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儒家伦理的传统慈善观念阐述

2017-07-07 17:07张梦云吴锋
学理论·下 2017年7期
关键词:仁义儒家慈善

张梦云+吴锋

(扬州大学 社会发展学院,江苏 扬州 225002)

摘 要:伴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社会经济与社会结构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由之带来的贫富差距的扩大造成的一系列问题迫在眉睫,而慈善在其中发生的作用更是不可小觑。儒家伦理思想中蕴含丰富的慈善观念,是传统慈善思想的重要内容。继承学习优秀传统慈善理念,对我们进行现代慈善建构具有积极作用。

关键词:仁义;慈善;儒家

中图分类号:B22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7)07-0099-03

儒家关于慈善的观念源于对人性的认识,以仁义为基础,具体表现为孝慈。在儒家思想中慈善观是作为道德评价来阐述的。

一、人性的认识

如果要讨论慈善是否具有先天依据,那么就一定无法避开对人性善恶的一系列讨论。

先秦时最先提出人性学说的是孔子,子曰:“性相近也,习相远也”。也就像后来朱熹说的那样“习于善则善,习于恶则恶”。(《四书章句集注》)所以说,在孔子看来,后天的善恶、贤愚等都是“习”不同的结果。

之后的孟、荀对人性之出的善恶也提出了自己的见解。孟子主“善”,荀子持“恶”。孟子说:“人皆有不忍人心”“皆有怵惕恻隐之心”。(《孟子·公孙丑上》)并由此提出善端,即恻隐、羞恶、辞让、是非四心。他还指出,善端只是为善提供可能性,只有小心呵护、培养,使之不断成长,才有可能达到真正的善,也就是要求人们,存善心,做善事,并且长久坚持。孟子这里提出“善”与我们现代所说的“慈善”意义大体相近。

与孔孟相同的是,荀子也主张性是人先天就有的:“生之所以然者谓之性。”但不同的是,荀子认为,人先天的本性是恶的,只有变化自己的本性,兴起后天的人为,才能驱恶成善。后天的人为指的便是“积伪”。荀子还指出,圣人与普通人在出生上本性并无分别,之所以“异而过众”就在于后天的“积伪”。圣人自创教义,教义渐变成法度,教化常人,使之通过“积伪”,知礼守法,向善为善。是故“圣人积思虑,习伪故,以生礼义而起法度。”[1]44

先秦之后的对于人性的讨论还有很多,两汉一直在研究怎样将善恶调和,北宋则主要围绕性两元论与性一元论等。笔者简略整理了一些(见下表),但无论是孔子的“克己”“为仁之方”,还是孟子的“存心养性”、“集义养气”,再到宋明儒者的“格物致知”、“发明本心”以及“致良知”等,都是人对自我“成己成物”的要求,儒家这些道德修养方法几乎都是对理欲之辨和义利之辨的回答,都涉及善恶原则问题,提出的都是向善的行径。而善包含了对行为的善恶评价,在这方面,克己以及儒家后来提出的与此类似的范畴都为我们恪守慈善之心,力行慈善之事提出了可行性方法。

二、仁义的内核

(一)仁

仁作为一个比较新的道德概念,它是传统慈善中包含的儒家思想的重要内核。也是孔子所追求的终极关怀。仁于春秋发端,兴盛于孔子。孔子认为仁当爱人,只有道德达到很高境界的人才可以被称之为“仁人”,而行仁最简单有效的方法就是忠恕。

众所周知,孔子生活的时代,无论政治、经济都是以家庭为中心,所以“仁”最初的意思就是亲子之爱、爱由亲始。他说:“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孝弟也,其为仁之本与。”(《论语·学而》)孟子也说:“亲亲,仁也。”接着,孔子从爱亲的基础出发,又推扩出为“泛爱众”的本质。“樊迟问仁。子曰:‘爱人”(《论语·颜渊》)这样,仁的意义由最初狭隘的“爱亲”衍生至“爱人”,从而造就了孔子“仁者爱人”的思想伦理体系。

孔子还指出,为仁之方法,在于忠恕。忠恕之道其实讲的就是个人为仁成圣之法,它要求我们从内省,为善,利人利他,并且不仅仅把它当作是一种责任,一种义务,更多的是一种推己及人、助人为善的品质。《论語·里仁》里记载:子曰:“参乎!吾道一以贯之。”曾子曰:“唯。”子出,门人问曰:“何谓也?”曾子曰:“夫子之道,忠恕而已矣。”忠恕作为儒家的一个伦理范畴,其中的思想除了教会我们如何处理人际交往关系以外,也蕴含着间要切实的行善方法,对我们当今的慈善行为大有裨益。《中国伦理思想史》中认为忠包含以下三种含义:第一,在生活交往中,要尽己之责以利人,哪怕不是自己分内的事,也应当积极帮助承担。孔子有云:“爱之,能勿劳乎?忠焉,能勿诲乎?”(《论语·宪问》)第二,就是“言忠信,行笃敬”(《论语·卫灵公》),就是言语忠厚可行,行为笃实严肃,对自己的言行高度负责。第三,对君王忠诚。其实这三种意思,概括起来就是“尽力为人谋”。中人之心为忠,如人之心为恕,《论语·卫灵公》记载:“子贡问曰:‘有一言而可以终身行之者乎?子曰:‘其恕乎!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所以说,恕就是“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意思。朱熹也在《论语集注》引程子曰:“以己及物,仁也;推己及物,恕也。”孔子认为,忠恕二道、“尽己”“推己”必须统一,并且“恕”更为基本。在“恕”的基础上做到“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才是真正的“忠”。所以刘宝楠在《论语正义》中说:“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则己所欲,必有当施于人。”

