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支付分析

2017-07-18 23:29职红艳
消费导刊 2017年14期
关键词:交易电子商务监控

职红艳

当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支付分析

职红艳

随着网络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我们迎来了电子商务时代,彻底改变了人们传统的生活、工作、学习方式。购物、饮食、订票等一系列活动都可以在网上进行支付,很大程度改变人们的日常习惯。第三方支付类型逐渐增多,但是网络交易存在一定的风险,只有不断完善网络支付的相关法律,有效保证买卖双方的自身利益。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法律支付 实际分析

网络平台开展交易中,支付的环境是否安全是双方最为关注的问题。第三方支付机构为卖家与买家之间创建了较为安全的支付平台,保证买卖双方收付款的安全,从而促进了电子商务的发展。但是,针对第三方支付机构的相关法律尚不完善,导致会存在很多法律风险。因此,下文将对当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支付进行分析,针对交易中存在的风险进一步探究,提出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进而最大程度保证各方利益。

一、第三方支付平台相关概念

1.第三方支付平台含义。电子商务环境下,网络信息技术发展迅速,第三方支付类型不断增多。第三方支付主要是指具备一定信誉及实力的非金融机构,通过银行支付结算系统或是其他类型服务系统,为买卖双方提供资金支付、资金结算、交易监控服务,是网络与金融相结合的一种重要形式。

2.第三方支付平台特征。第一,第三方支付平台相对独立,独立于交易双方,也独立于银行;第三方支付平台为交易双方提供的是资金转移、交易监控、查询功能以及信用评价等服务项目。第二,第三方支付平台为交易双方提供交易支持与信用服务,融合软硬件、金融与网络信息技术结合、与外部银行、金融、鉴定机构及物流协作运行,具备节省交易费用、交易流程清晰、信用度高以及操作方便等优点。

二、当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支付现状

电子商务时代,我国网上交易平台逐渐增多,第三方网络支付的发展有着质的飞跃,第三方网络支付的交易量以逐年递增的方式提升。但是想要保证第三方支付平台长久稳定的发展,就要对第三方支付平台的操作流程、业务规范、风险控制、各方权利以及交易认证方式等内容要进行相关的法律规范,从而最大程度保证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当下,我国第三方支付法律依然处于初始阶段,没有针对第三方支付制定完备的支付法律。随着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我国相继推出了《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及《支付机构互联网支付业务管理办法》,但是,第三方支付的法律依然存在问题,还有很多实际问题并没有解决,更没有全面保证双方自身的权益。因此,针对我国第三方支付平台,要制定完备的支付法律法规,为买卖双方提供安全的环境,推动电子商务的发展。【2】

三、当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支付建议

1.监管资金账户。针对第三方支付平台,制定完善的支付账户管理制度,能够对支付账户开展实时监控杆,最大化实现资金风险的有效控制,从而避免风险带来的影响。

第一,《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中,对备付金的规定较为完善,不仅要明确支付金专用存款账户存放及存管银行的责任,还要规定第三方支付平台有效区分客户的备付金及企业自身的收支资金,防止第三方支付平台转移客户备用金,一旦出现第三方支付平台利用客户备用金开展风险投资,将其进行行政处罚。第二,关于备付金孳息,我国《物权法》规定将备付金孳息归物权人所有,备付金属于客户,利息也应归客户所有。另外,第三方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结算时,存在一段缓冲过程,对于备付金孳息时间难以确定,可以将时间规定在结算周期上限,在正常时间内,备付金孳息归属双方可以商定,额外时间产生的利息将归客户所有。

2.明确信息安全责任。关于第三方支付的责任,首先要以用户的权益为主,然后再将信息技术发展中存在的风险进行明确。第三方支付平台主要是将信息技术与金融相结合,网络信息存在的风险主要是内容是否合法、传输环境是否安全、传输是否稳定等,要根据不同情况明确责任。

第一,明确信息合法性责任。在新媒体时期,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了信息提供者向媒体及公众提供信息是否真实及合法承担主要责任,网络平台经营者及接受者承担相应责任。第三方支付平台承担信息传输数据的合法性与真实性承担监控责任。但是,第三方并没有能力检测数据是否合法,第三方支付平台承担所有责任将不利于电子商务的发展。法律可以明确第三方支付平台要对用户的身份就行检测,保证真实性及合法性,开展实名制管理。第二,明确网络安全责任。一旦电子信息被篡改、窃取,将会对用户造成一定损失。如何明确网络安全责任由第三方支付机构承担。首先,第三方支付平台是否通过网络设备的鉴定,具有进网许可证,所具备的技术措施恰当。如果因为技术防范措施不完善,便承担责任。其次,第三方支付平台面对风险,采取的应急措施是否得当及时,应急不及时得当,应附加责任;最后,第三方支付平台要保证用户信息不被非法收集使用。

3.提高金融监管力度。由于第三方支付平台相对独立,利用金融手段不能有效解决所有问题,要将金融部门、网络部门及商务部门进行结合,有效实现监管融合,法律要进行明确界定。针对存在的不同风险,采取不同的监控手段,重点监控内容为:资金流动,要积极采用信息技术对交易资金流动进行监控;针对第三方支付平台经营行为,支付平台非常容易成为用户非法转移、洗钱等犯罪工具;针对虚拟货币的实际发行,虚拟货币是第三方支付平台脱离银行的重要方式,要将虚拟货币的性质、使用范围、发行主体等进行完善。制定严格的监管制度,包括风险预警制度、信息公开制度、职责明确制度、责任赔偿制度、应急管理制度等。

四、结语

综上所述,完善我国特色社会主义支付法律,不仅能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交易双方的利益,更能推动电子商务的发展。不断完善法律法规,针对存在的风险,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为用户提供安全、稳定的第三方支付平台。

[1]李莉莎.第三方电子支付风险的法律分析[J].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6,3406:51-57+162.

[2]杨熙玲.网络第三方支付相关法律问题研究[J].电子制作,2015,06:99-100.

[3]李政辉,张宁人.第三方支付平台的法律基础分析[J].福建江夏学院学报,2016,605:4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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