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人墨香

2017-07-10 13:30
周末·校园文学 2017年14期
关键词:金铃文学奖王老师

作者介绍:

《我要做个好孩子》是2008年江苏少年儿童出版社出版的图书,作者黄蓓佳。该书是一部适合少年儿童和家长、老师共同阅读的长篇小说。

黄蓓佳,出生于江苏如皋。1973年开始发表文学作品。1982年毕业于北京大学中文系文学专业。1984年成为江苏省作家协会专业作家。现任中国作家协会全国委员会委员,江苏省作家协会副主席、创作室主任。

主要儿童文学作品包括长篇《我要做好孩子》、《今天我是升旗手》、《我飞了》、《漂来的狗儿》、《亲亲我的妈妈》、《遥远的风铃》。中短篇小说集《小船,小船》、《遥远的地方有一片海》、《芦花飘飞的时候》及《中国童话》等。作品曾获全国优秀儿童文学奖,中宣部全国“五个一”工程奖,国家优秀儿童文学图书奖,冰心儿童文学奖,宋庆龄儿童文学奖,及部省级文学奖数十种。根据这些作品改编的电影、电视剧和戏剧获得国际电视节“金匣子”奖、中国电影华表奖、中国电视剧飞天奖等等。

内容简介:

小学六年级学生金铃,是一个学习成绩中等,但机敏、善良、正直的女孩子。为了做一个让家长、老师满意的“好孩子”,她作了种种努力,并为保留心中那一份天真、纯洁,和家长、老师作了许多“抗争”。最后,她和同学们一起充满信心地走进升学考试的考场……

小说艺术地展示了一个小学毕业生的学校、家庭生活,成功地塑造了金铃、于胖儿、尚海、杨小丽等小学生和妈妈、爸爸、邢老师等大人的形象,情节生动,情感真切,语言流畅,富有鲜明的时代特色和浓郁的生活气息,并能给读者以思考和启迪。

内容试读:

一、关于主人公简短和必要的介绍

金铃,女,刚过11周岁生日,在本市新华街小学读六年级。身高1.55米,体重50公斤,标准的重量级选手。因为胖,脸、鼻子、嘴巴都是圆嘟嘟的,一看就叫人喜欢,一喜欢就忍不住要在她脸上揪一把。金铃从小长到大,脸蛋上被人揪过上千回,用她的话说,都快被揪出老茧来了。

金铃最大的特点是跟谁都能“自来熟”,男女老幼尊卑贵贱,她一概都能搭得上话、聊得上共同的话题,时不时还把对方逗得哈哈大笑。从她的学校到家,一路上要经过四个小杂货店、三个小吃摊、一个美发厅、一个修自行车摊,还有一个新开张的礼品店。这些店里的老板和伙计,都是金铃的忘年交。

放了学,书包背在肩上,她晃晃悠悠地走过来,伸头向杂货店的柜台里仔细看,有没有新到什么好吃好玩的东西?包装袋里夹着塑料恐龙的粟米脆啦,编十字架的空心玻璃绳啦,最热门的动画片人物玩具啦。无论店主多么漫不经心地把这些东西放在多么不起眼的旮旯里,金铃总能一眼将它们寻找出来,掏钱买上一个,或者仅仅让老板拿出来给她摸一摸再放回去。

然后她去小吃摊找她的老朋友——一只浑身脏兮兮的虎皮花纹的小黄猫。她熟门熟路地穿堂入室,一直钻进店老板的卧室里,从人家的床上把小黄猫抱出来,搂在臂弯里亲热一阵子,拍拍它的脑袋放它走路。不认识金铃的人,准会把她当这家小吃摊的孩子。

再然后,她从美发店门口扬长而过——她对美容美发这一类的事情不感兴趣——径直走到修自行车摊前,蹲下来看修车的老爷爷如何操作,有一句没一句地说些闲话。这时候她忽然一抬头,妈妈已经在不远处的阳台上扬眉毛瞪眼睛地对她作威胁状了。她赶忙站起来,跟老爷爷说了再见,稍稍加快脚步上楼回家。

就这样,从学校到家不足200米的路程,她至少走半个钟头的时间。

二、关于老师

老师有很多,这里只说两个:旧的和新的。

旧老师姓王,做新娘子不久,留一头直直的披肩长发,眼睛大大的亮亮的,嘴角总有笑意,对她的学生有着阳光般的好心情。

金铃一向喜欢披肩长发的女人,对电视里的洗发水广告有着异乎寻常的兴趣,再加上王老师脾气好,王老师自然成了她的崇拜偶像。没事的时候,金铃就磨磨蹭蹭凑到老师跟前,摸摸头发啦,说几句小女孩的甜话啦,送老师几张漂亮的贴画啦。老师对金铃就有点偏爱,总说金铃作文写得好,给她打过几次“98”的高分。

好景不长,王老师教了金铃不到一年,留学美国的丈夫替她办好了陪读签证,要辞职去美国了。

老师要走的那几天,金铃跟掉了魂似的,老是缠着妈妈眼泪汪汪地问:“美国有什么好呢?她为什么要走呢?”

媽妈说:“美国有什么不好呢?她为什么不能去呢?你长大了,说不定也会去的。”

金铃就非常惆怅,仿佛自己不久真的会离开家园一样。

金铃翻箱倒柜,挑了个自己最喜欢的长毛绒玩具,要送给王老师。

妈妈说:“真是不懂事。老师去美国,要带吃的,要带穿的,要带送人的,东西多得只怕箱子装不下,哪会再带上你送的玩具?行李超重可是要罚很多钱的。”

金铃当然不忍心让老师受罚,改送了一张很漂亮的圣诞卡。其实那时候还是夏天。金铃又把老师在美国的地址要了来,工工整整抄在一张纸上,央求妈妈替她收好。她说她要给老师写信。

学期没结束王老师就走了。

新老师姓邢,50来岁的年纪,瘦瘦小小的,总是穿一双白色旅游鞋,走起路来脚下生风,说话急速短促,一分钟能吐几百个字,训起学生来一讲就是一两个小时,学生就有些怕她。

金铃一开始不怕,因为她是个跟谁都能黏糊得起来的小姑娘。有一次金铃到老师办公室里拿本子,趴在邢老师的办公桌前,把一个红绳拴住的小石头雕像举在邢老师面前晃荡晃荡,笑嘻嘻地问:“老师你喜欢吗?”邢老师眼皮一抬,庄重威严地说:“别跟老师嬉皮笑脸来这一套。”

金铃只觉得一瓢冷水泼在心里似的,委屈得要哭了。从此金铃就对新老师有了抵触情绪,处处觉得她不如旧老师好。人没有旧老师长得漂亮,话没有旧老师说得好听,就连粉笔字也没有旧老师写得好看。她撇着嘴对妈妈说:“写的什么字呀,还没有我们班的林志和写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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