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民警培训专题式教学模式探讨

2017-06-20 18:26高锋
法制与社会 2017年16期
关键词:实战化教官培训

摘 要 专题式教学重在解决公安民警在警务工作中所面临的疑难问题,它是在职民警培训教学环节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实践应用中,专题式教学在教师队伍、教学课程、教学内容和教学手段等方面仍存在着不足。本文以公安执法规范化、实战化为切入点,通过对专题式教学现状的分析,提出改进教学模式的建议。

关键词 在职民警 培训 专题式教学 实战化 教官

基金项目:本文系2014年度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课题《依法治国背景下的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研究》(课题编号:L14BFX017)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作者简介:高锋,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法律实务系副教授,研究方向:民商法学。

中图分类号:G642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7.06.110

一、在职民警培训专题式教学的现状分析

(一)在职民警培训现状

中国社会已经进入多元化的发展阶段,不同利益群体的矛盾冲突日益凸显。作为打击犯罪和维护社会稳定的中坚力量,公安机关担负着比以往更为繁重而艰巨的任务。如何能够提升公安机关的执法能力与执法水平,成为当前公安工作的重中之重。根据公安部“三个必训”的要求,我省的在职民警都要定期进行专项培训。通过培训来提高在职民警的业务水平,以适应实战化的警务需要。在现阶段,我省承接在职民警培训任务的几所院校在教学环节中都普遍采用“专题式”教学模式。

“专题式”教学是针对在职民警在实践工作中所遇到的带有一定普遍性的疑难问题所进行的专门授课。在职民警一般都接受过比较系统的业务学习,掌握相关的警务知识,具备适应岗位需求的执法能力。在对他们进行培训时,就不能够以入警培训的标准来要求他们。同时由于在职民警培训的时间都在20天左右,在这么短的时间内要让民警掌握某一业务方面的技能,系统性的学习是不现实的。因此,“专题式”教学成为在职民警培训环节中一种效果比较好的模式。“专题式”教学将授课的重点放在公安机关警务工作中的某一具体问题,并以此为突破口,将公安民警在实践工作中所遇到的疑难问题进行整合,通过课堂上的讲授,为民警今后的工作提供合法的、规范的行为准则。

经过几年的教学实践,“专题式”教学在我省在职民警培训中取得了不错的效果,解决了实战部门在执法过程中面临的一些困惑和模糊不清的问题,得到了参训学员较高的评价。但同时“专题式”教学模式在实践中也逐渐暴露出一些不足,如何对这些不足进行改进成为今后培训工作亟待解决的课题。

(二)专题式教学在民警培训中存在的不足

1. 教官队伍的专业结构比例有待改善

教官队伍在民警培训中扮演着十分重要的角色,教官队伍的教学水平直接决定着民警的培训效果。警察是拥有执法权和一定司法权的职业群体,公安工作与公安和法律密不可分。而在我省的教官队伍中,具有公安专业和法律专业背景的老师所占的比例并不高,有一些具备其他学科领域专业背景的老师经过实践调研,带着自己的专题走上了培训的讲堂。但教学并不是一个简单的将准备好专题内容传授给学员的过程,它要求教官在讲授的同时要把相关的专业知识串联在一起,特别是要随时解答学员们提出的超出专题内容的各种问题。如果缺乏相关的知识储备,教官在授课时就会显得力不从心、无法应对了,这会严重影响到教学的效果。

2. 教学课程的设置针对性不强

公安民警培训工作要突出“实战化”,参训学员通过短期集中培训要能够在行为研判、现场处置及应急策略等方面有所收获。这就要求我们在教学课程的设置上体现出“实战化”,将解决公安实际工作中的疑难问题作为专题授课的核心内容。而我们在教学中的宏观理论授课所占比例较高,有针对性的实战技能授课所占比例较低。宏观理论教学并非不重要,它是构建民警职业素养和提升民警职业能力的基石。但宏观理论教学在不同培训阶段的重要程度是不同的。在入警培训中,它是教学课程的重点,是新警熟悉警务工作、掌握警务技能的基础。但对于在职民警来说,强化与完善警务技能则是首要解决的问题。

