能力。

(二)强化制度体系建设

1.抓完善,建立健全制度体系。制度建设是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重要基础。房桥公司纪委一方面建立健全制度体系,先后制定出台《基层组织纪检监察工作实施办法》、《问责制度》、《纪委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实施办法》等规章制度10项,初步形成了比较系统完备的制度框架和工作机制。编制《纪检监察制度汇编》,使基层纪检组在日常工作中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另一方面狠抓制度执行,开展“关于制度执行落实情况的专项治理活动”,将制度执行情况列为党风廉政考核重要内容,努力构建“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工作机制。

2.抓创新,推进纪检监察标准化建设。房桥公司纪委结合企业实际,整理下发“八簿一册”工作台帐、基层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和关键岗位人员廉洁从业承诺书、廉洁共建协议等示范文本15项,使得廉洁风险防范更具针对性。编制了纪检监察培训教程,涵盖了纪检监察基础业务知识和重点工作,明确了各项工作开展的具体标准和要求,让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对业务工作有了系统的认知、了解和掌握,为基层纪检监察业务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指引。

(三)加大监督执纪力度

1.切实履行监督责任。房桥公司纪委聚焦监督主业,积极查找企业生产经营管理过程中的漏洞,认真督促整改。一方面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积极开展综合检查和效能监察。建立大宗物资、设备采购招投标工作流程监督,全程监督资格预审、开标、评标、定标和合同签订等主要过程,保证了采购的阳光透明;建立了监督检查联动机制,积极整合财务、审计、企划、物资设备、法律等部门监察资源,先后开展项目综合检查和效能监察10余次,提出监察检查建议30余条。另一方面针对管理环节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治理,先后开展“业务招待费专项检查”、“亏损项目自查自纠”、“公务用车专项治理”、“机关部室管理效能专项检查”、“劳动用工专项检查”、“制度执行落实情况检查”,提出整改意见建议20余条,督促相关部门修订完善制度规定6项,积极推进企业管理质量和经济效益的提升。

2.保持查办案件高压态势。近年来,房桥公司纪委紧跟形势,加大查办案件力度,通过铁面执纪,形成有力震慑。先后对安全事故进行了追责,对股份公司审计、巡视移交线索进行了立案查办。针对不同情况,对相关责任人分别给予行政降职处分、行政记过处分、行政警告处分、党内严重警告和警示谈话。注重审计结果运用,先后针对部分项目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存在不同程度亏损的问题,对项目主管进行了警示谈话和审计约谈。同时以“纪律处分落实月”活动为契机,严查党纪政纪处分决定落实情况,确保纪律处分决定迅速执行到位,维护纪律处分决定的严肃性与权威性。

四、对于进一步加强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几点建议

(一)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强调,要加强纪律建设,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

1.要深化“两个责任”。各级党组织要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扎紧从严治党的“铁笼子”,架好从严治党的“高压线”。纪委要聚焦主责主业,把监督责任落到惩治腐败上、落到作风建设上、落到促进企业发展上,严格按照公司《纪委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实施办法》,健全责任倒查追究机制。

2.要贯彻党规党纪,真正做到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深化“两学一做”主题教育活动,贯彻好《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问责条例》、《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以“六项纪律”为尺子,坚决纠正失之于宽、失之于松、失之于软的问题,维护党规党纪的严肃性。

(二)坚持治本清源,进一步提高预防腐败水平

积极从党风廉政体制机制建设上发现问题,提出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的建议,着力解决导致腐败的深层次诱因,不断提高预防腐败的水平,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

1.加强党风廉政宣传教育,通过改进教育方式,创新教育载体,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党性党风党纪和道德品德教育及“两学一做”主题教育活动,增强党员干部做好黨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2.深入开展专项监督治理。持续推进“四类问题”专项治理,对业务检查、审计监督、法律诉讼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典型问题立项开展专项治理,督促整改,规范管理。

(三)正确把握“四种形态”,不断提升监督执纪能力

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是纪律检查工作方向性的扭转。

1.要进一步拓宽监督渠道,创新监督手段。要加强对“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的监督,重点关注物资设备采购、设备租赁、招标投标、废旧物资处理等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违规违纪问题;同时强化审计结果的运用,对审计结果亏损较大或综合检查中发现问题较多的项目党政主管和责任人及时进行约谈,对违反党纪或符合问责条件的严格启动问责制。

2.要突出抓早抓小,用好谈话函询,做到关口前移;善于组织处理,做到治病救人;强化纪律审查,做到挺纪在前;注重形态转化,做到宽严相济,提高思想政治水准和把握政策能力,最终实现惩处极少数、教育大多数的政治效果。

五、结语

党的十八大报告强调:“反腐倡廉必须常抓不懈,拒腐防变必须警钟长鸣”。我们作为国有建筑企业,必须认真查找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薄弱环节,从教育、制度建设、监督等方面完善预防腐败机制,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有效推进企业的持续健康和谐发展。

参考文献:

[1]李军.浅谈工程项目如何加强工程项目预防腐败工作.企业文化-中旬刊.2014(6).

[2]黄雄卫.浅谈铁路施工企业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构建.科技情报开发与经济.2010.

[3]王洋.关于建筑施工企业防范廉洁风险的思考.法制与社会.2013(16).

[4]北京中铁房山桥梁有限公司第三届党代会纪委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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