儒家“仁爱”的思想又延伸出“德”的理念。孔子的“德”包含“内德”和“外德”。“外德”包括家庭之德、政德等,是培养慈善意识的重要外在条件。儒家对于家庭伦理道德极为重视,家庭之德主要表现为持家勤俭有节。孔子尚礼,但他说:“礼,与其奢也,宁俭;丧,与其易也,宁戚。”(《论语·八佾》)但孔子提倡的勤俭是有节度的,并且这种节俭不是对他人的要求,而是自我的道德规范。政德主要就是指其德治的思想。

孔子生活的时代,周王室衰微。“礼崩乐坏”的“无道局面”,让忠君思想深厚的孔子无法接受。他引用《诗经》上的话说:“大德者必受命。”朱熹在《四书集注》中对此作了解释:“受命者,受天命为天子也。”孔子“大德受命”的思想是他“为政之德”思想的基础。孔子开创了德治思想后,孟子在孔子的基础上又提出了民贵君轻的思想:“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而荀子则更形象化地提出了:“君者,舟也,庶人,水也;水则载舟,水则覆舟。”的观念。(《荀子·王制》)儒家这种以民为本,主张“惠民”的思想为后世社会慈善意识的形成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在孔子“惠民”的基础上,孟子进一步阐述了“惠民”对于收服民心、安定天下的重要性:“得天下有道:得其民,斯得天下矣;得其民有道:得其心,斯得其民矣;得其心有道:所欲与之聚之,所恶勿施尔也。”(《孟子·离娄上》)之后荀子也倡导“收孤寡,补贫穷”,认为德治是最美好的治政。如果说儒家是为统治者服务的话,那在先秦儒家这里,我们只看到了民本君末、保民而王的现实诉求。

其实回顾一下中国慈善事业的产生及发展的历程,我们不难发现,先秦之后的思想多多少少都受到了其德政惠民思想的渗透。例如,理论上,董仲舒的天人学说、任德不任刑的德刑关系;张载“为生民立命”的抱负、朱熹的德治观以及明清之际对君主专制的批判等。措施上,例如受德政思想影响,朝廷兴办的诸如慈幼庄等各类慈善机构。我国传统慈善事业因为思想的继承与行为的延续而得以代代相承。儒家的民本观念,首先对百姓在政治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给予了肯定,其次也明确表达了保民乃执政之要的理念,这成为后来我国历代君主力行德政重要思想基础,一定程度上推动了我国传统慈善事业的发展。

儒家追求的德政思想的方方面面,都折射在对大同社会的追求中。儒家大同思想的出现与孔子主张均贫富,追求“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老有所终,壮有所用,矜寡孤独皆有所养”的理念是紧密相连的。(《论语·公冶长》)。在大同社会里,无论阶级,他们对别人的关爱都超越了家国乃至种族的局限。儒家提出的“大同社会”主要内容包括四个方面:第一,全社会都“天下为公”;第二,具有劳动能力的每个社会成员都从事劳动;第三,没有劳动能力的人,由社会供养;老有所养,幼有所依;第四,人与人之间互助友爱,“讲信修睦”。儒家的这种思想,在体现儒家追求社会公平的价值取向的同时,更表现出了儒家关爱他人,尤其是弱者的济世情怀和道德追求[2]。

(二)义

义在儒家文化里一般是指“得宜”的意思,得宜的标准就在于合乎仁,合乎礼,而“礼”和“仁”作为儒家思想的精华所在,所以从某种意义上讲,这个“义”就是要合乎一切道德,“利”指个人私利,他曾说“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论语·里仁》),他还说君子“义以为质”“义以为上”,要“见利思义”“见得思义”“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论语·述而》)。总而言之,事事当以义为先,孔子的义利观一如儒家感性的思维方式,重视道德操守,轻视物质生活。

之后,孔子基于其义利观提出了“克己”的思想。何谓“克己”?扬雄曾将其解释为“胜己之私之谓克”(《法言·问神》)。朱熹也说:“克,胜也;己,谓身之私欲也。”克己就是克制自己不正当的思想和行为。儒家提出的类似“克己”的修养方法还有很多,比如孟子的“思诚”“集义”,要求我们能坚定道德信念,克服物欲的诱惑;又如张载变化气质的修养论,张载认为人有受外欲蒙蔽的可能性,所以要把握天地之性,用善的本质来予以抵御和消除;再如二程提出的“敬义夹持”,敬的具体表现就是慎独、诚实等,集义就是在理性是非判断基础上“顺理”而行,总之二程旨在守持至高无上的天理,回归人纯善的本性。朱熹继承了二程“涵养须用敬”的学说,主张“居敬涵养”,朱熹强调涵养之功能使人达到警醒、心境清明的状态,他还对二程提出的“敬”做了自己的解释,认为其包含三个意思:一是心中有主,旨在心思纯正;二是静坐体察,重在反思自省;三是守护心灵,意在拒斥诱惑[3]244。他还认为:“敬是守门户之人,克己则是拒盗。”(《语类》卷九)

