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向纵深发展

2017-07-11 15:17
紫光阁 2017年7期
关键词:核准放管服事项

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发展改革委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决策部署,着眼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作为深化自身改革的突破口和重要抓手,协同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取得了积极进展和初步成效。

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着力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简政放权,深化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管理。李克强总理指出,简政放权改革还要持续深化,最大限度把权力压减到位并规范起来。国家发展改革委坚持简政放权、转变职能,紧紧围绕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持续加大投资、价格等领域简政放权力度,着力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切实为市场主体减负增效。

大幅取消下放审批事项。2014年,提前完成国务院削减1/3以上行政审批事项的目标任务。2015年,全面完成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清理,不再保留非行政许可审批类别。2016年,取消价格鉴证师注册核准、甲级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认定、招标师职业资格认定等事项,全部取消职业资格认定事项,并将能评事项全部下放地方实施。期间,共取消17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清理规范2项强制性中介服务事项。

大幅减少投资审批事项。一是减核准,2013、2014、2016年三次修订《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中央层面企业投资核准项目累计减少90%,铁路、公路、机场改扩建等属于国家发展改革委事权的交通核准事项全部取消或下放。修订《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外商投资项目由全面核准改为“普遍备案+有限核准”,95%以上的外商投资项目实行备案管理。除敏感国家和地区、敏感行业外,98%以上境外投资项目改为网上备案管理。二是减前置,针对改革前的50项核准前置条件,国家发展改革委率先取消银行贷款承诺、电网接入意见、供水协议等18项属于企业经营自主权的事项,一律不再作为核准的前置条件;推动将涉及20个部门的32项前置审批精简为2项,除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的少数情况外,只保留规划选址、用地(用海)预审,其余改为与项目核准并联办理。三是减报建,报请国务院印发实施《清理规范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实施方案》,将投资项目开工前65项报建审批事项精简至42项。

大幅放开竞争性商品价格。一是全面修订定价目录,中央层面放开或下放约80项商品和服务的定价,中央定价目录仅保留7种(类)20项;31个省区市政府定价项目由四年前平均100多项减少至平均45项左右,主要限定在重要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和自然垄断行业。二是深化重点领域价格改革,加快电力、天然气、成品油、医疗、交通运输、农产品、农业用水等领域价格改革步伐,2000多种药品、全部农产品、绝大多数专业服务、部分竞争性交通运输和邮政服务价格由市场决定,电力、天然气市场交易范围进一步扩大。三是建立健全收费项目清单制度,中央政府定價的行政审批前置中介服务收费全部取消,涉企、进出口环节经营服务收费目录清单对外公布;推动各省全面建立涉企经营服务收费、进出口环节收费、行政审批前置服务收费“三项收费目录清单”,并向市县两级拓展。

与此同时,着力做好权责清单编制试点工作,以清单管理推动减权、规范用权。

创新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 ,要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创新行政管理方式,健全宏观调控体系,加强市场活动监管。李克强总理指出,要加强市场监管,为各类市场主体营造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国家发展改革委坚持放管结合并重,综合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推行“互联网+监管”,建成运行“放管服”改革“四个平台”,即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全国12358价格监管平台,并在投资、价格等领域积极探索,不断创新监管模式、提升监管效能,促进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

发挥“四个平台”协同监管作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实现中央、省、市、县四级联网,投资项目审批、核准、备案全部纳入平台办理,做到在线办理、限时办结、全程监察。同时,积极拓展平台功能,逐步将重大项目储备、政府投资三年滚动计划编制、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编制下达和监测分析动态调度等纳入平台,推动实现项目申报、审核审批、计划下达、进度管理等全流程在线运行和监管。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与37个部委和全国各省(区、市)的互联互通,累计归集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红黑名单等各类信用信息近22亿条,“信用中国”网站公开各类信用信息超过1亿条,累计访问量超过4亿人次,日访问量突破600万人次。同时,依托平台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截至目前,已在上市公司、环境保护、食品药品等领域出台23个联合奖惩备忘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现中央、省、市、县四级联网,将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土地 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领域的数据实时汇聚、纳入统一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共享一张网初步形成。全国12358价格监管平台实现四级联网以及受理举报、综合分析、热点预警、监管资源管理、移动执法、动态监测、信息公开等7项功能,预警、研判、精准监管能力不断提升,价格监管的预见性、针对性、有效性不断增强。

