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BI之低效掐断章莹颖的生机

2017-07-03 10:36高英东
环球时报 2017-07-03
关键词:章莹颖嫌犯局长

高英东

牵动着无数国人神经的我国在美交流女学生章莹颖失踪一案有了重大进展。当地时间6月30日晚,美国联邦调查局(FBI)宣布,已逮捕一名28岁白人男子,并指控他涉嫌绑架了章莹颖。FBI同时表示“相信章莹颖已经死亡”。目前,该案已正式进入司法程序,嫌犯于3日首次接受法庭聆讯。

虽然案件取得突破,但FBI侦办此案的效率却引发议论甚至诟病,因为整个案件的情节并不复杂:6月9日下午,章莹颖离开学校去签租房合同,在公交站等车时一辆黑色轿车主动停在她跟前,她与驾车人攀谈几句之后上了该车,随后便失去联系。这一切已被路边的监控探头全部拍到。但FBI却在案发22天之后才将嫌犯抓获,以致章莹颖生还的可能几乎为零,这样的办案效率确实无法令人满意。

其实,FBI的这种“低效率”并非偶然但亦难以避免,这既与美国的高犯罪率和司法制度有关,也与FBI自身的问题密不可分。

近年来,美国社会的暴力犯罪不断增加。全美每年发生的绑架案或疑似绑架案高达6万多起,平均每天都有160多起;此外,还有大量的枪击案、抢劫案、谋杀案、贩毒案等“重罪”案件。如此高的发案率使警方应接不暇,许多案件只能被延缓处理甚至被搁置。章莹颖一案中,6月9日警方已得到监控资料并识别出涉案车辆的型号,但却于3天之后才去伊州车辆数据库进行排查,这无疑有延误之嫌。

美国法律对个人隐私权与私域空间有着严格保护。美国宪法第四修正案明确规定:“公民之人身、住房、文件与财物不受无理搜查和扣押之权利不得侵犯。”因此,警方在未掌握嫌犯绑架章莹颖的确凿证据并得到搜查证的情况下,不能对嫌犯住所进行搜查,这无疑在客观上影响了案件的迅速侦破。不过,虽未拿到“确凿证据”,FBI却可凭着电话录音、车座被清洗的状况以及嫌犯的网络浏览痕迹等“间接”证据提出指控。

就FBI自身而言,效率不高早已不是秘密。早在2004年,英国《卫报》就曾披露,美国司法部在其当年进行的例行年度审计时发现,2001年“9·11”事件发生后的3年间,因FBI警员的低效率,竟有超过12万小时的反恐相关的录音资料没有翻译整理;另有大约1/3的有关“基地”组织的重要情报未按规定在截获后12小时内予以处理。连事关美国国家安全的重要工作FBI都可延误,何况一宗刑事案件。

FBI前局长米勒“9·11”之后曾坦言,FBI内部计算机系统的混乱状况令他惊讶。克林顿时期的司法部长雷诺曾向时任FBI局长弗里发出一份题为《美国国家安全利益的威胁》的备忘录,“命令”FBI必须改善信息系统。这些都从侧面反映了FBI内部的诸多问题。不久前,特朗普突然宣布解除FBI局长科米的职务。据称,其理由之一也是对FBI的工作效率感到不满。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FBI多年积累下来的问题不可能一朝解决。人们质疑此案中FBI的效率,显然无可厚非。▲

(作者是中国社科院美国所执行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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