之后,儒家关乎义利之辨的探讨主要分为两种:一是继续保持儒家重义轻利的作风,如孟子对孔子思想的继承,又如董仲舒“正其谊不谋其利”的主张等。二是主张义利统一。如王夫之的利义并重,叶适“成利致义”的义利观等。总而言之,儒家主流思想一直尊崇的就是在道德的限制和规范内,既合乎礼又合乎仁的获取利益。

三、孝慈的呈现

在儒家经典中,孝慈往往连用,指对上孝顺,对下友爱。孝,语源学上解释为敬老爱老、事亲善行,在传统儒学中,思想家们则把它看作是人类先验性的天性,比如,“父子之道,天性也。”(《孝经》圣治章第九)慈包含三个内容:一是亲爱子女,“亲爱利子谓之慈”;(《贾子·道术》)二是抚养子女成人;三是教子有方,“为人父者,慈爱而教”。(《管子·五辅》)

孔子“孝论”规定,孝,首先要孝亲,就是要供养双亲,这是最低的要求;其次,要敬亲,就是要对父母尊敬。子曰:“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孔子把敬亲看作是人畜之分的标准,可见其对敬亲的重视。孔子认为孝悌是爱人的基础,更是仁之根本,只有首先具备孝顺父母的人伦道德,才能形成民族爱民守礼的善念和品质。”孔子认为,孝敬父母,首先是情感的流露与表达,其次,更是一种道德义务,是伦理学上“感恩”回报意识的最初来源。

之后的曾子在孝养、敬亲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出了谏亲、慎终追远以及全体贵生的主张。谏亲,就是在父母犯错时进谏,这样可以使父母避免蒙受恶名,这不仅合乎孝道,更是孝子应尽之责。并且,即使父母不接受劝阻,子女不能心生怨恨,而要一如既往孝敬双亲。慎终追远就是按丧礼慎重办理父母身后事并且祭祀以示终生怀念之情。“全体”“贵生”强调的都是要保全、爱惜自己的身体。在经历了《孝经》、董仲舒对孝的正当性的论述以及汉唐法律对孝的渗透之后,朱熹又提出了孝是行仁之本,反对“父子责善”,主张父子相隐,在全社会提倡孝道。

在家庭伦理中,“慈”是父母需要遵守的道德规范,表现为对子女亲爱、关怀。慈在传统社会中是被看作孝的对立伦理范畴,可见其重要性和认可度。之后,慈又进一步延伸为一种人际交往规则,并且影响不断扩大,与忠、孝结合,渐渐外延成君子安身立命必备的一种道德修养。《大学》里曾说到,“为人子,止于孝;为人父,止于慈。”还谈到“孝者,所以事君也……慈者,所以使众也。”《中庸》在谈到孝道和道德建设时,这样说道:“故为政在人,取人以身,修人以道,修道以仁。仁者,人也。亲亲为大;义者,宜也,尊贤为大。亲亲之,尊贤之等,礼所生也。”在这里,孝道与“仁”“义”等有关慈的思想已经相互联结,共同构成了传统道德的主要内容。

孝慈,是中国传统社会约定俗成的最基本的伦理道德规范。儒家称之为“人伦之公理”。它不但是家庭内部必须遵循的人伦要求,更是“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出发点。它源于自我,始于家庭,推之左右,然后才能成为君子,报效国家,成就自我。所以,历代统治者和众多思想家也把它当作治国的一种重要手段。一个人只有首先懂得孝慈,才能忠于君国、善待邻里他人。

四、结语

儒家的倫理思想对于传统慈善意识形成与发展的贡献是不可估量的,它以“仁爱”为核心展开的慈善思想,主张由仁趋善,提出了性本善、先义后利、民为邦本等慈善理念,推动了慈善事业发展的同时,更是构建了影响后世几千年的传统社会的慈善理念框架,其内容丰富,意义深厚,对于现代慈善伦理困境的解决有良好的借鉴作用。

参考文献:

[1]陈少峰.中国伦理学名著导读[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

[2]夏明月,彭柏林.论儒家的公益慈善伦理思想[J].伦理学研究,2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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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北京大学哲学系中国哲学史教研室.中国哲学史资料选辑[M].北京:中华书局,1981.

[7]匡亚明.孔子评传[M].南京:南京大学出版社,1990.

[8]朱贻庭.中国传统伦理思想史[M].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3.

[9]周秋光.中国慈善简史[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6.

[10]王卫平.论中国古代慈善事业的思想基础[J].江苏社会科学,1999(2).

[11]张晓兵.孝慈文化是实现社会和谐的基石[J].伦理学研究,2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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