强化投融资领域监管。一是促进协同监管,印发实施《关于创新投资管理方式建立协同监管机制的若干意见》,推动出台《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配套制定《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明确监管措施和责任追究等相关规定,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多种方式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违法违规项目明确规定责令停止建设、责令停产、罚款等处罚措施。二是完善中央预算内投资监管方式,制定《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和贴息项目管理办法》,按照“一专项一办法”的思路,配套制定80个专项管理办法,明确监管主体、措施和责任等。三是加大项目稽察力度 ,2 0 1 6年派出180多个稽察组,现场稽察项目2000多个,涉及总投资超过6000亿元。其中,派出8个稽察组赴8个重点省份开展易地扶贫搬迁专项稽察,对发现的问题下发整改通知并对有关省份进行约谈,及时督促落实整改、纠偏纠错。四是加强去产能等重点领域监管,按照国务院部署,对河北安丰钢铁有限公司未批先建钢铁冶炼项目、江苏华达钢铁有限公司生产销售“地条钢”等顶风违法违规、严重干扰正常生产经营秩序问题,联合有关部门严肃查处责任主体,并在全国范围内公开通报,发挥警示教育作用。五是对企业债进行有效监管,做好企业债券本息兑付风险排查和存续期管理工作,建立完善企业债券存续期管理档案。同时,开展企业债券主承销商和信用评级机构信用评价,并将结果向社会公布,以此规范企业债券中介机构业务行为,提高中介机构服务质量。

在价格领域、项目稽察中探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在价格监管方面,印发实施《关于在价格监管工作中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明确2016年70%以上的价格检查采取“双随机”方式开展,逐步建立完善价格监管经营者和执法人员“双名录库”,2017年后实现100%。2016年,各级价格主管部门积极探索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开展监管执法,并首次在全国药品价格、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等专项检查中进行推广,对有关地方“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进行了督促检查。在项目稽察方面,印发实施《在项目稽察中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实施意见》《项目稽察“双随机、一公开”实施细则(试行)》,明确建立“双名录库”、随机抽取稽察人员和对象、稽察结果公开等方面的操作规程。2016年以来在政法基础设施建设、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和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执行情况等专项稽察中,采用“双随机”方式确定稽察人员和对象。

创新政府服务模式,提升公共服务供给效率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 ,把为民服务工作搞好,要以百姓满意不满意为标准改进工作、改善服务,提高服务水平。李克强总理指出,要从人民群众需要出发,加强薄弱环节、解决突出问题,努力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国家发展改革委坚持把审批变成服务 ,加快推进政务 信息互联互通,不断完善网上服务平台,进一步简化优化审批流程,更好地为部门、基层、企业和群众服务。

打造政务服务“一张网”。重点在“建机制、搭平台、抓共享”上下功夫。一是建机制,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放管服”改革6大重点领域信息共享总体实施方案,建立跨部门工作协调机制,配合国办等部门开展专项督查工作。二是搭平台,初步构建政府数据统一共享交换平台,連接130个部门,实现跨部门数据共享应用,在此基础上建设运行全国政务信息共享网站,汇集承载数据超过6000万条,共享目录1400余项,并在公安部等12个部门和北京市等14个省市推动开展政务信息资源目录试点工作。三是抓共享,推动印发实施《关于实行行政审批中公民、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基本信息共享的通知》,2017年上半年各部门分别完成向各地政务服务大厅(网)开放共享相关信息,2017年下半年起,不断扩大共享信息内容,优化信息检索和查询模式。

建成运行政务服务大厅和网上政务服务大厅。全委行政审批事项和权责事项纳入大厅一口受理,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统一答复,并提供办事指南和运行流程图 ,方便群众办事和监督。对行政许可等事项,逐项规范编制办事指南和审查工作细则,明确审查内容、审查环节、申报材料、审核标准、审查要点、办理流程、审查职责等。对投资项目核准事项,制定实施《核准委内工作规则》和《核准文件格式文本》,严格规范核准行为。

强化督促检查确保审批“零超时”。制定实施政务服务大厅督办工作办法,量化评价指标,加强考核监督。采取专人每日跟踪提醒、业务系统自动预警、印送纸质督办单等相结合方式,按照分事项、分阶段、分环节的原则,实现滚动督办、精准督办。截至目前,政务服务大厅受理事项全部按时办结,做到审批“零超时”。

简化优化投资审批流程。对列入规划、符合条件的政府投资项目,实行“两道并一道”,不再审批项目建议书,直接审批可研报告,或者由地方、部门自行审批。对已批准的规划进行少量调整的,由地方自行调整并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备案。对国务院要求加快进度的重大水利项目和铁路项目等,特事特办,主动服务,优化项目申报办理流程,先期开展委托评估工作。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中需报上级核准的外商投资项目初审和需报上级核准或备案的境外投资项目初审,建立并启用全国境外投资项目备案网络系统,实现项目备案网上申请、线上交流、即时反馈,提升投资便利化水平。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统一部署,国家发展改革委“放管服”改革取得了实质性成效,审批范围大幅缩小、监管得到强化、程序不断优化,为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培育壮大发展新动能提供了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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