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青少年的社会工作介入研究

2017-06-20 02:08朱旭玲
法制与社会 2017年16期
关键词:社会融入犯罪青少年

摘 要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一个国家的强大避免不了犯罪率的提高,目前,呈现出犯罪率高、性质严重、犯罪更加低龄化的趋势,青少年犯罪问题是世界各国所面临的一个突出的问题,这严重危害了社会的治安。本文基于对铜仁市各个区县正在进行社区矫正的犯罪青少年的调查研究,主要采用和犯罪青少年面对面进行访谈的方法,通过总结得出,该市社区矫正青少年的犯罪特征主要有五个特点。分别从个人层面、家庭层面、学校层面、社会层面来分析铜仁市青少年犯罪的原因,提出目前该市社会矫正普遍存在的问题,并用社会工作方法提出相关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 青少年 犯罪 社会融入

基金项目:2014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犯罪青少年社会工作服务项目(项目编号:201410665005)。

作者简介:朱旭玲,铜仁学院本科生,研究方向:社区矫正青少年。

中图分类号:C913.5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7.06.079

一、铜仁市社区矫正青少年犯罪的特点及原因

(一)犯罪的特点

青少年道德的好坏关系到国家的发展,即国家的兴亡。在本次调查中,对铜仁市正在进行社区矫正的青少年的犯罪类型进行分析,得出铜仁市青少年社区矫正主要有五个特征,即暴力型、团伙性、主体男性化、贪婪性和低龄化特点。

1.犯罪手段暴力化

由于青少年在走向社会化的过程中,还没有形成成熟的人格,再则青少年处于特殊时期,表现出逞强好胜,处理冲突时主要采用疯狂和残忍的方式,从不考虑后果,并造成了一定的损害后果或有造成损害危险的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暴力型犯罪一般包括杀人、伤害、强奸、抢劫、放火、爆炸、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等。从本次调查结果来看,研究对象中因暴力犯罪而接受矫正的青少年占总人数的71.2%,其中聚众斗殴比例占第一位。这是一个非常大的比例,可见暴力型犯罪已成为当前青少年犯罪的主要类型。

2.犯罪方式团伙性化

在青少年时期,青少年渴望独立和认可,希望做出有影响力的事来体现自己的价值,即存在感。而青少年犯罪团伙的主要以“哥们义气”和兴趣爱好一致性为精神纽带。由此当朋友或自己遇到问题时,第一想到的就是找朋友帮忙。其中有的青少年曾经被欺负后,为了保护自己,则与社会上的人勾结,成立一个组织,有事则全体出动。就这样他们为了减少自己的负罪感,更好的逃避责任,他们选择了借助团伙的力量相互壮胆实施犯罪行为,团伙成员多由同学、校友、同乡和与社会人士勾结关系发展而来,一般不轻易单独作案。

3.犯罪主体男性化

长久以来,男性犯罪青少年犯罪居多是犯罪主体在性别上的主要特点,据统计,在“文化大革命”以前,我国男女青少年犯罪的比例大约为99:1 。在此次对铜仁市各区县调查中,总人数为45人,男性44人,女性仅有1人。而唯一的这位女性犯的是绑架罪,在什么都不知道的情况下,随其男朋友一起 “图好玩就去了”。

4.贪婪性

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经济逐步的提升,人们追求生活的品质也随着提高,不管是家庭,还是学校、社会对“物质”的要求和评价各有不同的见解。导致传播一些错误的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而青少年时期正是三关塑造成长期,社会的不良文化影响,如享乐主义;父母教育孩子“没有钱不能解决的事儿”的观念。致使一些青少年形成了一些错误的价值观。

在调查中,部分青少年因自身存在不良行为,如赌博输钱、沉溺于网络、抽烟酗酒,为了快捷方便,从而实施盗窃和抢劫;还有部分青少年好逸恶劳,不想自己工作就能有钱,在自己身上的钱花完的时候,又想不劳而获,往往经不住金钱的诱惑,实施盗窃、抢劫等犯罪行为,进而满足自己的需求。

5.低龄化特点

目前,从青少年犯罪的总体特征来看,青少年犯罪低龄化的趋势越来越明显,据有关部门统计,从 2000 年到2007 年,我国未成年人犯罪的年龄平均下降了 2岁。在本次调查中,铜仁市社区矫正青少年的年龄大部分分布在16和17岁,占了83%,15岁的占13%,最大也就19岁。可见,低龄化是当今青少年违法犯罪的一个最为显著的特点。