3. 教学内容的设计与实际脱节

在教学内容的设计上也要突出“实战化”,而且要与公安工作的实际需要相结合。以刑法课程的教学为例。培训教官习惯性的将某一类犯罪行为从行为性质、责任承担、刑罚处罚等几个方面系统性的向学员讲授,特别是将某一违法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及不构成犯罪的情形介绍的非常详细。但这样一堂课是学员们真正想要的吗?我们的教官在激情洋溢的讲授时,是否注意到了台下学员们困惑的表情。我们的教官不是在向学历教育的学生讲授知识,而是在向特定的职业群体授课。公安民警在侦查刑事案件时,关注点并不是行为人会受到多大的刑罚,而是行为人的犯罪事實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这才是他们的本职工作。我们的教官恰恰只站在了法律人的角度来看待问题,而忽视了授课群体的特殊性,造成了讲授内容与实际相脱节。

4. 教学手段的运用单一

当代学历教育的教学手段已经呈现出由单一式讲授教学向讨论式教学、情景式教学等多元化的教学手段转变的发展趋势,丰富的教学手段可以大大调动学生的学习兴趣,提升了教学质量。而在民警培训的教学过程中,许多教官还在固守传统的讲台,“孜孜不倦”的将知识灌输给学员。这种教学的实际结果只能是将一堂内容丰富的授课变成了昏昏欲睡的温床,参训学员的兴趣无法被调动起来。我们的教官忽视了授课对象的特殊性,这些具有职业背景的民警不会像校园里的学生那样单纯的坐在课堂上接受老师的传授,他们的思想非常活跃,往往跳出既有的框架去探寻他们渴望得到的东西,职业习惯造就了他们总将自己塑造成主动的角色,而单一的讲授灌输禁锢了他们的内心冲动,使得他们在内心深处产生了排斥感。在这样一种教学环境下,教学目的是无法得以实现的。

二、专题式教学模式改进的建议

(一)改变教学理念,建立校局合作的教官队伍

在我省的公安民警培训工作中,院校教师以其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教学经验承担着大量的培训任务,为推进全省公安队伍执法规范化、实战化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但我们应当看到院校教师由于职业背景的差异,对公安机关的业务并不熟悉,尤其是对公安实战部门的业务需求并不了解,仅从书本上获取授课内容是很难完成培训工作的。为了摆脱这种教学上的短板,教师必须走近公安一线,改变传统的教学理念,实现由学历教学向培训教学的转变。

1. 下基层、搞调研、学东西

坐在学校里闷头苦想是拿不出优秀的训练专题。教师必须走出校园,深入公安一线进行实地调研。为此,培训单位应当定期的组织培训教师到相关的公安机关进行随岗锻炼,同时教师应根据自己的知识背景和专业方向选择适合自己的岗位进行实地调研。对教师来说,调研是一次深入学习的过程。通过调研教师应熟悉与自己专题相关的公安业务,与一线民警直接接触,了解民警在工作中遇到的疑难问题,搜集相关的资料,为完善自己的专题提供大量的有用素材。为了保证培训教学能够始终贴近公安实战,教师随岗调研应制度化、常态化。教师应每三至四年调研一次,每次调研的时间不少于一年。

2. 请专家、搞交流、促合作

提高民警培训的教学质量,仅靠院校教师是不够的,在培养教官队伍的建设中,必须要推进校局合作。院校的师资资源与公安机关的实战经验应该能够进行整合,实现更为良性、高效的教学互动。培训单位应当将在公安部门具有丰富实战经验的民警聘为客座教官,走上课堂为学员授课。这样一种教学资源的整合不仅可以让参训学员学到更为贴近实战的教学内容,而且院校教师也可以在与客座教官的交流中,互通有无,相互提高,真正形成有战斗力的教官队伍。

