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对园林工程企业的影响及应对措施分析

2017-07-05 23:01朱列
绿色科技 2017年10期
关键词:园林工程营改增应对措施

朱列

摘要:指出了我国政府在进行税制改革的过程中最有标志性的事件就是“营改增”,在进行的试点行业也已经初步达到了一定的减税目标。分析了现阶段“营改增”对园林工程企业所带来的影响问题,提出了这些企业应该采取的措施。

关键词:营改增;园林工程;应对措施

中图分类号:S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9944(2017)10029803

1 引言

李克强总理在2016年3月5日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宣布自2016年5月1日起部分企业全面进行“营改增”,这些企业包括: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等。国务院出台的这一决定对整个中国市场来说都是一个极大的利好消息,这样的“营改增”就全面消除了对一个企业的重复征税,而且李克强总理还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了这个改革对所有行业的税负来说只会减少不会增加。当然,要想达到理想的状态,必须要在全面运行“营改增”一段时间之后,企业所有的抵扣链条全部接洽完毕,这个时候才会出现人们想要的只减不增的状态。在现在这个阶段,很多企业在进行营业税纳税时面对刚出现的完全陌生的税种,要想真正实现税负只减不增,或许还是有一定难度的。笔者从园林工程企业怎样去理清思路,顺利平稳地完成“营改增”等几方面做出简单的分析并提出应对措施。

2 “营改增”对园林工程企业可能造成的影响

2.1 实际税负在上升,现金流在减少

营业税在改成增值税后,应缴税款的计算方式就变更了,这一改变后所产生的直接后果就是企业在缴税时税款的数额发生了变化。从理论上讲,进行税制变革后,园林企业的税负有可能会下降。但是因为园林行业的特点,这些企业在获取有效的增值税进项抵扣发票时还存在困难。

第一,园林工程企业属于劳动密集型的行业,人工成本一般都会占到总成本的20%~30%,而且这些巨额的人工成本是无法进行抵扣销项税额的。

第二,与其他制造业不同的是园林工程的施工项目存在施工工期长、人员流动性大、施工的地域比较分散、所需要的材料品种多等特点,很多原材料都是从小规模企业或者个体工商户那里购买的,而这些大量的供应商并没有在增值税的征收范围,而是处在增值税抵扣机制的循环之外,所以就很难提供能够进行抵扣的发票。

园林企业在工程完成后的工程款支付也经常性的滞后,而且很多工程完工后在进行价款支付时还需要扣除一定的预留质量保证金,这就导致了这部分没收回的工程款项的税金由园林企业来进行垫付。同时,由于园林企业在进行施工时可能会对外进行分包,而这些分包商、材料商往往都会拖延付款,并且他们也无法开具增值税发票,这就导致了园林企业无法进行抵扣,如果要抵扣就要必须得及时付款,从而加大了企业垫资的强度。这些都会增加企业的经营性现金流量支出,必然加大企业资金紧张的局面。

对于园林工程这样小规模企业的纳税人来说,在税改前是按照3%进行征收营业税的,而在“营改增”后也还是实行简易的征收办法,税率仍然是3%,并没有变化。所以就单一的从税负上来看,小规模企业的纳税人并没有充分享受到营改增的实惠。

2.2 收入和利润下降

在实行营业税改增值税后,园林企业在与之前的营业税所确认的收入相比, 增加了增值税销项税额的影响。比如在营业税制下可以有100亿元收入的工程项目,改成增值税后可以确认营业收入就为100÷1 .11% =90.09亿元,仅此一项就影响收入下降比例为9.91%。

在营改增后与成本相关的一些增值税进项税额也没有计入到营业成本,比如:原材料、燃料以及租赁费产生的增值税额等。所以,“营改增”后的总成本预计会比“营改增”之前的总成本少。除此之外,当期确认的合同收入当中是按总价剔除了增值税销项税额进行计算的,而当期确认的合同成本费用中却只是对部分进项税额进行剔除,因而当期确认的合同毛利就会比“营改增”之前要少很多了,利润总额以及净利润也就随之减少了。

2.3 影響合同金额的认定

在营业税改增值税之后,因为税种有了变化,所以在签订新的合同时,就不能再采用原有的制式合同。在之前的营业税是价内税,就是不管合同里是怎么样规定的,价税也都不受影响,最终都是由客户来承担这部分税款的。而进行营业税改增值税之后,增值税就成了价外税,3%~11%的税率有很大幅度的增加,虽然说税负都最终还是由客户来承担,但是,如果签订的合同中不做明确的说明,就难免会产生各种纠纷,所以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注明是含税价还是不含税价。

2.4 纳税地点和纳税时间上不确定

实施“营改增”税收政策以后,对其纳税地点和纳税方式等也进行了规范,这就使当前我国的税负政策体系从不同的方式上得到了进一步的完善。园林企业因为受到各种行业因素的影响,使得其工程的操作范围比较大、流动性也较强。比如,为了满足工程需求在进行材料购买时就会在不同的地区采购不同的材料。由于各地区税务政策的影响,就会出现不同的缴纳地点和缴纳时间,其抵税的实际时间也就受到了影响。我国在实施“营改增”税收政策后,在进行增值税的缴纳过程中,税务发票的抵扣时间就不能超过180 d,因为受到地区和时间的影响,园林企业就会经常出现抵扣时间差的现象,因此大大增加了抵扣的难度。

