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发证问题的研究

2017-06-27 17:07刘刚
中国科技纵横 2017年9期

刘刚

摘 要: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存在的诸多问题,大多可以追到城乡二元化格局的两大支柱—户籍和地籍上。这两大“支柱”直接造成农业户口与城市户口不平等、城市建设用地与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不平等。我们要能够建立完整的房地产统一的登记制度,对农民的财产权力进行合理的保障,从而能够对整个农户宅基地的一些使用权进行一体化的完善,有效的保证集体经营建设用地的所有权。这对于新农村的建设和改革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鉴于此,本文主要针对农村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发证问题进行相关浅析,仅供参考。

关键词:农村房地一体;统一登记;发证问题

中图分类号:F301.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2064(2017)09-0243-01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是广大农民重要的财产权,受法律保护。党的一些会议都提出对建设市场用地的重视,对宅基地进行合理的完善和改革,并且提出一些要求。这些政策和措施能够更好地帮助农村住房一体化确认登记发证的有效实现。对保障农民财产权利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相关人员应该对其进行认真的研究和分析。

1 关于农村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发证的概念简介

2014年,国土部等五部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明确提出一系列建立和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的相关要求[1],将农房等集体建设用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等纳入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范围,实现统一调查、确权登记和发证。

2 我国目前农村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发证的现状和必要性

中国农村土地权利状况的演变,经历解放初期农民对土地拥有完整产权的状态,过渡至合作化、人民公社时期,农民对土地权利的部分丧失到完全归公再到土地包产到户,继而确立家庭联产承包经营、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部分权利回到农民手中,十七届三中全会决定和《物权法》的实施,农村制度改革逐步走向以权利保障为核心的制度转变。新中国成立已来,先后开展了三次针对农民集体土地的登记发证工作,第一次1951年土地改革,第二次上世纪80年代中期,第三次上世纪90年代。由于受二元结构制度的束缚,虽然登记农民宅基地使用权,但限制交易流转,未对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等进行全面登记,同时受技术水平限制,登记水平普遍不高,较为粗放,遗留问题较多。

目前法律规定,农村宅基地由农村居民无偿取得、无期限使用,农村宅基地和房屋的流转限制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存在农户宅基地取得困难、利用粗放、退出不畅、超标准占用宅基地和一户多宅等情况,存在自愿有偿退出或转让宅基地法律制度障碍问题,存在宅基地审批制度限制了村民自治组织的民主管理作用发挥问题。

实行不动产城乡统一登记,是全面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保障农房宅基地用益物权,改革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等改革精神,最终实现农民完整的土地产权。

3 我国现在农村房地一体化确权登记发证问题的解决方向和要点

3.1 将统筹兼顾和夯实基础进行有效结合

各个地方要能够将这种农村土地的稽查工作給予有效的落实,能够全面有效的各种调查工作。这样就能够将建筑为、构筑物等诸多调查工作给予严格和有效的落实。与此同时,我们在进行这项工作过程中,还要能够根据实际的情况和发展形式,有针对性地对相关的的文件要求进行完善和优化。这样才能够保证各个工作的与时俱进。各地应该充分地兼顾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建设用地市场等土地制度改革、不动产统一登记建设的实际需要,统筹考虑各地的基础条件、财力水平和技术水平,因地制宜科学审慎地选择符合本地区实际的调查方法,针对实际的情况进行具体问题的客观分析,从而有效的确定相关问题的调查方法,保证整个农村地基调查工作的稳定性和统一性。

3.2 因地制宜,将政策细化,利于目标的执行

由于各地情况千差万别,为避免政策“一刀切”,各地应该能够充分地分析现存的问题,进一步将相应的标准给予优化和明确,从而在一定程度上,有效的完善相应的策略。在进行制定相应的计划和指导意见时,要能够有效的坚持好各个方面的用地手续,并且要根据实际的情况,进行严格的等级放证工作。在解决纠纷的工作中,相关人员要充分发挥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作用,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权属纠纷调处工作机制,切实保护群众合法利益。

3.3 能发则发,谋求长远发展

各个地区根据实际情况设立合理和完善地发展目标的要求,有效落实宅基地和集体用地的发证工作,将各个政策文件中的工作给予全面和有效的落实,做到应发尽发。各个地区还要确立明确的发证点,为整个工作的开展奠定基础,有效的积累经验。我们要立足长远,加强信息化建设和现代化建设,将计算机技术应用到数字化管理和信息化应用过程中,使得整个工作与社会现代化发展进程相适应。

4 结语

综上所述,各地应按照相关的改革精神,做到将统筹兼顾和夯实基础进行有效结合、因地制宜,将政策细化,以利于目标的执行,做到能发则发,谋求长远发展。有序推进相关的制度和政策的落实,促进我国新农村建设。

参考文献

[1]朱娟,曹建志,朱俊利.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问题分析与探讨[J].江西建材,2015,19:235-236.

[2]冯耀明,董钧祥.富源县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若干问题探讨[J].黑龙江科技信息,2013,05: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