(二)完善课程设置,充实实战化的教学内容

“专题式”教学要根据民警的岗位需求,突出实战化的应用技能,来提升参训学员的警务实战能力。因此,我们必须从课程设置与课程内容两方面来对“专题式”教学模式进行改革。

1. 课程设置要有针对性

培训课程的设置分为课前分析与课后评价两个阶段。课前分析主要围绕着信息研判而展开。每一期的参训学员来自于侦查、交通、治安、消防等不同的岗位,我们在安排课程前需要对他们的岗位要求、教育背景和培训目标等方面的信息进行汇总,并对信息进行详尽的分析。通过分析,找出学员最想获取的知识和需要解决的实际问题,并以此为基础确定课程设置的方向,有针对性的安排课程。在培训结束后,由学员对本次培训课程进行评价。院校组织培训教官对学员的评价进行分析,总结经验、查找不足,为以后的培训工作提供有益的借鉴。

2.课程内容要有实战性

“专题式”教学并非进行系统的理论授课,它要在有限的课时内将公安实务中的疑难问题讲授清楚。教官应基于前期的调研成果,并结合学员的知识结构和理解能力,安排自己的授课内容。在内容选择上,应摒弃一层不变的教学思路,不能一个案例讲了多年不变,应当及时更新典型的案例,为学员提供更鲜活的讲授素材。在内容指导上,教官不仅要做到“缺什么、补什么”,而且还应当做到内容上的“前瞻性”,要为参训学员今后的警务工作提供方向上的指引。

(三)丰富教学手段,提升训战合一的教学效果

培训是为了提升公安民警实战化的技能水平,是熟悉战场环境、掌握战场技能,是实现训练与实战一体化的过程。实现训战合一必然要求在教学环节中,突出多元化教学手段的重要地位。在对民警进行授课时,应结合课程内容与民警的岗位特点采取灵活的教学手段,以实现教学效果的最大化。

1. 情景模拟教学

“专题式”教学突出强调解决民警在警务工作中的疑难问题。为了使学员在课堂上能够更好的领会教学内容,教官可以将课堂模拟成执法现场,通过情景再现,让学员们亲身进入到模拟场景中,通过教学内容的传授让学员现场进行操作,领会相关的知识要点。这样的教学手段一改传统的单纯理论授课,让学员可以在实践中直接掌握警务技能,更好的将理论知识与实践操作相结合。

2. 互动式讨论教学

参训学员在警务工作中往往处于主导地位,并且都具有一定的实战经验,因此在课堂上学员们习惯于就自己对教学内容的不同看法提出不同的观点。单纯的讲授恰恰禁锢了学员们这种活跃的思维,无法達到理想的教学效果。教官与学员本不是知识传输的对立面,教官扎实的教学水平与学员丰富的实战阅历是可以形成一种良性的互动。教官可以充分听取学员对于专题内容的理解与分析,并给予必要的引导和解惑;学员也可以充分表达自己的看法和观点,并提出有意义的建议。在这种互动交流中,教官和学员都实现预想的目的,培训效果才真正的体现出来。

参考文献:

[1]缪金祥.公安院校民警培训实战化教学模式创新研究.湖北警官学院学报.2015(7).

[2]李荣辉、杨莉莉.论公安院校在职民警培训课程设计改革.新疆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2013(7).

[3]李华文、田宗洋.公安民警培训课程设置的三个衔接.公安教育.2009(9).

[4]陈德祥.在职民警培训正规化建设若干思考.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2008(6).

猜你喜欢
实战化教官培训
培训通知
CIT培训学院2020线上培训正式启航
从五方面做好引导培训
动物入学也军训
教官之吼
军事院校任职专业实战化教学和训练的几点思考
战时装备采购综合演练的实践探索
关于推进军事训练实战化方式的研究
尴尬
士官职业技术教育装备维修保障专业实战化训练改革的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