(二)犯罪的原因

本文运用“生态系统理论”将铜仁市社区矫正青少年的犯罪原因分成个人层面、家庭层面、学校层面和社会层面,再针对这几个层面做具体分析。

1.个人原因分析

在本次调查中发现大多数青少年认为导致其犯罪的主要原因是个人原因,占比例68%。从具体的访谈内容中可进一步分析出导致青少年犯罪的个人原因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法律知识缺乏。在法制教育相对缺失的西部地区,青少年很少去关注法律,更没有资源与途径去接触法律,无知者无畏往往是这些孩子走向犯罪深渊的最大原因。在接受我们访谈的45 人中,有42人都认为自己犯罪和法律知识缺乏有关系,基本每个访谈对象對于法制教育这一词汇都表示陌生和不了解。

这位访谈对象是以故意杀人罪被判刑的,他今年已经23岁了,这已经是他进行社区矫正的第四年,还有半年他就要结束社区矫正。在访谈过程中他显得特别健谈,但在说到4年前为什么被抓这个问题,他却仍然不愿细说。在此案件中他没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直到警察找上门,他都认为自己与这个案件没有关系。在访谈过程中,他仍然不止一次说他认为自己犯的是包庇罪。

(2)盲目的“哥们义气”。青少年阶段的特征之一就是青少年的自我独立意识逐渐增强,慢慢从家庭中脱离出来,同辈群体成为其交往的主要对象和自我认同感的主要来源。再则青少年缺乏自制力,逞强好胜,感情用事、冲动,其不计后果。在此阶段,同辈群体对其影响非常大。

在研究中发现,研究对象在犯罪的组织形式上呈现出突发性的特点,预谋性并不强,而导致青少年犯罪的这些突发性事件往往都是“为了朋友两肋插刀”。青少年在决定是否要实施犯罪行为时,往往缺乏冷静的思考和理性的分析,只坚持一条原则,即“他是我朋友,我必须得帮他”。

2.家庭层面的原因分析

家庭是孩子的第一所学校, 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家教和家风对孩子的心理及行为有着潜移默化的影响。家庭是孩子早期社会化的主要场所,是一个人社会化的起点,家庭对一个人成长的影响是深远而持久的。所以,在孩子的成长过程中,家庭的影响不容小觑。

(1)父母教育方式不当。中国父母受传统思想观念的影响,崇尚“棍棒底下出孝子”的教育方式,一旦孩子的成绩不够理想,或太差,就会训斥孩子,有的甚至会实施暴力,在这样的教育下成长的孩子普遍缺少理解与关爱,也就更容易走上犯罪的歧途。根据学习理论,青少年的行为人格是通过学习得来的,同样新的行为规范也可以通过习得来获得。同理,家长对孩子的暴力教育方式,实际上是一种演示,这种为了达到某种目的,而通过暴力途径来获得的演示,这很可能会造成孩子对暴力的学习和模仿,一旦有当其遇到困难时,当初的情节就会出现在其脑海里,并可能会以类似的方式去解决问题。

(2)父母缺位、隔代抚养。在本次调查的45名青少年中,其中38人来自农村,城市户籍只有7人。在市场经济大潮下,有些人忙忙碌碌,父母一直认为,有钱才能给孩子幸福,要给他们创造好的条件。这种自认为对孩子好的理由,所以父母往往把精力放在如何赚钱上, 忽略孩子在不同成长阶段的需求,在孩子需要父母 “嘘寒问暖”的时候没有及时给予情感支持,在孩子产生错误的观念是没有及时给孩子正确的引导,从而没有尽到做父母的责任。父母的缺席,隔代教育甚至自我照顾对留守儿童的成长非常不利,也为部分青少年犯罪埋下隐患。

(3)家庭经济贫困。调查发现,被访青少年中57.9%的家庭经济状况表现为一般,部分家庭还存在负债及家庭主要劳动力因残疾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而在犯罪类型中,财产型犯罪占37.8%,表示为因为缺钱而实施盗窃或抢劫行为。而在调研的其中一个县,一共有4名犯罪青少年,3名是抢劫罪,1名是盗窃罪,理由都是因为没钱。

3.学校层面的原因分析

学校不仅是青少年获取丰富知识的场所,还是青少年除了家庭品德教育的场所,还承担着对青少年进行主流文化价值观的培养和教育的任务,是青少年树立正确三观的地方。不过,当前学校教育中的一些缺陷和失误容易使青少年养成不健全人格,进而走上违法犯罪道路。在此次铜仁市的调查中,我们发现调查对象基本都存旷课和逃学的行为,部分存在抽烟和斗殴的行为。他们认为学校影响青少年犯罪的主要因素为:学校管理方式粗暴、教师职业素养不高。

