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如何建立健全监狱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长期有效机制

2017-07-13 08:55覃家海
法制与社会 2017年18期
关键词:反腐党政监狱

摘 要 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等重要会议和讲话中,无不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作为重点工作,可见在当前新时期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已然成为当前全国各级机关、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

关键词 监狱 党政 反腐

作者简介:覃家海,广西区北海监狱。

中图分类号:D630.9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7.06.370

监狱作为国家的刑罚执行机关,监狱人民警察作为监狱的具体执法者,不仅担负着指引罪犯走上新生道路的责任,更是承担起保卫国家安全繁荣稳定的职责,在当前全国如火如荼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情况下,为此监狱的廉政建设工作在监狱工作中至关重要。面对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形势,监狱迫切需要认真探索新时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思路,建立健全监狱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机制,促进监狱形成以廉为荣,以腐为耻的良好风气,实现监狱领导干部和警察职工作风正派,廉洁自律的好风尚。

一、监狱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面临的风险点

监狱党委对党风廉政建设一向十分重视,特别是近些年来都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区两级党委的廉政建设要求,按照区司法厅和监狱管理局的工作部署,不断强化教育、加强和完善廉政制度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的苗头。比如:一些监狱民警缺乏敬业精神,工作懈怠,纪律松散;队伍中以权谋私,执法不公,执法犯法的行为仍有可能发生;监督机制不完善,制度落实不到位;狱务公开透明度不高等。为此,在这种情况下,进一步探讨如何建立完善监狱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机制,对于加强监狱工作和民警队伍建设都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监狱存在廉政风险比较高危的几个方面原因

(一)一些民警政治思想素质不强,法律法规素养有待提高

首先是政治思想素养。党员民警就要求讲党性,我们党历来强调,党员民警干部要讲原则,讲原则是对党员民警干部的根本要求,是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少数党员民警党性觉悟不强,平时在工作和生活中也不注重政治素质的学习提高和强化政治素养的养成习惯,放松了对自己的政治思想要求,忘记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原则,特别是党员民警“八小时”工作外的生活避免出現少数民警经受不住社会上灯红酒绿生活的诱惑,不安于监狱的清苦生活,追求物质享受,让犯人亲属请吃请喝、请唱请跳、搞嫖娼活动的现象。

其次是法律法规意识淡薄。监狱民警现在处于新老交替的关键时期,对于大部分上点年纪的民警,他们学习法律意愿不高,部分基层民警学法的动力不足,学习的主动性不高,缺乏积极性,他们更多的是专注于本职工作的循环反复,缺乏学习新知识的意识和动力;遵守法律观念不强,在日常工作中,少数基层民警滥用权力的现象时有发生,还有的基层民警在工作中形成了一套“自己的”工作方法,在处理与被管理者的服刑人员之间的问题矛盾时容易与法律法规相悖;运用法律意识不足,有的基层民警习惯用人治的方式处理问题,对于法律法规不知如何使用,缺乏用法律法规处理工作上问题矛盾的意识;崇敬法律自觉不够,部分基层民警崇尚法律、敬畏法律的观念没有形成,在监区或者分监区里,我值班就是我说了算的思想难以根除。多方面的因素,使得一些基层民警法律法规意识淡薄,在处理日常工作时,不能在法律的监督与约束下行使权利。

(二)监督机制比较僵硬,监督容易流于形式

这些年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是年复一年的开会宣读上级文件精神,然后签订廉政责任状,除参加会议、照稿讲话和签订责任状外,责任分解常照抄上级文件,集中交责也只是形式上开个会,到了年初就开会表示活动开始,到了年中就开展年中阶段会议,到了年底就开展年终总结考核会议,常用方式的也就是听汇报、个别谈话。而下面的监区和分监区由于管教和生产压力,基层民警的人数又少,对于纪检监察分派给监区和分监区的廉政责任任务,多以在一纸“保证书”上签字画押上交完成任务,存在“走马观花”现象,很难真正发现问题,导致廉政建设流于形式。发现查处的廉政违法违纪事件,在通报批评、诫勉谈话等形式处理后,有时会出现后续跟进工作中断或者衔接不上的情况,比如没有及时的对被处罚的民警进行跟踪教育开导,只是一罚了之。

(三)狱务透明度不高,外部监督面窄

首先是监督监狱工作的机关少。真正意义上由法律规定监督监狱工作的机关是检察院,具体由检察院的驻监监所科执行对监狱工作的全方位监督监狱对犯人的改造工作中涉及的职务问题;另一方面就是由法院对监狱的减刑假释工作进行审查批准,具体由法院最后审批监狱服刑人员报请的减刑假释工作。除了上述两个司法机关对监狱工作进行监督外,就没有其他的外在机关单位对监狱的廉政建设工作进行监督了。

其次是监狱自我宣传力度较小。近些年来,监狱工作对外宣传力度比较往年都在逐年加大,在各种刊物、视频媒体等媒介上都能看见监狱工作的宣传报道的消息,但是相对于其他的司法系统兄弟单位来说,我们工作的对外宣传力度还有一定的差距,使得社会上一听到监狱自然而然的产生一层神秘感、畏惧感,这从另外一方面也反映了监狱的透明度不高的问题。