2.5 影响园林企业工程造价管理

我国的园林企业在进行项目管理和收益管理时,其中的主要内容就是工程造价。企业在上缴营业税、设计和施工预算等时期都不需要对外进行公开,企业在预算报价时以及在招标过程中都不需要对附加税务进行确定。而新出台的增值税确定后,企业在进行投标的过程中和工程预算的过程中都需要对其所涉及到的增值税等进行附加税务的处理,这些都大大提高了企业对工程造价管理的难度。目前我国园林企业在进行工程造价管理时还是采用的根据已有的信息来进行信息整合,而不能够适时对预期税务进行处理。所以,实行“营改增”税收政策后对我国园林企业的工程造价管理带来了极为严重的影响。

3 园林工程企业在应对“营改增”需采取的措施

考虑到实行营改增后对于园林工程企業的影响,这些企业必须做到未雨绸缪。当然了,有挑战也会有机遇,与营业税相比来说增值税有着更多的税收筹划空间,园林工程企业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积极的应对。

3.1 合理选择纳税人身份

企业要根据自身经营的情况和规模,合理选择纳税人的身份。如果企业在小规模纳税人会计核算方面健全,也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这样就可以跟主管的税务机关申请进行一般纳税人资格的认定,申请成为一般纳税人,一旦成为一般纳税人这就给了中小型园林工程企业一次选择的机会。尽管营改增后对小规模纳税人的税负是有所减轻的,并且对财务上的管理要求和纳税成本上也相对较低,但是,因为这些企业不能进行抵扣进项税,业务面也相对狭窄,特别是营改增后还将处于弱势。所以,这就需要企业根据自已的实际情况,进行性价比平衡,从而合理选择纳税人身份。

3.2 对增值税发票环节进行充分利用,创新业务模式

当前的园林工程企业要对增值税发票环节进行充分利用,创新税收的筹划模式,这样才能有效应对营改增带来的消极影响。首先就是要对增值税发票环节进行充分利用,园林工程企业的每个工程都会涉及到许多不同的项目,这些不同的工程项目会都会开具大量的各种各样的发票,所以如何利用增值税发票来应对营改增就显得特别重要。一方面,企业的财务人员必须对一些项目经常开具的增值税发票要有全面的了解,要及时关注国家税法的变动,完全掌握最基本的税法规定价外费用类型;另一方面,相关人员要及时将以前开具的价外费用营业税发票改成增值税专用发票。另外,还要了解国家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可以利用出口等进行合理的避税。其次就是要对业务模式进行创新,比如怎么处理人工成本、装卸费和运输费等,在这里就以外购的方式进行处理。还要强化签订税务合同时的谈判能力,必须以营改增的相关规定来对企业的税收筹划进行改进,从而避免发生合同签订前后税负不一致的现象。

3.3 进行认真规划,变革企业的管理模式

园林企业在核算时要采用集中核算,在管理时要采用全方位的管理模式,每个项目在主要材料供应、劳务分包、机械租赁等多方面都要由企业进行统一负责管理,而项目经理需要负责的工作主要包括:工期、质量、安全和现场管理等,这样一来就有利于企业集中资源,与合格优质的供应商队伍进行合作并推动战略合作关系;而工程事业部经理和项目部经理都要建立起适应增值税要求的工程项目和施工现场管理办法。

园林企业要加强内部机构的建设,专门设立税务管理岗位;由专人来加强税务的筹划工作,筹划不同税率之间的合理税收,加强梳理增值税管理渗透在工程业务中的每个环节,由于这些节点都是环环相扣的,流程梳理和再造就显得非常重要,对专用发票加强管理,确保实物、资金、发票的“三流统一”。

3.4 对内控体系和供应商体系进行完善

园林企业对内控体系和供应商体系进行完善也是应对营改增的重要措施之一。首先要完善的是内控体系,园林工程企业要做到强化风险的识别能力,强化企业的财务人员对会计科目的修改和控制能力,这就需要在成本、合同管理、发票管理、现金流管理、投资、采购等方面进行控制评估。其次在供应商体系方面也要进行完善。进项税额的抵扣是增值税的纳税减少的主要决定因素,根据相关的研究,园林工程企业如果想要维持利润和税负的平衡就必须使成本与收入比例达到72%,要想达到这一目标就必须要对增值税发票进行专业的处理,而在这当中供应商又是发票的关键环节,所以必须要完善供应商体系,分包的企业必须要有资质,而且在分包的合同中也要有明确的规定,分包方必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结算。无资质的队伍要杜绝分包,由于各种原因而不得不分包的,也必须把企业增加的各种税收成本考虑进去以此来确定分包价格。总而言之,园林企业在当下应对营改增带来的消极影响时完善内控体系和供应商体系是关键的一步。

3.5 企业在合同签订时增加增值税

园林企业根据当前的现状,可以在进行招投标和合同签订的过程中修订增值税的内容,从而达到降低企业成本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的目的。比如,园林企业在签订包工材料的合同时就可以制定增值税的内容,而且这都是合理合法的,这样就能增加抵扣项目,利用这些分包商的抵扣项目也达到了充分降低企业成本的目的。

4 结语

营改增的最终目标是“减税负、调结构、稳增长”。各企业要把国家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管理要求作为企业提升管理水平的一次契机,要认真对待国家的“营改增”政策,做到提前筹划,运筹帷幄,这样才能决胜千里。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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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房晓峰.园林建设工程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绿色科技,2016(15):155~156.

[3]张 莉.浅谈园林景观工程的造价管理[J].绿色科技,2013(2):133~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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