(1)学校管理方式不当。学校作为青少年社会化重要的场所之一,在对青少年的教育中,不仅仅是简单的传授知识,而是给予学生更多的关爱,多与学生沟通和交流,关注学生的每一个变化,给予学生正确人生观的引导。但在调查过程中发现,被访青少年犯罪前就读的学校主要还是采用封閉式、独裁式管理方式,对老师的要求更注重升学率的高低,而缺乏对学生其它方面的关心。

(2)教师职业素养不高。在学校传统的管理模式下,许多教师的思维仍停留在过去,采用程式化方法教育学生,对学生冷漠放任,缺乏与学生的互动,师生关系冷淡。甚至有些教师完全没有为人师表的意识,当言词批评等不奏效时,采用体罚的方式管理学生。

在调查和老师之间的关系时,少数调查对象表示跟老师关系融洽,大部分的回答是关系一般,很少交流,但是也有和老师的关系存在非常紧张的情况。J县的其中一位访谈对象就是一个与老师关系极度紧张地学生,而他捅伤的就是他的班主任老师。他因此以故意伤害罪被判刑。

4.社会层面的原因分析

青少年犯罪,从宏观的角度来看,是一种社会现象;从微观的角度来看,是一种个体行为。青少年犯罪的社会原因就是除个体原因外的犯罪客观原因。

(1)社会不良文化的影响。在信息化逐渐普及的今天,网络逐渐渗透到生活的方方面面,为人们的生活带来了极大的便捷。与此同时,网络上良莠不齐的信息也对青少年的身心都产生巨大的影响。经本次调查发现,多数社区矫正青少年认为:社会中的暴力网络文化和黄赌毒文化对青少年影响最大。

在调查中,其中有名犯罪青少年犯的是强奸罪,案发时他16岁,受害的女孩不满14岁。对于案发经过,他表示不记得了,但从他的表述中了解到,喜欢上网,和同学一起浏览一些淫秽色情网站,16岁正处于性意识觉醒的阶段,青少年会对性表现出很大的兴趣,如不进行科学合理的性教育,青少年往往容易误入歧途,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最终害人害己。

(2)社会教育功能弱化。青少年学生的校外活动场所偏少,社区、乡镇、村社对学生寒暑假和其他节假日的教育管理基本上是空白,对有不良行为的学生的帮教工作也往往流于形式。而且,在面对生活环境和经济的影响下,人们逐渐忽视了对青少年的文化教育,特别在农村更为明显。

在调查中,有一个调查对象平时很喜欢学习,成绩也很优秀,但初中一毕业就被家人强迫出去打工挣钱。因为在他们村子里,大家都认为读书并不是最重要的,可以挣到钱才是最重要的。

三、社工介入社区矫正青少年犯罪的对策研究

(一)从微观层面介入

1.矫正不良行为习惯

目前,社区矫正对象在进行社区矫正过程中,依然有部分青少年存在抽烟、喝酒和赌博等不良行为,对于这些问题,社会工作者可以采用行为治疗法中的自我控制疗法,也称自我管理法,运用这种行为疗法,需要行为人自己要有改变行为动机,把行为人带入有利于改变的环境(如喝酒的人,要想戒酒,让其和不喝酒人交往,拒绝参加任何和酒有关的活动)。

2.协助其制定目标管理

在调查中发现,社区矫正对象目前的生活状态停留在“得过且过”,对自己没有信心,缺乏理想目标,即不知道自己想要什么。他们急需要有个人或组织能够在个人目标管理方面提供相应的帮助,社会工作是在利他主义指导下运用科学的方法所进行的助人自助活动。社会工作者可以协助青少年明确、调整自己的状态;助案主分析自己的目标、理想、愿景、期望,帮助他们在过程中发现自己的需求,以自己的服务对象为本,使案主尽快找到自我价值,使他们从犯罪阴影中走出来。

(二)从中观层面介入

1.家庭层面

建立家庭亲子双向沟通系统。在这次调查研究中,青少年与父母的沟通均是属于单向的,父母或青少年单方面发出沟通讯息,而另一方并不接受或是接受后不给予响应,周而复始,父母与子女间便不存在沟通。父母把自己潜意识里的教育方 式强加在子女身上,忽视子女真正需求,导致与子女关系陷入僵局,这些都是与子女沟通不当导致的。

2.学校层面

倡导科学化的教育管理方式。教師应以“生命影响生命”去教育学生,即以身作则。要做到这一点,首先要在学生面前做到表里如一,讲信用。公私分明,不要把自己生活中的情绪带入学校,不要把自己的怒气发泄在学生身上。要做到这些,要提升教师的素质,只有不断地提升自身素养,才能更好影响学生,更好地做到教书育人,塑造学生良好的品德。