再次是监狱工作场地对外开放程低。监狱自身的性质决定了监狱与外界交流少的现实,因为监狱工作的对象是触犯了刑事法律而在一定时间内被剥夺人身自由的服刑人员,这一监狱特性就已经决定了监狱对外交流的局限性,使得监狱内的主要监管改造工作与社会形成了高墙之外的一道“隔阂”,监狱在这样的环境下,相对于其他的国家机关和单位来说自然而然的少“暴露”在群众的监督之下。

三、针对以上产生监狱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风险的原因,必须制定出措施来推进监狱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往更好的方向发展

(一)建立健全监狱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长期有效机制,需要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

在新时期、新形势下,我们应该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监狱的中心工作,坚持以马克思主义思想、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坚持立党为公、执法为民;坚持务实、清廉、高效;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加强对民警的廉洁自律教育培训工作,确保民警严格遵守中央规定的“八小时”工作外的生活问题,党员民警要认真领会“三严三实”、“两学一做”的活动精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让全体警察职工掌握党中央和上级党委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政策、法规,明确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

针对监狱民警积极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的思想教育工作,通过对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中纪委六次、司法厅、监狱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的贯彻学習,让全监区警察职工认识到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关系到党和国家的前途和命运,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通过对中央廉政精神文件的宣传学习,让全体警察职工认识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并非是谁的事,而是大家的事,要靠广大警察职工共同努力才能抓好。

(二)建立健全监狱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长期有效机制,需要以廉洁自律准则和党纪处分条例为原则

监狱的党风廉政建设的反腐败工作,不能只停留在口号上,而是要付诸于行动,正所谓行动是最有说服力的,不管是领导也好,基层民警也好,只要违反了廉洁自律准则和党纪处分条例,都要严格的执行处罚。党员领导干部要起到表率作用,对于一些党纪国法,特别是党章、廉洁自律准则、党纪处分条例,领导不仅要起到带头遵守党纪法规,更要起到对自己违规违纪行为主动接受处罚和民警的监督的作用,领导的威严不是单靠下“命令”取得的,更多的是靠勇于担当责任的事情获得尊敬的,这才可谓是有责任心的领导。作为监狱事业的中坚,领导干部如何对待工作中所犯的错误,事关重大,不管事情大小,特别是对待所谓的“小错”,如果知错不改,为了所谓的领导面子而一意孤行,只能使监狱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大打折扣,甚至影响到基层民警的积极性,使得监狱的事业受到更大的损害。为此领导干部和党员民警要起到带头作用,个人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是个人利益与党和人民利益的关系,是个人与党和人民关系的集中体现,对于监狱领导干部来说,能否始终把党和人民的利益放在第一位,既是政治立场问题,也是政治素质问题。

(三)建立健全监狱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长期有效机制,需要以基层党支部为主体

党支部在对民警党员进行监督时,需多渠道、多途径收集信息,一是确保收集信息的时效性,可以对出问题的党员民警第一时间进行教育,对出现苗头性、倾向性的党员民警及时给与挽救和帮助。二是确保收集信息的准确性,收集信息时,大多是从别人嘴中受到消息,因此信息的真实性就有待进一步考证,如各层面均有信息反映此事件,那么信息的真实性相对较大,反之则较小。对于已经发生但是不严重的民警违纪行为,那么就必须及时的进行教育批评指正,以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同时举一反三,在党支部和监区民警面前做教育预防工作。党支部要利用并发挥好廉政信息员、监督员的作用,在选用信息员、监督员时,要从各个层面选用,从分监区领导、党员、群众、民警家属、服刑人员家属等层面着手,才能形成最大的监督面。

派驻纪检监察员应重视监督制度、监督机制的建设,发挥制度机制的作用,提高监督效能。作为派驻监区纪检监察员,必须学会将这些制度、机制与监区实际相结合,当补充的补充,当完善的完善,例如在党风廉政建设的教育制度机制上,派驻监区纪检监察员对监狱下达的教育计划,要善于结合实际提高针对性,努力提高每次教育效果,防止教育形式化、走过场、照本宣科,不着警察思想实际。

(四)建立健全监狱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的长期有效机制,需要以广大人民群众作为监督的参与者

正所谓群众是最好的监督者,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为此做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监督机制公开化,党支部应当将各项制度的公开作为自觉接受监督的一项重要任务,加大宣传力度,采取积极主动出击宣传报道,采取多种方式,让社会各界了解监狱机关的工作职能、工作程序、几率规范、举报方式、对违法违纪民警投诉的渠道等等,除了涉及国家机密和个人私密的内容,所有能想社会公开的内容全部公开,增强监狱工作的透明度,让群众监督起来更加容易方便。例如,我们可以通过定期对外开放狱务的方式来引导群众进行监督,通过电视台等媒体进来采访报道,他们可以采访服刑人员,同时也可以先期通过先进团体进来参观工作,通过进监舍、过习艺场进行监督等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成效关系到监狱健康可持续发展的大事,为此根据监狱系统的大环境以及监狱自身的实际情况,正确分析、认识当前的监狱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形势,建立的完善监狱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长期有效机制,能够激发监狱的领导干部在今后的工作中积极投身于监狱现代化建设起到统一思想、坚定信心、鼓舞斗志的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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