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下我国绿色金融模式创新

2017-06-29 17:00陆怡伽罗韵轩
现代企业 2017年6期
关键词:信贷交易绿色

陆怡伽++罗韵轩

当前,我国的經济虽然也面临周期性、总量性的问题,但是经济结构性问题是最为突出的。产能过剩主要集中在对环境污染比较严重的产业,比如煤炭、钢铁、水泥等,去产能要求我们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发展绿色信贷,绿色债券。但良好的生态环境产品严重供给不足,则需要通过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来实现绿色发展。通过绿色金融将资本有序注入,有利于资本从污染性产业逐渐退出,更多的流向优质的产业,加速市场对高污染落后产业的淘汰,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因此,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背景下,要做到积极开展与创新绿色金融模式建立绿色金融体系,发展经济新常态。

一、我国绿色金融模式创新现状及问题

1.绿色信贷模式。“绿色信贷”是当今主流的一种绿色金融运行模式。在发展初期,绿色信贷可以说是绿色金融的代名词。金融机构按照国家的经济政策,对绿色制造的企业资金支持和提供优惠的低利率,优先发放贷款、延长还款期,促进绿色产业发展。而对那些高污染、高能耗、对环境造成破坏的企业提高贷款要求,比如对贷款额度进行限制,实施高利率措施,甚至拒绝发放贷款。商业银行的大力配合,使得绿色信贷这一经济手段成为我国污染减排的主力。当今,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背景下,我国政府提倡去产能,低碳,节能,减排,绿色信贷如上所述可以提高准入门槛,切断其资金链,直接有效的制约高耗能、高污染、高耗水的企业盲目扩张。利用金融杠杆配合国家政策,实现环保措施,是一剂“速效针”。

2.环境产业基金模式。环境产业基金是证券、基金的一类,它是绿色金融发展的产物,环境产业基金是指一些对环保、清洁能源产业有兴趣的投资者,将资金交给专业的投资专家管理,通过这些投资专家对分散的资金进行集中管理,专门投向环保、清洁产业。

环境产业基金的关键词是“共担、共享”,由基金发起人和其他投资者共同出资募集资金,普通投资者的资金充当优先级资金,而基金发起人的资金充当劣后资金。所有的优先级资金都享有固定的收益,即无论盈亏,都只获得固定收益的部分;而劣后投资者享受剩余收益,要承担更大的风险。这意味着,如果亏损,那么亏损部分由劣后资金承担,如果盈利,盈利部分只有劣后资金才可以享有。环境产业基金相对于其他基金而言,追求的是长期受益,10年至15年的封闭期最常见。但是绿色金融实践中,会出现的问题是:融资周期长。我国目前的审批体制导致了企业上市融资的时间非常缓慢,上市融资周期很长,甚至比商业银行的绿色信贷更长久。过长的融资周期毫无疑问会降低资本运作的效率。

3.绿色保险模式。绿色保险又称为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它是以企业发生的、意外污染事故,而对第三方造成伤害为标的物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保险。我国是全球范围内污染较为严重的国家之一,我国开展的绿色保险能够有效解决环境纠纷,分散环境灾害风险,达到经济发展与保护环境的“双赢”局面。我国现阶段主要是大型的保险公司介入了“环境责任险”市场,一些小型保险企业还没有推广普及。

在实际实施绿色保险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首先,保险业和企业的地位不对等。在签订环境污染责任险时,由于缺乏相关的法律规定,往往使得保险公司处于优势地位,保险公司对环保条款、污染条件要求苛刻,对保费,监管的条件也十分严格,使得企业在绿色保险的项目中获益很低。其次,我国实行的自愿保险模式也存在问题,原因是我国绿色保险法制不健全,公众环保意识薄弱,政府的优惠政策不能刺激企业的投保热情等等,从而导致了我国试点地区自愿绿色保险模式走向的衰弱。

4.绿色金融衍生品。绿色金融衍生品主要的产品涉及碳交易,参与主体主要是碳交易企业,因此有的学者将这一类绿色金融模式称为“碳金融”,包括碳远期、碳期货和碳期权,可以套期保值。比如,有的企业因为受到相关法律法规、环境政策的限制,没有排放权,因此排放权就成为基础的交易商品。

我国目前主要区域性碳金融交易所有北京环境交易所、上海环境交易所、天津排放权交易所等。这些交易所中,有配合交易、自愿交易,有国家政策扶持的信息和技术的服务平台。但这些交易所共同的缺点是交易制度不完善,市场需求不足,缺少买方,缺少产品,缺少中介机构,导致信息不对称,造成“买不上和卖不掉”的局面,这不仅增加了交易成本,也导致了资产流失,导致了绝大多数的绿色企业并不能在市场上获得有效融资。

二、绿色金融模式创新的国际比较及借鉴

1.绿色信贷模式。德国绿色信贷政策已较为成熟,其实施绿色信贷的主要经验是:首先,主动参与,规范了银行业在环保领域的发展目标。其次,运用杠杆效应,政府对于绿色信贷项目给与贴息。再其次,绿色企业与环保部门配合,获得环保部门认可,使得企业更容易获得绿色信贷。美国发展绿色信贷的特色即加强立法。美国通过了有关水环境、大气污染等环节保护的26部法律,严格要求公共机构执行。他们开展的绿色小额信贷也值得我们学习。