(三)从宏观层面介入

1.社区矫正层面

引入专业的少年司法社会工作者。司法社会工作者考虑问题的视角不同,他们是从犯罪人的社会适应、家庭、社会生计与就业等众多方面对他们进行治疗。司法社会工作者强调治疗的意义,而不是单一的惩罚。利用社会生态系统理论,去分析“人的问题”,认为人不仅仅是生理和心理的组合体,而且是社会的组合体,如果说犯罪人是病人的话,他们不仅会犯生理和心理的疾病,而且也会犯社会的疾病。全面地分析犯罪青少年的原因所在,再利用同样的理论,去为犯罪青少年分析并链接资源,帮助社区矫正青少年顺利的回归社会。

科学化的管理矫正对象。在调查中,发现该市社区矫正存在一些不足,就是所有的矫正对象的矫正内容是一样的,且内容单一,没有针对矫正对象的特征来制定不同的矫正内容,而且管理形式化。出现不管是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和矫正对象都呈“任务型”,为了应付而做的事。

社会工作者可协助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为社区矫正青少年建立“个别化”的矫正方案,即根据他们的身心特点来建立,包括他们的性别、兴趣爱好、被社区矫正的原因、犯罪的类型、家庭信息和人际交往圈情况,即以社会生态理论去思考并改造方案。分别制定不同的矫正方案。去制定真正适合每个社区矫正青少年的矫正方案。社会工作者以社会生态理论视角为社区矫正青少年链接资源,采取多样化的方式实现对社区矫正青少年的思想道德、法律知识教育、抗压能力、职业技能等的培训。使社区矫正青少年在矫正过程中,真正受益,能更好地回归并融入社会,健康的成长,同时也避免其再犯罪。

2.倡导净化社区环境

倡导净化大众传媒。现在的网络游戏以及电影大多以暴力为主,青少年很容易把其带入现实,在现实发生暴力行为。另一方面,网络上隐藏了大量的黄色刊物、黄色视频、暴力小说等不良内容。这些不良内容很容易扭曲青少年的认知,使其误入歧途。

社会工作可以倡导社区对娱乐场所加强管理,净化传媒环境,倡导人们抵制不良内容,营造良好的社区氛围。针对个人上社会工作可以对犯罪青少年开展服务,引导青少年合理上网,养成健康上网的行为,从而减少网络导致青少年犯罪这一现象。

3.消除居民的排斥

人们的“刻板印象”早已经对犯罪青少年这类人有了固定的印象,在没真正接触之前,就以此印象来作为评价和判断他人的依据。因此罪犯早已经被贴好了“标签”,对此类人有偏见,表现的格格不入。在本次调查中发现在进行社区矫正青少年在矫正过程中,其身边的人知道后,在其背后指指点点,表现出很嫌弃的嘴脸,更没想到的是,有的父母在教育过程中,用其犯罪的事实得到的惩罚来吓唬孩子,态度很生硬,对孩子已经失去了任何信心。他们的不信任或歧视态度,使得他们产生烦躁、忧虑、悲观等心理。有的表示讨厌社会。

社会工作应该倡导社区居民和家长去关爱社区矫正青少年。社会工作者可运用“观点采择”方法消除社区居民对社区矫正青少年的“偏见”,使社区居民将心比心,换位思考,使他们真正的理解社区矫正青少年,真正去肯定少年犯自身的价值,使他们感受到温暖,使社区矫正青少年能生活在充满爱的环境里。

4.政府在政策上应多关注特困家庭的青少年

社会工作者利用社会行政方法,在政策上建立相关福利制度,福利根据获利对象困难程度来分不同等级,这福利主要是在经济和精神上给予一定的支持,获利对象标准主要是特殊家庭且经济困难者(无父无母经济困难)、孤儿、父母有病在身的等并且都在经济上存在困难的家庭。这个需要政府实地考查,走访,政府应该认真的去评估特殊家庭的相关情况,为不同的家庭类型制定特定的相关政策,不要局限于只给予经济上的支持,政府应定期上门问候,时刻关注家庭中孩子的成长情况,让他们知道他们没有被社会抛弃,增强他们的归属感。

参考文献:

[1]林兰芬、周劲松.试析社区矫正的社会工作介人. 湖北经济学院学报.2006(6).

[2]乐国安.咨询心理学.天津:南开大学出版社.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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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张芝芳、张晶.国外青少年社区矫正制度之启示.北京政法职业学院学报.2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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