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雾航碰撞事故的船舶雾航避碰操纵研究初探

2017-06-30 00:28彭启高
中国科技纵横 2017年10期
关键词:应对策略

彭启高

摘 要:船舶在大雾天气的航行具有一定的危险性,极容易发生碰撞等风险,不仅会造成较为严重的经济损失,同时还会对船只上的相关人员造成较大的人身伤害。本文先例举A、B两船实际相碰的情形,提出具体航行中存在的问题,进而提出与之相对应的解决策略,希望能对船舶雾航操纵人员有所启发。

关键词:船舶避碰;雾航;应对策略

中图分类号:U67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2064(2017)10-0229-01

1 事件经过

2001年1月9日,在浙江沿海区域,两船发生碰撞事故,造成一船沉没,另一船船首严重受损。在此记沉没船为B轮,船首受伤轮船为A轮。

A轮装载面粉从山东驶往广州沿海岸,途经浙江沿海附近时,遇到海上浓雾,能见度约60-70米,此仅二副在驾驶台值班,航向202°,船速10kn.随后雷达接收到3nmile一船的回波,便立即下令减速,使得船速下降到5到6千米,仍旧保持原来航行方向前进。碰撞前夕,二副看到B船红灯,立即下令右满舵,此时为时已晚,14时45分,A船船首与B船驾驶前台室发生碰撞,导致最终结果。

B船装载地砖由福建驶往营口,四月九日十三时在浙江沿海附近遇到浓雾,航速9kn,二副在驾驶室值班,能见度60-70米,一三时三十分接收到右前方一艘船即A船的回波,此时B船仍旧依原速行驶,当距离不足1n mile时,二副立即下令右舵20°,但此时已经来不及,当转至55°时,驾驶室与A船发生碰撞,B船沉没。

2 双方过失和责任

2.1 缺少船长的指挥

当大雾天气发生时,能见度低,船长不在驾驶台指挥情况,导致问题发生时不能得到及时的判断和处理,这是此事件发生的主要原因。

2.2 瞭望疏忽

根据《1972年国际海上避碰规则》要求,在海上行驶需要进行不断的“瞭望”,但是在此次事故中,却发生了瞭望疏忽的问题,在已经发现对方船只具体位置距离时,没有进行及时的瞭望,没有进行具体连续的观察,缺少对于对方船只教育运动轨迹的运动趋势的判断,导致事故的发生。

2.3 未鸣放雾灯

在大雾天气下,能见度低,根据规定应该鸣放雾灯。此事故发生时,两船已经意识到天气的恶劣,但是并没有及时鸣放雾灯,使得发现对方船只时已经没有足够的时间使得船只改变航向。

2.4 未使用安全航速

大雾天气下,能见度很低,两船均用较高的速度行驶,违反了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同时在高速行驶条件下,使得二者相靠近时间减少,使得减速或者转向时间不足,最后导致相碰的事故发生。

2.5 未及时采取避让行动

两船均接收到对方船只的雷达回波,但在测得二者距离后,并未采取及时的减速或者转向措施,而在距离不足1n mile时,在情况不明的状况下,随意转向,导致二者相同转向避让不及,最后造成碰撞,并造成了较为严重的后果。

3 船舶在能见度不良情况下避碰操作中应该注意的事项

3.1 严格遵守规章制度

在大雾天气遇到类似情况,应该保持冷静,积极的采取措施去面对,按照相关的规章制度,采取有效的的应对策略,首先应该安排船长以及水手各司其职,然后使得各通讯设备以及雷达设备合理工作,在具体每对恶劣天气时按规定做到减速、鸣雾灯。

3.2 积极了解周边情况

作用雷达以及水手的观察积极的弄清船舶周边的情况和可能存在的危险,积极的做好应对措施。

3.3 切勿盲目避让

在船舶雾航避碰操纵中,发生事故的很大一部分原因是由于盲目用舵胡乱避让导致的,为解决这一问题,应该在弄清周边情形的前提下,进行有效的避让,避免顾此失彼,造成不可挽救的结果,因为在没有弄清情形的状况下随意避让很有可能使得原来本不该发生的事情发生,会使得事情的状况变得更加糟糕。

3.4 避让分清主次

在具体的避让情况下存在着许多情况,我们应该要分清避让的主次问题,要仔细的观察具体情况,随机应变,谨慎面对各种可能突发的状况,使得在周边船舶较多时,在分清主次的情况下也能顺利的进行避让。

3.5 主动采取行动

在意識到可能有问题时,未明了对方意向时,自身应该主动的采取措施,使得自身掌握主动权,积极的避免避让途中产生的突发状况,从而有效的避免了事故的发生。同时主动采取行动也可以掌握主动性,可以有效的把控事故的发展状况,即使发生事故也不会有较大的危害。

3.6 使用安全航速进行行驶

在视野开阔视线良好的情况下,船只可以进行有效的航行,然而在大雾天气下,应该降低航速以保证航行过程中的安全。在具体航行过程中,因为对于“安全航行”概念的不了解,导致事故发生,对于具体情况应该参照相关规章制度来进行规范,在行驶过程中应做到多观察,多避让,在规定的安全行驶速度下,进行最有效的航行。

4 结语

在海面航行存在着诸多的情况和危险,尤其在大雾天气下的避让存在着很大的危险性和技术性,需要在船长、船员以及多方面因素的相互弥补下,去不断的改善和促进。船舶雾航的避让是对于船员生命息息相关的,我们应该多加关注,加大对这方面研究以及规章制度的完善。

参考文献

[1]许立新,崔涛.浅析影响船舶雾航安全的人为因素及应对措施[J].珠江水运,2013,(09):80-81.

[2]尹磊.影响船舶雾航安全的人为因素分析及对策[J]. 中国水运,2008,(06):32-33.

[3]潘键.试论如何运用VTS与AIS来加强烟台港辖区雾航安全监管[J].中国水运(下半月),2008,(01):3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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