2.绿色投资基金模式。由于不同国家的市场发育程度不同,因此绿色投资基金表现多样化。在日本,绿色投资基金的发行主体主要是企业;在美国和西欧,则以非政府和机构投资者为主。美国诞生的第一支绿色投资基金——绿色世纪权益基金,带来了良好的经济效益。随后,美国成立社会投资论坛,为生态投资提供了广阔的交流平台,加快了其飞速发展和普及。日本不断完善的法律规范和环境披露制度,使得日本的绿色投资基金市场运作更加规范化。

3.绿色保险模式。基本上,在国外绿色保险主要有三种模式。第一种是美国的强制模式,美国立法先行,有完善的法律体系,对污染严重的行业和地区采用强制的责任保险制度。例如,对于突发性事故,强制所有人必须投保,且其要求最低为100万美元每年的投保和不能低于200万美元而对于预期外的事故,最低投保金额是300万美元,每年投保不得低于600万美元。第二种是法国模式,即自愿为主,强制为辅。政府通过大力宣传和教育,从而增强企业和社会公众的环保意识,从而使企业自觉主动的购买绿色保险。第三种是强制责任保险和财务保证担保相结合的德国模式。即德国法律规定,一些特别危险设备的经营人必须要与保险公司签订保险合同,并且约定一旦发生损害,保险公司就予以赔偿,从而保证了这些经营人可以承担法律规定的赔偿责任。

4.碳金融模式。美國芝加哥气候交易所(CCX)其碳交易量在全球排名第二,是北美唯一也是全球第一个自愿减排的交易体系。CCX实行会员制,并建立在互联网的基础上,方便会员交易和公示。所有互联网平台的登记账户都是匿名的,用来记载和接受交易的价格和重要约束,并且从事交易者都要提供担保金,从而保证了交易产品的价格和透明度。美国交易体系的优点是市场化的机制,有合理的成本效益,但缺点是过分依赖市场交易,政府引导不足。

日本的自愿排放交易体系,自主参与,配额交易。但日本的碳交易体系目标还是各个体系独立并存,没有统一的交易体系,交易主体主要是工业领域,参与单位自行设定减排的目标,通过降耗、节能完成任务,未完成任务的,可以在碳市场上购买其他企业的碳排放权配额来冲销,如果还没有完成配额任务,就要将政府给予的补贴全部返还。

三、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下绿色金融模式创新对策建议

1.加大政府扶持力度,保证绿色信贷项目的盈利性。国家要对实施绿色信贷项目的商业银行,给予政策优惠,保证其推行绿色信贷的盈利性。学习德国,给绿色信贷项目贴息,经济支持;学习美国加强立法,严格要求金融机构执行绿色信贷。

2.建立绿色金融机构和环保部门的信息共享机制。及时沟通合作,披露企业信息。针对金融机构、企业、环保部门三者之前信息沟通不畅的问题,我国政府部门应该加快建立信息共享机制解决。环保部门应该加强对污染企业的检查,企业对检查的结果有异议时,环保部门应及时重申,并且及时将审查结果通过信息共享机制传达给各个银行机构,银行机构通过环保部门给定的数据,划分等级,对企业授予信用等级,和相应发放贷款的额度。

3.发展绿色小额信贷。学习美国经验,为因环境变化而遭受损失的低收入人群提高贷款,保障其基本生存,同时造就绿色就业的机会。因此,首先要建立绿色小额的法律体系和规范。其次,要发展绿色小额信贷的机构,建立由政府、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共同协调参与的小额信贷模式,对低收入者、农村等相对落后地区降低门槛,鼓励其贷款。

4.建立强制和自愿相结合的绿色保险模式。我国是发展中国家,企业的财力有限,环保意识也较薄弱,因此自愿投保的法国模式在我国是行不通的。为此,我们可以借鉴美国模式的成功经验,通过立法先行,对于污染严重的地区实行强制模式,而对于污染较轻的地区实行自愿投保模式。另外,仍需不断加强和培育企业的环保意识,强制为主,自愿为辅,在保证实现环境侵权损害的有效赔偿的同时,使其更有灵活性。

5.建立完善绿色保险风险分担机制。针对保险公司和企业地位不对等问题,企业在签订环保污染责任险时,往往处于劣势。因此建立并且完善保险风险的分担机制,可以将风险分散,通过互相分保,或者再保险,扩大风险的分散面,保险公司对受损企业的赔偿也会在一定程度上增加,有利于绿色保险的发展。

6.构建统一的碳金融交易模式,增加信息的公开性和透明性,并且加强国内外合作。目前我国虽然在上海、北京、天津等地区建立了环境交易所,但是各地区之间联系少,只有通过统一的交易模式,才能有效整合资源、提升不同金融机构的参与模式,同时信息化技术使得碳金融市场更活跃。此外,要加强政府引导,加大经济支持,拉动市场需求,通过统一的碳排放市场,确定排放权的总量、配额分配标准,以强有力的方式杜绝过剩产能。

(作者单位:上海海事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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