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新法生效,入籍门槛降低

2017-06-21 08:51杜海川
环球时报 2017-06-21
关键词:入籍新法国籍

本报记者 杜海川

在美国、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国相继收紧移民政策之际,同为移民大国的加拿大却进一步放宽入籍政策。据“加拿大移民新闻”网站20日报道,加拿大公民法C-6修正案于19日正式生效,该法案不仅缩短了入籍时间要求,还取消很多争议性规定。

根据过去的加拿大公民法,移民在6年内须在加拿大居留满1460日(4年)才可成为该国公民,而新法将居住期限修改为5年内待满1095天(3年)。在语言能力要求上,过去从4岁到64岁的申请人都要通过加拿大官方语言英语或法语测试,新法则将这一规定改为18岁至54岁。

C-6修正案还取消了一些争议性规定,如未成年移民也可以单独申请入籍,而以往若父母申请被拒绝,子女必须到18岁后才可再次申请。此外,未成年儿童不会再因为父母的案底问题被拒入籍。未来申请入籍者也不必再表态承诺会持续居住在加拿大。

以前,双重国籍者如果犯下叛国罪、间谍罪或涉恐罪行,加拿大国籍会被取消,但修正案推翻此项规定,称所有犯罪人都接受相同的司法制度审判;政府若要废除公民身份,须有独立上诉途径。政府唯一能取消公民国籍的理由,是申请人在申请过程中造假。

加拿大移民及公民部长胡赛因表示:“我们希望所有拥有永久居留权的民众都能成为加拿大公民,新的修正案让申请者有更大的符合公民资格的空间,并在加拿大建立持续、成功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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